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2025)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4-442000-04-01-244392
投资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中山港街道辖区内
资金来源
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辖区内约530公里市政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深挖管网症结,聚焦存在多处渗漏破损、起伏变形及其他严重结构性缺陷的带病运行管网,以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的老化问题管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系统性的更新改造;对康乐大道、丰盛路、环茂二路、茂南路、伟盛路、港义路和东河路等7条市政道路的水浸黑点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及时消除内涝积水路段,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对全区市政、农污和未达标水体整治项目等关键管网点位、泵闸新增远程监测、控制模块,建立基础数据准确的地下排水管网“一张图”,打造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全流程动态管控平台,实现厂网泵闸运行可视化智慧管控。最大排水管径d1800。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8547.05万元,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0218605.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4976305.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 (1)满足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地形及综合管线测量等。 (2)本项目要求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2、施工图设计 (1)中标人须按批复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依据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招标人、外聘专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应遵循并执行,因修改而增加的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2)应负责施工图审查等合法手续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并满足审批部门的要求,协助协调外部审批,并负责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3)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其质量应满足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行政审批的质量要求,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 (4)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树木迁移移植、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3、施工: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项目(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1095个日历天(指以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含勘察设计、施工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时间),本项目如需分标段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时,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各标段工期,总工期不得超过109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上限值)
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0218605.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4976305.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 2 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以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7号城建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少聪
联系电话
0760-882937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中山二路59号裕乐苑20A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佩仪、缪影梅、吴仕洪
联系电话
13226098589、13590928427、13420400901
招标监督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电话
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相关网址: 1.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2.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 3.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 4.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火炬开发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88293759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七号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07-07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2025-07-07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2025-07-14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5-07-15 12: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5-07-16 17:30
保证金(承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07-21 17: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8-01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
2025-08-01 09:30
投标单位解密投标文件时限
2025-08-01 09:30 至 2025-08-01 10:00
(定稿)招标文件-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评定分离)2025-1版本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评定分离、网上开标电子评标)招标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吴仕洪(签名)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陈佩仪、缪影梅(签名)2025年7月使用说明1、本招标文件范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2012版)》为基础,参照《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中建通〔2021〕104号),结合本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进行编制。本范本适用于本市采用评定分离电子招标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2、本招标文件范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招标文件中注有“■”或“☑”符号的条款为采用的条款,注有“□”符号的条款为不采用的条款。3、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范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4、本招标文件范本第三章规定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定标规则等由招标人在不违反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招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一)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作出的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二)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三)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四)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资信)条件。(六)设定的技术、商务(资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国家、省、市等文件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5、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说明(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低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二)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或以上。(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6、否决性条款的设置要求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否决投标)必须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者未单列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依据。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书面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8、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政务信息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评审。9、电子评标注意事项(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开标(评标)无效、中止或终止,恢复开标(评标)的时间视情况而定。1.停电或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页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2.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3.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6.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7.市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中止或者终止的;8.招标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的;9.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的项目,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为准,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评委注意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二)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解释权和处理权,招标人同步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三)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四)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不得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4.经计算机评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依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诚信评价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的诚信评价记录为准。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五)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六)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要求编制,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无法打开的,按否决投标处理。(七)招标文件范本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八)电子招标投标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10、目前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须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停电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开标评标。11、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本范本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需增加范本以外的内容或修改范本内容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中列明。