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招标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5)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项目概况
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CG2025034
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摸清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构建科学的土地价值评价体系,对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价值评估、提出镇海区土地利用策略、提出开发建设时序和有效利用建议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经评审方案通过后的最终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发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总则中的“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75196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371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843679
质疑联系人:沈朝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6615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2025.07.04.doc428.7K

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GTCG2025034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3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TCG2025034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元采购需求:子包数:1采购需求:摸清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构建科学的土地价值评价体系,对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价值评估、提出镇海区土地利用策略、提出开发建设时序和有效利用建议等。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经评审方案通过后的最终成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服务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止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服务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发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总则中的“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275196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63712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传真:0574-86661526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朝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661526质疑联系人:徐建宁质疑联系方式:135068436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国军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特别申明:本招标文件中以“★”标识的为重要采购需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标。带“▲”标记(如有)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若负偏离则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时有权作惩罚性扣分。本采购需求中的标准、规范及相应要求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的,应按从高要求执行,有矛盾时应以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为准。1、项目背景在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的背景下,镇海区土地利用模式将由以增量为主转向存量更新,同时叠加土地市场结构性调整挑战,这对镇海区在土地要素保障和土地利用价值转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精准掌握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底数,建立土地价值评价体系,系统探索各个片区各类土地利用模式,有必要开展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支撑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储备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提高镇海区土地要素保障与利用能力,更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蓝图”实施与落地。2、研究范围本次研究范围为镇海区行政区划范围(除贵驷街道)。3、研究标准及规范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国家及行业有最新最高要求的,按最新最高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5)《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6)《浙江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7)《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9)《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0)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文件等。4、研究内容1、项目背景阐述镇海区土地价值及利用策略研究课题的意义以及项目关注的重点与要求2、潜力资源排摸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引和现状利用条件下,结合各个部门、镇(街)等需求,对在拆地块、低效工业、闲置地块等各类土地进行排查,摸清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并收集每块土地具体要素信息,包括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情况、农转用情况、拆迁情况、储备情况、招商情况等内容。3、现状资源分析在摸清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叠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从总体规模、空间分布以及规划用地类型(居住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等)等方面对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系统分析,全面掌握镇海可储备土地资源基本情况以及特征。4、资源价值评价根据镇海区土地利用条件,结合不同用地土地价值影响因素,合理筛选评价因子,分类构建科学的土地价值体系,对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价值评价。5、利用策略制定结合土地价值评价以及新的发展趋势与要求,从土地储备思路、片区滚动实施、地块价值提升等方面,提出镇海区土地利用策略。6、片区实施引导参照土地利用价值评价,制定土地利用策略,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合理划定各个片区实施时序,针对性制定土地有效利用建议。7、成果展示应用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需要,将镇海区土地资源基础数据以及规划成果进行智慧化展示与应用。5、研究成果(1)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成果形式:以PDF形式提交文本成果及及光盘一张(电子文件)。(3)成果数量:各项成果各4套。(4)成果内容: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文件、附表、附图、数据库,数据矢量化成果归集甲方。注: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6、成果会审及验收最终成果由委托方组织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技术评审。验收与评审:项目组织会审费、成果评(报)审费、验收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7、进度要求项目进度要求如下:要求中标人在满足总服务期限要求的前提下,于投标文件中对关键节点的工作及时间作出安排。8、其他要求1、实地调查、方案汇报等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带队负责;2、投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委托人(业主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提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5、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人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6、本次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及作业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中标人擅自转让、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分包,一经招标人发现,招标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8、项目实施期间和完成后的服务要求:要求服务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并协助解决问题。