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食堂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2025)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JSZC-320591-SZYX-C2025-005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8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
项目名称: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8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永安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全体人员(约340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服务单位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制定餐饮标准,按时开餐,提供的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方式: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确认参与项目后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7-1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2、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6、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线上参加开标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8、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 、13675197356、13675197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
10、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人:潘洋
联系电话:0512-66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周详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详
电话:0512-68361806转8002
附件:
JSZC-320591-SZYX-C2025-005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工业园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7: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场地-开标室(三)
预算金额
¥267.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详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8361806转8002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4876555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详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采购内容: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2)项目名称: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2,678,400.00)(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6)采购需求:1.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永安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全体人员(约340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服务单位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制定餐饮标准,按时开餐,提供的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2.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起两年。3.验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的服务条件要求、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及国家、行业相应餐饮服务标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3.方式: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确认参与项目后自行下载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4:00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无需至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18日14:00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专家评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北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相关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2、CA证书办理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4、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6、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线上参加开标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8、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技术支持: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10、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11、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方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联系方式:潘洋联系人:0512-6660110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联系方式:0512-68364647、68361806*80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详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第二章采购文件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参加。1、采购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2、采购名称: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4、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永安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全体人员(约340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服务单位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制定餐饮标准,按时开餐,提供的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5、人员安排序号岗位年龄要求最低配置人数岗位要求1食堂负责人30-50周岁1具有健康证,从事饭店餐饮管理工作五年以上2主厨30-50周岁1具有健康证,餐饮工作年限五年以上3厨师25-50周岁1具有健康证4厨工18-50周岁1具有健康证,有餐饮行业工作经验5勤杂工/2具有健康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合计6注:(1)成交单位必须与上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苏州市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等。(2)★人工费:响应单位实际投入项目总人数低于采购要求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按响应单位提供的项目总人数测算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等),低于苏州市工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3)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作为无效响应。6、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时段: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公安食堂开餐时间早上6:30至9:00;中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00。1.1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如有采购方要求提前或拖延的,服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1.2每周菜单经采购方管理人员确认。1.3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1.4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1.5每周要有创新及特色菜。2、餐菜要求:2.1早餐品种以粥、面为主,穿插点心及馄饨等,餐费以记次方式每位每餐8元;午餐、晚餐为自选模式,至少包含三大荤、两小荤、两素菜、一汤,餐费以记次方式每位每餐15元。具体用餐金额根据用餐人所用数量确定。服务单位为采购方的工作对象提供餐饮的费用另行按份计费,不计入早、中、晚餐次数,但单价不得高于10元,具体协商计算。2.2小荤需含肉类或蛋类,汤要有质量、有一定数量的固体食物。一周内做到点心、酱菜、荤、素菜、汤类无重复。2.3以实惠、卫生、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预防为主,确保饮食安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国家《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4岗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体检(每半年),并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立即调整。