12、本招标文件范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本招标文件范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向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33919。13、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依据,信用报告的具体版式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版式为准。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二)资格审查要素表261.总则282.招标文件303.投标文件314.投标355.开标366.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367.评标378.定标389.合同授予39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011.纪律和监督4112.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4213.否决性条款46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8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49附件二:问题的澄清50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标规则51第一部分评标办法51评标办法前附表511.评标办法532.评审标准533.评标准备534.评标程序(定性评审)545.评标程序(定量评审)566.投标文件的评审587.投标文件的澄清58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59第二部分定标规则591.定标办法592.定标因素603.定标程序63附件一: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项目)64附件二:技术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67附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68附件四:经济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6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71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6第八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97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504-442000-04-01-244392投资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中山港街道辖区内资金来源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辖区内约530公里市政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深挖管网症结,聚焦存在多处渗漏破损、起伏变形及其他严重结构性缺陷的带病运行管网,以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的老化问题管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系统性的更新改造;对康乐大道、丰盛路、环茂二路、茂南路、伟盛路、港义路和东河路等7条市政道路的水浸黑点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及时消除内涝积水路段,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对全区市政、农污和未达标水体整治项目等关键管网点位、泵闸新增远程监测、控制模块,建立基础数据准确的地下排水管网“一张图”,打造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全流程动态管控平台,实现厂网泵闸运行可视化智慧管控。最大排水管径d1800。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8547.05万元,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0218605.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4976305.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1)满足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地形及综合管线测量等。(2)本项目要求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2、施工图设计(1)中标人须按批复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依据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招标人、外聘专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应遵循并执行,因修改而增加的成本由中标人承担。(2)应负责施工图审查等合法手续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并满足审批部门的要求,协助协调外部审批,并负责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3)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其质量应满足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行政审批的质量要求,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4)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树木迁移移植、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3、施工: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项目(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期(交货期)总工期:1095个日历天(指以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含勘察设计、施工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时间),本项目如需分标段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时,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各标段工期,总工期不得超过1095个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值) 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0218605.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4976305.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2 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1)勘察资质(具备以条件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以条件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免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1.1.1.1.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7号城建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少聪 联系电话 0760-882937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中山二路59号裕乐苑20A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佩仪、缪影梅、吴仕洪 联系电话 13226098589、13590928427、13420400901 招标监督机构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页所附的招标监督部门信息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相关网址:1.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2.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3.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4.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建设单位: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7号城建大楼联系人: 陈少聪 电话: 0760-88293762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 中山市中山二路59号裕乐苑20A 联系人: 陈佩仪、缪影梅、吴仕洪电话: 13226098589、13590928427、13420400901电子邮箱:gdjdjlizs@163.com 1.1.4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项目建设地点 中山港街道辖区内 1.2.1资金来源 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 100%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工期要求工期要求: 1095个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9 月 30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工期违约责任: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 合格 1.3.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1.3.5绿色建筑等级 /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1.9踏勘现场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踏勘集中地点: 1.10招标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日程安排的时间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不接受其他方式提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交易系统。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可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工程及其承包企业须在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备案。分包金额要求: / 1.1.1.1.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分包相应专业的资质。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2.2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备注: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3.1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标函(2)经济标函(3)技术标函(4)资信标函3.2.3报价方式 报价说明:本次投标报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费和设计费三部分组成。1、各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52913300.00元。中标人最终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款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结算价为准。投标人报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必须≥15%,即上限价为252913300.00元×(1-15%)=214976305元,高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5% 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警戒值为252913300.00元×(1-20%)=202330640.00元,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值的,须主动在投标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供货基本资料及其附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购销合同、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编制到经济标函/报价单后作为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或是否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均不作为评审内容,仅供定标委员会参考。)2、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勘察费报价按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勘察费报价应小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3、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设计费报价按总价方式进行报价,设计费报价应小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4、投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 (注: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计至分。投标报价下浮率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两位小数。) 3.2.4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值)□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为: 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0218605.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4976305.