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水点整治改造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苏州工业园区]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
[0]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711847000428
项目名称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711847000428001001
标段名称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7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7月14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针对东南环立交独墅湖大道、翰林环路、通园路独墅苑、星杭街中新大道、东沙湖星华街西侧等5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包括排水、交通导改、市政道路、设施及绿化恢复,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514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E3205711847000428001001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
针对东南环立交独墅湖大道、翰林环路、通园路独墅苑、星杭街中新大道、东沙湖星华街西侧等5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包括排水、交通导改、市政道路、设施及绿化恢复,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514万。
273
251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22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9.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10.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1.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②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5.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10、11、12、13、14条;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7.如招标公告有企业资质要求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07月1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3.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25.0
账号:3112030080081291883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张洁
代理联系人: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2-62995447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0512-66605612 、 0512-66605605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针对东南环立交独墅湖大道、翰林环路、通园路独墅苑、星杭街中新大道、东沙湖星华街西侧等5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包括排水、交通导改、市政道路、设施及绿化恢复,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514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E3205711847000428001001
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
针对东南环立交独墅湖大道、翰林环路、通园路独墅苑、星杭街中新大道、东沙湖星华街西侧等5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包括排水、交通导改、市政道路、设施及绿化恢复,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514万。
273
251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22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9.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10.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1.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②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5.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10、11、12、13、14条;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7.如招标公告有企业资质要求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07月1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3.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25.0
账号:3112030080081291883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张洁
代理联系人: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2-62995447
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0512-66605612 、 0512-66605605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段名称: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资格后审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5711847000428001001)招标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时间:2025年07月07日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评奖要求1.4投标人资格条件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1.10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公布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4.1投标文件递交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无效标条款6.5投标文件的澄清6.6中标候选人公示7.定标7.1中标人公告7.2履约担保7.3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监督与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二章评标办法☑1.2评标办法(评标参考价),1,(一)数字抽取(二)评标办法第一步:确定评标参考价及评标顺序第二步:投标文件评审第三步:评标结果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协议书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甲方:乙方:第一章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及管理第四章投标文件一、封面二、法定代表人申明三、投标函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授权委托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项目经理资料表八、电子保函一、其他材料一、投标保证承诺书二、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4楼联系人:张洁电话:0512-62995447电子邮箱:zhangjie@sipmsg.com.cn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3标段名称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4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其中财政资金:100%,自筹资金%;0非国有资金:%。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针对东南环立交独墅湖大道、翰林环路、通园路独墅苑、星杭街中新大道、东沙湖星华街西侧等5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包括排水、交通导改、市政道路、设施及绿化恢复,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约2514万。8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9质量标准合格10评奖要求无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招标公告要求。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表述的为准。13踏勘现场招标人。1.不组织2.组织,时间地点如下:14投标预备会招标人。1.不组织2.组织,时间地点如下:15分包招标人。1.不允许2.允许,分包内容为: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得途径:“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17招标文件的公布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18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多处关于招标控制价金额表述不一致的,或与最高限价公示中的最高限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次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表”的合计金额为准。19投标人提疑请将疑问于2025年07月15日17:00前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20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控制价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由于未及时获取相关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后一次澄清或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日。21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招投标,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3份。2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采用1。1、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采用暗标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具体要求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投标报价方式采用11.