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招标公告(贵州省公安厅2025)



  项目概况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9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HC-DZ-ZG20251151        
项目名称: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6GG         
预算金额(元):4186000        
最高限价(元):418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8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1.30元/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7-29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5-07-29 09:30:0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公安厅         
地    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         
联系方式:0851-85904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 
电    话:  18984151543

附件信息: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文件.zip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采购人:贵州省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07-071/104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1151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预算金额(元):4186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4186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18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1.30元/套。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2/104标项1: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3/104: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公安厅,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宋警官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048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传真: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13.项目联系方式4/104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联系方式:189841515435/10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容进行确认且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104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7/104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8/104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9/10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本表是对招标内容的概况,如有冲突,以本表为准。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说明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1151交易项目编号系指:P52000020250006GG项目序列号系指:P52000020250006GG标包编号系指:P52000020250006GG001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可编辑时,填写采购项目编号(财政)、交易项目编号均可。项目类型货物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发票及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注: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采购预算4,186,000.00元最高限价4,186,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1.30元/套)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3.7条款。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包装、运输(含装卸搬运到达采购人投标报价指定地点)、保险、验收、售后、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3.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2.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4.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份【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后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即供应商须确保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中标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5.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注: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同时编制目录并上传,目录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一一对应,并且目录须带有明确的目录索引。开标日期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公告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开标方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2.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12/104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CA锁(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加密、解密使用的CA锁或“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须保持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注: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部门咨询,联系方式:0851-85971363/85971912/85971671。评标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其他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其他地方不一致的,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调价原则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及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投标文件真实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备注1.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2.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供应商未按时递交政府采购合同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一切后果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计算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结算账户开户名: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账号:2402002109671121747注: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通讯录单位全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邮政编码:550081公司QQ号:971935038电子邮箱:0851-6892118@163.com联系人: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114/10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1定义1.1.1“采购人”(或称“招标人/招标单位”)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1.1.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1.1.3“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见招标公告。1.1.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1.1.5“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1.6“货物配套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1.1.7“采购文件”系指招标文件。1.1.8“响应文件”系指投标文件。1.1.9“天”、“日”系指日历天数。1.2合格的供应商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1.2.2供应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1.2.4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取得其所属法人的授权书,并提供其所属法人为其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1.2.5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家公司。如果供应商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10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1.2.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1.2.8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选择性投标方案,同时也不接受任何供应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选择性报价。1.2.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供应商质疑1.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4.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1.4.4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只接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且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16/104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4.5质疑函一式两份,全部递交至代理机构。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部门: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117/104二、招标文件编制2.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逾期不接受。2.3.2招标文件的修改2.3.2.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2.3.2.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2.3.2.3因各种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2.3.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请供应商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进行查看。※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8/104三、投标文件编制说明3.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简体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3.2投标文件构成3.2.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2.1.1投标函;3.2.1.2开标一览表;3.2.1.3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3.2.1.4商务条件、要求偏离表;3.2.1.5售后服务计划;3.2.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2.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1.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2.1.9代理服务费确认书;3.2.1.10投标保证金函;3.2.1.11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3.2.1.1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3.3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3.4投标报价和货币3.4.1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报价应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3.4.2投标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税收。3.4.3对于非标准设备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4.4在本次招标中,供应商如果因缺漏项而导致的漏算、少算,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让供应商做出解释。