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和认识程度、现状调研及分析、政策解读与规划衔接、总体目标与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并提交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自费投入必要的人员和设备;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质量控制及进度控制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合理建议等;5、投标人可以针对招标需求提出的服务承诺等。10、★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经评审方案通过后的最终成果。2、研究范围:镇海区行政区划范围(除贵驷街道)。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项目成果应通过评审验收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评审验收由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并承担相应费用)。4、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本项目合同价款须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诸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调查费(含交通及食宿费)、资料收集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验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规划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5、合同价格类型固定含税费总价合同。6、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提交经甲方确认的最终成果稿后无息付清余款。每次款项支付前中标单位须提供相应票据。7、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9、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1,500,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为准,同时应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拒绝修正的按无效标处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本项目规定或要求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信息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转包与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分包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投标人须针对投标系统进行演示录屏并提供视频文件,每个投标人演示录屏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能直观判断出演示是可运行的软件系统。PPT等演示减半得分。(1)投标人应将视频播放内容拷入U盘中,并将U盘进行密封包装,封套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2)U盘递交方式:现场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 。(3)演示文件接收人:倪琪磊 联系电话:13516786656(4)未按要求提供演示或演示内容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该项评分按零分处理。投标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为准,同时应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拒绝修正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其报价内容至少应包含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商务要求”中的“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报总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应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测算依据及其证明材料等),说明其不影响服务质量且能诚信履约,否则为无效标。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日历天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组成,并分别上传。一、资格证明文件应有:1. 目录2.投标人资格自查表,自查表应包括以下资料:(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有授权时,下同)[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文件可以无本授权书,否则按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处理](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2) 投标人承诺书;(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人投标时自然人身份证);(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后附企业资质(格)证书[如有资质(格)要求];(5) 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复印件编入标书,如有;(6) 行业或产品必须的生产、经营证书或注册证书(若有);(7)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 招标文件列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二、投标书(含商务技术)应有:(1) 目录(2) 采购需求响应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 技术文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文件应为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投标方案,包括评标标准中的技术评分的应答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附:◇项目实施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类似项目业绩表(4)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5) 投标投标人商务得分资料(若有时适用):① 投标人部分商务得分自评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②后附影响商务评分的资料扫描件。三、报价文件(1) 投标函(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2) 开标一览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 中小企业资格声明函;(4) 报价说明(适用于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情形)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文本各 壹 份;(1)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本 壹 份;(2)投标书(含商务技术),电子文本 壹 份;(3)报价文件,电子文本 壹 份。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备份投标文件请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2589002191@qq.com,备份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以指定邮箱的接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开标顺序先技术商务后报价(后唱标)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本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招标(采购 ) 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的标准的80%,以成交金额全额为计算基准结合价格折扣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10000元按10000元计。2.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3.中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应得款项中扣回。4.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规定,要求中标候选供应商自中标公示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合同签订日早于7个工作日的,应于合同签订日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人员资格(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如有官方网站的还应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方式,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或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送达(寄送)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10楼1007室联系人: 倪琦磊 联系电话: 13516786656 其他: / 1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包括手写签名后的电子扫描件);“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1.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1.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1.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与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投标人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4.3投标人质疑4.3.