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505-330482-04-01-340262: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
2.2建设规模:紫云佳苑配套用房,总占地?积10.4亩(6933.6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主体三层两侧四层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859.28平方米,占地1978.72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829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平湖市独山港镇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建筑幕墙(如有)、暖通、建筑设备、交通标识及设施、室内外照明及泛光、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海绵城市等有关所有内容的设计,不含高压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
2.4计划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
2.5质量目标:符合规范要求。
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5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企业进浙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下载地址: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https://pyz.hibidding.com/tradding/login。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7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代理公司。提交邮箱:158278906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招标人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pinghu.gov.cn)上发布。
8.特别说明
8.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73420435,注册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
8.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杨先生

电    话:0573-85805793
电    话:17306739939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城南西路832号(平湖市城南西路与平善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82789067@qq.com

2025年 7 月 7 日

 

招标公告.pdf
(定稿)招标文件-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招标文件
(定稿)招标文件-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pdf
(定稿)招标文件-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pdf
招标公告.pdf

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盖单位章):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2025年7月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资格审查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8.特别说明.......................................................................................................................................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二、设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505-330482-04-01-340262: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2.2建设规模:紫云佳苑配套用房,总占地⾯积10.4亩(6933.6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主体三层两侧四层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859.28平方米,占地1978.72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829万元。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平湖市独山港镇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建筑幕墙(如有)、暖通、建筑设备、交通标识及设施、室内外照明及泛光、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海绵城市等有关所有内容的设计,不含高压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2.4计划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内。2.5质量目标:符合规范要求。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企业进浙备案”;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https://pyz.hibidding.com/tradding/login。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5.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代理公司。提交邮箱:158278906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7月9日。招标人将于2025年7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pinghu.gov.cn)上发布。8.特别说明8.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73420435,注册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8.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招标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林先生,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电话:0573-85805793,电话:17306739939地址:城南西路832号(平湖市城南西路与平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善大道交叉口东160米)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582789067@qq.com2025年7月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73-8580579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城南西路832号(平湖市城南西路与平善大道交叉口东160米)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电话:173067399391.1.4项目名称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设计周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2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时直接递交、无需密封的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50万元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中标单位将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2、投标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中需要设计配合的工作以及工程结束后提供竣工图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交通、通信、办公用品、图纸、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等)。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设计费总价中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中标价不因方案调整、数量变化、施工工期、设计变更、设计规范调整、工程造价调整等而调整。方案或范围等作重大调整的,设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不作要求)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要求/(不作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不作要求)3.6.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3.6.5装订的其他要求3.6.6投标文件是否含有暗标是,暗标部分编制与装订要求:设计文本采用暗标,设计要求必须满足第五章“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设计文本、方案介绍中不能涉及投标单位名称等与方案无关的信息。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平湖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本项目根据平发改〔2023〕8号《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高低推荐无排序的5名中标候选人。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1名时,若评标委员会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不再组建定标委员会)。4.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剔除无效标后的投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文件下载网址7.2.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原则上按2倍以上的比例从定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7.2.2定标办法☑1、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一名进行淘汰。□2、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淘汰一名标候选人,每轮投票时每人只能淘汰一名中标候选人,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由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一名进行淘汰。□3、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各成员7.2.2定标办法发表意见后形成书面记录,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结合各成员意见最终确定中标人。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7.2.4定标要素1、定标要素及内容: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④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其他。2、投标单位根据定标要素及内容自行编制定标辅助材料(格式及内容自拟):①投标价格;②企业实力;③企业信誉;④投标方案;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⑥其他。以上材料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共同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辅助资料。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编制定标辅助材料,是否编制均不影响投标、评标及定标的正常进行。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中标单位将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修改至符合审批相关部门的要求,设计费用不做任何调整。9.2中标单位设计成果的设计深度必须满足论证要求:提供方案文本(含投资估算)(份数:按需提供),提供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20套,施9.2工图纸16套及所有设计文件U盘各1份,并且招标人可视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提供相应图纸份数,但不增加费用。(设计图均提供AUTOCAD版本,效果图提供JPG版本,不可加密)。9.3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10电子招标投标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按投标工具操作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自行下载。