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阴离子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



项目概况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2025036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
预算金额(元):108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 数量:120吨 预算金额(元):10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乐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①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 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407号
联系方式:0575-82182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市百官街道财富广场1号楼701
联系方式:15257538380

项目联系人:袁晓飞

附件信息:

2025.7.8发布稿招标文件--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doc219K

2025.7.8发布稿招标文件--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doc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ZL202503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5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2六、资格审查13七、评标13八、定标17九、合同签订及其他18十、质疑与投诉19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五部分采购合同2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7月8日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JZL2025036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标项基本概况介绍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120吨详见采购需求 108/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号》第十八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9:30之前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乐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5年7月28日0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8日09时30分整在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袁晓飞联系电话:15257538380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大厦7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82092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407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2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总价的最高限价为1080000元,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 9000元/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10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15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投诉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9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费用为7900元(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业主代表除外),如评审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实计取)。2.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确认到账后领取成交通知书。20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是否提供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22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2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5其他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所供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2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5.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6.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乐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应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7.1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9.2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①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②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③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9.3商务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商务文件:①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②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10.2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1.6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9.4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12.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截止期14.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开标16.开标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16.2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16.3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16.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6.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1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七、评标18.评标原则18.1竞争优选;18.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8.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18.4反对不正当竞争。19.评标组织19.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19.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4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2.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乐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3.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4.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24.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24.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24.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4.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24.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24.8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4.9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24.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24.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乐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4.1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的;24.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24.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24.1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2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1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1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6.5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24.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5.废标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采购程序或废标:2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7.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7.4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7.5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27.6特别说明:乐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八、定标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保留对其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28.7中标人放弃中标或经查实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合同条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所生产设备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2.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售后服务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有关职能部门给与相应处罚。十、质疑与投诉根据《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参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企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投诉根据《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36.1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36.2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2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二、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章评分标准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100分)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壹佰零捌万元整(小写1080000.00元),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9000元/吨。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并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单价及总价),为有效报价。超过任一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招标内容阴离子,月供应量约为10吨左右,总供应量按实结算(具体供货数量与供货日期根据采购人通知),必须满足采购人生产经营需要。二、技术规范及要求1、符合国家标准GB/T17514-2017。阴离子固含量≥90%,分子量≥600万,外观:白色粉末,指标:一等品。2、需提供相关质量证明,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证书。三、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供货日期根据采购人通知。四、结算方式1、每个月20日为结算日,3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即结算日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中标人需提供给采购人13个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为方便出入库及审核结算,开票前先主动与采购人进行开票前数据核对;按结算周期内双方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一次性开具发票。