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 输送机 色选机 圆形双层烤槽 生物质颗粒集中供热系统 提升机 辅助设施招标公告(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202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3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5-G1-00441-YNHY-0013
项目名称: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10
最高限价(万元):210
采购需求:(1)输送机(色选进料)1套,(2)色选机1套,(3)输送机(色选绿果出料)1套,(4)输送机(色选红果出料)1套,(5)圆形双层烤槽10套,(6)生物质颗粒集中供热系统(二拖十)1套,(7)提升机(烤槽进料)1套,(8)输送机(烤分料)1套,(9)辅助设施1批,(10)设备布线1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的交货、验收、安装调试,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08 06:00至2025-07-1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3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临沧市凤庆县迎春小区北院24幢2单元302室凤庆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县爱华镇爱华社区迎河巷18号
联系方式:0883-3211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迎春小区北院24幢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18187411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红英
电 话:1818741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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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doc

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YZX-CG-2025-85)招标人: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9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页第五章采购需求…………………………………………………4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5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采购计划编号:4530922JH202500324。2.项目名称: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2100000.00元。4.最高限价:2100000.00元。5.采购需求(设备采购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预算单价上限价合价上限价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1输送机(色选进料)套128500.0028500.00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色选机套1255000.00255000.003输送机(色选绿果出料)套18800.008800.004输送机(色选红果出料)套18800.008800.005圆形双层烤槽套1089500.00895000.006生物质颗粒集中供热系统(二拖十)套1514500.00514500.007提升机(烤槽进料)套127500.0027500.008输送机(烤槽分料)套1165800.00165800.009辅助设施批1118100.00118100.0010设备布线批178000.0078000.0011合计2100000.00注: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对产品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的,投标人在单项单价报价中不得超过单位价格上限。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的交货、验收、安装调试,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对所采购设备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9.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是否进口产品:否。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其他要求:本项目后期运营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配套设施建设。须筹资210万元投资建设钢结构咖啡初加工厂房1500平方米,配套水、电等设施设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6: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进行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若投标人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6727666咨询;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地址:云县爱华镇爱华社区迎河巷18号联系人:张继斌联系电话:13578422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沧市凤庆县迎春小区北院24幢2单元302室联系人:郭红英电话:181874115903.项目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红英电话:181874115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地 址:云县爱华镇爱华社区迎河巷18号联系人:张继斌联系电话:1357842222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临沧市凤庆县迎春小区北院24幢2单元302室联系人:郭红英电 话:181874115901.1.4项目名称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1.1.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采购预算2100000.00元。1.3.1★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的交货、验收、安装调试,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对所采购设备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1.3.4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1.3.5★报价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2100000.00元。(2)投标报价的总价有且只能有一个,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对产品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的,投标人在单项单价报价中不得超过单位价格上限。(4)投标报价应当包含:货物、运费、卸货费、仓储费(如有)、安装费、培训费及服务人员工资、差旅费 、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管理费、保险费(如有)、利润、税收、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合计。注: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3.6后期运营本项目后期运营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配套设施建设。须筹资210万元投资建设钢结构咖啡初加工厂房1500平方,配套水、电等设施设备。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够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结果以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网上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③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0.2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投标人对已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针对所有问题提出质疑。投标人必须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要求将质疑材料上传至“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且将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后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将不再受理。1.11★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及方式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供应商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应当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根据“云财规〔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其他资料中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3.7.4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7.5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当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5.2开标程序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程序为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中技术、经济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3)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签定诚信服务承诺书。如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1.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货物类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全额付清。11.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4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1.5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6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近三年(2022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供货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11.7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中小企业: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关于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8.1★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等均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对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及真实性负责,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若未提供承诺或提供无效及虚假证明材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的,将及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从严从重处理。11.8.2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采购人”和“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理解。(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供货地点、质量要求、包件划分、报价方式(实质性要求)1.3.1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包件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5.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货物类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全额付清。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9数据及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的数据、资料或需求,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答疑,应以署名的形式登录“政采云”平台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和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澄清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和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当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3.