固定综合单价报价2.其他:24投标报价编制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所有措施项目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等)均不得低于成本。投标人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用的标准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2、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3、投标人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18.1款规定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4、如施工图的范围、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有矛盾,则以“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5、投标人应将与其他施工队伍的配合费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当中,招标人不再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6、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中。7、场内外道路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8、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解决临时设施搭建场地,临时设施搭建的标准及用地须满足园区城管及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9、各投标人须无条件的服从发包人的交通分流工作方案部署,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各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此施工条件的影响。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方案须符合交警、路政部门的要求,并获得交警、路政部门的书面批准。相关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费用、措施费、与相关部门如海事、航(道、交警、路政部门协调的所有费用等一并计入投标)报价。10、其它无效标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182%的为无效标。2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2028投标保证金1、本标段是否需要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指定账户信息见招标公告。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3、□不执行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8投标保证金☑执行以下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措施: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类投标人应在投AB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支票、保函(含保险)等;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银行保函,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接受☑不接受)保险机构的保单。4.1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直接从基本账户转至招标公告中的指定账户;4.2保函(含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缴纳电子保函(含保险),也可以向招标人缴纳纸质保函(含保险);4.3投标人缴纳电子保函(含保险)的,应将电子保函(含保险)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电子保函节点处;4.4缴纳纸质保函(含保险)、支票的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含保险)等原件提交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处,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时向评委出具纸质保函(含保险)等保证金收取情况表。招标人(招标代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管大厦,联系人:张洁联系方式:0512-62995447,备注:;5、评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5.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5.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现金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支票、纸质保函(含保险)等方式的以招标人收到原件时间为准);5.3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的。现金转账的基本账户,以开标时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主体库)中的基本账户信息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省主体库中基本账户信息填写错误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5.4保函(含保险)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保函(含保险)费用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5.5执行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的项目中,、类投AB标人未提交规定格式的投标保证承诺书的(包括标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名称、招标人名称错误的);5.6电子保函(含保险)未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电子保函节点的或无出函机构有效电子签章(签名)的。6、特别提醒:6.1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操作手册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引中的网上投标流程。6.2电子保函(含保险)的申请、上传和验证等相关事宜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保函专区。投标人要确保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电子保函节点的保函(含保险)文件带有出函机构的电子签章(签名),且出函机构的电子签章(签名)有效、未被更改,如投标人将出函机构的电子保函(含保险)文件扫描、转化或者更改后再上传至投标文件,则不予认可。6.3银行保函不一定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行或上级银行机构出具,投标人应慎重选择保函(含保险)出函机构,保证保函(含保险)能切实保障招标人的权益,当投标人出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保函(含保险)应能做到“见索即付”,否则投标人将被记入不良信用。保函(含保险)样式可参照“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保函专区中的苏州工业园区投标保函示范文本。6.4开标过程中,开标大厅的“是否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保函”栏目仅指交易中心代收的现金转账部分的投标保证金情况,该栏目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否决投标的唯一依据,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评委评审结果为准。7、其他:①提供纸质保函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聘用合同、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直接缴纳至出函银行的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②提供电子保函的,应将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直接缴纳至出函银行的银行支付凭证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节点处。③未按上述要求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9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人脸识别,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监督人及公证人(如有)等开标人员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调用华为密钥管理云服务对投标文件解密,不需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9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CA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项目—投标阶段—上传投标文件—前往开标大厅,可以通过网络观看现场开标实况直播。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园区市民服务中心)楼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被解密或导入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由于系统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招标人另行通知重新开标时间。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5、其他说明事项:()、不见面模块数字抽取的说明:苏州工业园区公1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模块的随机抽取程序是由有资质的软件公司开发,并通过严格的测试。程序核心功能随机数生成是通过JAVA平台的标准随机函数实现,核心抽取代码公布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侧数字抽取环节的代码展示页面,投标人可以自行查看。()、投标人电脑环境最低要求:2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由于现场监控传输路径与开标信息传输路径不3同,会造成网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4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立即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0330项目负责人是否参加开标采用11.不作要求2.要求如下: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5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用11.随机抽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2.直接确定3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1或21.