3、对于按要求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中标人必须于货物送到现场签收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开具,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中标人重新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随车每车提供出厂过磅单,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证书,合格证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资料。2、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必须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3、对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采购人将先抽样、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以此作为判定合同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中标人必须等取样后再卸货。①若中标人产品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第一次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赔偿(详见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②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漏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4、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可随机抽样四次,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违约责任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全额赔偿。5、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中标人自行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探,费用自承。六、违约责任1、采购人将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检测,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第一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退换本车货物(已使用则扣除本车货款),同时支付违约金80000元;第二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废止合同并扣除本结算周期内已供货的全部货款,同时在六个月内禁止参加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数量的检验以过磅为准。2、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确保采购人生产所需,“采购人当天17时之前向中标人报供货需求,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安排送达”。如中标人送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2天或超过两次未能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扣除本结算周期的全部货款。如果由于采购人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计赔偿金,中标人也不作任何赔偿。3、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4、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终止合同,采购人应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支付违约金。5、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中标人今后相关货物的投标。6、必须保障供应,不得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如因供应跟不上影响项目单位的生产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中标人承担。7、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需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必须先抽样再卸货。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未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露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8、中标人需保障到货的数量(过磅数量)及时报备,须在每车货物到货后三天内提供过泵数量单,若未能及时提供过泵数量单,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9、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货物质量问题反馈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反应,立即到达现场,如12小时内未能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责任;中标人超时处理二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五部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采购编号为ZJZL20250的招标文件、卖方投标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范围及价款:合同供货范围:货物名称数量。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阴离子固含量≥90%,分子量≥600万,外观:白色粉末吨120 一等品合同总价: 元整(小写: 元)注:1、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2、本项目所招货物卖方必须满足买方生产进度要求。3、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时存在因买方生产工艺调整使供货量高于或明显低于预估量的可能,本项目不保证最低采购量,卖方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因买方分批供货要求造成的运输费用的增加,合理报价,有关成本及价格风险自行承担。4、以上货物数量仅供参考,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结算的单价参照中标单价。5、在合同执行中,如已到合同约定终止时间或未到合同约定终止时间但供货金额已到合同中标总金额,视为提前完成合同履行义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7514-2017。阴离子固含量≥90%,分子量≥600万;外观:白色粉末;指标:一等品。三、履约保证金1、卖方需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天内(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汇款至以下买方账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虞中支行账号:195159010400257252、若卖方不能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买方将有权废除授标,并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四、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和保险1、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2、卸货由卖方负责,卸货时所产生的纠纷也由卖方全权负责。3、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4、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车、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5、每车送货必须随车附带出厂过磅单和出厂检测报告(可复印件)。6、货物卸车前必须先由买方取样再卸车,没有取样不得先行卸车。五、合同交货期、交货方式、地点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月日-2026年月日)。卖方在每次收到买方供货需求后,在指定时间内货到指定现场【必须满足买方生产进度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本项目合同期内,卖方逾期到货累计发生二次,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供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六、质量保证1、卖方应随车每车提供出厂过磅单,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证书,合格证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资料。2、在供货过程中,卖方应按买方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必须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3、对于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将先抽样、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以此作为判定合同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卖方必须等取样后再卸货。①若卖方产品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第一次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详见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②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漏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4、在供货过程中,买方可随机抽样四次,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违约责任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5、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卖方自行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探,费用自承。七、开票及付款方式1、每个月20日为结算日,3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即结算日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卖方需提供给招标人13个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为方便出入库及审核结算,开票前先主动与采购人进行开票前数据核对;按结算周期内双方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一次性开具发票。3、对于按要求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卖方必须于货物送到现场签收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卖方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开具,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重新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八、违约责任1、买方将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检测,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第一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退换本车货物(已使用则扣除本车货款),同时支付违约金80000元;第二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扣除本结算周期内已供货的全部货款,同时在六个月内禁止参加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数量的检验以过磅为准。2、卖方需按买方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确保买方生产所需,“买方当天17时之前向卖方报供货需求,卖方须在买方要求时间内安排送达”。如卖方送货不及时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2天或超过两次未能履行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扣除本结算周期的全部货款。如果由于买方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计赔偿金,卖方也不作任何赔偿。3、因卖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4、因买方原因造成终止合同,买方应退还卖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支付违约金。5、因卖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拒绝该卖方今后相关货物的投标。6、必须保障供应,不得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如因供应跟不上影响项目单位的生产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卖方承担。7、卖方应按买方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需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必须先抽样再卸货。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未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露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8、卖方需保障到货的数量(过磅数量)及时报备,须在每车货物到货后三天内提供过泵数量单,若未能及时提供过泵数量单,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9、卖方在接到买方的货物质量问题反馈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反应,立即到达现场,如12小时内未能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责任;卖方超时处理二次以上,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安全责任卖方在货物供货期间遵守买方及使用单位相关安全协议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包含货物供货、运输、卸货、调试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生因卖方原因(包含施工规范操作,材料安全系数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由买方住所地法院处理。