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招标公告(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正在公告]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07 月 29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
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0万元/年
最高限价:70万元/年(备注:供应商全年工作量达到或超出230万㎡,仍按中标价/年支付,不再追加费用;全年工作量未达到230万㎡,按每平米(中标价/230万㎡)标准支付)。
采购需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投标函按365日填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企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07 月 08 日至2025年 07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07 月 29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 70 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标处理。
3、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15 分钟,若超过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4、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联系方式:17856914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
联系方式:1735572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继丹
电    话:17355725555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33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提交人:

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5-07-08 11:54:50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3分

附件:

[EP-SZCG2025079A-重1]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SZZF

[EP-SZCG2025079A-重1]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SZZF

招标公告(二次).pdf

招标公告(二次).pdf

采购服务需求(二次).pdf

采购服务需求(二次).pdf

招标文件(二次).pdf

招标文件(二次).pdf

投标单位操作手册(1).zip

投标单位操作手册(1).zip

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最高限价:70万元/年(备注:供应商全年工作量达到或超出230万㎡,仍按中标价/年支付,不再追加费用;全年工作量未达到230万㎡,按每平米(中标价/230万㎡)标准支付)。采购需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投标函按365日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企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7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4、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联系方式:178569141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联系方式:17355725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继丹电话:17355725555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最高限价:70万元/年(备注:供应商全年工作量达到或超出230万㎡,仍按中标价/年支付,不再追加费用;全年工作量未达到230万㎡,按每平米(中标价/230万㎡)标准支付)。采购需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投标函按365日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企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7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7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4、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联系方式:178569141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联系方式:17355725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继丹电话:17355725555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采购服务需求一、招标方案(一)服务内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二)经费预算及结算方式1.预算金额:70万元/年2.付款方式:每年结算一次;3.服务周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4.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三)投标人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4.供应商需按照本招标需求的有关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供应商必须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等服务方式。热线电话和远程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即时服务,2小时内给予明确的响应并解决;重大故障到现场排查处理;2.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驻项目点办公,驻点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3.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派出2名技术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采购服务需求一、招标方案(一)服务内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二)经费预算及结算方式1.预算金额:70万元/年2.付款方式:每年结算一次;3.服务周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4.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三)投标人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4.供应商需按照本招标需求的有关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供应商必须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等服务方式。热线电话和远程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即时服务,2小时内给予明确的响应并解决;重大故障到现场排查处理;2.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驻项目点办公,驻点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3.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派出2名技术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代理机构: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2025年7月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地址: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监督电话:0557-3905932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话:0557–3030329网址:http://http://ggzyjy.ahsz.gov.cn/(保证金缴纳)户名:/开户行:/目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六、评分办法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和授予合同八、质疑与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第六章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二、合同条款三、合同格式四、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六、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最高限价:70万元/年(备注:供应商全年工作量达到或超出230万㎡,仍按中标价/年支付,不再追加费用;全年工作量未达到230万㎡,按每平米(中标价/230万㎡)标准支付)。采购需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投标函按365日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企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下午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直播网址及二维码详见公告附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7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4、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联系方式:178569141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联系方式:17355725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继丹电话:17355725555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3采购人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联系人:邱维娜联系方式:178569141914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联系人:谭继丹联系方式:173557255555采购内容和预算详见招标公告6项目类别□货物类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服务类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有效最低价8中标人个数1个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1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11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1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投标文件份数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17服务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1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1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彩页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证书……备注(本备注招标文件定稿后请删除):上述节点名称不要带:*?‘“<>|&等符号。因为投标文件范本模板仅仅列举了一些通用的需要上传的节点,但是对于项目特有的需要投标人上传资料的节点是没有设置的,所以本条内容请代理结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料的多少判断。如果需要上传的资料很多,请按照上述名称格式一一列举出来,然后在投标文件组成中设置对应节点供投标人上传,方便投标人上传资料,也方便评委评标。在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后,进行“挑选投标文件组成”时,点击左上角“个性化新增”,新增对应的节点名称(注意,新增的名称一定与本条列举的名称保持一致)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24其它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治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24其它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500元,由中标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拂晓支行账号:225020735721000002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二)经费预算及结算方式1.预算金额:70万元/年2.付款方式:每年结算一次;3.服务周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4.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三)投标人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4.供应商需按照本招标需求的有关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供应商必须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等服务方式。热线电话和远程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即时服务,2小时内给予明确的响应并解决;重大故障到现场排查处理;2.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驻项目点办公,驻点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3.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派出2名技术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服务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2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4付款付款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付款方式:一年结算一次,合同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付款。(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发票)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届满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评审程序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4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7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8信誉要求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情况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2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1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符合公告第二.3、4条要求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3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4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四码查询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六、评分办法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备注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水平(30分)1、企业机构设置,分工的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工作程序及方法:结合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工作程序及方法;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的可操作性:结合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的可操作性;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进行阐述: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保证完成任务的流程及措施: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服务承诺书:根据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性,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分(90分)履约能力(60分)1、企业业绩(20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或与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相关服务内容的业绩(相关服务内容是指:规划经济指标校核或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或建筑面积复核);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最高得20分。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合同须体现服务内容,如不能体现需出具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奖项(20分)供应商完成的建筑或规划设计项目,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协会颁发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表彰、通报、通知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人员配备(20分)项目组人员中,除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每增加1名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的得5分,最高得20分。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商务分商务分(10分)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10分)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3、投标人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察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10.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13.1.1开标一览表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13.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4.2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投标文件的签署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分包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网上提交部分:sztf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9.2电子版投标书的制作和提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如下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20d087cf-876c-448e-ae0b-575fa6bd6b43&CategoryNum=005002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安装(安装软件之前一定要关闭所有的杀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金山毒霸等),安装完毕之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所需资质、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或400998000019.3注意事项:19.3.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_____格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19.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19.3.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0、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0.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21、联合体投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五、开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2.2开评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开始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6电子唱标。7进行资格审查8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9宣布评标结果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2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4.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七、定标和授予合同26、定标方式26.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7.