2.5以上就餐人数和餐菜种类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增减,以采购方管理人员通知为准。3、★现场要求: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后,如采购方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的,须配合采购方为食堂办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承诺,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7、人员岗位职责1、以实惠、卫生、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确保饮食安全,预防为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国家《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岗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体检(每半年),并将体检报告报业主报备,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立即调整。3、食堂负责人要求:1)全面主持餐厅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厨房的一切工作。2)负责并管理厨房工作,协调并检查各班组间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使厨房各环节的工作正常运行。3)虚心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饭菜的质量,满足采购方的需求。4)每天检查各班组的卫生情况和厨师的仪容仪表、出勤情况及遵守规章制度情况。5)根据当天厨房任务的情况,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6)沟通协调各班组工作,加强团结协作,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7)做好逐日消耗记录、物品出入库记录、月底库存盘点记录及每月盈亏分析等。4、主厨要求:1)根据餐厅的情况及当天的用餐情况,填写请购单和领料单,验收货品质量和数量,并将其发放到各个班组以保证及时、圆满地完成菜肴的供应任务。2)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3)根据用餐人数有计划的烧饭。4)工作结束物品加盖,工具、用具、炉灶、地面清扫干净。5)全面建成菜肴、点心的质量,减少并杜绝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成品和半成品。6)虚心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饭菜的质量,满足采购方的需求。7)对厨师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并实施技术培训。8)验收食品做好质量、数量、发霉变质食品处理等记录。9)检查所购食品有无合格证和检疫证明。10)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不签收。11)验收后向厨房有关人员分门别类交代清楚。12)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检查。5、厨师要求:1)配合主厨完成各项任务。2)工作结束物品加盖,工具、用具、炉灶、地面清扫干净。3)虚心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饭菜的质量,满足采购方的需求。4)验收食品做好质量、数量、发霉变质食品处理等记录。5)检查所购食品有无合格证和检疫证明。6、厨工工作要求:1)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经过卫生检疫检验机构的正规培训,并持有健康证;2)有责任心,细心、有较好的整理归纳和沟通的能力。7、勤杂工要求:1)配合餐厅勤杂工作。2)搞好砧墩、案板、地面的卫生和刀砧洁净与保养工作。3)本区域的灭蝇防蝇工作,管理好餐饮设备和设施。4)积极服从和努力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5)服装穿戴整齐,男不留长发,女发不过肩,化妆淡雅大方。6)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卫生工作。7)禁止直接用手拿取食物及相关物品。8)用餐前餐具要集中摆放整齐,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蝇叮,餐具内外保持干净、干燥。9)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整理工作。8、进驻的服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服装费由成交单位自理),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发型要统一,参加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向采购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备案)。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过份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有员工白天工作时间不能着大衣和背心或畅胸、露怀工作,不准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采购方院内和大楼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不良习惯,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年龄要适中,各工种之间年龄差距不能过大,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厨师和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本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并保持每年两次的健康检查。8、管理要求1、食品卫生合格率必须达到100%。2、严格控制物品损耗率并按规定程序报损。3、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4、各类餐具物品年耗损率要控制在2%以内。5、餐厅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域划分明确。6、餐具严格洗、消、冲、保洁,利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7、餐厅员工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上岗期间必须戴口罩,着工作服、工作帽,每个员工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8、餐厅内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9、搞好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熟食、生料加工分开,杜绝生、熟食混放,每餐对食品留样。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内所有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定期对就餐场所、就餐桌椅、板凳进行打扫消毒。10、确保餐厅操作的安全卫生,杜绝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事故。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11、在餐厅管理中,不使用腐烂变质的主副食品,包括各类辅料,不供应变质饭菜,保证饭菜卫生质量。注意荤素、营养的搭配,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12、每年由卫生检疫进行二次抽检,抽检得分列入考核;对抽检整改项目,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每天的菜品要留样,以备抽检。13、如食堂公务接待时,不能满足接待的需要,则成交单位需另行提供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餐具。9、经营要求1、由成交单位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采购方进行专业厨房管理、服务,为采购方提供膳食服务,规范经营。2、采购方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3、成交单位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4、采购方管理监督职责: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10、食堂工作流程管理1、制订菜单。成交单位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方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同时报送采购方备案。2、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3、就餐服务。就餐期间成交单位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4、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5、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11、食堂工作制度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方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采购方将不定期的对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如在1个月内达不到要求,采购方有权对成交单位进行惩罚。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4、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5、食堂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打闹、不与员工争吵。12、食堂卫生制度1、禁止使用不新鲜食品,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4、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1)餐具、厨具卫生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2)环境卫生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3)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13、监督与管理1、采购方将定期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2、采购方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见,汇总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成交单位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后勤主管监督执行。