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 饲料招标公告(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
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B-2025-006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1号
3、项目名称: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一标段:529200.00元;二标段:226800.00元.
6、采购需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一标段
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仔猪
504头
529200.00
二标段
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饲料
20160千克
226800.00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等。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扶余市公安局镇郊派出所西侧、扶余市春华路社保家园小区)。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95763。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扶余市公安局镇郊派出所西侧、扶余市春华路社保家园小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吉林省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裴立娜
联系方式:0438-665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
联系人:郐成程
联系方式:15506073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立娜
电 话:0438-6655769
附件信息:
2025.7.14卓信【谈判】006-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doc327.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4: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75.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5506073766
采购单位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
扶余市三岔河镇东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8-6655769
代理机构名称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06073766
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ZXZB-2025-006采购人: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123.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9第四章合同条款2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4第六章谈判方法和标准43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XZB-2025-006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1号3、项目名称: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一标段:529200.00元;二标段:226800.00元.6、采购需求:标段号标段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一标段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仔猪504头529200.00二标段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饲料20160千克226800.00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等。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扶余市公安局镇郊派出所西侧、扶余市春华路社保家园小区)。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办理联系方式:95763。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扶余市公安局镇郊派出所西侧、扶余市春华路社保家园小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吉林省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裴立娜联系方式:0438-66557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联系人:郐成程联系方式:155060737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裴立娜电话:0438-66557695.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6.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开发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谈判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 容1.名 称: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吉林省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裴立娜联系方式:0438-6655769采购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联系人:郐成程联系方式:1550607376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落实政府采购。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无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否 5.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6.资格证明文件: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1)。7.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8.响应文件数量: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响应文件一份(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9.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谈判顺序:电脑系统录入顺序10.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收款人全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账号:220501673641000004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商贸城支行查询电话:1550607376611.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响应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解密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1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 点: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扶余市公安局镇郊派出所西侧、扶余市春华路社保家园小区)。收件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在线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3.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报价。采购预算:一标段:529200.00元;二标段:226800.00元。1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15.谈判小组的组建: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电子标说明: 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 响应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9576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 1 份(此 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解密)。 备注: 1、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自行远程进行解密。腾讯会议号466-897-263,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内进入腾讯会议。2、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3、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7.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货物”系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设施设备等。(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采购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1)本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要求。(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谈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谈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构成(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政采云线上形式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成功后默认所有供应商接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申请。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本次谈判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4、联合体供应商(本项目不适用)(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参与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八章。7、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谈判前时,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相应文件中附承诺书。(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响应文件签署和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2)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1、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在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从开启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谈判程序13、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2)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3)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通过技术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线上谈判。(4)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采云网站并在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超时完成无效。14、评审情况公告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成交通知书(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或其他通讯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签订及履行合同1、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采购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请示有权主体同意后,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文件中附承诺书。4、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或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文件中附保证书。(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6、合同公告(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网上公告(网站同招标公告网站),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履行合同(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验收(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核查与质检。(2)质检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质检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质检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9、资金支付(1)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六、谈判纪律要求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七、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2018〕第94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要求见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相关内容。八、其他(1)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作调整。(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养殖生产资料扶持,确保残疾人家庭脱贫不返贫。2025年将为504户(以实际报名并最终确定户数为准)开展扶余市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预计投入资金75.6万元,实现每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扶持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持续提升农村残疾人的增收能力。★本项目补助标准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扶持产业扶持补助标准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扶持每户一头仔猪(45斤及以上)和2袋饲料(每袋40斤及以上),包括送猪到指定地点等支出,合计人民币1500元/户。★1.各乡镇党委及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做到一人一档。2.中标机构提供仔猪大小须在45斤及以上,送达前需做好各种防疫和阉割等工作,以提高其存活率。中标机构提供仔猪送达到指定地点统一领取,在15天内出现死亡的,中标机构无偿提供等额仔猪。3.低收入残疾人户在育肥期间不得倒卖或转让。4.因特殊原因导致仔猪死亡或丢失的,残疾人户要逐级上报,出具村证明,并附影像资料备案。5.仔猪成长达到出栏标准的,低收入残疾人可自主屠宰或买卖,要将效益情况上报村委会,村委会汇总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汇总后上报市残联。扶余市残疾人产业扶持计划任务分解表附件1扶余市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文化程度残疾证号联系电话申请扶持项目意愿¨ 养殖业:猪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村 民委 员 会推荐意见(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 意 见(盖章)审核人: 年 月 日县级残联审批意见(盖章)审批人: 年 月 日附件2扶余市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乡镇户籍地地址联系电话残疾证号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持证状态脱贫户监测户同时具备低保户、重度(一、二级)、一户多残条件的户近三年符合条件但没有得到发放仔猪项目的户123458.第四章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8.1.一、投标函(一)报价函(首轮报价)(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质量标准。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第一次报价表(以政采云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备注注:1.供应商根据此表单价填写报价函(如两表金额不一致以此表为准)。如不填写单价或超过项目预算,按废标处理。2.格式以政采云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8.2.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副本;(3)财务状况;(4)银行开户许可证;(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6)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审查内容。8.3.六、技术、商务服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备注七、招标代理费承诺书致:(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中若获成交(项目编号:),我们保证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按照取费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4.八、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并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且成立至今信誉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十、最后报价函(以政采云为准)投标人名称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注:(1)格式以政采云为准。(2)供应商应在此表上加盖公章并签字,谈判后自行填报价格,按规定时间统一上交至政采云系统。(3)投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或未进行第二次报价,视为放弃本次谈判资格。(4)未按上述提交报价表谈判小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4.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9.第六章谈判方法和标准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谈判小组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需求论证或者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前期咨询工作的;(五)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或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的被申请人应当回避。(六)谈判小组在评审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之前,应由谈判小组民主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谈判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谈判记录和评审报告等。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七)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采购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八)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九)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最后报价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以提出最后报价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三、评审及谈判程序(一)停止评审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符合性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程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的;(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4)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停止评审:(1)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采购文件,继续评审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审的;(2)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谈判小组依法独立评审的;(3)其他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或者可以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二)“响应文件”的审查。1、本阶段针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表)。2、“响应文件”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评判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中所要求资料原件备查。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2)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谈判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3)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未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4、“响应文件”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结束后,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三)谈判1、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谈判的顺序以随机的顺序依次进行;3、谈判内容主要包括:技术、售后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和报价。谈判小组与供应商的谈判过程应当予以记录;4、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视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售后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并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予以书面记录;5、谈判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变更内容,更改或补充其“响应文件-更改或补充”,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谈判小组。供应商变更书面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地变更响应文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6、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变更或补充后的“响应文件-更改或补充”进行审查,供应商变更或补充后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谈判小组要求变更的内容),谈判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谈判保证金。8、“响应文件-更改或补充”审查结束后,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四)报价及审查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本次谈判二轮报价为政采云系统报价,由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应按政采云规定的格式和时间在政采云系统进行报价;4、不正当竞争报价评审(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7、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2、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二轮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对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地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4、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倾向性意见。四、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最后报价少于3家;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谈判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本公告相同网站公告,并公告终止原因。五、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原则:本项目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按照最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成交供应商。(二)程序1、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单位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相同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二)评审前,评审专家应自行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上交或存储在储物柜中;(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的请托。评审办法(一)形式、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标准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备注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符合性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标准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投标函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是否超出预算价未超过预算投标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质量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备注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即为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注:1、资格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收入残疾人产业扶持 饲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