十一、适用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效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政府所规定的条例进行解释。十二、合同有效期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至质保期满之日起终止。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合同)、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询标承诺、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文件等。2、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卖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买方登记报备编码,未申领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编码报备的,认定卖方违约,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3、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贰份。4、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卖方人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买方人单位名称(盖章):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407号城市改造管理局四楼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575-81288222传真:0575-8128820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虞中支行账号:19515901040025725邮政编码:312300附件: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责任协议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加强对外供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统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责任协议:1、乙方在运输装卸化学品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及甲方制订的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操作规程。若发现未按甲方要求操作,未穿戴防护服及防护用品的,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取消今后一年内参与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资格。2、乙方对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分开运输,运输车辆应贴有安全告示。严禁载人和装载其他物品,严禁烟火。3、乙方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卸货单位的有关规定;卸完货物后应保持好卸货区域的清洁卫生。4、甲方购买的化学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化学品运输、卸药安全操作规程1、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提前报备,司机及押运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有效资质。2、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按我公司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停放,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得随意停留,每违规一次罚款100元。3、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卸药区域后,应先通知仓库值班人员,经仓库值班人员同意并签发卸药交接单后才能进行卸药操作;不同药剂原则上不允许同时卸药(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通知);允许卸药时间为使用单位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卸药每次罚款100元。4、化学品卸药入罐由化学品供应单位负责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熟知各类管道分布以及去向,并在卸药过程中佩戴安全防护用品。5、车辆停稳,熄火、轮胎垫实后,才能进行化学品卸药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5.1车辆卸药管安放在专用支架上并与卸药罐进药管进行连接,连接完毕应确认连接牢固,无泄漏等问题;5.2打开卸药罐上方空气连通阀门,打开卸药罐进口阀门,慢慢打开槽罐车卸药阀至卸药罐液位在30刻度以上,关闭空气连通阀门,依次打开卸药罐出口阀门、输送泵进口阀门、输送泵出口阀门,开启卸药泵控制电钮。5.3卸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压力表是否正常,卸药泵运行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是否有泄漏,卸药罐液位计是否在正常范围;5.4药剂卸完后,依次关闭输送泵控制电钮、卸药罐进口阀门、卸药罐出口阀门、输送泵进口阀门、输送泵出口阀门;5.5拆除车辆与卸药罐的连通管,清除槽罐连接管内药剂,关闭卸药阀,查看是否有药剂残留在现场,做好清理工作。6、卸药过程中如发生设备、管道故障、药剂泄漏现象,应立即按程序停止卸药,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7、卸药期间禁止其它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卸药区域。8、安管人员将不定期对运输、卸药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完善措施。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格文件部分目录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技术文件目录①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②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③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三:投标项目明细清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内容/产品数量工作量/规格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四:技术响应及建议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投标建议注:名称可基于项目清单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调整。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商务文件目录①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②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五: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供货期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报价文件目录①投标函(格式见附件);②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③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六:投标函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招标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服务,供货期为:。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中标人。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附件七: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总价 元(大写: 元)投标报价应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八: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其他(如制造商名称及产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单价小计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投标报价应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ZL202503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5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2六、资格审查13七、评标13八、定标17九、合同签订及其他18十、质疑与投诉19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五部分采购合同2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7月8日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JZL2025036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标项基本概况介绍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120吨详见采购需求 108/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号》第十八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9:30之前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乐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5年7月28日0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8日09时30分整在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袁晓飞联系电话:15257538380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大厦7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82092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407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2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总价的最高限价为1080000元,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 9000元/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10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15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投诉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9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费用为7900元(含专家评审相关费用(业主代表除外),如评审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实计取)。2.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确认到账后领取成交通知书。20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是否提供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22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2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5其他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所供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2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5.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6.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乐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应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7.1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9.2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①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②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③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9.3商务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商务文件:①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②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10.2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1.6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9.4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12.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截止期14.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开标16.开标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16.2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16.3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16.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6.