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3.4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酌情对投标截止日期进行延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变更时间将在发布公告媒体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3.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投标文件须附对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包括答疑、补遗内容)的无异议确认书,格式内容自拟,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组成,并按格式顺序编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1.2资格证明文件: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可就“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此报价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2.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3.3.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若有)。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投标货币3.5.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3.5.2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供货地点、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为无效投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4.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2.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若有)。4.3.3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1条、第4.2条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参加线上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5.2开标程序(1)招标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4)投标人代表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5.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限、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金交纳凭据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保证金。5.3.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5.3.3投标人应将保证金缴纳回执放于投标文件对应格式。5.3.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退还。5.3.5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由代理公司全部扣除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支付中标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中技术、经济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按投标无效处理;(2)比较与评价;(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编写评标报告。6.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6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7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要求的相应百分率,招标人不能接受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6.8.1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6.8.2出现6.8.1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结果7.1中标人的确定7.1.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确认。7.1.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书7.2.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2.3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八)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8.3履约担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8.4签订合同8.4.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4.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8.4.6除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九)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总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上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十)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十一)质疑与投诉11.1质疑1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1.1.2以上11.1.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1.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1.1.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且将原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时间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2)联系单位: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联系电话:18187411590;(4)通讯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迎春小区北院24幢2单元302室。11.1.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11.1.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2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十二)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1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格审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要求说明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够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②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其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其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其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结果以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网上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③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性文件。特定资格要求无评标办法前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要求说明报价要求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5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投标报价唯一性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商务要求采购需求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供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条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规定。分包、转包、挂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条规定。投标文件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规定。投标文件的加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条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办法前附表3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分值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F1):30分;(2)技术部分(F2):65分;(3)商务部分(F3):5分(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F1+F2。2投标报价评审(F1)(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2)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小微企业报价的确定: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投标单位为监狱企业,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如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⑤因投标人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不予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0分3技术部分评审(F2)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性评审设备类别、规格、技术参数完全符合得满分5分;产品类别、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号条款负偏离1项扣1分,非“★”号条款负偏离1项扣0.5分,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5分)5分项目理解第一档次(10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总体要求理解透彻,需求分析全面具体,逻辑合理,条理清晰,工作重点和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思路完整有效,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整体贴合项目需求;第二档次(8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总体要求理解较合理,需求分析较完整,逻辑条理较清晰,工作重点和难点把握欠佳,解决思路及合理化建议相对可行,整体相对符合项目需求;第三档次(6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总体要求理解基本合理,需求分析基本完整,逻辑条理基本清晰,工作重点和难点把握欠佳,解决思路及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整体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第四个档次(4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总体要求理解不足,需求分析不完整,逻辑条理不清晰,工作重点和难点把握缺失,解决思路及合理化建议不可行,整体编制粗略,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第五个档次(2分):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总体要求理解较弱,需求分析不完整,逻辑条理不清晰,工作重点和难点把握缺失,解决思路及合理化建议不可行,整体编制粗略,勉强符合项目需求;对项目理解错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供货方案评审第一档次(10分):供货方案科学合理、能很好的结合项目实际,组织、运输配送及交货进度计划合理,验收方案明确,针对性非常强,人员配备充足且合理;第二档次(8分):供货方案较合理、能较好的结合项目实际,组织、运输配送及交货进度计划较合理,验收方案较明确,针对性较强,人员配备较充足且合理;第三档次(6分):供货方案一般、基本结合项目实际,组织、运输配送及交货进度计划基本合理,验收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人员配备一般;第四档次(4分):供货方案较弱、勉强结合项目实际,组织、运输配送及交货进度计划较差,验收方案较差,针对性较差,人员配备不合理;第五档次(2分):供货方案弱、未结合项目实际,组织、运输配送及交货进度计划差,验收方案差,针对性差,人员配备差;未编制供货方案的不得分。