19/1043.4.5在本次招标中,若由于供应商造成的失误,由供应商负责,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并按投标报价执行。3.4.6对于技术参数正偏离问题,供应商须如实描述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制造商印刷的技术资料等。如供应商未能提供有效材料证明其相应真实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正偏离无效。3.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3.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5.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3.5.2.1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3.5.2.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货物和服务的交付及售后(应提供在项目实施地点的售后服务情况)和其它服务的义务。3.6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合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6.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以及符合货物技术标准及工艺要求且质量合格的货物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产品样本、图纸和数据,至少应包括:3.6.2.1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6.2.2货物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6.2.3对照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中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6.2.4货物的制造、安装和验收标准(指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3.6.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3.6.2.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技术要求中的要求。3.6.4投标文件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3.6.4.1产品组成说明,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产品图样;3.6.4.2关键货物明细表(注明制造厂商);20/1043.6.4.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3.6.4.4详细的交货清单;3.6.4.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3.6.4.6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投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供应商还需要提供技术培训计划书、对产品售后的具体服务承诺书;3.6.4.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7投标保证金3.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3.7.2.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提交的,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平台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在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后,可在交易平台打印保证金收据。未绑定项目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保证金绑定流程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21/104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绑定,最终以交易系统内的绑定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绑定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7.2.2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载打印的电子保函复印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对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原件给采购人(单独提交的保函原件无须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7.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3.7.5.3条款的规定不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若因此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3.7条款的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7.5.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为准。3.7.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按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时间退还。3.7.5.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5.3.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3.7.5.3.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3.7.5.4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有关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将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22/1043.7.5.5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3.7.5.6满足保证金退款条件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在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核验通过后的第T+2个工作日到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3.8投标有效期3.8.1根据本须知4.2条款规定,投标文件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不会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3.7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3/10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4.1.1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要求编制和加密,如果未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和加密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权拒绝接收。4.1.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4.2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2.3.2条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4.3.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3.7条款规定不予退还。24/104五、开标、评标及定标5.1开标5.1.1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即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2)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即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注: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部门咨询,联系方式:0851-85971363/85971912/859716714.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投标人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5.1.2开标环节须注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发出解密25/104指令后)在线解密其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5.1.3文件解密须注意: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CA锁(即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须保持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视为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系统拒收: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1.4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会议。开标时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将参会监督。5.1.5公布投标人:在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现场监督、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监控下,采购代理机构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中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公布。5.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5.1.6.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和盖章的;5.1.6.2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交易系统的;5.1.6.3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26/1045.1.7在开标时没有解密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5.1.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依法报财政部门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5.1.8.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5.1.8.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由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5.2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3投标文件的澄清5.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5.3.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并将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5.3.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漏项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5.4投标文件的初审5.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5.4.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7/1045.4.4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5.4.4.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5.4.4.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5.4.4.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5.4.4.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实质上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作无效投标处理:5.4.5.1本招标文件第5.1.6条款界定的情况的;5.4.5.2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4.5.3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5.4.5.4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的,或投标文件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5.4.5.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4.5.6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4.5.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4.5.8投标文件填写的内容辨认不清产生歧义的;5.4.5.9供应商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5.4.5.10投标产品数量或服务范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4.5.11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5.4.5.12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5.4.5.1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的;5.4.5.14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说明哪一个有效,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且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以上报价未说明哪一个有效的;5.4.5.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的。28/1045.5评标的方法和定标的原则5.5.1投标文件的详审5.5.