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报价,且必须同时对三部分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均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2.5暂估价的内容、数量及有关说明 / 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投标有效期 180个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少180天】3.4.1投标保证金金额: 80万元 【不超过工程造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本项目适用:□ 免收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资格标函中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内容、格式由招标人拟定。)□ 部分免收投标保证金,适用范围: 。(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需在资格标函中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同时,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内容、格式由招标人拟定。)☑ 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或 银行转账。提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应用支撑平台”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名或盖章要求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电子签名、加盖电子印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完成个人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2. 投标文件采用个人电子签名、企业电子印章需按《关于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进一步启用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名等事项的通知》(中建通〔2024〕38号)执行。3. 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由牵头单位完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或牵头单位名称均可,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4. 不接受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分公司章。3.7.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文件类型、大小应符合交易平台的要求。投标文件各标函应分别单独编制,其中:1. 资格标电子标书1份2. 经济标电子标书1份3. 技术标电子标书1份4. 资信标电子标书1份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下载。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下载。4.2.1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工程建设交易系统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的日程安排为准。6.1.1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组建共 5 人。【备注:数量应为单数。】6.2入围筛选方法和规则入围筛选方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1.1.1.2.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20 【备注:15~20(含本数)】具体筛选规则: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根据投标人的《资格标》及《资信标》按以下条件(排名不分先后)综合考虑,采用票决法选出20名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失败。(2)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多于3名(含3名)但不多于20名(含20名)的,所有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3)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多于20名的,采用票决筛选的方式筛选出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4)入围筛选环节:入围筛选择优因素综合考虑不限于企业服务便利性、企业资质、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奖项等方面(排名不分先后):①企业服务便利性,提供服务便利性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②企业资质情况;③类似工程(市政类排水工程)设计或施工类业绩总金额(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业绩分别提供最多不超过3项,另投标人所提供的每项施工类业绩合同金额需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④类似工程(市政类排水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奖项情况(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奖项合计最多不超过3项)。筛选规则:根据得票数的多少进行排名,推荐得票数多的进入评标阶段。若存在投标人得票数等于排序第20位投标人票数时,对此类得票数相同投标人由资审筛选小组再次进行投票确定入围者,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注: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应编制书面的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包括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筛选方式、入围筛选结果等全过程情况。 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共 7 人。【备注:不少于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且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造价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备注: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7.3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备注:不少于5名(含本数)。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8.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委员会共 7 人。【备注:7人或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可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或邀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8.4.2定标方法1.1.1.3.☑ 1. 票决定标法1.1.1.4.□ 2. 集体议事定标法1.1.1.5.□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方式:☑ 票决计分法□ 简单多数计票法□ 逐轮票决法。当单轮出现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名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对并列投标人采取如下方式确定该轮淘汰的投标人: 8.4.3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备注:不超过3名】9.2履约担保□否☑是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支票 或 银行保函 或 保证保险 或担保保函,建议优先选择使用电子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备注:不得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联合体各方名义提交,具体要求: ☑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9.4中标人是否需要参加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否☑ 是,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1〕124号)执行。9.5.1工程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2.预付办法: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开具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并开设预付款专用账户后,方可申请工程预付款。 3.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工程进度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工程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扣回,全部工程预付款金额在工程进度付款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时扣完。 9.5.2支付方式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工作,各联合体所有的费用申请前应取得牵头单位的同意,未取得牵头单位确认的费用申请发包人可不予以支付。由于本项目涉及财政资金,所有的工程费用均需报财政部门拨付,故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应视为发包人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的时间,财政部门支付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具体如下:(1)勘察费:中标人提交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余款;(2)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预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预算审核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预算审核价的90%,主体工程施工结算后支付余下的10%。(3)建筑安装工程费:①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相关许可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按前附表规定执行。②工程施工进度款按照当月合同清单内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清单内完成价款的97%。发包人工程价款90%按工程款与工人工资8.5:1.5比例支付至中标人的银行账户和工人工资专户。即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工程价款90%中的15%支付至工人工资专户。③按发包人要求提交齐全的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资料经火炬开发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总额的97%。④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特别约定: 中标人每次申请付款时,须先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应的请款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款项且不负延迟付款责任。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因发包人使用财政资金,以上支付时间不包含财政部门审批及划账发生的时间,发包人向财政部门发出申请付款即视为发包人已履行支付责任,因财政部门审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不属于违约。工程款支付形式包括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每次支付前,中标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收到发票后支付款项,中标人逾期提供发票,委托人有权顺延支付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9.5.3结算方式(1)建筑安装工程费:承包单位按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编制竣工技术文件,并在向招标人提供竣工报告的同时一起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单位按火炬开发区投资审核中心有关要求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具体以区有关文件规定为准),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设计费最终设计费结算价参照《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费标准,计算基价以财局审批预算金额计取,下浮35%计算,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费占设计费60%。不因工期延长和施工结算金额调增而相应增加设计服务费。当最终设计费结算价大于设计费中标价的,以设计费中标价作为设计费用结算价。(3)勘察费 地质勘察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地质勘察(详勘)按每米150元包干;地形测量、综合管线探测按《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标准下浮50%;当最终实际完成工作量下浮后总价超过勘察费中标价时,以勘察费中标价作为勘察费用结算价。11.5异议(1)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异议”栏目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异议文件。(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11.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投诉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投诉”栏目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文件。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或定标。