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请自行从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投标人投诉4.4.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采购需求;5.1.3投标人须知;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中所列方式通过邮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经加密后的备份文件,未经加密导致投标人利益受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到达接收邮箱的时间为准)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投标人22.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的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2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投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投标人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投标人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投标人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投标人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项目分值分值类型评价方法商务技术分业绩1客观1.1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土地储备类规划或低效用地类规划等)得0.5分/个,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附委托合同原件注扫描件且合同中应能体现评分要素(未能体现的还须原项目业主证明材料),未附者或未能体现业务内容的不得分)。认证2客观2.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否则不得分(证书原件注①扫描件或官网截图后附标书中,否则不得分)。团队实力2客观3.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注①扫描件和投标人代为缴纳的2025年3月份-5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4客观3.2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注①扫描件和投标人代为缴纳的2025年3月份-5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2客观3.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列入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每提供一名人员得1分,最高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注①扫描件和投标人代为缴纳的2025年3月份-5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2客观3.4项目组成员专业涵盖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道路交通、地理信息4个专业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一人多证时允许重复计分,后附专业证书原件注①扫描件和投标人代为缴纳的2025年3月份-5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服务方案5主观4.1 就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理解进行评分:①对背景理解全面深入,能清晰阐述项目历史、现状及未来趋势,与项目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的,得5分;②对背景有较为全面的理解,能够准确把握项目主要特点和关键要素,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③对背景有一定了解,能说出部分项目基本情况,仅能部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④对背景理解较为肤浅,仅提及表面信息,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不大的,得2分;⑤对背景理解存在明显错误或欠缺,或者所提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极低的,得1分;⑥未对背景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5主观4.2 就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程度进行评分:①对新形势、新要求有明确清晰的认知,与项目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的,得5分;②对新形势、新要求有一定认识,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③对新形势、新要求有基础性认识,仅能部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④对新形势、新要求认识模糊,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不大的,得2分;⑤几乎未提及对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或者所提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极低的,得1分;⑥未对新形势、新要求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完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5主观4.3 就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相关政策衔接情况分析进行评分:①政策衔接全面深入,准确反映与相关政策的关联,内容具体且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的,得5分。②政策衔接较为全面,较好反映与相关政策的关联,内容较具体且与项目需求契合度高的,得4分;③政策衔接基本全面,能够反映与相关政策的主要关联,内容基本具体且与项目需求有一定契合度的,得3分;④政策衔接不够全面,仅反映与部分相关政策的关联,内容不够具体且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2分;⑤政策衔接存在明显缺失,与相关政策的关联性较弱,内容不具体且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低的,得1分;⑥未进行政策衔接分析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无法体现与相关政策的关联性的,不得分。5主观4.4根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规划衔接情况分析(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研究衔接)进行评分:①规划衔接全面深入,准确反映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研究的关联,内容具体且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的,得5分。②规划衔接较为全面,较好反映与相关规划的关联,内容较具体且与项目需求契合度高的,得4分;③规划衔接基本全面,能够反映与相关规划的主要关联,内容基本具体且与项目需求有一定契合度的,得3分;④规划衔接不够全面,仅反映与部分相关规划的关联,内容不够具体且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一般的,得2分;⑤规划衔接存在明显缺失,与相关规划的关联性较弱,内容不具体且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低的,得1分;⑥未进行规划衔接分析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无法体现与相关规划的关联性的,不得分。5主观4.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分:①剖析全面深入,精准识别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细致且逻辑严谨,所提问题对项目实施具有关键性影响,与项目实际高度契合的,提供具体、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涵盖所有重点、难点问题,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高,能有效解决问题,与项目实际高度契合的,得5分;②剖析较为全面,准确识别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较细致且逻辑清晰,所提问题对项目实施有重要影响,与项目实际契合度高的,提供较具体、有一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涵盖大部分重点、难点问题,方法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能较好解决问题,与项目实际契合度高的得4分;③剖析基本全面,能识别项目的主要重点、难点问题,有一定分析且逻辑基本合理,所提问题对项目实施有一定影响,与项目实际有一定契合度的,提供基本的解决方案,涵盖主要重点、难点问题,有一定可行性,能基本解决问题,与项目实际有一定契合度的,得3分;④剖析不够全面,仅识别部分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较为笼统且逻辑性一般,所提问题对项目实施影响一般,与项目实际契合度一般的,提供的解决方案不够具体,仅涵盖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可行性一般,解决问题效果一般,与项目实际契合度一般的,得2分;⑤剖析存在明显不足,对项目重点、难点问题识别不准确,分析简单且逻辑不清晰,所提问题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小,与项目实际契合度低,提供的解决方案不具体,涵盖的重点、难点问题较少,可行性低,难以有效解决问题,与项目实际契合度低的,得1分;⑥未对项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或剖析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无法体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的,未提供解决方案或解决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无法解决项目重点、难点问题的,不得分。