10分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第一档次(10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内容,并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制度,且岗位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主要产品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第二档次(8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违约责任内容,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制度合理,岗位职责较明确,制度较健全。主要产品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具体可行,自控体系较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档次(6分):质量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违约责任内容,,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健全,相应的措施内容具体可行;第四档次(4分):质量承诺一般,管理体系一般、相应的措施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有违约承诺但不具体;第五档次(2分):只有简单质量承诺但没有具体内容或没有相应的措施,也没有违约承诺;未编制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10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第一档次(10分):售后服务承诺明确、可行,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具体、可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时间时效性高,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零件调换货、退货、维修措施完善,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明确;第二档次(8分):售后服务承诺较明确,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较具体,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时间时效性较高,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零件调换货、退货措施较完善,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较明确;第三档次(6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配置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时间时效性一般,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零件调换货、退货措施一般,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不明确;第四档次(4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差,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配置不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时间时效性较差,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零件调换货、退货措施较差,无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第五档次(2分):售后服务承诺差,无明确的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解决时间时效性慢,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零件调换货、退货措施不可行,无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未编制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10分培训方案评审第一档次(10分):培训方案具体、明确,有详细且完整的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流程及指导方案,培训时间计划明确,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第二档次(8分):培训方案较具体,有较完整的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流程及指导方案,培训时间计划较明确,安排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第三档次(6分):培训方案一般,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流程及指导方案一般、培训时间计划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第四档次(4分):培训方案差,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流程及指导方案基本可行,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欠妥,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第五档次(2分):培训方案较差,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流程及指导方案较差,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模糊,可操作性较差;未编制培训方案的不得分。10分应急预案评审第一档次(10分):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虑全面,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得当,处理不妥当或不达标的处罚措施明确,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第二档次(8分):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虑较全面,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较合理,处理不妥当或不达标的处罚措施较合理,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较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强;第三档次(6分):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虑一般,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一般,处理不妥当或不达标的处罚措施一般,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一般,可行性和针对性一般;第四档次(4分):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虑较弱,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较弱,处理不妥当或不达标的处罚措施较弱,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承诺不明确,可行性和针对性较弱;第五档次(2分):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虑描述差,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差,处理不妥当或不达标的处罚措施描述差,无响应时间及解决时间,无可行性;未编制应急预案的不得分。104商务部分评审(F3)类似业绩评审近三年(2022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供货的类似业绩,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满分为5分。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详细评审得分汇总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投标人详细评审部分最后得分。注:技术部分除“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性评审”之外,其他评审内容的编写文字须精炼、简洁,内容具有针对性,相同的内容无须反复及重复。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制度,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一、评标机构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中技术、经济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二、评标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函进行评审,除此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三、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四、评审程序和标准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1》),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经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详细评审评标方法和标准(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投标报价得分F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3》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计算报价得分;(3)技术部分得分F2: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3》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并计算出F2汇总得分;(4)商务部分得分F3: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3》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并计算出F3汇总得分;(5)评标总得分: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3》的规定计算评标总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无效。5.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6.技术部分(F2)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7.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五、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六、评标结果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授权齐全、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或最有利于招标人利益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会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进行推荐。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人,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二中标人,依次类推。中标候选人人数限定在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2.若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果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可以将余下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若余下有效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八、评标过程中,若发生特殊情况,按以下程序处置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4.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九、其他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附件: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具体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最终商定,但不能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条件,封面最终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打印的为准)合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招标人公章)名称: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秉持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一、品名、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序号产品(项目名称)品牌、简要规格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2……二、产品质量、包装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包装及其他要求1234……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内容,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装卸、防潮,以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四、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乙方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4.