12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13否决性条款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证书及证明的查验评标、定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社保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业绩证明材料等由招标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中所列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招标人将按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查验、核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招标人复制、查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4.2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14.3复印件及扫描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4.4中标人纳税要求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要求办理预缴税款事项。14.5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得分及价格计算,凡数额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金额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14.6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投标截止前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2.(二)资格审查要素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囗合格囗不合格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4签名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囗合格囗不合格5营业执照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资质证书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7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园林绿化工程免此项)囗合格囗不合格8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囗合格囗不合格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名的,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囗合格囗不合格10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根据开标当天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获取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零时的诚信登记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等情况,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囗合格囗不合格11《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囗合格囗不合格1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在开标当天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囗合格囗不合格13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独立审查使用。2.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1.3.1.总则1.3.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1.3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11)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12)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13)处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内的。1.3.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3.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3.10.1.10招标答疑1.10.1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1.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和分包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3.12.1.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负偏离。1.4.2.招标文件1.4.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定标规则;(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4.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发布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3.投标文件1.5.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资格标(1)封面;(2)目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况);(7)《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9)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需);(10)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3.1.1.2经济标(1)封面;(2)投标报价单;(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3.1.1.3技术标(一)封面、目录(二)基本资料(1)投标承诺书;(2)项目管理机构;(3)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三)承包人实施方案编制内容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的“二、承包人实施方案”。3.1.1.4资信标(1)封面;(2)目录;(3)资信标函内容索引;(4)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5)资信评审资料,本条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标规则”第一部分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及第二部分“2.定标因素”中的《资信要素一览表》的要求,逐项提交资料(如有)。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5.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报价单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暂估价的内容、数量及有关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接受同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础应用支撑平台”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禁止投标单位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新号备案手续。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被投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已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通知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有关文件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候选人弃标亦视为撤销行为)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4.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按本章3.1.1.1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园林绿化项目免)、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5.2“《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的报告,具体版式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版式为准。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1.5.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5.6.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按顺序编制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承诺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人员要求、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电子签名、加盖电子印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完成个人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所有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必须使用企业(单位)全称,自然人名字必须使用法定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如投标文件由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签名、印章是否为电子签名、企业电子印章提出质疑的,可通过电子印章客户端进行核验,并以电子印章客户端核验结果为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7.4投标文件应制作成电子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4.投标1.6.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要把已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前重新上传,计算机以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1.7.5.开标1.7.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7.2.5.2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工作组由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招标人须委派至少一名招标人代表到现场参与开标,且招标人代表须有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招标人代表。本招标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按规定加密和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纪律;(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并如实记录;(4)开标结束。1.8.6.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1.8.1.6.1资格审查6.1.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资格审查工作应当在开标当天,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要素表》。6.1.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1.8.2.6.2入围筛选入围筛选工作应当在资格审查工作完成的当天或次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的,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择优方法和规则筛选出规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的,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评标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程序。入围筛选方法和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6.3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结果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完成开标、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后,应制作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应包含参与投标的单位名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入围筛选方式、入围筛选结果等情况。7.评标1.8.4.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在依法成立的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8.5.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6.7.3评标7.3.1评标工作原则上在完成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的同日或次日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7.3.3采用定量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5名(含本数)排名靠前但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8.7.7.4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相应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作否决投标处理。