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家校社协同育人 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招标公告(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枫树社区居民委员会2025)



成龙路街道办事处枫树社区“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为积极落实《锦江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现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本次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招标须知: (一)名称: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 (二)地点:枫树社区辖区 (三)项目预算金额:6万 (四)项目规模及要求: 重点围绕“三教四方”全员育心行动、家庭教育“十百千万”行动,培育发展志愿者队伍和搭建转介机制(不低于3次),跟踪社区困境青少年及其家庭(不低于20人次),差异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不低于3次),并依据项目内容提炼实施亮点材料。 二、申报项目须知: 对有意申报开展本公告发布的项目需求的各类社会组织及社会企业,于2025年7月 14 日前向枫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项目计划书(需明确具体方案、资金总额、资金来源、申请社区补助的金额、资金使用方案、其他承诺事项)。我社区将择期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社区工作委员会等对各组织申报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决定入围实施项目单。 (一)承接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项目内容契合; (二)承接机构过去2年年检合格; (三)承接机构的党建工作资料; (四)承接机构或具备条件的个人,具备社区工作相关项目经验; (五)社区自组织、个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报项目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承接机构相关资质证明: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自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登记注册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 (二)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材料,(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不提供年检材料)。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申报接洽人不是机构法人的,请提供法人委托证明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仅限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材料。 (五)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六)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材料(盖鲜章)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 (八)项目申报书。 项目计划书应对社区发展要求逐一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周期、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自组织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九)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加盖鲜章),电子版一份(发到邮箱:360023441@qq.com或现场U盘拷备) 四、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截止2025年7月 14 日16时;枫树社区居民委员会(枫树街618号五楼)。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枫树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66744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校社协同育人 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