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5.4条款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5.5.1.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定进行详审:5.5.1.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首先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审查未通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5.1.2.2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5.5.2评标和定标5.5.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评估、比较和定标。5.5.2.1.1最低评标价法只对通过了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定。5.5.2.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不得选择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5.3中标标准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有可能中标:5.5.3.1技术、商务条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5.3.2投标报价合理;5.5.3.3能提供最佳的服务;5.6保密5.6.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一切情况等,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5.6.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9/104六、评标纪律、原则6.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6.2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6.3评标委员会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6.4评标工作接受贵州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6.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情况和投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6.6从开标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6.7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审核的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6.8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收。但不允许对技术、商务、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6.9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6.10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共同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30/104七、合同的授予7.1中标结果公示7.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7.1.2对本项目中标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1.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质疑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缴纳相关调查论证费用后,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7.1.4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样品(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2合同的授予采购人保留审查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技术、经营状况、资格、业绩等方面的核实。如果核实通过,采购人将合同授予中标供应商;如果核实没有通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下一个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作相同的核实或重新招标。7.3追加招标货物数量的权力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4中标通知书7.4.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7.4.2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4.3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4.4中标供应商缴纳了代理服务费、领取了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第3.731/104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7.4.5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对于中标供应商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7.4.6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7.5签订合同7.5.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7.5.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7.5.3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7.6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2/104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703。33/104限价表报价与最高标包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序号报价名称报价形式最高限价报价单位是否主报价报价形式说明1投标单价金额报价1.30元是1.投标报价: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包装、运输(含装卸搬运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验收、售后、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3.投标货币:人民币。34/104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购项目(一)唱标记录标包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价(元)签名序12345678(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5/104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PPP项目:否2、标包信息标包1: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基本信息标包编号:P52000020250006GG001标包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否是否考虑政策性扣除:是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名称:机动车固封装置报价评审:有预算金额(元):4186000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36/104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资格性审查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发票及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7/104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6信用记录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符合性审查1技术符合性“第五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是否完全满足。38/104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2商务符合性“第五章第一部分商务要求”是否完全满足。3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五、开标、评标及定标”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报价评审1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政策性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39/104第四章评标办法一、供应商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内容A-1A-2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发票及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6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8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9结论二、评标委员会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三、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评标委员会对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四、评标标准评标形式(采用以下具体步骤)第一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的进入下一步评审阶段。不符合的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41/104序号审查项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技术符合性“第五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是否完全满足。2商务符合性“第五章第一部分商务要求”是否完全满足。3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五、开标、评标及定标”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标专家(签字):第二步:投标文件的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享受的省份包括: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第三步: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扣除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或扣除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情形,则优先推荐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五、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42/104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供货时间: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一年的供货服务,货物按4个批次进行生产。2.本项目按需供货,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下达供货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到货。3.供应商需承诺如采购人有紧急保障任务,供应商须根据保障需求,在规定时间内紧急供货。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中标供应商每供完一次货物,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据实支付该次货物100%的金额,每次结算金额为: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但合同有效期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418.60万元整。四、履约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账单、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合同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后一次性不计息退还。2.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五、交货要求: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按需配送,采购人下达供货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送货上门时,由采购部门验货合格,办理交接手续。采购人应从采购的固封装置中随机抽取16套产品进行检验(1到4次)。抽检一次不合格,整批退回,并扣除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且三日内必须重新提供合格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抽检三次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不能保障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按要求供应或产生投诉等问题,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批量一致性检验每年组织一次。抽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六、库房要求:43/104供应商须具备库房,库房须能存放下不少于采购数量的1/4货物。库房中本项目生产的货物存货数量须保持不少于采购数量的1/4,不足时需补足。每批次生产结束后由采购人随机抽取16套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需提供库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限需覆盖本项目供货服务周期)及现场图片】七、质保期:12个月,自每批货物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八、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九、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决定。