1.8.8.7.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9.7.6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评标报告等材料。8.定标1.8.10.8.1清标定标前招标人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组建清标工作小组开展清标工作,可以对企业经营现状、投标文件或方案进行澄清与复核,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进行考察,也可以对项目后期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评估等。清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形成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清标报告内容应当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1.8.11.8.2定标委员会8.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原则上为7人或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时间开始前2小时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通过摇珠机从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可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或邀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家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投标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2)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本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或清标工作小组成员。(5)其它影响招标、投标公正评审情形。1.8.12.8.3定标原则定标应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的原则。1.8.13.8.4定标8.4.1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上公布延期原因及最终定标时间。8.4.2定标委员会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择优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择优因素、标准,不作为定标依据,定标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本项目的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定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4.8.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标候选人公示”栏目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定标报告等材料。9.合同授予1.8.15.9.1中标通知9.1.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标结果”栏目公告中标信息,该公布等同于将中标结果告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1.2中标通知书采用在线签章的,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操作。9.1.3中标人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8.16.9.2履约担保9.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9.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8.17.9.3签订合同9.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3.4合同签订采用在线签章的,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操作。1.8.18.9.4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9.9.5工程款支付9.5.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扣回与还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2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3结算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20.10.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有效的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8.21.10.2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连续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再核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分项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分分项进行招标的,招标人为市属职能部门或镇街政府的,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招标人为其他单位的,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并在书面说明中明确各标段的建设内容及规模。11.纪律和监督1.8.22.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1.1.1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1.2招标人应组建3人以上的监督小组,对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标人监督小组应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入围筛选或者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招标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招标监督小组负责编制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小组工作情况记录表,并于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备案时同步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1.8.23.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8.24.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标。1.8.25.11.4对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1.8.26.11.5异议11.5.1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1.5.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异议”栏目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异议文件。11.5.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1.8.27.11.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提出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在线提出投诉”栏目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文件。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或定标结果提出的投诉,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或定标。12.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名称人数专业及级别备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兼施工项目负责人),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一级注册建造师 提供 注册建造师 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设计项目负责人 1 人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级别: / 提供 职称证或注册 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3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专业: / 级别: / 提供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园林绿化项目,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设定。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4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市政类相关专业级别: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技术负责人聘书、职称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5安全员 3 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6 勘察项目负责人 1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提供注册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由勘察单位提供)12.1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12.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交的社保证明应为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人设定的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且不得超过6个月。)12.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评审不合格,以上表格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12.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12.5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其他在建项目(包括正在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如果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或事业单位网站公告有其他在建项目,则应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影响中标结果)。12.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的安全员数量由招标人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中建通[2015]211号)、《关于修改等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中建通[2021]76号)及《关于修订等文件的通知》(中建通[2021]111号)(详见附表1)或《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中山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详见附表2)设定。附表1如下:工程范围建造师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1111每个项目1名每个项目1名每个项目1名每个项目1名1万-5万平方米12125万-10万平方米131310万平方米以上1414市政、设备安装工程(按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11125000万元-1亿元12131亿元以上1314基坑工程深度<5米3000万元以下11113000万元以上12125米≤深度<8米3000万元以下12123000万元以上1313深度≥8米1313-以上人员数字含本数1、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在施工合同有约定的,对总包单位人员可作如下安排: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改进应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1564号)要求,新建工程项目(指同一发改立项文号的项目,非施工许可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接一个工程项目,一个项目总监最多可同时承接三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可用于同一工程项目内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2、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岗位人员配备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3、安全员配备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实施。4、分包单位管理人员配备按分包工程规模依据上表实施。(安全员按第5点实施)5、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附表2如下: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表工程规模人员数量(人)岗位配备小型工程(单项合同额≤500万元)4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名。中型工程(5006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大型工程(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8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1人、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备注:1、本人员数量和岗位配备为最低标准。