银行保函(合同金额的10%),优先使用电子履约担保,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专区”2.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其他要求:、银行履约保函其他要求:在中1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担保方式等实质性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履约保函》的要求,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保函出具银行的范围须是苏州市级分行或园区支行,另外需同时提供担保合同作为附件,逾期不受理。、履约保证金2其他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直接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账户(账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10550101040132474)转帐缴纳,并将转账凭证交给招标联系人,逾期不受理。33投标诚信行为1、不诚信行为的管理:在投标中,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将按照《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领域投标活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的通知》苏园规建(2017)27号文(参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政策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执行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的相关文件(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全市考评结果,在政务网上公示,公布的考评结果,在评标中使用)。记入园区不良行为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评标阶段(以评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发现有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2的中标候选人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4电子招投标补充的内容1、投标人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jstf后缀的文件格式的电子版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电子招投标补充的内容标文件,*.jstf后缀的文件是加密电子投标书文件,用于网上投标;电子版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证书中的电子印章或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签章。投标文件中的CA证书签章和国家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2、联合体投标:如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由联合体成员同步并挑选本单位资格审查资料。第三步:联合体成员同步并挑选结束后,由牵头人重新同步并挑选本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料。第四步:由牵头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并生成投标文件后,由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3、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客服电话:0512-58188503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4、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5、电子营业执照的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仅限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否则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提前做好准备。投标单位除对无效标条款规定的内容须电子签章(签名)外,不需对投标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签章太多浪费投标人人力成本,还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打开缓慢)。另提醒,投标文件签章位置不得覆盖省主体库链接。35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按照苏建规[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异议受理机构的电话:62995447传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异议和投诉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管大厦投诉受理机构的电话:6660561266605616传真:66605600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中,以下信息必须选自省主体库,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1)企业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信息: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安全B证;绿化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学历证;(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官方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及获奖情况;(4)其他招标人要求必须上传到省主体库中的内容。特别说明:上述信息的评审以从省主体库中选取的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中的上述信息为同步主体库信息时刻的省主体库信息,不会随之后省主体库的变化而变化。请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省主体库的信息。2、资格审查资料中以下资料扫描件可以统一上传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其他材料”的“其他”分项内:(1)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7投标文件响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当对资格审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的资料不明确的,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被判不合格的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时,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有需要扫二维码才能识别的信息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二维码的核验结果截图,评标区无通讯设备,评委无法进行二维码的核验,如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核验结果截图,导致相关信息无法判定时,由投标人承担被判定不合格的不利后果。38关于类似业绩评审说明1、业绩必须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该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a中标通知书(招标的项目必须提供),此项为空的在评审时视为直接发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8关于类似业绩评审说明b合同协议书,特殊合同无明确协议书部分时必须提供合同中显示项目名称及内容、发承包方名称、合同金额、发承包方合同签定盖章页。c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指验收各方共同签署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2、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第5条“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必须是在投标单位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竣工验收证书评审标准:竣工验收证书至少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印章应真实有效,可以是经公安备案的企业公章,或用于该业绩项目管理的部门章、项目章、专业技术章等)。如竣工验收证书中没有设计、监理单位盖章的,又未提供业绩项目不需设计、监理单位参与验收说明的,该业绩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书中投标单位未作为参建方参与验收盖章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交的类似业绩为分包工程业绩时,其竣工验收证书至少应有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印章应真实有效,可以是经公安备案的企业公章,或用于该业绩项目管理的部门章、项目章、专业技术章等)。如竣工验收证书中没有设计、监理单位盖章的,又未提供业绩项目不需设计、监理单位参与验收说明的,该业绩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书中投标单位未作为参建方参与验收盖章的,业绩不予认可。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梳理上述资料中的招标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名称、盖章是否一致,如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名称不一致的、盖章与文字描述不一致的,应主动提供情况说明、业主证明等资料,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不被认可的风险。投标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证书应能反映出合同范围内应验收的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如提供的竣工验收证书不能反映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已全部验收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评审时无法判断是否提供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视为全部提供,评审结束后,经查实未提供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例如:类似业绩的合同范围中明确有8个单体,但竣工验收证书只显示4个单体验收合格,该业绩不予认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评审时,当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验收日期、签字盖章处的落款日期的,两个时间中任一个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即可认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证书中没有载明上述两个时间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直接发包日期、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符合招标公告时间段要求的,也认为类似业绩竣工验收时间满足公告要求。