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0.2投标文件份数和递交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投标人还需在15分钟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和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另行向代理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2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从“投标工具”内置功能打印出来的带水印码的文本标书)10.3开标顺序1.开标时,按照投标单位解密顺序。2.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评标继续进行。3.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0.4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5其他运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与技术支持联系(咨询电话:17773420435)。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设计周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1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招标投标网、“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或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建设局公告公示上有不良行为且正在公示有效期内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将提出的问题提交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邮箱,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已理解并认可。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报价分析汇总表”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报价分析汇总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及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附在标书中。3.4.2保证金的确认和收取,通过平湖市小型工程交易平台出具相关凭证。3.4.3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1)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达指定的账户;(2)汇票、支票、现金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3)保证金非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3.4.4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天内,系统自动退还保证金至投标人注册账户。3.4.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在平湖市小型工程交易平台上传签订合同,提出退款申请,由交易中心审核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3.4.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3)串通投标的;3.4.7网上支付保证金作为一款在线产品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偶发的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拥堵、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投标人应及时向银行反映,并通过应急方式处理投标相关工作。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材料和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与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适用于带方案的设计招标项)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密封和标记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或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具体参加人员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评委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评标会议,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询标等评标工作,并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本项目根据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程序如下:7.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发改(2024)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单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2.2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组织考察、质询的,定标委员会可结合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定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竞争和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7.2.3定标前考察、质询: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考察报告不应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7.2.4定标要素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要素:(一)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二)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三)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四)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五)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六)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7.2.5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的24小时内组织定标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内,如组织考察的,应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顺延定标会时间,但不得超过5日。定标会议应在开评标的交易平台召开,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派)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可以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7.2.6招标人应当在完成定标工作后的3日内,将定标结果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的中标人因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查实而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定标,如无法重新定标的则重新组织招标。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在本章第7.2款规定的媒介公示后招标人将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5.4政府投资项目设计费将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非现金形式拨付。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设计周期质量目标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具备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且资质等级和类别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三)浙江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备案”复印件;(四)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其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与投标人名称是否一致,资质等级和类别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注:若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且注册单位和用人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五)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中任何一种情形的;(六)满足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的其他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备注:以上(一)~(四)所涉及的材料也可用通过网络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2.1.2否决投标情形(一)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二)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三)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活动的;(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辨认和判断或无法表达一个确切数值的;(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装订或提供相关材料的;(八)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九)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十)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十一)设计周期、质量目标、设计组织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十二)采用暗标评审项目,暗标评审部分不符合编制、装订要求的;2.1.2否决投标情形(十三)未按照设计费报价分析汇总表填报价格的;(十四)投标总价与设计费报价分析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十五)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或算术错误绝对值累计达到其投标报价总价的1%(含)以上的;(十六)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界定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十七)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十八)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表决认定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十九)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二十)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事项的。条款号条款内容与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部分(5)分;方案及技术部分(100分),权重80%;商务部分(100分),权重15%;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低于风险警戒值的报价除外)。风险警戒值: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投标报价不得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基数。