2、对于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在以上配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技术管理 人员、施工员等人数。13.否决性条款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否决投标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除外。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13.1资格审查阶段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判定)13.1.1提疑文件具有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标识的。13.1.2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任一情形的。13.1.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结果为准)1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3.1.5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的。13.1.6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3.1.7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不一致的。(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的除外)13.1.8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13.1.9联合体投标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设定此条款)(1)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或成员单位不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没有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的。13.1.10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3.1.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1.12投标文件内缺少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投标文件由代理人签署但投标文件内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8.28.13.2评标阶段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3.2.1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13.2.2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3.2.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13.2.4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3.2.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2.6承诺书中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或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相关承诺的。13.2.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齐全、真实、有效的资料。13.2.8技术标书中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13.2.9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3.2.10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13.2.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3.2.1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情形之一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交易系统检测出特征码一致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注: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作出表决的,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在评标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评标委员会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标规则第一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名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情形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2.2.1定性评审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标详见附件一《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2.2.2定量评审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技术标: / 分资信标: / 分经济标: / 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若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投标人为四家以下时(含四家),取所有进入价格评审阶段有效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定义为基准价格;若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的投标人有五家或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格和一个最低评标价格后取剩余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定义为基准价格。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评审或复评过程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算术计算错误除外。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标准技术标详见附件二《技术标评分标准》资信标详见附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经济标详见附件四《经济标评分标准》1.9.1.评标办法1.9.29.1.1定性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资信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仅向招标人推送不排序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1.9.30.1.2定量评审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资信标)进行评审,并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打分,按照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定标委员会推荐排名靠前但不排序的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且大于(或等于)3名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只作定标候选人推荐依据,具体得分及排序不向定标委员会推送。1.10.2.评审标准1.10.1.2.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0.2.2.2详细评审标准2.2.1定性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定量评审详细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1.3.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完成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报告、招标控制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1.12.4.评标程序(适用于定性评审)1.12.1.4.1评标程序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评标程序表》(定性评审)规定的程序及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审意见,推荐定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程序表(定性评审)评标程序工作程序程序1经济标评审对入围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程序2资信标评审对经济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评审。程序3技术标评审对资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程序4定标候选人推荐推荐所有标函评审均为合格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备注: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2.2.4.2经济标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外)(2)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与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计算出的费率结果不一致的,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4.2.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4.2.4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经济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资信标的评审。1.12.3.4.3资信标评审4.3.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3.2资信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1.12.4.4.4技术标评审4.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4.2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评标专家对各评审项目进行逐条评审时,应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1.12.5.4.5汇总评审意见4.5.1在各评标专家独立对所有投标人评审完成之后,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审意见。4.5.2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5.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汇总表中注明。4.5.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1.12.6.4.6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所有标函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12.7.4.7评标结果4.7.1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4.7.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否决投标的判定情况说明、每个环节评审结果、专家评审表及定标候选人名单等内容。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4.7.3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5.评标程序(适用于定量评审)1.12.8.5.1评标程序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评标程序表》(定量评审)规定的程序及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审意见,推荐定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程序表(定量评审)评标程序工作程序程序1技术标评审对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程序2资信标评审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评审。程序3经济标评审对资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程序4定标候选人推荐将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和经济标得分相加得出其评审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总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备注: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2.9.5.2技术标评审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2.2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2.3技术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资信标的评审。1.12.10.5.3资信标评审5.3.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3.2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资信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5.3.3资信标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的评审。1.12.11.5.4经济标评审5.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初步评审。