4、专业工程招标时的类似业绩:房建施工总包单位将总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该分包工程不作为总包单位的专业工程业绩。桩基工程招标时:类似业绩的合同内容中包含桩基和基坑围护工程时,若基坑围护工程按当地要求不进行竣工验收的,须提供情况说明,证明基坑围护已实施、但按当地规定不进行验收,仅提供桩基的竣工验收报告时,该业绩不予认可,且该证明材料须上传至省主体库中,未上传至省主体库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5、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直接发包项目在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后)变更应至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变更至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后,该业绩投标时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未至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的,该业绩投标时不作为任何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认定。未竣工项目,项目负责人变更未至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变更,原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业绩必须提供变更已在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的官方证明,否则视为未至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6、施工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在项目承接时(招标项目指中标时,直接发包项目指签订合同时)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施工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涉及业绩均不予认可。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联合体分工协议或其他资料,证明投标人所承担类似业绩的范围,提交的资料不明确的,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不予认可的风险。8、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当作施工业绩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时,仅认可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施工部分业绩。9、特别提醒,上述“不予认可”“不作为评审依据”的业绩,资格审查时该业绩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10、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企业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上均为拟中标人时,放弃本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多个项目均未放弃的(按规定可以兼项的情形除外),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在后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1、绿化项目:关于招标公告中《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文)中“一、项目负责人条件”评审细则:(1)项目负责人条件满足(“三)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视为同时满足(“一)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和(“二)可承揽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条件满足(“二)可承揽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视为同时满足(“一)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2)“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上的专业认定。(4)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往前倒推。(5)“业绩要求”,可以不是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6)“近4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倒推4年。(7)“承担”:指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接的项目。(8)“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外,还须包括配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任两项,单纯的绿化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39动态资质核查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规定,开标当日,投标人企业资质(仅指本次招标要求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评标期间查询网站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查询结果时,评审时视为合格。评审结束后,网站在当日恢复的,招标人可依据当日网站最后的结论申请重新评审。40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使用一级建造师和一级建筑师证书的:①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②超出注册有效期和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③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由于图像大小、方向、清晰度等问题,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在评标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为避免争议评审过程中均视为一致。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须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时更新省主体库中的建造师证书,自行承担未及时更新导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后果。4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招标公告中“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为避免异议投诉对招标进程的阻滞,招标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以上情形不做扩大化解释。2、关于联合体信用分、业绩、投标行为考评的认定:联合体业绩、信用评价结果,按照联合体中最高一方计入;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联合体牵头单位考评扣分计入。3、其他补充的内容:(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投标后提出其他附加条件;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或者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成为中标候选人)或骗取中标(成为中标人);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5)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投标违法、违规行为。(2)投标人有涉嫌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待核查的,其投标保证金暂缓退还直至核查完毕。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施工条件:具体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评奖要求本次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评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勘察、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5)招标控制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修改及澄清材料;(10)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或修改。2.2.2招标人的澄清或修改均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进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2.4当招标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控制价公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可以查看和下载。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用江苏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中标后投标文件份数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利润、税金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招标文件的合同中明确的由投标单位承担的或考虑的所有工作及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后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3.2.2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3.2.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及相关文件等。3.2.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报价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进行投标报价;工,1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2全部费用,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该部分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均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的其它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编制的其他要求。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缴纳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具体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的方式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实际情况提供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投标4.1投标文件递交4.1.1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电子招投标补充内容。