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2.2.4(1)方案及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00分)一、方案部分(暗标,满分85分)1、对本项目定位的理解程度及设计思路;(3-6分)2、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满足相关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内容全面,整体策划思想阐述详尽,表达清楚,成果完整,重点部位的节点设计及相关说明表达清楚并具有可实施性;(4-8分)3、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有新意且视觉新颖,造型独特,装修设计具有动感;创造亮点空间,符合城市定位;具有现代气息和高科技含量;注重新技术、新材料、新手段的应用;体现低碳、环保、节能的国际潮流;(5-10分)4、总平面布局:总体平面布局是否合理,环境景观是否协调美观,建筑间距、退界等是否满足规划要求,功能分区和配套设施是否合理齐全;(5-10分)5、平面功能布局是否全面、细致、实用;(5-10分)2.1.2否决投标情形6、管线综合设计:综合管线布局的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消防改善措施的合理性;(5-10分)7、效果图:提供紫云佳苑配套用房的平面图及彩色效果图(均为原创,不能为抄袭图片),要求总数量不少于8张,其中整体效果图(含全景鸟瞰效果图)不少于2张;数量和内容均满足要求的,由评标委员根据效果图的数量、质量及是否呈现设计意图进行综合打分;(8-15分)注:图纸数量不够或要求提供的内容缺任何一项的,该项不得分。8、对本项目设计重点及难点的认识以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4-8分)9、设计估算专项评审:估算内容完整性、工程量计算准确性、主要单价合理性、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和设计方案吻合度等。(4-8分)二、技术部分(满分15分)1、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2、项目设计时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合理性、有效性、可靠性;(3-6分)3、后期服务及承诺。(3-6分)(如缺项或不满足要求,该项0分)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100分,每高评标基准价1%,扣1.0分;每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2.2.4(3)资信部分评分标准(5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载明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5400平方米(含)以上且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的,则规模、属性以及其他载明信息有不同的以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另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不予得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注册证书需盖注册章),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行业奖项,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一般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最后计算出综合得分。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启动澄清、说明程序。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唱标时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无法识别的,经监标人确认后应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再排序。4、上述各项评审中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如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说明1、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不作调整;2、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3、除另有规定外,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技术标计分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得分为各评委累计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此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分项得分。评委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如果评委的评分超出规定分值范围的,作废票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无排序的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后一名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投标人商务报价也相同,可由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1名时,若评标委员会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不再组建定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投诉的,直接由招标人按规定进行定标)。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否决投标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资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资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有一项不符合本章第2.1.1项规定的;(2)存在本章第2.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与商务部分得分的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部分得分;(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资信部分得分(如有)。3.2.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权重+商务部分得分×权重+资信部分得分(如有)(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做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3.4.2评审过程中被否决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写出书面结论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3.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如有保留意见可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6)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其他建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件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3.建筑规模:紫云佳苑配套用房,总占地⾯积10.4亩(6933.6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主体三层两侧四层的建筑物,总建筑⾯积6859.28平方米,占地1978.72平方米。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829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平湖市独山港镇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建筑幕墙(如有)、暖通、建筑设备、交通标识及设施、室内外照明及泛光、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海绵城市等有关所有内容的设计,不含高压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紫云佳苑配套用房,总占地⾯积10.4亩(6933.6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主体三层两侧四层的建筑物,总建筑⾯积6859.28平方米,占地1978.72平方米。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时间: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他地方性管理办法及条例。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并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保证设计质量:设计人应依据批准的资料,在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任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负责设计的建(构)筑物需注明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人应负责修正和完善;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2)配合施工的义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如完成设计变更或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包括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试车验收和竣工验收等。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设计质量管理,对工程设计质量承担总体责任。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从设计费中扣除违约金10万元/次。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从设计费中扣除违约金10万元/次。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主要设计人书面通知7天内,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对其给予处罚,从应收设计费中扣除违约金,主要设计负责人3万元/次,其他各设计人员2万元/次。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不单独支付。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省、地方现行规范等。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设计深度须满足本地行业主管部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0年。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7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提供CAD电子版,效果图JPG电子版。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4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3天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方案或范围等作重大调整的,设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3)其他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0.3.3设计费支付方式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论证且提供成果稿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的20%;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论证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审图完成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同时视履约情况结清履约保证金。4.工程竣工验收并协助完成竣工图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为营销需要而使用设计人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也无需得到设计人的事先同意。