44/104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说明:(一)供应商必须详细描述投标设备所采用核心部件的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验收时品牌、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内容与投标产品不一致,按虚假应标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二)凡在“技术规格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件”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三)“采购清单”的货物、配件或部件名称是习惯性名称,对供应商没有任何限制性,注册证上名称与之不符可以参与投标,以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为准。(四)供应商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选择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所供产品存在技术偏离,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没有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欺诈行为,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用户验收时发现货物中存在指标低偏离,将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五)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及验收时有权对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复核,如有虚假应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并上,报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注:以上条款不用做入偏离表。45/104二、采购清单:标的名称单价最高限价采购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机动车固封装置1.30元/套3220000套否三、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由固封底座、固封扣盖、螺栓组成;适用于无内螺纹孔机动车号牌板(架)的号牌固封装置,还包括螺母和垫片。GA/T804-2024)的技术要求。2.货物技术要求:1.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总体满足***制定的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2.1外观:(1)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表面应均匀光滑,无划痕、毛刺、凸起等现象。(2)固封扣盖上应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非直辖市使用的固封扣盖上还应有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应符合GA36-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的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3)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应位于固封扣盖中央,汉字字体应为黑体,字母字体应为Aria,字号均为二号,内容应清晰。2.2规格尺寸:(1)外径: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安装完毕后的外径尺寸应为φ20mm±0.5mm。(2)螺栓:螺栓的螺纹规格应为M6,公称长度应为16mm或20mm。根据用户的需求螺栓公称长度也可为8mm。(3)厚度: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的厚度均应大于或等于0.5mm。(4)高度: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安装完毕后的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0mm。2.3材质:号牌固封装置各组成部件均应为符合GB/T20878规定的不锈钢材质。2.4质量: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的总质量应大于或等于7.0g。46/1042.5螺栓硬度性能:螺栓的洛氏硬度不应小于22。2.6螺栓抗扭性能:螺栓的最小破坏扭矩应大于或等于13N.m。2.7防锈性能:盐雾腐蚀试验后,号牌固封装置外表面应无锈蚀痕迹。2.8安装:仅使用螺丝刀,应能进行号牌固封装置的安装,且号牌不应出现松晃现象。2.9防松脱性能:振动试验后,固封扣盖和固封底座不应分离,号牌固封装置不应出现松脱现象。2.10防拆卸性能:拆卸后的号牌固封装置应被损坏,无法重复使用。3.试验检测:3.1外观测试:目测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长度测量工具测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的尺寸。3.2规格尺寸测试: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长度测量工具测量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安装完毕后的外径尺寸、固封扣盖和固封底座的厚度、高度及螺栓规格。3.3材质测试:用符合JJG768规定的A级发射光谱仪测试固封装置所有组成部件的材质。3.4质量测试:用精度不低于0.01g的称重仪器测量固封装置的质量。3.5螺栓硬度性能测试:在20℃±5℃下,按GB/T3098.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3.6螺栓抗扭性能测试:在20℃±5℃下,按GB/T3098.1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3.7防锈性能测试:按GB/T2423.17的有关规定,将号牌固封装置各组件放置于试验箱。试验箱温度为35℃±2℃,盐雾溶液pH值在6.5~7.2之间,其质量百分比浓,度为5%土0.1%,盐雾沉降率为1.0mL/(80cm².h)~2.0mL/(80cm².h),在48h内每隔,45min喷雾15min进行试验。试验后用流水清洗掉试样表面的沉积物,目测检查。3.8安装检查:使用螺丝刀,用号牌固封装置将号牌安装在测试用钢板上,用手晃动检查。测试用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测试用钢板上安装孔位置和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3.9防松脱性能测试:将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GB/T2423.56的方法试验,频率范围为5Hz~200Hz,加速度谱密度为5.0(m/s2)²/Hz,试验持续50min。47/1043.10防拆卸性能测试:将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在精度不低于1级的压力试验机或万能试验机上,分别进行正面和侧面的压力测试。正面施加10kN的压力,目视检查号牌固封装置外观,侧面施加5kN的压力,目视检查号牌固封装置外观。将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固定在测试用钢板的安装孔上,用螺丝刀、钳子、活动扳手、套筒、榔头等工具用撬、插、拔、敲击等方式拆卸固封扣盖。4.检验规则:4.1检验分类:号牌固封装置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批量一致性检验。4.2型式检验:4.2.1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①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②正式生产后,如号牌固封装置结构、材料有改变:③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要求;④合同规定。4.2.2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检验项目和方法按GB/T2828.1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至少抽取16套进行型式检验,如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固封装置型式检验不合格。检验时应提供号牌固封装置所有组件材质的不锈钢牌号,材质测试按号对应检测。4.3出厂检验:每批次产品按照GB/T2828.1进行抽样,至少抽取16套,进行外观和质量检验。如样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对该批次产品进行100%外观和质量检,验。4.4批量一致性检验:采购人批量采购号牌固封装置后半年内应进行一次批量一致性检验。采购人应从采购的号牌固封装置中随机抽取16套产品进行产品检验。检验项目应包括型式检验所有项目,批量一致性检验宜每年组织一次。如检测有任意一项不合格,采购人不予以接收,供应商应另行向采购人发送与该批次等量货物。同时,以该批次货物总量的20%产品作为惩罚,即供应商在下批次供货时,应当在前一批次供货数量的基础上额外向采购人发送20%的货物(额外发送的货物48/104仍应符合***《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T804-2024的技术要求)。5.标志和包装要求:5.1标志和包装应满足:①包装箱体上标志符合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②2套或4套号牌固封装置为1包,125包或250包为1箱;③包装袋透明,且使用符合GB/T20197《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如有新的标准,以最新标准)规定的降解塑料,整包装采用防潮纸板箱或木箱加封包装;④包装箱内有检验合格证及装箱单,包装箱外标明有包数、包装箱外廓尺寸、总质量、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5.2运输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雨和防潮措施。5.3储存要求:整箱产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场所。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6.1检测报告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检测报告须包含外观、规格尺寸、材质、质量、螺栓硬度性能、螺栓抗扭性能、防锈性能、安装检查、防松脱性能、防拆卸性能上述10种检测项。检测报告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T804-2024)的标准。49/104第六章合同范本(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条款为准)2025年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0/104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1151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预算金额(元):4186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4186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18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1.30元/套。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公安厅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宋警官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048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传真: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联系方式:18984151543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采购人:贵州省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07-071/104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1151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6GG预算金额(元):4186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4186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18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1.30元/套。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2/104标项1: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3/104: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公安厅,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宋警官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048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传真: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13.项目联系方式4/104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联系方式:189841515435/10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容进行确认且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104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7/104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8/104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9/10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本表是对招标内容的概况,如有冲突,以本表为准。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说明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1151交易项目编号系指:P52000020250006GG项目序列号系指:P52000020250006GG标包编号系指:P52000020250006GG001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可编辑时,填写采购项目编号(财政)、交易项目编号均可。项目类型货物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发票及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注: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采购预算4,186,000.00元最高限价4,186,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1.30元/套)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4.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3.7条款。