3、采购方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4、成交单位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未经采购方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携带物品出采购单位。5、成交单位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6、法定公信部门将不定期对“卫生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4、惩罚1、成交单位每年度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饭菜质量好。如出现一下情况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服务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②员工对成交单位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的开展。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方有关规定。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责任。15、相关费用1、采购方仅提供现有厨房场地及设备;2、原材料(含油、米、调料等)、食堂用餐餐具由服务单位负责;3、采购方统一负责制作就餐卡;4、厨房工程类的非成交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方承担;5、洗涤用品、卫生用品等易耗品由采购方承担;6、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社保、意外险、管理费及开票税金、服装及福利等由服务单位负责;7、水、电、气费用由采购方承担;8、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由采购方承担;9、如涉及采购方国有资产的变更与处置,由采购方决定。原有厨房设备的更换、报损由采购方确认。16、其他要求:(一)试用期: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其承诺,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采购单位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二)成交单位在进驻招标单位时要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原件等)。(三)验收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17、综合说明:1.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2.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食材费、人员工资、社保、清洁用品、加班费(如涉及)、防疫防护用品、住宿费、日杂用品、油烟管道清洗费、消杀费、检测费、材料、耗材、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意外险、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工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社会保险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工业园区最新规定要求。响应单位在报价中任何条款低于上述款项,则视为无效响应。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响应单位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必须对所有招标技术要求逐一做出技术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对响应单位的技术应答中的偏离,如经评审小组一致判定为实质性负偏离的,则该响应文件无效,无效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6.响应单位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一经查实有虚假响应采购要求的情况,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理。18、有关现场勘察的要求:为更好地了解食堂现场情况,故允许投标人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开放踏勘时间:2025年7月15日14:00~15:00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未参加勘察为理由而向采购方提出增加费用或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9、其他说明:1.成交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如果采购方认为技术服务人员不具备本次服务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有权随时要求成交单位对该成员进行更换。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2.响应供应商成交后提供服务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的合格正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3.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采购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金额/24个月(如餐费计次总价不足此数额的,以实际发生餐费为准)-当月考核扣款。4.付款方式:每月服务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后,采购方以转帐方式直接转入服务单位账户;5.服务单位在实际服务中,若服务期限有减少,按实结算。6.考核: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要求和服务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并由采购方按照具体项目要求进行考核。合同总金额的15%列入考核费用,按考核情况发放。综合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考核费用;80分(含)至90为良好,扣除考核费15%;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扣除考核费50%;60分以下,采购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检查考核项目扣分标准基本分厨房间环境卫生1、地面、下水道、明沟积有污水、污物发现一次扣0.2分1分2、墙壁、门窗、天花板有积尘、油污、蜘蛛网和涂层脱落发现一次扣0.2分1分3、有关设备、设施、用具没有保持卫生清洁发现一次扣0.2分1分4、厨房内垃圾桶没有及时加盖发现一次扣0.2分2分5、地面、灶台、厨具卫生保洁没有按规定每天定时清洗发现一次扣0.2分2分6、冷库没有按要求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及定时清洗发现一次扣0.2分1分7、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发现一次扣0.2分1分粗加工、配菜、烹调卫生1、荤、素食品没有按要求做到分池(定位)清洗发现一次扣0.5分2分2、清洗后的食品接触地面发现一次扣0.5分1分3、加工生、熟食品的刀、砧板及盛器没有分开发现一次扣0.2分1分4、配菜没有做到科学合理色、香、味俱全发现一次扣0.5分2分5、食物加工未熟的发现一次扣0.5分2分6、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发现一次扣1分3分7、各种盛调味品的容器没有按要求做到及时定期清洗发现一次扣0.2分1分8、每天配菜的数量不满足就餐人数需求发现一次扣1分2分9、要提倡节约不浪费,发现无故浪费发现一次扣1分2分10、食堂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卫生台帐发现一次扣1分2分个人卫生及要求1、员工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没有在有效期内,发现过期还在使用发现一次扣1分2分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发现一次扣0.5分2分3、员工上班时间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发现一次扣0.5分2分4、员工上班时间没有按要求穿戴工作服、衣帽、穿戴不整洁或穿拖鞋上班发现一次扣0.5分2分5、员工戴的工作帽没有按要求遮盖全部头发发现一次扣0.2分2分6、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零食发现一次扣0.5分2分7、售饭菜时员工未按要求戴一次性手套及一次性口罩的发现一次扣0.5分2分8、当班时串岗或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0.5分2分9、工作时间看小说、杂志、打电话聊天,擅自换班、调班发现一次扣0.5分2分10、检查发现人数未按投标书承诺到岗的发现一次扣0.5分2分11、食堂工作人员将就餐人员遗失在餐厅的物品占为己有的发现一次扣2分2分12、主管及员工的职责、制度没有上墙,没有严格按照职责、制度规定办事发现一次扣0.5分1分13、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发现一次扣0.5分1分服务以及菜肴质量1、服务人员未能做到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发现一次扣0.5分1分2、餐台没有保持整洁卫生,饭菜供应、碗筷补充不及时发现一次扣0.5分3分3、就餐期间服务人员没有做好巡查,没有及时打扫餐桌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发现一次扣0.2分1分4、没有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因食物引起不良反应发现一次扣2分2分5、菜肴不新鲜,色泽、口味不好,有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发现一次扣1分1分6、菜肴花色没有及时更新,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没有根据季节调整菜肴发现一次扣0.5分2分食品采购与贮存1、食品采购和出入库未按要求由专人负责验收、登记的发现一次扣0.2分2分2、如验收时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或超过保质期,没有及时反映或隐瞒发现一次扣0.2分2分3、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发现一次扣2分2分4、库房内食品没有做到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整齐堆放发现一次扣0.2分1分5、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的发现一次扣1分2分6、冰箱、冰柜内食品生熟混放发现一次扣1分2分7、冰箱、冰柜没有正常运转,造成食品腐烂,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0.5分2分8、仓库未按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台帐报表发现一次扣0.2分2分餐具、餐厅卫生1、餐具使用前没有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直接使用发现一次扣0.2分1分2、清洗、消毒餐具的水及水池与其它混用的发现一次扣0.2分1分3、消毒后的餐饮具没按要求存放在保洁柜里的发现一次扣0.2分1分4、保洁柜没有保持清洁,或堆放其它杂物发现一次扣0.2分1分5、放餐饮具的保洁柜没有及时关门发现一次扣0.2分1分6、用餐环境没有保持清洁、卫生,有异味、苍蝇、蚊虫,天花板有蜘蛛网发现一次扣0.2分1分7、餐桌上摆放的餐饮用具不清洁光亮,有污迹发现一次扣0.2分1分8、餐桌没有随时打扫、清理发现一次扣0.2分1分9、备餐柜内不卫生,有异味、有杂物的发现一次扣0.2分1分10、餐桌上摆放的调味品没有根据用量要求定期更换、清理发现一次扣0.2分1分11、盛放筷子、汤勺的容器不清洁卫生,有油污发现一次扣0.2分2分12、发现快餐盘、碗、筷子、汤勺等上面有油污、杂物的发现一次扣0.2分2分节能管理1、完成所承担服务区域的全年节电、节水、节气等节能指标一项未达标扣1分3分2、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5分1分3、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提高用能效率,促进节能规定落到实处措施落实不到位酌情况予以扣分2分4、提出技改方案,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并完成技改前后能耗对比图表缺一项扣0.5分2分5、每周不少于4次的节能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不定期抽查缺一次扣0.2分2分其他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确保早餐、中餐、晚餐、接待餐等的安全卫生。