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水泥搅拌桩抗压强度检验招标公告(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烟台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烟台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2025)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600  
项目名称: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102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91020.00元
采购需求: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提供服务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磋商文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联系方式: 0535-6905820     

2.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名    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烟台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0535-2111955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邦
电   话:0535-2111955

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磋商文件定稿.pdf附件下载
  
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需求.pdf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附件下载  

烟台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600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4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9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为保证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减少磋商采购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或取消磋商资格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原件扫描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范围、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材料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2、请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磋商小组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报价或取消磋商资格处理。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供应商需要在线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通过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在线演示、多轮报价等,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线上参加会议并注意以下事项:(1)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2)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4)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取消磋商资格。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磋商资格,并处以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6、自2025年5月30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适用于政府采购-2-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各采购主体优先通过此线上系统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申请。支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主体在线提交材料、查询进度、接收文书。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home),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7、对磋商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刘振邦联系电话:0535-2111955谢谢合作!-3-第一部分邀请函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共分为1个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有关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2.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提供服务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2服务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2.3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付款方式:款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的20%待相关部门审核-4-定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2.5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对用户所反映的问题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3.有关说明: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要求的所有相关工作,要求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均应按磋商文件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3.2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现场踏勘费用、监测费、后续跟踪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车辆、验收、差旅、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办公设备、图纸资料、软件、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时,除须满足本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4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5质量及验收:满足国家、行业、省、市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3.6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3.7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9102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9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在本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0.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https://credit.shandong.gov.cn/)。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采购议程安排:4.1文件发售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用。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方式:(1)根据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注册(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有效参与本次采购交易活动);请务必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登记注册事宜请各潜在供应商联系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技术联系方式:400-998-0000(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采购方式,统一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磋商文件。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视为放弃磋商权利,如参与磋商报价,将被拒绝。请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注意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说明。供应商需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信息--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为保证CA证书可以正常运行,供应商须配置电脑环境,请供应商下载相关驱动并安装(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驱动。-6-供应商在系统中成功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并打印回执后,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通过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请预留足够的上传时间,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查看。(4)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5电子化报价注意事项:5.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报价。(供应商需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及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注册),需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5.2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供应商专场”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937574-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5.3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代理公司发送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20分钟,届时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5.4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543-582-375,无论供应商是否进入腾讯会议均视为认可磋商会议。-7-6.联系方式:6.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烟台分行(代理费缴纳账户)账号:30203247003016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烟台咨询大厦邮编:264000传真:0535-2111951项目联系人:刘振邦电话:0535-21119556.2.采购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郝伟程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电话:0535-69058207.质疑7.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7.2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原件或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渠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采购人联系电话:0535-6905820采购人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2111955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8-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均应按采购要求提供。本项目位于莱山区、高新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包括观海路-学院路节点、轸大路-航天路节点,节点的改造涉及道路、桥梁、结构、排水、照明、亮化、交通、绿化等,轸格庄立交节点由荣乌高速(G18)、烟海高速(S11)、成龙线(G228)、观海路、轸大路(G228)交汇而成。其中观海路-学院路节点沿观海路新建南北向跨线桥跨越学院路连接成龙线,并通过新建和改建匝道衔接高速收费站,节点全长约1.2公里;轸大路-航天路节点新建航天路西延道路,下穿轸格庄立交高速区后连接现状轸大路(破坏部分现状高速路的路基、路面并修复),同步新建两条匝道连接轸大路与成龙线,节点全长约2.8公里(含蓝海路断头路南北向约200米路段),道路红线宽40米。涉轸大路、成龙线部分采用公路标准;观海路跨线桥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航天路西延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涉高速收费站进出匝道采用公路标准。二、技术要求1、桩基检测方法及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在接到施工现场电话通知2小时到达现场检测,并按规范完成该项目的质量检测,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为采购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3、具体检测项目的比例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的设计及规范、规程的要求和标准执行。4、按照现行或本项目实施过程新颁布实施的检验评定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程、检测技术规程、试验方法等要求,本项目的检查、检测、检验、试验等工作需按以下规定实施合同内容,应执行以下标准或规范,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JGJ/T403-2017);(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1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5)其他跟检测项目相关的标准或规范。三、检测数量-9-序号项目频率数量单位备注1桩基完整性检灌注桩超声波检测每根检测一155246根灌注桩2低应变每根检测一913桩基完整性检抗拔桩低应变每根检测一230230根抗拔桩4桩基完整性检支护桩低应变20%检测135671根支护桩5单桩静载验收检测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自平衡法)试桩、设计要求4根KN4根总力值75040KN,含荷载箱等一切费用6水泥搅拌桩抗压强度检验取芯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6根6根96米米414根水泥搅拌桩注:供应商提供服务应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10-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2供应商必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8供应商所报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9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4.