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包装、运输(含装卸搬运到达采购人投标报价指定地点)、保险、验收、售后、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3.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2.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4.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份【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后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即供应商须确保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中标后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5.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注: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同时编制目录并上传,目录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一一对应,并且目录须带有明确的目录索引。开标日期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公告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开标方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2.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12/104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CA锁(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加密、解密使用的CA锁或“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须保持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注: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部门咨询,联系方式:0851-85971363/85971912/85971671。评标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其他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其他地方不一致的,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调价原则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及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投标文件真实性审查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备注1.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2.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供应商未按时递交政府采购合同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一切后果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计算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结算账户开户名: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账号:2402002109671121747注: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通讯录单位全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邮政编码:550081公司QQ号:971935038电子邮箱:0851-6892118@163.com联系人: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114/10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1定义1.1.1“采购人”(或称“招标人/招标单位”)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1.1.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1.1.3“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并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见招标公告。1.1.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1.1.5“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1.6“货物配套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1.1.7“采购文件”系指招标文件。1.1.8“响应文件”系指投标文件。1.1.9“天”、“日”系指日历天数。1.2合格的供应商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1.2.2供应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1.2.4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取得其所属法人的授权书,并提供其所属法人为其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1.2.5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家公司。如果供应商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10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1.2.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1.2.8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选择性投标方案,同时也不接受任何供应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选择性报价。1.2.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供应商质疑1.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4.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1.4.4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质疑函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只接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且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16/104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4.5质疑函一式两份,全部递交至代理机构。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联系部门:招标一部联系电话:0851-86892732-70117/104二、招标文件编制2.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逾期不接受。2.3.2招标文件的修改2.3.2.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2.3.2.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2.3.2.3因各种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2.3.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请供应商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进行查看。※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8/104三、投标文件编制说明3.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简体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3.2投标文件构成3.2.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2.1.1投标函;3.2.1.2开标一览表;3.2.1.3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3.2.1.4商务条件、要求偏离表;3.2.1.5售后服务计划;3.2.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2.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1.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2.1.9代理服务费确认书;3.2.1.10投标保证金函;3.2.1.11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3.2.1.1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3.3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3.4投标报价和货币3.4.1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报价应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3.4.2投标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税收。3.4.3对于非标准设备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4.4在本次招标中,供应商如果因缺漏项而导致的漏算、少算,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让供应商做出解释。19/1043.4.5在本次招标中,若由于供应商造成的失误,由供应商负责,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并按投标报价执行。3.4.6对于技术参数正偏离问题,供应商须如实描述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制造商印刷的技术资料等。如供应商未能提供有效材料证明其相应真实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正偏离无效。3.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3.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5.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3.5.2.1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3.5.2.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货物和服务的交付及售后(应提供在项目实施地点的售后服务情况)和其它服务的义务。3.6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合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6.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以及符合货物技术标准及工艺要求且质量合格的货物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产品样本、图纸和数据,至少应包括:3.6.2.1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6.2.2货物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6.2.3对照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中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6.2.4货物的制造、安装和验收标准(指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3.6.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3.6.2.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技术要求中的要求。3.6.4投标文件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3.6.4.1产品组成说明,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产品图样;3.6.4.2关键货物明细表(注明制造厂商);20/1043.6.4.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3.6.4.4详细的交货清单;3.6.4.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3.6.4.6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投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供应商还需要提供技术培训计划书、对产品售后的具体服务承诺书;3.6.4.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7投标保证金3.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3.7.2.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提交的,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各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平台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在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后,可在交易平台打印保证金收据。未绑定项目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保证金绑定流程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21/104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绑定,最终以交易系统内的绑定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绑定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7.2.2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载打印的电子保函复印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对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原件给采购人(单独提交的保函原件无须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7.