5主观4.6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实施的技术路线及思路进行评分:①技术路线及思路清晰明确,完整覆盖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逻辑紧密,可操作性强,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②技术路线及思路较清晰明确,涵盖项目实施的主要环节,逻辑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与项目需求契合度高,能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的,得4分;③技术路线及思路基本清晰,涵盖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逻辑基本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与项目需求有一定契合度,能够推进项目实施的,得3分;④技术路线及思路不够清晰,仅涵盖部分项目实施环节,逻辑性较弱,可操作性一般,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一般,推进项目实施存在困难的,得2分;⑤技术路线及思路较为笼统,未明确涵盖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逻辑性差,可操作性低,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低,难以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的,得1分;⑥未提供技术路线及思路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的,不得分。5主观4.7根据投标人针对“潜力资源排摸”拟实施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全面且深入地覆盖了“潜力资源排摸”的关键环节,挖掘方法细致且视角独特,步骤紧密贴合实际业务场景,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得5分;②方案涵盖“潜力资源排摸”主要方面,挖掘方式有一定见解且具备一定合理性,实施步骤基本符合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③方案覆盖大部分要点,资源挖掘方法阐述尚可,整体可在一定努力后落地实施的得3分;④方案缺少关键内容,挖掘方法描述简单且不深入,实施困难较多的得2分;⑤方案仅简单提及概念,缺乏有效分析和可操作性得1分;⑥无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5主观4.8根据投标人针对“现状资源分析”拟实施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对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从总体规模、空间分布及规划用地类型(居住、商服、工业等)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内容详实细致、逻辑严谨,且分析方法恰当、数据准确,能为后续工作提供精准有力依据的,得5分;②方案从总体规模、空间分布及规划用地类型等维度对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系统分析,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分析方法合理,数据准确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的,得4分;③方案涵盖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的总体规模、空间分布及规划用地类型等关键要素,分析条理清楚,有一定的数据支撑,方法基本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分析要求的,得3分;④方案提及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的总体规模、空间分布及规划用地类型等内容,但分析较为简单,数据不够准确或完整,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能提供有限的参考的,得2分;⑤方案对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的总体规模、空间分布及规划用地类型等方面有所涉及,但分析内容残缺不全,数据缺乏可靠性,分析方法不合理,难以有效支撑后续工作的,得1分;⑥无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5主观4.9根据投标人就“资源价值评价”拟实施的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完整且深入地建立了资源价值评价体系,全面且精准地选取了各类关键评价指标,指标解释清晰,方法选取合理且先进,能精准反映资源价值,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得5分;②方案系统地建立了资源价值评价体系,涵盖全面的评价指标,解释合理,方法选取恰当,能有效反映资源价值,具备良好的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的,得4分;③方案建立了资源价值评价体系,选取了主要的评价指标,解释基本合理,方法选取较为合适,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源价值,具有基本的操作性的,得3分;④方案提及了建立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的内容,选取了部分评价指标,解释不够充分,方法选取存在一定局限性,仅能初步反映资源价值,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⑤方案对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的建立思路较为模糊,选取的评价指标不完整且缺乏合理性,方法选取不够恰当,难以有效反映资源价值,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⑥无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5主观4.10根据投标人就“利用策略制定”拟实施的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全面系统地制定了土地利用策略,土地储备思路清晰前瞻,片区滚动实施计划详实紧密,地块价值提升方法创新可行,逻辑严谨,操作性强,能精准指引土地利用的,得5分;②方案系统地制定了土地利用策略,土地储备思路明确,片区滚动实施安排合理,地块价值提升措施有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可操作性好,能提供可靠指导的,得4分;③方案较为系统地制定了土地利用策略,土地储备思路较明确,片区滚动实施安排较合理,地块价值提升措施有效,内容较完整,逻辑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好,能提供较为可靠指导的,得3分;④方案提及土地利用策略,但内容不完整,土地储备思路不清晰,片区滚动实施缺乏细节,地块价值提升方法不具体,逻辑关联性弱,可操作性一般,仅提供简单参考的,得2分;⑤方案思路模糊,内容残缺,土地储备思路不明确,片区滚动实施缺乏合理安排,地块价值提升方法不实用,逻辑混乱,难以形成有效策略,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⑥无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6主观4.11根据投标人就“片区实施引导”拟实施的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全面精准地制定土地利用策略,合理细致地划定片区实施时序,提出创新高效且切实可行的土地利用建议,逻辑严谨,操作性强的,得6分;②方案较系统地制定土地利用策略,合理划定片区实施时序,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土地利用建议,逻辑清晰,具备较好可操作性的,得5分;③方案制定基本的土地利用策略,大致划定片区实施时序,给出相应土地利用建议,内容基本完整,逻辑合理,可满足基本引导需求的,得4分;④方案提及制定土地利用策略,考虑招商引资情况,但实施时序划定不清晰,利用建议缺乏具体性,逻辑关联性弱,仅能提供简单参考的,得3分;⑤方案思路模糊,虽提及相关要素,但在策略制定、时序划定及建议提出等方面内容残缺,逻辑混乱,难以形成有效引导方案,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⑥方案仅简单提及概念,未展开有效制定,内容空洞,无实质性引导内容,无参考价值的,得1分;⑦无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6主观4.12根据投标人就“成果展示应用”拟实施的方案进行评分:①方案全面精准展示应用镇海区土地资源数据及规划成果,满足实际场景需求,内容完整、功能强大且创新,操作便捷实用性强,得6分;②方案完整展示应用土地资源数据及规划成果,贴合实际场景,内容详实、功能实用且完善,可操作性良好,得5分;③方案进行智慧化展示应用,基本满足实际需求,内容较完整、功能基本实用,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④方案提及智慧化展示应用,但内容不完整、功能简单,与实际场景结合不紧密,可操作性弱,得3分;⑤方案思路模糊,展示内容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与实际场景脱节,可操作性差,得2分;⑥方案仅简单提及概念,无实质性策划,内容空洞无应用价值,得1分;⑦无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可行的不得分。质量控制5主观5.1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①质量保证措施全面且具体,涵盖项目所有关键环节,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有效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得5分;②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全面,涵盖项目主要环节,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较好地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得4分;③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涵盖项目的基本环节,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大致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得3分;④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整,仅涵盖部分项目环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仅能部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得2分;⑤质量保证措施存在明显缺陷,涵盖的环节较少,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有效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得1分;⑥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或提供的措施与项目无关,无法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不得分。