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8、履约担保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2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八、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如有)31、未尽事宜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第六章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预付款:/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3付款条件:一年结算一次,合同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付款。(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发票)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届满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二、合同条款1.术语的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完成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5.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6.履约保证金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7.检验和验收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索赔8.1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8.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8.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9.1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9.3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10.不可抗力10.1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10.4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1.税费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12.仲裁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转让和分包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15.2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6.合同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7.通知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8.合同生效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19.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招标代理机构:甲方通过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3)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4.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5.交货时间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中心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四、合同特殊条款(如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书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书投标人:,(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户名(全称):开户行:账号(请填写完整):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二、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万圆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万元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序号内容总价(元)备注拟提供的服务费用此处填写:投标价为人民币(¥元/㎡)合计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情况注意: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偏离及影响响应情况注:1、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本表,详细列明“响应情况”、“偏离及影响”,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3、本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六、本项目实施方案(一)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简介(不超过1000字)(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详细说明)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项目: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代理机构: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2025年7月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地址: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监督电话:0557-3905932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话:0557–3030329网址:http://http://ggzyjy.ahsz.gov.cn/(保证金缴纳)户名:/开户行:/目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六、评分办法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和授予合同八、质疑与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第六章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二、合同条款三、合同格式四、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六、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最高限价:70万元/年(备注:供应商全年工作量达到或超出230万㎡,仍按中标价/年支付,不再追加费用;全年工作量未达到230万㎡,按每平米(中标价/230万㎡)标准支付)。采购需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投标函按365日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企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下午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直播网址及二维码详见公告附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7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4、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联系方式:178569141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联系方式:17355725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继丹电话:17355725555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州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EP–SZCG2025079-重13采购人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联系人:邱维娜联系方式:178569141914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北关新城D3–3#楼0103室联系人:谭继丹联系方式:173557255555采购内容和预算详见招标公告6项目类别□货物类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服务类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有效最低价8中标人个数1个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1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11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1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投标文件份数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17服务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1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1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彩页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证书……备注(本备注招标文件定稿后请删除):上述节点名称不要带:*?‘“<>|&等符号。因为投标文件范本模板仅仅列举了一些通用的需要上传的节点,但是对于项目特有的需要投标人上传资料的节点是没有设置的,所以本条内容请代理结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料的多少判断。如果需要上传的资料很多,请按照上述名称格式一一列举出来,然后在投标文件组成中设置对应节点供投标人上传,方便投标人上传资料,也方便评委评标。在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后,进行“挑选投标文件组成”时,点击左上角“个性化新增”,新增对应的节点名称(注意,新增的名称一定与本条列举的名称保持一致)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24其它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治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24其它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500元,由中标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安徽淮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拂晓支行账号:225020735721000002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需实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依托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详细的审查和测算,形成正式报告书或结论,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该报告结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二)经费预算及结算方式1.预算金额:70万元/年2.付款方式:每年结算一次;3.服务周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4.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三)投标人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格;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为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4.供应商需按照本招标需求的有关要求履行保密义务;(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供应商必须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等服务方式。热线电话和远程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即时服务,2小时内给予明确的响应并解决;重大故障到现场排查处理;2.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驻项目点办公,驻点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3.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派出2名技术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服务期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可重新招标)2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4付款付款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付款方式:一年结算一次,合同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付款。(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发票)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届满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评审程序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4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7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8信誉要求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情况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2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1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符合公告第二.3、4条要求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3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4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四码查询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六、评分办法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备注技术分(90分)技术服务水平(30分)1、企业机构设置,分工的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工作程序及方法:结合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工作程序及方法;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的可操作性:结合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总体组织计划和措施的可操作性;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现场实施性和针对性进行阐述: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保证完成任务的流程及措施:本项满5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较准确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服务承诺书:根据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性,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分(90分)履约能力(60分)1、企业业绩(20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或与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相关服务内容的业绩(相关服务内容是指:规划经济指标校核或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或建筑面积复核);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最高得20分。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合同须体现服务内容,如不能体现需出具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奖项(20分)供应商完成的建筑或规划设计项目,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协会颁发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表彰、通报、通知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人员配备(20分)项目组人员中,除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每增加1名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的得5分,最高得20分。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商务分商务分(10分)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10分)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3、投标人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察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10.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13.1.1开标一览表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13.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4.2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投标文件的签署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分包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网上提交部分:sztf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9.2电子版投标书的制作和提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如下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20d087cf-876c-448e-ae0b-575fa6bd6b43&CategoryNum=005002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安装(安装软件之前一定要关闭所有的杀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金山毒霸等),安装完毕之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所需资质、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或400998000019.3注意事项:19.3.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_____格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19.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19.3.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0、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0.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21、联合体投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五、开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2.2开评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开始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6电子唱标。7进行资格审查8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9宣布评标结果六、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2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4.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七、定标和授予合同26、定标方式26.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7.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8、履约担保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2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八、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如有)31、未尽事宜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第六章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预付款:/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3付款条件:一年结算一次,合同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付款。(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发票)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届满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二、合同条款1.术语的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完成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5.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6.履约保证金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7.检验和验收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报批和BIM辅助决策系统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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