其它4.1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1-4.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3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4.4无论结果如何,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提出,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上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6.3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6.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获得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主动联系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此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妥善保存磋商文件,并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及时下载拟参与的项目的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参与后续磋商程序的,责任自负。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发布相关信息。7.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8.2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请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0.1.1商务部分:商务及技术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0.1.2技术部分:合理化建议、服务方案等。10.1.3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1.4电子投标文件应上传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方便磋商小组查看。11.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11.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11.2.1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需使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11.2.2响应文件签章:供应商具体操作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学习。11.2.3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11.2.4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2.报价12.1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现场踏勘费用、后续跟踪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车辆、验收、差旅、保险、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办公设备、图纸资料、软件、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14.1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14.2综合说明;-14-14.3偏离表;14.4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注: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应使用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相应位置。15.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17.响应文件的签署和标记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在指定位置按要求执行。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D响应文件的提交18.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9.磋商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间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2.迟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E报价、磋商、成交-15-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的;(3)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5)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6)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0)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6)拒绝配合采购人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16-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5)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6)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25.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5.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本项目不适用)。25.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5.3促进残疾人就业原则: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25.4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5.5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5.6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7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5.8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5.9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17-26.磋商程序26.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26.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6.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18-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终报价时间为20分钟,磋商会议开启后,供应商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等候,随时关注最终报价推送情况并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一轮),则其最终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一轮)为准。26.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评审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评委会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委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评委会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1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桩基检测整体方案21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桩基检测整体方案进行独立评分:A.对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B.检测实施方案完整详细情况;C.检测方法的先进性和多样性;D.检测任务质量方案及保障措施;E.检测任务进度方案及保障措施;F.安全文明施工及保障措施;G.突发情况应急处理预案。满分21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项内容中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经比较存在欠缺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2服务方案服务保证措施2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服务保证措施进行独立评分:A.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B.项目组服务质量及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配合保证措施;C.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时间;D.日常档案及成果文件的管理及存储方案措施;E.履约能力及服务保障体系。满分20分,每缺一项减4分,每项内容中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经比较存在欠缺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工作进度、质量保障措施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独立评分:A.组织保证措施;B.各工作阶段质量控制措施;C.各工作阶段进度控制措施。满分12分,每缺一项减4分,每项内容中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经比较存在欠缺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12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进行独立评价:A.工作重点分析准确、到位并有得力的保障措施;B.工作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并有得力的保障措施;C.解决方案全面、完整,具有针对性,能够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测工作。满分12分,每缺一项减4分,每项内容中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经比较存在欠缺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后续服务方案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独立评价:A.具有完善的后续服务体系,针对后期服务要求有详细的解决方案、流程;B.设有专门的后期服务团队且人员配备数量充足;C.后续服务响应时间。满分9分,每缺一项减3分,每项内容中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经比较存在欠缺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3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20-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8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进行评分:A.人员配备充足;B.具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手段;C.工作经验丰富;D.分工明确、合理、响应时间快捷。满分8分,每缺一项减2分,每项内容中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经比较存在欠缺的减0.5分(每项最多减2分)。未进行描述的,不得分。4拟投入的设备力量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分,设备先进、齐全、精准度高,满足工作需求,得4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稍有欠缺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得3分;设备数量欠缺、陈旧,得1分。未对该项作出表述的,不得分。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1分以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的业绩必须为供应商自身的类似项目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磋商小组不认可的,不得分。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与本项目服务要求有关的,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磋商小组认可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未对该项作出表述的,不得分。27.磋商纪律27.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7.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磋商情况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7.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27.4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1-(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8.成交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项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8.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29.成交通知书29.1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9.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通知未成交结果。29.4对未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29.5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30.2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2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0.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31.成交服务费:按烟建管《2018》19号文“服务招标”所示费率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交至采购代理机构。32.解释权32.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2.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3-第四部分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24-(甲方),(项目名称)由,(代理机构名称)以,(项目编号)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时的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合同内容:4、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元整。