人民调解`服务 人民调解服务招标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购买人民调解 服务的公告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购买人民调解
服务的公告
为持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和质量,根据《省委政法委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司法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司通〔2018〕149号)要求,以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05号)和《2020年西双版纳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西财综发〔2020〕60号)文件规定,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拟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人民调解服务(目录代码:B0701)。
(二)购买主体: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三)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万元。
(四)主要内容:法律服务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服务,派驻5名人员到各县市司法局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工作。
(五)项目服务对象:全州社会群众。
(六)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承接方为司法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在服务期内需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县市司法局人民调解辅助性工作的开展。定期向州司法局汇报服务进展,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个案服务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等,按有关要求完成项目指标。
(二)承接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本项目的工作信息进行保密,未经购买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四、购买方式
州司法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结合部门预算安排、本单位工作实际等因素,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信息,拟通过询价的方式购买服务。
五、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于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08:00至18:00,将报价文件递交州司法局,地址:景洪市曼弄枫片区傍山二路(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91-214187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5年7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民调解`服务 人民调解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