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施更新工程招标公告(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
因工作需要,现组织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①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
②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
③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④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8*60%=46.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最高投标比率为6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⑧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环卫)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及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社保证明材料。
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7日到2025年7月11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傅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0510-80718719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源路528号211室邮政编码:2142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15396870200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招标公告——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docx
招标文件——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doc
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招标公告因工作需要,现组织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①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②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③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④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8*60%=46.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最高投标比率为60%。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⑧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环卫)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及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社保证明材料。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7日到2025年7月11日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傅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0510-80718719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源路528号211室邮政编码:214200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15396870200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214200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年7月7日宜兴市国企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7-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0-第五章合同书(格式文本)-22-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7-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对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 采购方式:集团网站公开招标(代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8*60%=46.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最高投标比率为60%。2资格审查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⑧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环卫)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及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社保证明材料。2.2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上午8:50前须交纳投标保证捌仟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宜兴支行账号51610188000299677 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否则作废标处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涉密账户,账号随机,请投标单位仔细核对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需装订后密封)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需装订后密封)资格审查原件:1份(不需密封)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孵化园二楼开标室6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傅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867 、0510-80718719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源路528号211室邮政编码:21420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联系方式:15396870200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214200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联系电话:0510-807021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若自然人投标即指自然人本人。1.3“投标人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4“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签章)”及“投标人公章”是指投标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使用章。1.5“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2.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含报名费、标书制作费、评标费等费用)。2.3本次采购,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2.4评审费收费标准:参照苏财购[2016]48号文相关规定收取费用(请各投标人把此费用考虑在内)。3、保密要求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人可在“宜兴市公告环保集团”中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4.3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对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1投标函7.1.1报价文件:7.2资格证明文件:7.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2.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7.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7.2.5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7.2.6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7.2.7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7.2.8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7.2.9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7.2.10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⑧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环卫)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及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报价当月)。7.3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7.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如有自行添加)7.5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6项目人员配置清单7.7承诺书7.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7.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7.1-7.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无效。若要求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如上述“7.2资格证明文件”第7.2.5、7.2.6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8、投标报价8.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9、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9.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投标人承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9.4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5投标文件可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中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应为红章。9.6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7由于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或形式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8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10、投标文件的真实性10.1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0.2如采购人、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1、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现场工作人员。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2.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6、无效投标的确认16.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6.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6.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的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16.1.3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6.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6.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1.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修正的;16.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1.9属于投标邀请函2.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16.1.10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1.11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6.1.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6.1.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五、开标、资审、评标、定标、废标18、开标18.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召开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中合计金额(大写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19、资格性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现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资格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19.2.1按照本须知“7、投标文件的组成”中“(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2信用查询。①查询时间:采购人将在资审环节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②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20、评标20.1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部分及其他“必须”或“应(应当)”等文字说明的相关要求。20.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0.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5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0.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进行随机抽签,按抽取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随机抽签活动,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1根据投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三倍数量以上的号码球;2按照投标人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3如抽签确定的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有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投标人的质疑、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注:除了算术修正(20.5.2)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0.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7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21、定标21.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2.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2.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3、废标的确认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3.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3.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23.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六、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24.2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由投标人自行与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事宜。2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4.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4.3.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3.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4.3.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2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5.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5.4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交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宜兴支行账 号32001616236050775875注:①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②若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开具银行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合同期。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保函即将过期,中标单位需提前一个月重新开具银行保函交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停付进度款。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5.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投标行为:26、投标行为:26.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6.2投标服务及产品、产品安装(施工)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26.3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投标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6.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九、验收27、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和响应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28、询问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9、质疑29.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宜兴市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内容,可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29.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29.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9.2.2投标人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9.