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1、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无条件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引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发生质量事故部分工程的设计费及按发生质量事故部分损失费的20%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当因设计原因(设计文件出现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到位等)引起变更增加累计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时,设计人需按实际增加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一般赔偿金额最高为全部设计费用,但如遇由设计责任引起的重大损失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定;2、由于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出现遗漏、错误引起施工工期延误累计达到10%及以上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15%作为对发包人损失的补偿;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除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4、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该项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该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例会、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设计人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应派标书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专人准时参与相关会议及工作,无正当理由每缺席一次,应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5、由于设计人违约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发包人对施工方等第三方的赔偿、增加监理费用等),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的,设计人还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可在设计费中直接扣除设计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包括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出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6、设计过程中如设计质量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或设计服务不到位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服从业主业务调配,发包人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且已完部分设计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以终止或解除合同;7、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除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为设计费的50%;8、本项目为限额设计,需严格控制造价,若超过建安投资需无条件修改至符合建安投资的要求,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时间的延误,则超出的工期不予延长且需支付延误违约金,最后由于设计深度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的工程实际预算超概,由设计人赔偿工程追加金额的20%,最高至全部设计费用。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的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30%。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不超过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100%。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为应收设计费的30%。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为应收设计费的30%。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有关行业、税收、规费收缴的政策性变化。16.合同解除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超过30天的;(3)设计人擅自转包、分包的;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设计人履约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为止。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周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协议书计划开始和完成设计日期计算的周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周期总日历天数为准。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一、本工程范围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三、各阶段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345678910111213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根据发包人任务通知时间要求2初步设计文件根据发包人任务通知时间要求3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发包人任务通知时间要求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方案或范围等作重大调整的,设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二、设计费支付方式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论证且提供成果稿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的20%;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论证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审图完成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0%,同时视履约情况结清履约保证金。4.工程竣工验收并协助完成竣工图后3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合同签订前,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2、建设规模:紫云佳苑配套用房,总占地⾯积10.4亩(6933.6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主体三层两侧四层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859.28平方米,占地1978.72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829万元。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平湖市独山港镇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建筑幕墙(如有)、暖通、建筑设备、交通标识及设施、室内外照明及泛光、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海绵城市等有关所有内容的设计,不含高压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4、计划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内。二、设计要求(一)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总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总体策划及构思理念、空间组织和项目特色、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2、总平面规划图、平面图;3、整体鸟瞰图。4、工程投资估算。5、设计的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6、其他。(二)设计理念传统的社区服务中心已经不是居民日常生活的最优选择,时代的变化翻天覆地变化,原来的社区服务中心格局较差,无法吸引年轻人。但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的触媒,仍然不会消失,而会披上时代的外衣,运用新兴的设计手法找回居民印象中的人间烟火味。那么,如何在这个场地打造一个激发城市公共空间活力的社区服务中心呢?1.打破传统社区服务中心建筑形态——传统社区服务中心的空间基底要延续,但仍需创新建筑立面,使其成为生动的社区核心枢纽。2.联合休闲绿地,激活社区活力——利用周边自然生态资源,鼓励老年人、儿童、年轻人多出门活动,增大使用率,提升居民幸福指数。3.满足市民日常购物需求,兼具休闲娱乐——将自然清新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形象与休闲空间相结合,共同打造出一个既满足市民日常购物需求,又兼具休闲功能的城市绿地。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的同时,提升独山港城市形象。(三)改造内容(1)出入口;(2)转角绿化;(3)机动车停车位;(4)车行道;(5)社区服务中心;(6)非机动车停车位;(7)垃圾房;(8)绿化组团;(9)小区现状围墙。(四)保证措施(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2)设计进度保证措施;(3)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资信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商务及技术资信部分(1)投标函;附表一(2)设计费报价分析汇总表附表二(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表三(4)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附表四(5)项目设计组织;附表五(6)后期服务及承诺附表六(7)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如有)(8)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附表七(9)主要人员简历表附表八(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九(1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表十(12)信用承诺附表十一(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方案设计文本设计文本采用A3文本,设计文本暗标封面详见后附备注:暗标部分不能涉及投标单位名称或能推断出投标单位的与方案无关的信息,否则按废标处理。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505-330482-04-01-340262: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2.2建设规模:紫云佳苑配套用房,总占地⾯积10.4亩(6933.6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主体三层两侧四层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859.28平方米,占地1978.72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829万元。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平湖市独山港镇紫云佳苑配套用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建筑幕墙(如有)、暖通、建筑设备、交通标识及设施、室内外照明及泛光、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海绵城市等有关所有内容的设计,不含高压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2.4计划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内。2.5质量目标:符合规范要求。2.6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企业进浙备案”;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https://pyz.hibidding.com/tradding/login。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5.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代理公司。提交邮箱:158278906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7月9日。招标人将于2025年7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本工程为网上不见面开标。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pinghu.gov.cn)上发布。8.特别说明8.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73420435,注册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8.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招标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林先生,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电话:0573-85805793,电话:17306739939地址:城南西路832号(平湖市城南西路与平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善大道交叉口东160米)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582789067@qq.com2025年7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用房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