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1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七、评标18.评标原则18.1竞争优选;18.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8.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18.4反对不正当竞争。19.评标组织19.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19.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4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2.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乐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3.2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4.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24.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24.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24.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4.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24.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24.8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4.9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24.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24.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乐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4.1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的;24.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24.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24.1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2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1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1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6.5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24.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5.废标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采购程序或废标:2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7.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7.4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7.5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27.6特别说明:乐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八、定标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保留对其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28.7中标人放弃中标或经查实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合同条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所生产设备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2.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售后服务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有关职能部门给与相应处罚。十、质疑与投诉根据《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参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企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投诉根据《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36.1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36.2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2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二、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章评分标准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100分)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壹佰零捌万元整(小写1080000.00元),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9000元/吨。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并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单价及总价),为有效报价。超过任一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招标内容阴离子,月供应量约为10吨左右,总供应量按实结算(具体供货数量与供货日期根据采购人通知),必须满足采购人生产经营需要。二、技术规范及要求1、符合国家标准GB/T17514-2017。阴离子固含量≥90%,分子量≥600万,外观:白色粉末,指标:一等品。2、需提供相关质量证明,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证书。三、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供货日期根据采购人通知。四、结算方式1、每个月20日为结算日,3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即结算日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中标人需提供给采购人13个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为方便出入库及审核结算,开票前先主动与采购人进行开票前数据核对;按结算周期内双方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一次性开具发票。3、对于按要求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中标人必须于货物送到现场签收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开具,采购人有权选择要求中标人重新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随车每车提供出厂过磅单,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证书,合格证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资料。2、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必须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3、对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采购人将先抽样、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以此作为判定合同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中标人必须等取样后再卸货。①若中标人产品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第一次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赔偿(详见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②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漏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4、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可随机抽样四次,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违约责任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全额赔偿。5、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中标人自行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探,费用自承。六、违约责任1、采购人将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检测,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第一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退换本车货物(已使用则扣除本车货款),同时支付违约金80000元;第二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废止合同并扣除本结算周期内已供货的全部货款,同时在六个月内禁止参加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数量的检验以过磅为准。2、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确保采购人生产所需,“采购人当天17时之前向中标人报供货需求,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安排送达”。如中标人送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2天或超过两次未能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扣除本结算周期的全部货款。如果由于采购人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计赔偿金,中标人也不作任何赔偿。3、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4、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终止合同,采购人应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支付违约金。5、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中标人今后相关货物的投标。6、必须保障供应,不得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如因供应跟不上影响项目单位的生产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中标人承担。7、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需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必须先抽样再卸货。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未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露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8、中标人需保障到货的数量(过磅数量)及时报备,须在每车货物到货后三天内提供过泵数量单,若未能及时提供过泵数量单,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9、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货物质量问题反馈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反应,立即到达现场,如12小时内未能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责任;中标人超时处理二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五部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采购编号为ZJZL20250的招标文件、卖方投标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阴离子年度招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范围及价款:合同供货范围:货物名称数量。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阴离子固含量≥90%,分子量≥600万,外观:白色粉末吨120 一等品合同总价: 元整(小写: 元)注:1、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清单中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卸货、保险、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货物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要求的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以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和实际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等,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报价中。2、本项目所招货物卖方必须满足买方生产进度要求。3、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时存在因买方生产工艺调整使供货量高于或明显低于预估量的可能,本项目不保证最低采购量,卖方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因买方分批供货要求造成的运输费用的增加,合理报价,有关成本及价格风险自行承担。4、以上货物数量仅供参考,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结算的单价参照中标单价。5、在合同执行中,如已到合同约定终止时间或未到合同约定终止时间但供货金额已到合同中标总金额,视为提前完成合同履行义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7514-2017。