如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情节轻微的按每起1000元承担违约责任,并扣3分;出现食品中毒等严重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按0.3-1万元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5-10分;一年内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3次以上,出现食品中毒5人以上,一次性扣除2万元,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与成交单位所签订的服务合同。(上述承担违约责任的费用采购单位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无7.双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在合同履行中,采购方可以增加相关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8.响应单位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提供所有有关材料。未提供所有承诺函或有关材料,以及未达到最低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9.响应单位须说明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必须在文件中逐条列出。10.响应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响应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磋商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11.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采购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响应单位承担。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响应单位负责更正,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负责。1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食材费、人员工资、社保、清洁用品、加班费(如涉及)、防疫防护用品、住宿费、日杂用品、油烟管道清洗费、消杀费、检测费、材料、耗材、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意外险、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采购方提供工作场地及相关工作设施(水、电、座位、其他耗材等),如有不足由供应商自行补足。14.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15.成交单位应对项目组成员做好安全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财产安全,如造成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问题的,一律由成交单位全权承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2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1.磋商报价表2.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3.其他针对本次磋商的详细说明3.1.1.无对应模块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可传至此,含“五、附件”中部分表格、内容。4.资格审查响应文件4.1.1.磋商响应函;4.2.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4.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4.5.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扫描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5.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5.6.6.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5.7.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5.8.8.其他需供应商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承诺。6.综合评审响应文件6.1.1.项目具体实施方案;6.2.2.履约期限、技术服务等响应承诺;6.3.3.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其他资料。7.企业报价折扣证明7.1.1.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的相关材料。(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文件组成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21、磋商详细说明: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2)潜在响应单位如另有需要的,可参考下述相关政策内容: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使用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4.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投标人其响应被接受。(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的服务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部分的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部分的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3738开户银行:中行南园支行6.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无效响应;(4)二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5)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采购失败。7.信用记录:(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sz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采购的失信信息:A.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B.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8.质疑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采购交易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周详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通讯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2、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6.1.1.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10.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0.2.2.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第三章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1、成交原则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响应单位为成交响应单位。2.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以上的,以实际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响应单位;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代理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响应单位。2、评分标准(一)价格分(20分)1.磋商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响应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服务方案(67分)1.