5、付款方式:6、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8、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直到合同终止。(2)乙方将本合同内容转包他人,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5-(1)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工作延误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错造成了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酬金总额。(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换服务人员应征得甲方同意且更换人员水平与原有人员水平相当。10、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1、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任务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任务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就此向甲方赔偿损失。12、验收方式(1)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者行业标准)。(2)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4、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协议或履行该协议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协议、不完全履行协议,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5、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26-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协议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6、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应按协议条款继续履行。1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两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时间:年月日-27-附件:政府采购验收建议书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建议我单位已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完成当月服务,达到验收条件,现建议进行验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注: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2、参加验收的授权代表应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格式1:响应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1、我单位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总报价价格详见报价一览表。3、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磋商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相关声明材料后附)。9、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响应文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29-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信用信息报告★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函的内容附件,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的使用:供应商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响应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供应商须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供应商下载并作为响应函的内容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留存。-30-附件格式2: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注: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2.报价以元为单位。-31-附件格式3:总报价的详细计算说明序号项目频率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桩基完整性检测超声波检测每根检测一次155246根灌注桩2灌注桩低应变每根检测一次913桩基完整性检测抗拔桩低应变每根检测一次230230根抗拔桩4桩基完整性检测支护桩低应变20%检测135671根支护桩5单桩静载验收检测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自平衡法)试桩、设计要求4根KN4根总力值75040KN,含荷载箱等一切费用6水泥搅拌桩抗压强度检验取芯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6根6根96米米414根水泥搅拌桩7合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备注:1.供应商未填报或漏报费用视为已包含于其它项目报价费用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合计报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表格如有多页,须逐页签字盖章。-32-附件格式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本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金所有制性质注册机关注册时间执业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财务状况说明-33-附件格式4-2供应商拟投入本服务项目所有专职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持证情况学历专业服务于本项目的岗位安排年龄从业年限-34-附件格式5:,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有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有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公章):注:1.即使供应商在服务方案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磋商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5-附件格式6:综合说明1.供应商的总体情况或企业基本状况表;2.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磋商有效期(要求不低于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4.服务方案。5.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6.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能力情况;7.供应商履约能力、信誉、荣誉等证明材料;8.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的证明材料;9.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注:1.供应商根据上述内容(不限于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2.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36-附件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其他组织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2.针对此次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它证件无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1)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4年度(尚未出具的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缺一不可)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应同时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证明材料);(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交纳缴纳税收的凭证(在此期间未缴纳的,应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相关规定: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后附件1)代替上述(2)(3)项内容。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确认好是否有反馈信息。在供应商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无反馈信息的,供应商仍需按上述(2)(3)项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37-材料)。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注:电子证书、电子签章均视为原件。须知(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5)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须同时列入电子版投标文件。-3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如未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可同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第4条(2)、(3)要求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39-附件格式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40-附件格式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你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1-附件格式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注:1、承诺函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并承担后果。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附件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3-附件格式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扫描件。2、若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非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可不提供本声明函。-44-附件格式12:质疑函要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附件格式13: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磋商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46-附件1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47-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48-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49-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单位: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编制单位: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时间:2025年6月30日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均应按采购要求提供。本项目位于莱山区、高新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轸格庄立交与周边道路衔接工程,包括观海路-学院路节点、轸大路-航天路节点,节点的改造涉及道路、桥梁、结构、排水、照明、亮化、交通、绿化等,轸格庄立交节点由荣乌高速(G18)、烟海高速(S11)、成龙线(G228)、观海路、轸大路(G228)交汇而成。其中观海路-学院路节点沿观海路新建南北向跨线桥跨越学院路连接成龙线,并通过新建和改建匝道衔接高速收费站,节点全长约1.2公里;轸大路-航天路节点新建航天路西延道路,下穿轸格庄立交高速区后连接现状轸大路(破坏部分现状高速路的路基、路面并修复),同步新建两条匝道连接轸大路与成龙线,节点全长约2.8公里(含蓝海路断头路南北向约200米路段),道路红线宽40米。涉轸大路、成龙线部分采用公路标准;观海路跨线桥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航天路西延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涉高速收费站进出匝道采用公路标准。二、技术要求1、桩基检测方法及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在接到施工现场电话通知2小时到达现场检测,并按规范完成该项目的质量检测,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为采购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3、具体检测项目的比例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的设计及规范、规程的要求和标准执行。4、按照现行或本项目实施过程新颁布实施的检验评定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程、检测技术规程、试验方法等要求,本项目的检查、检测、检验、试验等工作需按以下规定实施合同内容,应执行以下标准或规范,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JGJ/T403-2017);(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1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5)其他跟检测项目相关的标准或规范。三、检测数量序号项目频率数量单位备注1桩基完整性检测灌注桩超声波检测每根检测一次155根246根灌注桩2低应变每根检测一次91根3桩基完整性检测抗拔桩低应变每根检测一次230根230根抗拔桩4桩基完整性检测支护桩低应变20%检测135根671根支护桩5单桩静载验收检测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自平衡法)试桩、设计要求4根KN4根总力值75040KN,含荷载箱等一切费用6水泥搅拌桩抗压强度检验取芯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6根6根96米米414根水泥搅拌桩注:供应商提供服务应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三、采购标的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款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的20%待相关部门审核定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四)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省、市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衔接工程桩基检测服务 水泥搅拌桩抗压强度检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