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设开发招标公告(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2025)
项目编号
A3206120307000451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R2023-012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120307000451001001
标段名称
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
工程类型
其他项目
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项目开发管理及工程建设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通州区老城板块,地块南至大庆路,东至虹南路。
2.1.2 建设规模: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541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91700平方米;暂定规划指标:1.05≤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0%,绿地率≥30.0%。详见项目建设规划条件。
2.1.3 合同估算价:约51571.05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开发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末期集中交付后6个月,以及售后服务期间的配合服务,超过前述服务期限的,按专项合同第三十一条(项目缓建与超期)约定履行。
(2)营销服务期:自项目预售许可证领取起至整盘销售目标达成时止(含前期)。整盘销售目标是指住宅销售去化率85%,车位去化率50%,工抵房除外。详见专项合同条款约定。
(3)建设周期: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进场工作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交付时间:2028年8月27日。
关键节点:确保售楼处2026年1月24日前对外开放;2026年2月7日前取得首张预售许可证。
(4)设计周期: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与优化调整并向主管部门申报;规划方案调整通过审批后40天内提交设计文件报审图办,并在15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工作。
2.2招标范围
对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管理其他所需的工作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
(2)项目设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项目规划方案、初步方案、配套方案、装修方案、整个地块的总平、销售展示中心、样板房、临时样板展示区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单体建筑、装配式、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外装饰(幕墙)、二次精装修、智能化、配套工程、各类专项等)、配套建筑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网、亮化、道路、绿化景观、水表远传、消防、标识标牌、充电桩、围墙、场地、路灯、车棚、停车位、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专家论证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的监测和设计等)、绿色建筑、其他各类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不含门窗、栏杆、地库管线BIM等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不含施工图设计和勘察设计的审查费及示范区和样板房软装成本)
(3)工程施工(联合体施工企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期的前期工程、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展示中心装修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亮化工程、电梯、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供电内线工程、红线外相关工程(如有)、门窗、栏杆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地库管线BIM设计及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相关检验检测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
(4)项目销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商业、储藏室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
2.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详见专项合同条款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 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 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不得为同一人)
3.2.1 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需具有建设工程系列或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3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
①本项目联合体是指两个及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如集团公司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具备上述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须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各方具体工作分工(格式见《联合体协议书》,参照执行,可作补充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④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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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10层
地址:
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人:
曹女士 周先生
电话:
0513-86023039
电话:
0513-86546409、13218016690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附件.rar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活动政务诚信环境,树立诚实守信的招标人形象,本单位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本单位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秉承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投标人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待遇或歧视待遇。严格保守招标活动秘密,在招标过程中不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开标前不泄露标底。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应尽职责和义务。4.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违诺信用记录,同时在相关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相关处理。5.本单位已按照区“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对该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范围进行了审查。6.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原您Gl10招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2025年7月2日60000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评定分离)标段编号:A3206120307000451001001招标人: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代理编制人:招标代理:(公章)2025年月日建设单位(招标人)招标人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定标办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特别提示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定标6.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6.5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开发建设任务书第六章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第七章项目施工总承包实施方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项目开发管理及工程建设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通州区老城板块,地块南至大庆路,东至虹南路。2.1.2建设规模: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541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91700平方米;暂定规划指标:1.05≤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0%,绿地率≥30.0%。详见项目建设规划条件。2.1.3合同估算价:约51571.05万元。2.1.4工期要求:(1)开发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末期集中交付后6个月,以及售后服务期间的配合服务,超过前述服务期限的,按专项合同第三十一条(项目缓建与超期)约定履行。(2)营销服务期:自项目预售许可证领取起至整盘销售目标达成时止(含前期)。整盘销售目标是指住宅销售去化率85%,车位去化率50%,工抵房除外。详见专项合同条款约定。(3)建设周期: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进场工作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交付时间:2028年8月27日。关键节点:确保售楼处2026年1月24日前对外开放;2026年2月7日前取得首张预售许可证。(4)设计周期: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与优化调整并向主管部门申报;规划方案调整通过审批后40天内提交设计文件报审图办,并在15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工作。