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一项或以上的评审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外)(2)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与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计算出的费率结果不一致的,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5.4.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5.4.4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以及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1.12.12.5.5推荐定标候选人5.5.1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和经济标得分相加得出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名靠前但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项。5.5.2若出现评审总得分有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的分值相同时,则依次按以下内容的得分高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1)经济标得分、(2)资信标得分、(3)技术标得分。若上述内容得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5.5.3当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定标候选人。1.12.13.5.6评标结果5.6.1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5.6.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否决投标的判定情况说明、每个环节评审结果、专家评审表及定标候选人名单等内容。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5.6.3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1.13.6.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1.14.7.投标文件的澄清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工程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查看并作回复。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投标人未及时在交易系统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导致投标被否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应的投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14.1.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8.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8.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1.14.2.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1.14.3.8.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15.第二部分定标规则1.16.1.定标办法1.16.0.1.1.1票决定标法1.1.1票决计分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3名不同的投标人并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得5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得3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得1分。统计各投标人的得分总数,按投标人得分总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的,在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投票;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且影响到中标候选人推荐的,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对并列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并统计得票总数,按投标人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先后排序。1.1.2简单多数计票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3名不同的投标人。统计各投标人的得票总数,按投标人得票总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的,在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投票;投票结果出现并列排序且影响到中标候选人推荐的,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原则对并列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并统计得票总数,按投标人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先后排序。1.1.3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采取多轮投票且每轮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的形式,逐轮淘汰1名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逐轮票决过程中,单轮出现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名但不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一并加以淘汰,否则由定标委员会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该轮淘汰的投标人。1.16.0.1.2集体议事定标法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定标因素除价格因素外,定标环节的择优因素包括:企业资质、投标人服务便利性、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机构水平、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企业获奖情况、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等因素。投标人的以下资信情况将作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参考因素:资信要素一览表序号资信要素名称有关要求或说明1企业资质投标人的资质情况:“资质情况”以投标人资质证书为准;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服务便利性服务便利性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金额。4项目管理机构水平(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如有)、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勘察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如有)、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注册证(如有)、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社保证明为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承诺以上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投入本项目且全部到位。5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接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清标汇总分析及定标参考依据),须按本表“备注”中“(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如联合体存在2家施工单位,由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提供均可。6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接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清标汇总分析及定标参考依据),须按本表“备注”中“(4)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7企业获奖情况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获得过自认为最具代表性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类、设计类、EPC类)的获奖荣誉(总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清标汇总分析及定标参考依据),提供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8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备注:(1)资信要素不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资信资料(《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真实性通过公示予以监督。(2)根据中建规字(2022)5号中建通(2022)68号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接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市政类排水工程业绩。①投标人须提供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②施工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施工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其他资料需提供完整内容的复印件。③工程规模以合同上的规模为准。④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数据为准。施工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的结算金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⑤若业绩是由多个施工单位联合承担的,面积或金额按施工单位家数均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为准。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4)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接过同类工程设计业绩。①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②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为准。③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协议书),要求摘选简化,即挑选合同书封面、封底及其中涉及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承包范围、工期要求、技术质量要求、单位公章、法人签章(签字)等重要内容的合同页。④若业绩是有多个设计单位联合承担的,面积或金额按设计单位家数均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为准。⑤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备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资信要素。资信要素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3.定标程序招标人在定标时间开始前2小时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通过摇珠随机抽取招标文件规定人数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凭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签到。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定标委员会主任,由其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个议程。集体议事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主任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的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投标情况、评标情况、清标情况、定标规则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2)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定标委员会主任,由其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个日程。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主任;(3)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和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4)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整理定标资料和编制定标报告,并在定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定标资料包括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如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定标委员会主任推选结果、选票(含投票理由)等。定标报告应包括入围定标环节的名单、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及名单、定标方法、定标时间及定标结果等内容。附件一: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适用于采用定性评审的项目)技术标详细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施工图设计大纲1设计思路、工作内容对开展本项目设计的设计思路及工作主要内容2设计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对策对设计中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3设计方案主要考察投标人对开展本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的方法进行完整描述,主要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是否满足需求。