阴离子固含量≥90%,分子量≥600万;外观:白色粉末;指标:一等品。三、履约保证金1、卖方需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天内(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汇款至以下买方账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虞中支行账号:195159010400257252、若卖方不能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买方将有权废除授标,并对买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四、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和保险1、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2、卸货由卖方负责,卸货时所产生的纠纷也由卖方全权负责。3、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4、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车、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5、每车送货必须随车附带出厂过磅单和出厂检测报告(可复印件)。6、货物卸车前必须先由买方取样再卸车,没有取样不得先行卸车。五、合同交货期、交货方式、地点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月日-2026年月日)。卖方在每次收到买方供货需求后,在指定时间内货到指定现场【必须满足买方生产进度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本项目合同期内,卖方逾期到货累计发生二次,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供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六、质量保证1、卖方应随车每车提供出厂过磅单,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证书,合格证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资料。2、在供货过程中,卖方应按买方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必须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3、对于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将先抽样、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以此作为判定合同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卖方必须等取样后再卸货。①若卖方产品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第一次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详见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②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漏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4、在供货过程中,买方可随机抽样四次,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或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按违约责任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5、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卖方自行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探,费用自承。七、开票及付款方式1、每个月20日为结算日,3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即结算日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卖方需提供给招标人13个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为方便出入库及审核结算,开票前先主动与采购人进行开票前数据核对;按结算周期内双方确认的实际收货数量一次性开具发票。3、对于按要求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卖方必须于货物送到现场签收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卖方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开具,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重新开具相应货物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八、违约责任1、买方将按照阴离子的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中的项目指标标准检测,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第一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退换本车货物(已使用则扣除本车货款),同时支付违约金80000元;第二次发现相关含量不达标,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扣除本结算周期内已供货的全部货款,同时在六个月内禁止参加由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数量的检验以过磅为准。2、卖方需按买方要求及时安排送货,确保买方生产所需,“买方当天17时之前向卖方报供货需求,卖方须在买方要求时间内安排送达”。如卖方送货不及时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2天或超过两次未能履行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扣除本结算周期的全部货款。如果由于买方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计赔偿金,卖方也不作任何赔偿。3、因卖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作违约论处。4、因买方原因造成终止合同,买方应退还卖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支付违约金。5、因卖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拒绝该卖方今后相关货物的投标。6、必须保障供应,不得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如因供应跟不上影响项目单位的生产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卖方承担。7、卖方应按买方和使用单位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协议内容进行货物供应,在货物运输、装卸、清洗等过程中需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操作(详见附件),必须先抽样再卸货。若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在未取样前自行卸货,合同期内第一次发现罚500元;第二次发现罚1000元;第三次发现罚1500元,以此类推,合同期内次数累计计算。若发现未按使用单位要求随意倾倒残余药剂,不清洗泄露药剂,冲洗运输车辆等问题,须立即整改处理,同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在卸货完成后需关闭和复位各类卸货辅助设备并对相关卸货场地进行清扫;如不关闭和复位卸货辅助设备、不及时清扫卫生,经发现一起,每支付一次违约金1000元。8、卖方需保障到货的数量(过磅数量)及时报备,须在每车货物到货后三天内提供过泵数量单,若未能及时提供过泵数量单,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9、卖方在接到买方的货物质量问题反馈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反应,立即到达现场,如12小时内未能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责任;卖方超时处理二次以上,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安全责任卖方在货物供货期间遵守买方及使用单位相关安全协议和操作规范的要求:包含货物供货、运输、卸货、调试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事项,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生因卖方原因(包含施工规范操作,材料安全系数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由买方住所地法院处理。十一、适用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效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政府所规定的条例进行解释。十二、合同有效期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至质保期满之日起终止。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合同)、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询标承诺、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文件等。2、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卖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买方登记报备编码,未申领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编码报备的,认定卖方违约,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3、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贰份。4、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卖方人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买方人单位名称(盖章):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407号城市改造管理局四楼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575-81288222传真:0575-8128820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虞中支行账号:19515901040025725邮政编码:312300附件: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责任协议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加强对外供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统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责任协议:1、乙方在运输装卸化学品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及甲方制订的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操作规程。若发现未按甲方要求操作,未穿戴防护服及防护用品的,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取消今后一年内参与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资格。2、乙方对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分开运输,运输车辆应贴有安全告示。严禁载人和装载其他物品,严禁烟火。3、乙方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卸货单位的有关规定;卸完货物后应保持好卸货区域的清洁卫生。4、甲方购买的化学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化学品运输、卸药安全操作规程1、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提前报备,司机及押运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有效资质。2、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按我公司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停放,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得随意停留,每违规一次罚款100元。3、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卸药区域后,应先通知仓库值班人员,经仓库值班人员同意并签发卸药交接单后才能进行卸药操作;不同药剂原则上不允许同时卸药(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通知);允许卸药时间为使用单位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卸药每次罚款100元。4、化学品卸药入罐由化学品供应单位负责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熟知各类管道分布以及去向,并在卸药过程中佩戴安全防护用品。5、车辆停稳,熄火、轮胎垫实后,才能进行化学品卸药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5.1车辆卸药管安放在专用支架上并与卸药罐进药管进行连接,连接完毕应确认连接牢固,无泄漏等问题;5.2打开卸药罐上方空气连通阀门,打开卸药罐进口阀门,慢慢打开槽罐车卸药阀至卸药罐液位在30刻度以上,关闭空气连通阀门,依次打开卸药罐出口阀门、输送泵进口阀门、输送泵出口阀门,开启卸药泵控制电钮。5.3卸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压力表是否正常,卸药泵运行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是否有泄漏,卸药罐液位计是否在正常范围;5.4药剂卸完后,依次关闭输送泵控制电钮、卸药罐进口阀门、卸药罐出口阀门、输送泵进口阀门、输送泵出口阀门;5.5拆除车辆与卸药罐的连通管,清除槽罐连接管内药剂,关闭卸药阀,查看是否有药剂残留在现场,做好清理工作。6、卸药过程中如发生设备、管道故障、药剂泄漏现象,应立即按程序停止卸药,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7、卸药期间禁止其它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卸药区域。8、安管人员将不定期对运输、卸药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完善措施。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格文件部分目录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阴离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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