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3.7.5.3条款的规定不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若因此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3.7条款的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3.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7.5.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为准。3.7.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按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时间退还。3.7.5.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5.3.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3.7.5.3.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3.7.5.4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有关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将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22/1043.7.5.5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3.7.5.6满足保证金退款条件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在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核验通过后的第T+2个工作日到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3.8投标有效期3.8.1根据本须知4.2条款规定,投标文件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不会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3.7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3/10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4.1.1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要求编制和加密,如果未按照要求编制完成和加密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权拒绝接收。4.1.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4.2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2.3.2条款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4.3.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3.7条款规定不予退还。24/104五、开标、评标及定标5.1开标5.1.1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即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2)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即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注: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部门咨询,联系方式:0851-85971363/85971912/859716714.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投标人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5.1.2开标环节须注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发出解密25/104指令后)在线解密其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5.1.3文件解密须注意: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CA锁(即数字证书)或登录“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贵州交易通”APP须保持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视为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系统拒收: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1.4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会议。开标时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将参会监督。5.1.5公布投标人:在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现场监督、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监控下,采购代理机构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中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公布。5.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5.1.6.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和盖章的;5.1.6.2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交易系统的;5.1.6.3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26/1045.1.7在开标时没有解密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5.1.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依法报财政部门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5.1.8.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5.1.8.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由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5.2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3投标文件的澄清5.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5.3.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并将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5.3.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漏项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5.4投标文件的初审5.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5.4.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7/1045.4.4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5.4.4.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5.4.4.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5.4.4.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5.4.4.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实质上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作无效投标处理:5.4.5.1本招标文件第5.1.6条款界定的情况的;5.4.5.2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4.5.3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5.4.5.4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的,或投标文件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5.4.5.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4.5.6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4.5.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4.5.8投标文件填写的内容辨认不清产生歧义的;5.4.5.9供应商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5.4.5.10投标产品数量或服务范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4.5.11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5.4.5.12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5.4.5.1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的;5.4.5.14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说明哪一个有效,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且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以上报价未说明哪一个有效的;5.4.5.1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的。28/1045.5评标的方法和定标的原则5.5.1投标文件的详审5.5.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5.4条款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5.5.1.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定进行详审:5.5.1.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首先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审查未通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5.1.2.2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5.5.2评标和定标5.5.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评估、比较和定标。5.5.2.1.1最低评标价法只对通过了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定。5.5.2.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不得选择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5.5.3中标标准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有可能中标:5.5.3.1技术、商务条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5.3.2投标报价合理;5.5.3.3能提供最佳的服务;5.6保密5.6.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一切情况等,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5.6.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9/104六、评标纪律、原则6.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6.2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6.3评标委员会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6.4评标工作接受贵州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6.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情况和投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6.6从开标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6.7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审核的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6.8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收。但不允许对技术、商务、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6.9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6.10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共同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30/104七、合同的授予7.1中标结果公示7.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7.1.2对本项目中标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1.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质疑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缴纳相关调查论证费用后,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7.1.4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样品(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2合同的授予采购人保留审查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技术、经营状况、资格、业绩等方面的核实。如果核实通过,采购人将合同授予中标供应商;如果核实没有通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下一个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作相同的核实或重新招标。7.3追加招标货物数量的权力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