2.2招标范围对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管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管理其他所需的工作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2)项目设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项目规划方案、初步方案、配套方案、装修方案、整个地块的总平、销售展示中心、样板房、临时样板展示区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单体建筑、装配式、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外装饰(幕墙)、二次精装修、智能化、配套工程、各类专项等)、配套建筑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网、亮化、道路、绿化景观、水表远传、消防、标识标牌、充电桩、围墙、场地、路灯、车棚、停车位、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专家论证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的监测和设计等)、绿色建筑、其他各类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不含门窗、栏杆、地库管线BIM等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不含施工图设计和勘察设计的审查费及示范区和样板房软装成本)(3)工程施工(联合体施工企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期的前期工程、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展示中心装修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亮化工程、电梯、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供电内线工程、红线外相关工程(如有)、门窗、栏杆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地库管线BIM设计及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相关检验检测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4)项目销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商业、储藏室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详见专项合同条款约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3.1.1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3.1.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不得为同一人)3.2.1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需具有建设工程系列或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①本项目联合体是指两个及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如集团公司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具备上述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须组成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各方具体工作分工(格式见《联合体协议书》,参照执行,可作补充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④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9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发布。9.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10层地址: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联系人:蔡女士联系人:曹女士周先生电话:0513-86023039电话:0513-86546409、132180166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10层联系人:蔡女士电话:0513-8602303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联系人:曹女士周先生电话:0513-86546409、132180166901.1.4招标项目名称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1.1.5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通州区老城板块,地块南至大庆路,东至虹南路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款支付方式见各部分专项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对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管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根据招标人要求,承担项目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管理其他所需的工作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2)项目设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项目规划方案、初步方案、配套方案、装修方案、整个地块的总平、销售展示中心、样板房、临时样板展示区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单体建筑、装配式、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外装饰(幕墙)、二次精装修、智能化、配套工程、各类专项等)、配套建筑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网、亮化、道路、绿化景观、水表远传、消防、标识标牌、充电桩、围墙、场地、路灯、车棚、停车位、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专家论证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的监测和设计等)、绿色建筑、其他各类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不含门窗、栏杆、地库管线BIM等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技术咨询、现场服务、1.3.1招标范围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并负责初步设计、深化设计的专家评审、报批主管部门、审图办等部门审核并保证设计审查通过等。(不含施工图设计和勘察设计的审查费及示范区和样板房软装成本)(3)工程施工(联合体施工企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期的前期工程、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展示中心装修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小区道路)、亮化工程、电梯、公区装修工程、外装工程、智能化工程、供电内线工程、红线外相关工程(如有)、门窗、栏杆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地库管线BIM设计及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相关检验检测等,项目从立项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负责房屋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工作。(4)项目销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政府规定的自持的配套用房外,本项目所有的商品房、商业、储藏室及地下车位的销售工作(含向业主交房工作)。1.3.2要求工期详细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1)开发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末期集中交付后6个月,以及售后服务期间的配合服务,超过前述服务期限的,按专项合同第三十一条(项目缓建与超期)约定履行。(2)营销服务期:自项目预售许可证领取起至整盘销售目标达成时止(含前期)。整盘销售目标是指住宅销售去化率85%,车位去化率50%,工抵房除外。详见专项合同条款约定。(3)建设周期: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进场工作通知为准,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交付时间:2028年8月27日。关键节点:确保售楼处2026年1月24日前对外开放;2026年2月7日前取得首张预售许可证。(4)设计周期: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并向主管部门申报;规划方案调整通过审批后40天内提交设计文件报审图办,并在15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工作。备注:CA系统填109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备注:CA系统填合格。1.3.4交付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详见第五章《开发建设任务书》)进行整体方案的设计(方案设计必须经发包人及南通市通州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优化和1.3.4交付标准完善,编制施工图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1.3.5承包方式开发管理、设计、施工、销售等全过程承包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已通过本次招标方式选定的中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实施项目的开发管理、设计、施工、销售,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再单独进行招标。如中标人需将部分专业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实施的,应确保同一专业分包工程不得拆分成超过2个以上的标段,且在分包前将分包项目及分包方案报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相关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登录CA系统自行下载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7月22日24时00分前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项目基数限价报价性质备注基本管理费95000万元(暂定)≤1.25%固定费率最终按双方核算的实际含税销售总额结算,实际含税销售总额的计算方式详见专项合同条款。考核管理费95000万元(暂定)≤0.65%固定费率设计费(1)方案设计类91700㎡(2)施工图及配套设计类91700㎡(1)≤97元/㎡(2)≤33元/㎡固定单价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计算。设计费用及设计内容详见专项合同条款。营销费(不含中介渠道及全民营销)95000万元(暂定)3.50%暂估,据实列支不含中介渠道及全民营销的营销费率,由联合体牵头人限额使用,按实结算。详见合同专项条款。开发杂项费91700㎡35元/㎡暂估,据实列支由联合体牵头人限额使用,按实结算。详见合同专项条款。工程费52000万元≥13.6%固定综合下浮率1.在施工图完成后,按照本文件规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工程总价并下浮,计入施工图版合同总价,作为支付、结算及调整的依据。2.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工程费基数也为暂定基数,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项目经营状况进行调整,最终按照GBT50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结算。3.