进度控制5主观6.1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合理进行评分:①进度控制计划详细且精准,关键时间节点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需求和逻辑流程高度契合,各阶段时间安排紧凑且可行,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的,得5分;②进度控制计划较为详细,关键时间节点较为合理,与项目实际需求和逻辑流程契合度高,各阶段时间安排基本可行,能较好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得4分;③进度控制计划基本完整,关键时间节点基本合理,与项目实际需求和逻辑流程有一定契合度,各阶段时间安排大致可行,能大致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得3分;④进度控制计划不够详细,关键时间节点合理性一般,与项目实际需求和逻辑流程契合度一般,各阶段时间安排可行性一般,可能影响项目按时完成的,得2分⑤进度控制计划存在明显缺陷,关键时间节点不合理,与项目实际需求和逻辑流程契合度低,各阶段时间安排不可行,难以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得1分;⑥未提供进度控制计划或计划与项目无关,无法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不得分。服务承诺5主观7.1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承诺的详尽程度、服务响应便捷性,服务承诺是否符合本项目需求等因素进行评分:①服务承诺内容详尽,涵盖项目所有关键需求,响应方式便捷高效,承诺条款具体且可操作,与项目实际需求精准匹配的,得5分;②服务承诺内容较为详尽,涵盖项目主要需求,响应方式较便捷,承诺条款较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与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匹配的,得4分。③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整,涵盖项目基本需求,响应方式基本便捷,承诺条款基本具体且有一定可操作性,与项目实际需求大致匹配的,得3分。④服务承诺内容不够完整,仅涵盖部分项目需求,响应方式一般,承诺条款不够具体且可操作性一般,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度一般,得2分;⑤服务承诺内容存在明显缺陷,涵盖需求不足,响应方式不便捷,承诺条款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与项目实际需求匹配度低,得1分⑥未提供服务承诺或承诺内容与项目无关,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价格分价格分10客观8.1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总价-10%的价格优惠(如有)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此式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投标人的报价(总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总分10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先抽出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6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4.2.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4.2.8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2.9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4.2.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1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1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1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2.16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4)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2.17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9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投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投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8.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8.1保密。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文件评标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标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8.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参考样板)(本合同为合同格式,双方协商后确定)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合同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定日期:2025年月日签定地点:浙江宁波镇海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合同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甲方提供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1条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第2条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2.1项目地点:。2.2项目名称:。2.3项目类别:□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修建性)□镇乡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其它: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2.4研究范围:本次研究的范围为镇海区行政区划范围(除贵驷街道)。第3条工作内容1、项目背景阐述镇海区土地价值及利用策略研究课题的意义以及项目关注的重点与要求2、潜力资源排摸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引和现状利用条件下,结合各个部门、镇(街)等需求,对在拆地块、低效工业、闲置地块等各类土地进行排查,摸清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并收集每块土地具体要素信息,包括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情况、农转用情况、拆迁情况、储备情况、招商情况等内容。3、现状资源分析在摸清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叠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从总体规模、空间分布以及规划用地类型(居住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等)等方面对现状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系统分析,全面掌握镇海可储备土地资源基本情况以及特征。4、资源价值评价根据镇海区土地利用条件,结合不同用地土地价值影响因素,合理筛选评价因子,分类构建科学的土地价值体系,对全区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价值评价。5、利用策略制定结合土地价值评价以及新的发展趋势与要求,从土地储备思路、片区滚动实施、地块价值提升等方面,提出镇海区土地利用策略。6、片区实施引导参照土地利用价值评价,制定土地利用策略,结合招商引资情况,合理划定各个片区实施时序,针对性制定土地有效利用建议。7、成果展示应用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需要,将镇海区土地资源基础数据以及规划成果进行智慧化展示与应用。第4条履约期限及成果要求4.1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经评审方案通过后的最终成果。4.2成果要求(1)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成果形式:以PDF形式提交文本成果及及光盘一张(电子文件)。(3)成果数量:各项成果各四套。(4)成果内容: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文件、附表、附图、数据库,数据矢量化成果归集甲方。注:具体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4.3成果提交地点:甲方所在地4.4成果会审及验收最终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要求一次性通过技术评审。