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29.4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29.5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处罚。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的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项目为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1、技术要求①参考依据(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4)《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15)《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1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术标准》(CJJ274-2018)(18)《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19)《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20)《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21)《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22)《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机》(CJT338-2010);(23)《垃圾转运站设备》(JB/T10855-2008);(24)《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25)《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26)其他有关规范和标准。规范和标准应采用相关的现行最新版本。技术规范选用原则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应是先满足地方标准,后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国内没有的可参照国外相应成熟的标准和规范,达到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②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城北垃圾中转站、和桥垃圾中转站、周铁垃圾中转站和张渚垃圾中转站,并对环卫基地停车场进行改造。其中城北垃圾中转站新增1套压缩设备(200t/d)及配套环保设备等,改造后维持原设计规模800t/d不变;和桥垃圾中转站更新2套压缩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等,改造后设计规模140t/d;周铁垃圾中转站更新2套压缩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等,改造后维持原设计规模140t/d;张渚垃圾中转站更新1套压缩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等,改造后维持原设计规模50t/d不变;环卫基地停车场改造内容包括场地道路修缮,办公管理楼外立面修缮,新增充电桩等。③服务内容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须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含概算、初步设计图纸)2、有关说明①本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与商务条款的相关要求为基准要求,如投标人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投标人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45日内出具成果文件。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④、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⑤、付款步骤: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后一次性付清。⑥、结算方式:结算按宜兴市评审中心批复的概算额作为计费基数,并按承包人承诺的投标费率%,进行结算,如超过投标报价则按投标报价结算,如不超过投标报价,则按投标费率结算;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技术商务部分60分价格部分40分二、评审内容: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技术部分1技术文件5根据总体思路打分: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条目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较完善,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5根据技术方案打分: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条目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较完善,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5根据质量进度措施打分: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条目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较完善,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5根据重难点分析打分: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条目清晰规范的,得5分;方案较完善,内容科学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拟配备项目组成员19拟配备项目组成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的,得1分;具有环境(环卫)类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综合实力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信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乙级资信证书得1分。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3转运站及垃圾处理咨询或设计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每提供一个1分,本项满分3分。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6编制转运站及垃圾处理有关行业标准,每提供一个2分,本项满分6分。注: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业绩4投标人业绩:2020年6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座设计规模为150t/d及以上垃圾转运站设计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及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则需要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要求提供的设计合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6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座设计规模为150t/d及以上垃圾转运站设计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及项目特征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则需要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要求提供的设计合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价格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部分40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备注:1、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清晰,内容模糊无法确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3、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4、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并提交否则不予加分。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中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4)《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5)《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15)《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1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术标准》(CJJ274-2018)(18)《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19)《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20)《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21)《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22)《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机》(CJT338-2010);(23)《垃圾转运站设备》(JB/T10855-2008);(24)《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25)《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26)其他有关规范和标准。规范和标准应采用相关的现行最新版本。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序号项目名称设计阶段设计内部及标准1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含概算、初步设计图纸)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含概算、初步设计图纸):合格,满足宜兴市国资委立项的要求第5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委托书1满足设计要求设计开始前2地形图1满足设计要求设计开始前3规划选址定点图1满足设计要求设计开始前第六条乙方人向甲方交付的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本项目涉及的专业为: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项目申请报告8份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45日内出具成果文件注:以上各阶段的资料及文件,都要提供电子版(可供修改的)文档。第七条费用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费用为元(大写:元),投标费率为%。按宜兴市评审中心批复的概算额作为计费基数,并按承包人承诺的投标费率%进行结算,如超过投标报价则按投标报价结算,如不超过投标报价,则按投标费率结算。第8条支付方式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后一次性付清。第九条双方责任及义务9.1甲方责任9.1.1本项目甲方联系人为,联系方式:;9.1.2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9.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9.2乙方责任9.2.1本项目乙方负责人为,联系方式:;9.2.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同时,在项目报审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甲方提出的图纸修改意见需出具变更图纸的,也需按照施工图份数要求及时交付给甲方。9.2.3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单次造成工程损失造价5万元以上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需要乙方出具变更时,乙方必须及时出具变更。当单项变更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上时,按变更造价的2%计算,(以变更审定价为计算基础);当单项变更造价在五十万元以下时,不调整费用。变更工作应及时配合施工进度。如因乙方不及时配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费用中扣除。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增加工作量,增加工作量的费用按合同相关条款结算,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按照增加工作量对应的设计费对乙方进行处罚。9.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费用的千分之二。9.2.6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处理有关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3乙方义务9.3.1乙方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须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包含概算、初步设计图纸)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应向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12.2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45日内出具成果文件。12.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但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就建筑材料、设备的选型等工作。12.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7本项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骑缝章)即生效,一式9份,甲方5份,乙方4份。第十三条补充条款13.1、乙方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在该工程中始终直接参与工作,如果不能始终参与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5000-2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13.2、乙方参加各阶段及各项相关会议时,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必须准时到场。若有人员不能到场的需提前一天书面上报甲方。会议期间未准时到场或无故缺席,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500-2000元/次的处罚。13.3、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单、工程联系函等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签收。每发生一次拒签行为罚款2000元,如有异议,必须在签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诉。13.4乙方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千分之二。13.5由于乙方单位的问题,导致工程总量变更超5%,相应扣设计费2到5%。13.6、合同需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盖骑缝章后才生效。13.7、未尽事宜,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住所:住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你们YXGYJT202507008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已对照招标要求,填写了投标服务偏离情况,详见《偏离表》。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中标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中标资格。7.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1.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没有请填无。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比率投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额1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1项合 计(含税)(小写)(大写)投标人签名:日期: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文件应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服务者,投标无效。(三)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单位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YXGYJT202507008)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YXGYJT202507008)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YXGYJT202507008)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被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3、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③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⑤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⑥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⑦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⑧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环卫)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及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公章:(三)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格式)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项目名称: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08序号评审项目响应情况自评分投标文件对应页码123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自身响应情况填写上表;并在“响应情况”栏填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没有证明材料的此栏填“无”。(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如有自行添加)(五)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如有格式自拟):(六)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投标人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身体状况是否驻扎现场备注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签名:日期:(七)承诺书承诺书致:宜兴市公用环卫有限公司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2025年宜兴市环卫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采购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1、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2、我公司保证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是真实的,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招标人可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招标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我公司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年月日(八)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九)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设施更新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