对于合同项下非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部分,由联合体开发管理方在项目各项设计方案确定后,针对各个单项制定单方限额标准,与工程总承包方确定后向发包人进行二次提报,在施工图完成后,根据相关计价标准计价并下浮总价,此价与制定单方限额标准两者取低计入施工合同价以及结算。详见专项合同条款。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四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不允许出现经济标报价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系列或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拟派管理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提供①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与拟派施工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资格评审标准”,其中拟派管理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管理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特别说明:注1:资格审查环节只认可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统一主体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等)链接可查询,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全省统一主体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位将应当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料也应当从全省统一主体库内获取,全省统一主体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注2: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2、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暗标)(不允许出现经济标报价内容)(1)方案设计文件;(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具体编制内容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相关内容。备注: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部分中除设计方案部分可采用16:9比例的PPT文档格式文件,其他部分均采用word格式文件,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3)管理负责人现场答辩(暗标)。备注: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答辩,评委根据拟派管理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具体编制内容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相关内容。3、商务标(不允许出现经济标报价内容)(1)房地产开发企业同类型项目业绩;备注:商务标评审中的业绩只认可投标单位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内的信息链接可查询。投标单位应当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上传商务标评审业绩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资料也应当上传至全省统一主体库。4、经济标(明标)(1)投标函;(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材料)。注: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等文件要求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供(同时提供人员在中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岗位证书)并进行备案。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或承诺即可)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别提醒:(1)如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2)如采用保函、保单等形式缴纳的,应满足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确认是否生效。(3)各类保函、保单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4)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5)本工程执行《关于进一步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通知》(通政务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信用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3.4条。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部分中除设计方案部分可采用16:9比例的PPT文档格式文件,其他部分均采用word格式文件,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3.6.6其他编制要求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贰份)。4.2.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00分4.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无需到现场递交投标备份文件。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参加答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2025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系数抽取;5.2.1开标程序(4)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6.1.1评、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2)定标委员会构成: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3)监督小组构成:招标开始前,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6.3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单位≤5家时,则全部入围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总得分排名前五的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7.1定标方式☑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集体议事法7.3.1履约保证金☑是①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或不可撤销、不可转让、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独立保函或第三方担保。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需提供200万元履约现金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公司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若提供银行或第三方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应为合同服务期加6个月,即42个月,如发生保函无效或到期未提前续保等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保函金额并转为履约保证金。(2)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暂定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其中:工期为3%,质量为3%,安全3%,竣工资料1%。施工总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足额履约保证金并签署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发起理赔申请。□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5)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合宏置业有限公司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电话:0513-86028136通讯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3.0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3),投标人解密限定时间以开标当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通用驱动5.5版本(可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3.0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新的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提供二个品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泰新点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7625213828,QQ:960616741或座机:0513-59001839。广联达投标工具: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3405712121,QQ:76623819或手机:15996198366。1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一律使用鸿雁系统进行远程交互,若遇特殊情况,可通过系统内投标人签到表中登记的电话、QQ等单线联系。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若投标人在10分钟内既没有在系统中响应远程交互,也无法通过电话、QQ等与其取得联系,由投标人自负后果。11、为进一步强化提升服务质效,树立全国领先的不见面交易品牌,即日起就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工作开始试行微信公众号服务,凡参与不见面交易的用户,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订阅号,公众号作为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工作的信息发布源,主要提供项目交易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适时发布不见面交易有关的舆论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成果,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报告,开展调查问卷和用户评价,助力提升南通不见面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订阅号名称“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交付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标段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1790元,由中标人代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须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书及其附件;(5)开发建设任务书;(6)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7)项目施工总承包实施方案;(8)投标文件格式;(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布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布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四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不允许出现经济标报价内容)(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3)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4)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系列或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拟派管理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1.