验收与评审:项目组织会审费、成果评(报)审费、验收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第5条资料提供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资料:资料及文件名称形式备 注/////////第6条费用及支付方式6.1经双方商定,服务费用总价款为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该价格应为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诸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调查费(含交通及食宿费)、资料收集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专家论证费、会务费、验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规划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6.2支付阶段:(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2)提交经甲方确认的最终成果稿后无息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3)以上每阶段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款项支付时间延长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3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承诺的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第7条研究标准及规范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国家及行业有最新最高要求的,按最新最高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5)《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6)《浙江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7)《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9)《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0)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文件等。:第8条后续服务项目实施期间和完成后的服务要求: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协助解决问题。第9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包他人提供;2、分包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3、如有转包和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第10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0.1甲方责任10.1.1甲方可根据方案编制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10.1.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方案编制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10.1.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方案编制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整个方案编制周期超过两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的,双方可重新商定方案编制周期及方案编制费用。10.1.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方案编制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方案编制任务。10.1.5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双方商定后的价款支付方案编制费用,并承担方案编制费用总价款20%的违约金。10.1.6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向乙方支付方案编制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违约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编制文件时间相应顺延。10.2乙方责任10.2.1乙方承接方案编制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10.2.2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序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10.2.3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方案编制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方案编制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方案编制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方案编制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交付资料无法通过验收的,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回全部已付款并要求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0.2.4乙方提供的方案编制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方案编制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10.2.5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方案编制成果或文件,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方案编制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方案编制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2.6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的方案编制费用并承担方案编制费用总价款20%的违约金。10.2.7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方案编制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方案编制费用总价款0.5%的违约金,延误3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回全部已付款并要求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0.2.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方案编制主体进行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回全部已付款并要求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0.2.9乙方的方案编制成果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甲方因乙方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可向乙方追偿全部金额。10.2.10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诉讼维权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全部费用。第11条知识产权及保密11.1甲方支付相应的方案编制费用后即取得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方案编制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11.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等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必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第12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13条合同书生效及其他13.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书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书并支付费用。13.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4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13.5本合同书共页,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7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采购人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5034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资格自查表评审内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3承诺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承诺书为证。□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承诺书为证。□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通过 □不通过第( )页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5.1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5.