4.1.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4.2.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当众公布收到的投标文件并解密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按照顺序解密,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开标后,招标人代表、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6.4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出现所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操作是投标单位对整个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投标单位除对无效标条款规定的内容须电子签章(签名)外,不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总监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的人员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2.计价(或报价)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3.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4.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其它无效标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82%的为无效标。6.5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6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7.定标7.1中标人公告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告。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2履约担保7.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2.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1,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在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情形,3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监督与投诉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1.2评标办法1(评标参考价)(一)数字抽取开标时,对应拒收的投标文件进行拒收退回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进行下列数字抽取(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抽取K值:K的抽取范围为0,1,2,3,随机抽取一个数字为K值。☑抽取参与A值计算的序号:完成解密的投标人都有一个序号,该序号与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一致。抽取范围: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2%(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且高于招标控制价×72%的(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对应的序号,“低于”“高于”均包含本数。在抽取范围内的序号数量为M:1.若M>9时,随机抽取9个序号;2.若7<M≤9时,随机抽取7个序号;3.若M≤7时,不进行序号抽取。备注:1.上述数字抽取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数字抽取模块进行,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抽取。2.投标人对上述数字抽取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得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不因投标文件解密前的拒收有误而重新编序号和抽取数字。(二)评标办法第一步:确定评标参考价及评标顺序1、评标参考价=A×(1-K%)。K值以“数字抽取”步骤相关约定为准。A为去除按规定应被拒收的投标文件后,剩余的投标文件中的();(“高于”、“低于”均包含本数)当开标会上抽取了参与值计算序号的,则A为开标时抽取序号对应投标报价的算术平,A均值。当开标会上未抽取参与A值计算序号的,若0<M≤7,A为所有在抽取范围内序号对应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M=0,A为所有不大于招标控制价的算术平均值。特别说明:此处评标参考价按上述计算方法得出后不再因其它任何原因而改变。;“高于”、“低于”均包含本数。2、商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信用标得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值报价合-理性扣分值)计算:2.1投标报价得分:等于评标参考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C=100-D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参考价的投标报价,按报价偏离率每高1%,扣1.5分,每低1%,扣1分,中间以插入法计。投标报价的偏离率以百分号即%表示,计算公式:偏离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2.2信用标得分本项目使用信用标,约定如下:某企业信用标得分=D%×企业信用分;D=8。信用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市政专业信用分为准,计入信用分中市政专业未列明的企业,信用分按0分计入。未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专业,信用分均按0分。如特级、一级企业参与小型项目(小型项目判定以招标控制价及苏建规字[2017]1号文为准)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2.3投标行为考评扣分值: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2.4报价合理性扣分值:本项目使用报价合理性扣分,扣分值为:本工程采用“苏州工业园区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清标。对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进行分析,将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控制价的对应综合单价比对,将投标文件合价与招标控制价对应合价比对。同时满足下列A和B两个条件的条目,每出现一条扣0.01分,最多扣1分。(单价、合价均以元为单位);A.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或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对应综合单价*110%,(结果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B.投标报价合价-招标控制价对应合价-招标控制价对应合价>10000元。评分计算过程需列明投标报价、A值、参考价、报价偏离率、偏离率扣分值、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标得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值、报价合理性扣分值,其余计算步骤不单列。其中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A值、参考价计算以元为单位,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离率、偏离率扣分值、投标报价得分、信用标得分用四舍五入法保留3位小数;商务标得分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3、按照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顺序。商务标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先,若报价又相同,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第二步: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先后顺序,取排序前6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时进入(参加排序不足6家时则全部进入)以下资格条件、商务标及技术标合格性评审。1、资格条件合格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2、商务标合格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为不合格,反之为合格。(1)商务标中存在无效标条款中的情形之一的。(2)清标。本工程将采用“苏州工业园区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清标。清标时出现无效标条款中的情形之一的;3、技术标合格性评审本项目不设置技术标,不需进行技术标评审。第三步: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资格条件、商务标及技术标均合格的投标文件中,评标顺序最靠前的3名投标人被确定为第1-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在上述进入评审的6家单位中未能评出3个中标候选人,则继续按评标先后顺序,按未评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并对其进行第二步中投标文件的评审,依次类推。如果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均合格的投标文件数小于3家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的判定,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资格条件、商务标及技术标均合格的投标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明确是否具有竞争性及原因)。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三章合同条款项目名称: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发包人(全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园区翰林环路等5处积水点整治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出资5.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计划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73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市政工程:签约合同价内项目:发包人只对已计量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支付,发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发包人代表审核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完工额的65%;在承包人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完成工程款额的80%,在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总额的97%,留结算总额的3%作为保修期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从发包人颁发竣工验收合格鉴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一年。