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提供①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与拟派施工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1.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7)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8)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资格评审标准”,其中拟派管理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管理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2)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暗标)(不允许出现经济标报价内容)(2.1)方案设计文件;(2.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具体编制内容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相关内容。备注: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部分中除设计方案部分可采用16:9比例的PPT文档格式文件,其他部分均采用word格式文件,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投标文件技术标其他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规划设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流线设计说明、单体设计说明、单体内部交通流线设计说明、单体结构设计说明、建筑电气设计说明、采暖通风与空气设计说明、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说明、公用设施工程设计说明等设计说明以及交通、卫生防疫、环保、消防、节能、安保、绿化、燃气、弱电(通讯、计算机网络)、装饰等措施说明。功能分区表:包括各单体功能面积、比例等。(2)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图:按照规划要点及开发建设任务书设计,应包含总用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化面积和绿地率,停车位等。(3)方案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A.区位及周边环境分析图、总体规划概念分析图、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总平面规划功能分区分析图、总体规划环境景观设计图、环境分析;B.平面图(各建筑物各层平面,并标注主要尺寸)、立面图(各建筑物主要立面至少各一张)、剖面图(地上、地下各层层高、总高)、局部示意图、地下室大平面图、主楼地下室平面图;C.交通流线分析图(包括出入口分析图、流线分析图、相关部位功能分区关系流线分析图、重点功能单元设计模式分析);D.日照及通风流线分析图;E.效果彩色图纸(总体鸟瞰图、总平面布置、交通流线图、景观分析图、环境绿化布置图、平面雨污流线图、日照分析图、主要建筑方案效果图、能进一步表述设计理念的其他效果图等)。F.彩色效果大图:总体鸟瞰图(1张)、总平面布置(1张)、主要建筑方案效果图(1—2张);G.售楼处方案图纸(建筑、景观、室内三专业方案)最终设计回标材料内不得出现相关设计单位信息,设计文本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参照第五章《开发建设任务书》。根据评审要素需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管理负责人现场答辩(暗标)。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答辩,评委根据拟派管理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具体编制内容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相关内容。(3)商务标(不允许出现经济标报价内容)(3.1)房地产开发企业同类型项目业绩;具体编制内容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相关内容。(4)经济标(明标)(4.1)投标函;(4.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材料)。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所有投标报价应考虑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前期工作任务、项目设计、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品牌运用(至少含LOGO、名称、商标)以及所有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等],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造价之和。3.2.4投标报价内容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设计、采购、施工、联合体牵头人的品牌运用(至少含LOGO、名称、商标)等总承包所有内容,以及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虽未提及,但为满足项目基本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项目。3.2.5联合体牵头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品牌运用(至少含LOGO、名称、商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该费用由投标人在各类别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中标后,同意发包人在项目名称的运用中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品牌(至少含LOGO、名称、商标)。3.2.6政府性收费项目不在承包人范围之内。3.2.7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要求(1)勘察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但不限于第五章《开发建设任务书》载明的全部内容;(2)勘察设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规划、勘察、方案设计(含优化)、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库方案设计及施工过程配合等勘察、设计任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含施工图设计和勘察设计的审查费及示范区和样板房软装成本。(3)勘察设计费用不含审图费及红线外相关设计费。(4)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限价。(5)本次勘察设计费报价范围包含项目整期。(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勘察设计费的全部内容做出完整的报价,若有漏报少报的勘察设计费,则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2.8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调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使用功能、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及型号,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调整时,可按对应专项合同的约定,调整中标价(合同价款),但设计费不作调整。对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施工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包括内容、工艺)的部分,招标人按对应专项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结算价中予以扣减。3.2.9施工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文件应包含招标所确定的开发、建设、管理总承包范围及招标文件虽未明确但为满足本项目基本使用功能要求需要的全部内容(含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所必须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检验检测费(含检测机构收取的费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检测结果需第一时间告知发包人)、利润、税金、管理费、财务费用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以了解相关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由投标人承担。(3)发包人及中标人按照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的施工图纸,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编制依据,独立完成定额预算价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图纸完备后6个月内完成定额预算价的核对。双方定额预算价的工程量必须在发包人的组织管理、监督下进行核对,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工作。定额预算价的编制结果经发包人、管控小组、中标人各方确认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确认文件。(4)工程施工暂定合同价款是中标人的暂定工程费用×投标下浮率计算后确定,作为过程付款依据。对于合同项下非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部分,由联合体开发管理方在项目各项设计方案确定后针对各个单项制定单方限额标准,与工程总承包方确定后向发包人进行二次提报,在施工图完成后,根据相关计价标准计价并下浮总价,此价与制定单方限额标准两者取低计入施工合同价以及结算。(5)示范区绿化养护期自示范区区域绿化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承接方后,共24个月,大区绿化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指整个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共24个月,以上养护期内,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二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养护期内要做好施工区域内死亡苗木的补缺、除草、浇水、治虫、修剪、施肥、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计算,小规格苗木死亡后须及时补植或在第一个适宜季节补植到位,否则,延长一个年生长周期后验收,补植苗木规格须与原规格相同。