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后附企业资质(格)证书[如有资质(格)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8其他特殊资质证书要求:无□通过 □不通过第( )页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被授权人签名:[签名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代表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就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公开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日期:202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承诺书致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服务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服务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承诺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同时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声明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八、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九、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联 系 人:电子信箱:5电 话:传 真:6注册地:注册年份:7从业人员:其中技术人员:8营业收入:自有设备情况:9公司的资质等级(请后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营业执照)(扫描件编入标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致:(采购单位名称):我们此次就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声明如下:我公司(单位)欲投标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后附企业资质(格)证书[如有资质(格)要求]其他特殊资质(格)证书复印件编入标书(如有)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采购中投标(项目编号:GTCG2025034),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中第15条的约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采购人应付我方的服务费中扣除,或要求我方以其他方式支付。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技术文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目录(2)采购需求响应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技术文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文件应为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投标方案,包括评标标准中的技术评分的应答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附:◇项目实施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类似项目业绩表(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5)投标投标人商务得分资料(若有时适用):①投标人部分商务得分自评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②后附影响商务评分的资料扫描件。采购需求偏离表(商务)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5034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投标报价及费用:符合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项目成果应通过评审验收或专家论证、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评审验收由招标人组织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服务期:研究范围付款方式: 服务地点:……1采购代理服务费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中15条约定须填写是否同意1承诺是否同意招标文件中其他商务要求须填写是否同意1承诺是否同意合同中相关商务要求须填写是否同意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但必须应答,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标。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商务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最基本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单条商务条款无偏离时应在本表“投标响应”所在行填写“响应”字样,在“偏离情况””所在行填写“无偏离”字样;若全部无偏离的可不填写具体商务,可将“投标响应”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字样,将“偏离情况”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无偏离”字样。采购需求偏离表(技术)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5034序号招标需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所在页码123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备注:本表投标人必须应答,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标。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最基本要求,只允许正偏离。单条技术条款无偏离时应在本表“投标响应”、“偏离情况”处醒目地分别注明“响应”、“无偏离”字样;若全部无偏离的可不填写具体技术条款,可在“投标响应”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字样,将“偏离情况”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无偏离”字样。否则为应分别一一填写。项目实施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5034岗位姓名职称年龄资格/职称证明证书名称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注:1以上如有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后附资格或职称复印件;有社保或从业年限要求的,请后附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标书中。2以上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已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方式以往负责经验获得的奖励/处罚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方式以往负责经验获得的奖励/处罚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503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业主姓名合同金额合同扫描件所在页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所在页码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在合同签订前,如采购人经核实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影响业绩得分时请附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投标人部分技术商务得分自评表序号自评内容得分依据自评分所在页码12345678910注:投标人仅须填写客观分部分,由评委主观打分部分无需填列。后附影响商务评分的资料扫描件(若前面方案中已附,可引用),否则不予评分。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投标函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GTCG2025034号的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进行投标。1.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投标服务项目的投标价:见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金额。本投标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服务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项目所报总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九十日历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5034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小写人民币 元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经评审方案通过后的最终成果。总价合计(大写)备注投标声明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为准,同时应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拒绝修正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备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大写、小写金额应该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欲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则提供中小型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交声明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应政策。中小企业资格声明函(若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镇海区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申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交,未提交者不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年月日注:本函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行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价值评估及有效利用策划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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