针对本项目总体计划和具体服务方案评价(35分)1.1食堂现场管理计划和目标方案评价(7分)举措完善,程序规范,有完善的食堂现场管理计划、目标方案全面的得7分;举措完善,程序规范,有完善的食堂现场管理计划、目标方案较全面的得4分;举措完善,程序规范,有完善的食堂现场管理计划、目标方案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2响应单位供应的菜色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承诺方案评价(7分)菜色品种丰富、荤、素搭配合理、质量标准高、价格承诺方案全面的得7分;菜色品种丰富、荤、素搭配较合理、质量标准较高、价格承诺方案较全面的4分;菜色品种丰富、荤、素搭配合理一般、质量标准一般、价格承诺方案普通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3响应单位伙食成本和毛利率控制的方案评价(7分)伙食成本合理、毛利率控制目标合理的方案全面的得7分;伙食成本合理、毛利率控制目标合理的方案较全面的得4分;伙食成本合理、毛利率控制目标合理的方案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4食堂节能节约和管理措施方案评价(7分)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且全面的得7分;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较有可操作性较全面的得4分;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一般且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5食堂资产管理措施评价(7分)食堂资产管理措施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方案全面的得7分;食堂资产管理措施较明确,较可操作性的得4分;食堂资产管理措施一般,可操作性方案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响应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方案评价(20分)2.1响应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5分)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全面的得5分;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较为全面的得3分;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2响应单位的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5分)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全面的得5分;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较全面的得3分;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3项目组成员的培训方案(5分)项目组成员的培训方案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5分;项目组成员的培训方案比较详细、合理性较好、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项目组成员的培训方案简单、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4响应单位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5分)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全面的得5分;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较全面的得3分;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紧急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的食物中毒应急、投诉处理,消防事故处理预案)(6分):预案全面科学,分析准确合理,措施得当的得6分;预案较详细科学,分析较准确合理,措施较得当的得3分;预案比较具体,分析准确合理一般,措施得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服务保障承诺(6分):包括服务质量承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及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承诺内容完整无刻意回避的得6分;承诺内容较完整,无刻意回避的得3分;承诺内容一般,存在刻意回避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人员服务综合素质比较(7分)1.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的,得3分。2.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健康证及劳动合同证明加盖公章,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四)综合实力(6分)1.响应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食堂承包项目(须含全天三餐)业绩得3分,提供对应甲方满意度反馈报告的加3分,本项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甲方满意度反馈良好及以上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注: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步骤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造成无法辨认,该项不得分。5.如响应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供应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永安桥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2、合同履约期限:年月日-年月日。3、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采购文件(含附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三、合同价款与结算: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元),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食材费、人员工资、社保、清洁用品、加班费(如涉及)、防疫防护用品、住宿费、日杂用品、油烟管道清洗费、消杀费、检测费、材料、耗材、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意外险、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步骤:(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采购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合同金额/24个月(如餐费计次总价不足此数额的,以实际发生餐费为准)-当月考核扣款。①乙方账号信息如下:乙方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数字人民币账户(数币钱包ID):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上述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乙方因办理“园采贷”的需要变更收款账号或因其他原因需变更的,应于付款期限满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账号变更申请或与甲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2)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①考核: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并由甲方按照具体项目要求进行考核。合同总金额的15%列入考核费用,按考核情况发放。综合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考核费用;80分(含)至90为良好,扣除考核费15%;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扣除考核费50%;60分以下,采购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②考核标准:详见采购文件。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1)合格的发票。(2)每月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考核表。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按时与乙方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厨房设备、水电气等设施设备。3、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就餐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4、任何时候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日常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食堂环境进行检查和菜品抽查、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遵守相关食品安全以及安全保障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经营文件和资料以及相关财务凭证进行核查等,并可根据检查需要,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乙方不得拒绝或阻止。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食堂的正常运转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乙方应当保证其充分具备管理集体食堂的经验与能力,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类等证照,并有权签订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阻碍本合同履行的事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由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2、乙方应当按照要求对食堂进行运转和管理,严格按要求做好餐具消毒与食品原材料清洗工作,保证食堂卫生整洁与有序运作,满足甲方人员的就餐需要。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食堂实际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等制度。3、乙方在员工入职前应安排其参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健康体检,并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员工健康证明到期的,应及时重新办理。厨师须持有有效的厨师资格证书。4、乙方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保证进货来源清晰、可追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质量的严格要求。食品原材料的运输、查验、贮存均需符合国家和苏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乙方应当依法处理厨余垃圾与废弃油脂,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定时定点放置垃圾,以便于垃圾清运车辆清理。6、乙方如需增设设施设备需经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添附,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恢复。