4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和进度保证措施情况。5设计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设计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情况。总承包项目工作大纲1总承包项目工作方案总承包管理方案是否清晰并切实可行;内容是否全面、完整;部署及措施是否合理、先进、可靠;能否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等。2总承包管理重点、难点分析总承包管理重难点控制是否得当;处置措施是否具备针对性;能否满足项目需要等。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是否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是否先进、可靠;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透彻,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施工平面布置是否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4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目标是否明确;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措施是否有力;管理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等。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是否全面,线路是否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等。6资源配备计划资源投入计划、施工部署、施工方法与进度计划是否能够相互呼应并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是否合理、准确等。7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预案内容【备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技术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附件二:技术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技术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本项目不适用2345……【备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技术标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分值最多可以设置两位小数。】附件三:资信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资信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本项目不适用2 3 4 5……分……合计分【备注: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详见《使用说明》,分值最多可以设置两位小数。】附件四:经济标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定量评审的项目)经济标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 /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比例1%的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比例1%的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此求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经济标得分最低为0分,所有负值均计0分,不设负分。以上文字描述和公式表达在理解上有歧义时,以公式表达为准,公式表示如下:F1=F-(∣D1-D∣/D×100)×E式中:F1=投标人价格得分;F=满分分值;D1=投标人报价;D=评标基准价;若D1≥D,则E=0.5(建议不低于0.5)若D1<D,则E=0.3(建议不低于0.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新区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建设地点:中山港街道辖区内。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辖区内约530公里市政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深挖管网症结,聚焦存在多处渗漏破损、起伏变形及其他严重结构性缺陷的带病运行管网,以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的老化问题管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系统性的更新改造;对康乐大道、丰盛路、环茂二路、茂南路、伟盛路、港义路和东河路等7条市政道路的水浸黑点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及时消除内涝积水路段,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对全区市政、农污和未达标水体整治项目等关键管网点位、泵闸新增远程监测、控制模块,建立基础数据准确的地下排水管网“一张图”,打造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全流程动态管控平台,实现厂网泵闸运行可视化智慧管控。最大排水管径d1800。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8547.05万元,本次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0218605.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4976305.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291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13200.00元。二、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1)满足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地形及综合管线测量等。(2)本项目要求勘察和设计同步开展,勘察工作不得影响设计工期。2、施工图设计(1)中标人须按批复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依据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指导施工,招标人、外聘专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应遵循并执行,因修改而增加的成本由中标人承担。(2)应负责施工图审查等合法手续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并满足审批部门的要求,协助协调外部审批,并负责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3)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其质量应满足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行政审批的质量要求,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4)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树木迁移移植、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3、施工: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项目(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3.0.0.1.三、建设的目标1、地下管网隐患排查及更新改造工作目标针对雨污管道的错混接情况,需要进行错混接的分离、整改,保证雨水、污水“各行其道”,污水均通过管道进入末端处理设施,雨水管道不混入污水,保证河道不受生活污水的污染。完善、修复排水管网,提高排水转输能力,减少管网溢流污染加强溢流及面源污染控制,减少雨季入河污染,提高雨季河道水质保证率;稳步推进正本清源速度,逐步实现正本清源全覆盖,提高雨污分流率:推进河道排水监控工程,提高河道水质监控水平,快速查找识别污染源,提高排水溯源整治效率。2、内涝整治目标根据《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好的城镇,宜采用规定的上限,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当地面积水不满足内涝灾害防治标准时,应采用渗透、调蓄、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中型城市重现期为30年一遇。结合《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8-2035)修编》: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对于中山市主城区的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中山火炬高新区和五桂山,河涌、水闸按50年一遇自排标准设计,泵站按20年一遇不致灾标准设计,通过调度控制,利用河涌调蓄、水闸及泵站排涝,使中心城区可应对30年一遇暴雨。具体控制要求是城市道路中车道的积水水深不超过15cm,积水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河涌及排涝泵站(闸)排涝满足30年一遇。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设计标准:新建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按P=3年;运用低冲击开发技术实现雨水源头减量化,争取整体排水能力提高至P=5年。旧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未能达到2年一遇重现期的管渠应通过源头控制、排水管网完善城镇涝水行泄通道建设和优化运行管理等综合措施将整体排水能力提高至P=2年。主城区的重要地区:重要干道(含交通枢纽)、重要地区(学校、医院、行政中心和商业聚集区等)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按P=5年。主城区立体交叉道路、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按P=30年。3、智慧管控平台数据更新目标对现状中山火炬高新区市政和城中村内排水管网进行物探建档,更新中山火炬高新区排水系统动态管控平台中排水管网数据,结合管道检测结果,更新管控平台中管网错混接、病害问题相关信息,更有效指导运维单位进行管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针对现状农村污水、市政污水、未达标水体、河涌等相关泵站、水闸、关键节点增设必要的监测设施。针对现有通信网络、监控平台系统和控制系统增加设施设备,提升平台运行能力,对现状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四、工作界区1、发包人负责规划报建,施工图预算编制、预算审核,中标人协助;2、中标人负责满足设计与施工所需的勘察工作、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含各专业图纸审查,或主管行政部门审查)、施工报批报建配合、工程材料采购、施工、竣工备案、工程验收及移交,发包人协助。3、施工期间如因树木阻碍施工需要迁移移植树木的情况,设计单位须负责出具树木迁移移植方案。五、工程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严格、有效控制,发包人采取全过程跟踪,服务,具体措施如下:1、施工图设计阶段:概算审定合格后,由中标人编制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提交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件。2、中介预算编制阶段: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编制中介预算文件。将低于工程概算价的项目中介预算书报火炬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项目中介预算价高于工程概算的建安费金额的施工图将被否决,中标人需进一步优化设计直到项目中介预算价低于工程概算的建安费金额,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罚则执行。3、工程施工阶段:承包人需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合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并完成施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事项发生,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投资,超出部分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上述各环节成果均需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部分的工程款。六、时间要求工期总要求:1095个日历天(指以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含勘察设计、施工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时间),本项目如需分标段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时,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各标段工期,总工期不得超过1095个日历天。七、技术要求1、勘察设计深度要求:(1)勘察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必须清晰、完整,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所要求的深度。(2)所有施工图必须经发包人及审图机构审查后,方可施工。如部分专业的设计任务(不在设计单位资质范围内的专业项目)需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该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经验,且在委托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其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发包人的要求。2、施工图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需提供给发包人8套纸质图纸及2套CAD格式电子光盘,不包含审图、报建所需图纸。八、文件要求1、勘察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排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