保修期届满,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签发缺陷责任期解除证书后,承包人申请支付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签约合同价外项目(变更工程项目):签约合同价外项目预算必须经发包人初审,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批准预算金额上报合同外项目工程进度报表,发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支付签约合同价外合格工程完工额的50%。签约合同价外项目决算审计后参照签约合同价内费用的支付比例办理结算。签约合同价内项目和签约合同价外项目进度款申请应分开申报。工程付款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园区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承包人在第一次申请付款时,必须在付款申请材料后附上: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单(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4、发包人出具的进场核验合格证明。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中标后确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苏州工业园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中标通知书生效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章)开户银行:(承包人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具体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永久占地范围与工程规划红线范围一致。永久占地手续由发包人负责办理。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设用地、仓储用地、装配加工用地、临时道路用地等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国内没有标准、规范的项目,由发包人通过监理工程师或设计院提出具体施工技术要求。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同通用合同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实际开工日期前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二套,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发包人可代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目录》。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用款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和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及园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应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实际开工日期前14天提供。如工程实施(包含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前提供,承包人应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三份并提供电子文件一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及发包人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部门办理工程临时设施用地及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并缴纳临时用地恢复原状保证金、土地租赁费、宗地测量等相关费用,协助发包人与园区国土部门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上述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费用包干,结算不调整。补充条款1.10.2除发包人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场外交通设施外,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由承包人自行查勘,如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加固、维修、养护、保洁费用,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所有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补充条款1.11.3在中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期间及交付使用后的任何时间,无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成品和半成品是否通过发包人、监理人或任何第三方的检查、检测和检验,以及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旦出现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等情况的,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拆除、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等法律责任。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上述工作,则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执行该项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确认后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并向承包人追讨不足部分。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同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见合同专用条款10.3、10.4条规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工期延长、设计变更和现场收方及签证、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办理工程验收及移交手续;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需要发包人书面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同专用合同条款4.1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的约定。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力、通信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正常施工所必须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补充条款2.4.3提供基础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收集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纸质版,承包人可在发包人资料档案室借阅或复印,并应向相关管线管理机构、管线权属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调阅相关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后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调查和探挖工作,确认现有管线位置、种类及埋深,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对原有管线或者设施埋设的位置不明时,应当挖样洞复测,在掌握实际情况后方可施工。如有损坏,承包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补充条款2.9发包人义务:(1)发包人应每月及时确认进度产值,并向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产值15%的专户资金;(2)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设置考勤设备,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未经考勤不得出入施工现场,考勤记录应实时完整上传至实名制监管系统;(3)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满足《苏州工业园区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书面资料2套电子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60天内报送。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满足《苏州工业园区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担施工交通疏解、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a、承包人必须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和合同段内交通维护保通工作,确保过路行人、车辆的安全,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发生的安全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等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b、承包人应按照交警、城管部门的要求,组织人员做好施工区域内及交叉路口交通疏导、保安管制工作。同时施工期间应采取措施,保证邻近道路交通通行。安保须聘请专业单位的保安实施,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交警部门的要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c、施工过程中,交警等部门所要求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需要交纳的相应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仅负责配合协调工作。承包人进场后应向交警、城管等部门申报交通管制方案,并取得同意。施工期间必须采用全封闭围挡将施工区域与各交叉路口及相邻地块隔离,采用混凝土护栏隔离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并在工程区域及周边设置限速牌、减速驳、交通标志标线、振荡带、水马隔离墩等必需的交通设施;承包人还需负责上述交通设施、施工围挡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直至工程完工,符合道路交通开放要求。d、施工期间涉及工程范围内企业车辆进出协调等事宜由承包人负责。e、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区域内交通组织管理,施工区域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10万元/次。f、本工程施工期间,夜间必须为社会车辆及行人提供充足的照明。