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将自行添附的设施设备进行恢复。7、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甲方。乙方应在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对疑似食物中毒者进行紧急救治,并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查。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食堂部分场地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餐饮服务机构。9、乙方保证:(1)遵守国家和苏州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2)按时供应甲方每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3)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每天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保持干净整洁。(4)做好消除蚊、蝇、蟑、鼠害工作。(5)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6)根据食品安全法,坚持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7)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食品卫生操作规范。(8)严格落实消防各项安全措施,每日进行安全自查;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做好记录;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确认验收合格的,将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2、本项目履约验收主体为:永安桥派出所。(1)验收时间:履约期内按月度进行考核,在支付本项目合同尾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整体项目的验收申请;如乙方未及时履约或发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发出催告,提出履约验收要求。乙方在收到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拒不配合的,甲方应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2)验收方式:按月度考核,在支付本项目合同尾款前进行验收。(3)验收程序:①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为一次性整体验收的,出具最终验收意见,如为日常考核/分段验收的,出具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意见。②待上述验收意见出具后,最终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③最终形成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与合同约定一致的,甲方将及时支付资金;最终形成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如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后期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重新验收与合同约定一致的,甲方将及时支付资金;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视为失信单位。(4)验收资料的保存:由甲方保存,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5)验收小组:甲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其人员构成、人员数量以及负责人都甲方确定,验收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验收工作。(6)验收标准: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如有)、《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3、履约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的一切履约验收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需乙方另行支付)。4、费用参照标准:履约验收费用由评审费、交通费和异地补贴三部分组成:履约验收在2小时以内500元/人,2小时至4小时800元/人,超过4小时每增加一小时增加150元。验收小组组长在此基础上每个项目增加100元。苏州县(市)专家参加履约验收的,交通费100元/人;异地补贴100元/人。专家所属地区以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登记为准。非苏州大市专家参加评审的,按实报销往返城市间火车票、长途汽车票或过桥过路费;异地补贴500元/人。七、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拒绝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无正当理由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提供合同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考核分数低于90分),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及时的,除本合同其他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照逾期提供服务当月的服务外包费用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合同期间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食堂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复原状。乙方逾期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导致食堂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损毁,或造成甲方人员及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甲方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或对甲方造成任何其他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其它1、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合同期内,因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实际金额赔偿。3、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5、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在合同履行中,甲方可以增加相关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③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因上级财政预算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合同自动终止。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已发生的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可扣除乙方须承担的违约金或须赔偿的损失。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第五章附件附件1、(响应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91-SZYX-C2025-0056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JSZC-320591-SZYX-C2025-0056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4、我们愿意提供磋商响应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中“合格响应单位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要求偏离表采购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采购编号:JSZC-320591-SZYX-C2025-0056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特长(如有)备注12345678910…注: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行设计表格。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注明是否有业主反馈意见)123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实现利润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选择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关系与投标人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是否直接控股(填写“是”或 “否”)直接控股关系情况说明(持股比例等)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直接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1、本表仅须填写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按上表要求据实填写,如填写“无”或不填写,均视为投标人声明不存在有关情形。2、其中“直接控股”是指投标人与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投资并控股(非普通持股)的关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注:1、供应商成交后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依法开具相应发票。2、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按上表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成交后,代理机构将按所提供的开票信息就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9、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1、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方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2、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