甲方按标书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及对照投标样品组织验收,甲方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予以拒收。5.验收内容:所采购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五、结算方式签约时,乙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即合同价的%到甲方账户。待售后服务和承诺履行完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甲方不支付预付款,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所有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结算货款。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还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七、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向合同签订当地法院提起上诉。九、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十、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合同书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含更正、澄清、答疑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4530922JH202500324。2.项目名称:云县爱华镇平掌社区等3个村元亨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2100000.00元。4.最高限价:2100000.00元。5.采购需求(设备采购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单位数量预算单价上限价合价上限价备注1输送机(色选进料)1.型号:W600;2.功率:约2.2kW/380V;3.输送量:4-6T/h(鲜果);4.材质:输送机侧板为2mm不锈钢,输送机支架管为不锈钢矩管60*40mm,输送机带面为不锈钢链板,链板有效面积为500mm宽,配用链条节距为50.8mm;5.布置形式:斜爬坡提高约2.6米。套128500.0028500.002色选机1.型号:LGY-2;2.功率:4.8kW/380V;3.用途:对采摘后咖啡果去除绿果;4.材质:不锈钢;5.处理量:约1-1.5T/h(鲜果、绿果占比不超过10%);6.气压:0.2-0.5MPa;7.外形尺寸(长宽高):4837*2740*2595mm;8.配15KW空压机。套1255000.00255000.003输送机(色选绿果出料)1.型号:W300;2.功率:1.5kW/380V;3.输送量:4-6T/h(鲜果);4.材质:输送机侧板为1.65mm不锈钢,输送机支架管为不锈钢矩管60*40mm,输送机托板为2mm不锈钢,输送机托辊为φ38*1mm镀锌托管,输送机辊筒为φ100碳钢辊筒,输送机带面为2mm厚300mm宽PVC带面(绿色);5.水平输送约3.5米。套18800.008800.004输送机(色选红果出料)1.型号:W600;2.功率:1.5kW/380V;3.输送量:4-6T/h(鲜果);4.材质:输送机侧板为1.65mm不锈钢,输送机支架管为不锈钢矩管60*40mm,输送机托板为2mm不锈钢,输送机托辊为φ38*1mm镀锌托管,输送机辊筒为φ100碳钢辊筒,输送机带面为2mm厚500mm宽PVC带面(绿色);5.布置形式:水平输送约3.5米。套18800.008800.005圆形双层烤槽1.型号:D4000;2.功率:3kW/380V;3.配置:24HP热泵、双层背压式圆形烤槽;4.材质:普钢、烤槽内接触物料不锈钢;5.装料厚度不高于35cm。套1089500.00895000.006生物质颗粒集中供热系统(二拖十)1.型号:YHZRWQ-18;2.电功率:50KW;3.额定热功率2.1MW;4.配置:含生物质热水炉、10套换热进风系统等;5.材质:普钢;6.两组水管道。套1514500.00514500.007提升机(烤槽进料)1.型号:TDTG26/18;2.功率:约4kW/380V;3.材质:机架普钢(白色漆)、聚乙烯塑料斗(单斗容积1.68升);4.输送量:4-6T/h(壳果);5.布置形式:垂直提高约6米。套127500.0027500.008输送机(烤槽分料)1.型号:W600;2.功率:6.6kW/380V;3.输送量:4-5T/h(壳豆);4.材质:输送机侧板为1.65mm不锈钢,输送机支架管为不锈钢矩管60*40mm,输送机托板为2mm不锈钢,输送机托辊为φ38*1mm镀锌托管,输送机辊筒为φ100碳钢辊筒,输送机带面为2mm厚600mm宽PVC带面(绿色);5.布置形式:水平输送约63米、分三条布置。套1165800.00165800.009辅助设施1.配置:烤槽平台支架(双层走道、走道宽度约0.6米)、输送机支架、提升机支架;2.材质:普钢。批1118100.00118100.0010设备布线1.厂内动力柜到设备启动开关处电源线(不包含厂房动力柜);2.使用方需将厂内动力柜设置在设备10米范围内;3.未连接设备距离不超过10米;4.包括热水管道控制器。批178000.0078000.0011合计2100000.00注: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对产品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的,投标人在单项单价报价中不得超过单位价格上限。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的交货、验收、安装调试,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对所采购设备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9.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是否进口产品:否。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其他要求:本项目后期运营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配套设施建设。须筹资210万元投资建设钢结构咖啡初加工厂房1500平方米,配套水、电等设施设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温馨提示:因政采云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格式问题,请投标人将完整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板块,其余板块按要求进行上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资格证明文件1.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2.投标人应保证全部承诺、声明、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4.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一”至“七”规定的有关资料及证明。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够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格式自拟)2.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格式自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结果以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网上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投标人全称2投标报价(人民币:元)3供货地点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5质量要求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法定代表人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9备 注注:1.本表格式不得作任何更改,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2位。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表中的投标报价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计价格一致。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总计(元)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设备采购清单)》中各设备名称顺序逐项依次填报此表2.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对产品设置了单位价格上限的,投标人在单项单价报价中不得超过单位价格上限。三、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过认真研究,我单位(公司)(投标人名称)决定参加投标,现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向贵单位提交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根据采购需求、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等,我公司按照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投标报价,在合同期限内完成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澄清文件(若有)全部内容,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我方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4.我方保证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保证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的行为;6.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本投标函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9.如我公司中标,我们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我公司通讯方式及账户信息: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邮箱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备 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六、依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相关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供应及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在招标文件里不做具体划分和规定,以投标人自身所属行业为准即可。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需附相关机构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七、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认真填写本表。技术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设备采购清单)》中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项目名称: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 注: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在表格中“说明栏”内对应写明技术指标。2.表格中“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可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设备采购清单)》”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内容复制。3.表格中“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响应”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设备采购清单)》”要求中的设备需求及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地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还应在本章“附件产品技术相关证明资料“中提供技术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产品技术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二、项目理解(参考评标办法要求自拟格式编写)三、供货方案评审(参考评标办法要求自拟格式编写)四、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参考评标办法要求自拟格式编写)五、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参考评标办法要求自拟格式编写)六、培训方案(参考评标办法要求自拟格式编写)七、应急预案(参考评标办法要求自拟格式编写)八、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供货期合同金额备注注:本表后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咖啡初加工生产线建设 输送机 色选机 圆形双层烤槽 生物质颗粒集中供热系统 提升机 辅助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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