以上a、b、c、d、e、f六项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报价。②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根据苏州市及园区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包含到投标报价中。在园区举行重大活动时,需积极作好道路保洁、交通畅通、施工噪音等方面的临时突击工作,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邻近居民小区施工,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降效的影响,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扬尘等对居民的影响,所有夜间施工须取得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后实施,并主动协调因施工造成的民事问题,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中。③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④本工程施工范围存在多种管线并多处交叉,设计时已考虑相关管线的影响,但承包人仍应考虑必要的保护措施费。⑤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a、承包人现场施工必须全部按苏州工业园区相关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全面做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费用由承包人包含到投标报价中;禁止向河道和绿地倾倒或排放建筑、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和清理责任。b、承包人应当遵守国家及苏州工业园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c、工程交工前应清理现场达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⑥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可能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委托苏州工业园区指定的测绘单位对管线管位标高进行测绘,测绘结果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测绘费用含在报价中。规划验收:承包人须在竣工之后30天内提供发包人办理规划验收时所需的相关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所有本工程涉及到的与各相关单位、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⑦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工程进度款用款计划。⑧按照苏州工业园区有关规定,承包人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民工工资担保手续。⑨按照相关规定在园区行政中心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金证明等。⑩乙方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应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11保险,按时支付工资,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必备的劳动保护条件,落实风险减量措施。设置员工生活设施的,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提供员工餐饮的,应符合卫生要求。乙方与其项目人员之间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联。○合同履行期间,因养护施工不力导致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12a、乙方应优先调解处理。第三方要求甲方及相关方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主动参与纠纷处理,引导第三方,将矛盾转移到乙方,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b、第三方起诉甲方及相关方的,乙方应作为同案当事人,主动参与诉讼,甲方有权申请法院追加乙方参与诉讼,乙方应当赔付第三方损失或甲方及相关方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诉讼费用)。○承包人应设置考勤设备,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未经考勤不得,13出入施工现场,考勤记录应实时完整上传至实名制监管系统;○承包人应在监管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14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中标后确定;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每次离开现场的天数不得大于3天,每月累计离开现场的时间不得大于6天或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同通用合同条款,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000元/天,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收取违约金标准: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为35万元/次;2000万元≤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为25万元/次;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为15万元/次。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标准: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为30万元/次;2000万元≤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为20万元/次;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为10万元/次。承包人需通过其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收取违约金标准: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为35万元/次;2000万元≤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为25万元/次;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为15万元/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2000元/人·天,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如需进行劳务分包,应选择注册登记在园区的劳务公司。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同通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1种或第2种方式。承包人应确保履约担保直到其完成工程的施工、竣工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前持续有效和可执行。若工期延长,则承包人需自费延长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签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及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若承包人履约担保期满后未能及时延期,发包人有权在拟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期付款中扣回签约合同价总额的5%作为履约担保,直至本工程竣工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为止。第1种方式: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出具银行的范围须是苏州市级分行或园区支行,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第2种方式: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本项目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人行使下列权利前应该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否则监理人行使的该权利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1)发出可能引起工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或降低、合同价款增加、合同工期延长的工程变更指令或其它指令;(2)批准或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追加或变更工程价款、补偿损失的申请;(3)批准或同意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申请;(4)发出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的指令;(5)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分包其承包的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6)确认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及甩项验收报告;(7)确认工程竣工结算价款;(8)作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监理人在发出上述指令、批准或确认时应附上发包人的书面批准。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上述指令、批准或确认时应核对有无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一旦监理人未经发包人确认作出上述行动,承包人应该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予以追认,发包人未予追认的,监理人的该行动对发包人无约束力。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及生活场所由监理人自行解决。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补充条款: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发包人代表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发包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发包人代表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代表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发包人代表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认可隐蔽工程检查结果,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发包人代表应签字确认。发包人代表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通用条款第5.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积水点整治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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