养护期内有苗木死亡,且承包人未及时补植的,须在合同价款中扣除。如补植成活率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未支付的工程款将不予支付,发包人有权另择其他施工单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10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方式如下表:项目基数A单位投标报价B投标合价C(万元)报价公式限价报价性质备注基本管理费95000万元%C=A*B1.25%(0≤报价≤1.25%)固定费率最终按合同约定的整盘销售额认定结果为基数核算调整。考核管理费95000万元%C=A*B0.65%(0≤报价≤0.65%)固定费率最终按合同约定的考核方式及整盘销售额认定结果核算调整。设计费(1)方案设计类91700㎡(2)施工图及配套设计类91700㎡元/㎡C=A*B/10000(1)≤97元/㎡(2)≤33元/㎡固定单价最终以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计算。设计费用及设计内容详见专项合同条款。营销费(不含中介渠道及全95000万元%3.503325C=A*B3.50%暂估,据实列支本项无需报价,以3325万元为暂定限额。不含中介渠道及全民营销的营销费率,由联合民营销)体牵头人限额使用,按实结算。详见合同专项条款。开发杂项费91700㎡元/㎡35320.95C=A*B/1000035元/㎡暂估,据实列支本项无需报价,以320.95万元为暂定限额,各项费用经发包人同意后据实支付乙方使用工程费用52000万元%C1=A*(1-B)13.6%(报价≥13.6%)固定综合下浮率1.在施工图完成后,按照本文件规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工程总价并下浮,计入施工图版合同总价,作为支付、结算及调整的依据。2.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工程费基数也为暂定基数,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项目经营状况进行调整,最终按照GBT50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结算。3.对于合同项下非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部分,由联合体开发管理方在项目各项设计方案确定后,针对各个单项制定单方限额标准,与工程总承包方确定后向发包人进行二次提报,在施工图完成后,根据相关计价标准计价并下浮总价,此价与制定单方限额标准两者取低计入施工合同价以及结算。详见专项合同条款。合计(万元)大写(万元)投标报价每项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3.2.11定额预算价的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1)经发包人认可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如有);(2)工程量清单计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83-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技术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7)(养护期2年,二级养护)及相关补充定额;(3)不可竞争费率及费用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总价措施项目费取费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中规定的标准取费(有中间值的取均值),其中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等费用不计取。(5)人工单价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66号,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中值计取,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包括春节期间、示范区抢工期间等特殊施工期间,按定额价计取。(6)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定额预算价时,以与工程转固补充协议签订当月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同时该期指导价的价格为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主要建筑材料的基准价)和市场信息价。无指导价和市场信息价的材料参考市场价或由发包人确定,按市场价格执行的主要材料、设备,如品牌、技术规格、技术参数、验收标准均相同,在发包人、承包人询价出现差异时,以较低价格执行。招标人保留更换或自行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的权利;(7)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8)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9)按审计后的价格整体下浮计取工程费用。3.2.1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详见专项合同条款。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否则不予接受。3.4.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1.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3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使用数字人民币的单位请使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账号: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报名登记后从打印回执码中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通州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2)投标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3.4.1.4如采用保函(保单)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以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满足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4)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3.4.1.5各类保函、保单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3.4.1.6本工程执行《关于进一步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通知》(通政务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信用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3.4.3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3.4.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⑤投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全省统一主体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全省统一主体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不提供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4.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4.2.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4.2.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招标人延长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2.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4.2.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认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配套的由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数字证书)。投标人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机构等招投标各方主体,并终止该数字证书的使用。在未接到投标人数字证书失密停用信息情况下,招标人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接收到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并经系统提供的数字证书对比工具核对未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任何改动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加盖数字证书时数字证书由投标人专用并由投标人控制,其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可靠与投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7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8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4)投标函加盖企业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5)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但未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及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不在有效期内的;(6)投标报价恶意低于实际成本水平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5)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材料的;(2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5结果公示6.5.1招标人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定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项目开标时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光盘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开标前,请使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进入鸿雁3.0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附件1),以对设备进行测试。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附件1:远程开标会议标前解说词(用于设备测试)尊敬的投标人:欢迎您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方式进行,为切实保障您的权益,保证开标会议顺利完成,建议您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选择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配备功能齐备的软、硬件设施。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遵守招标人的指令,响应有关的操作要求:(1)选择相对密闭、安静的环境参与远程开标。由于投标人交互期间的交织影响,要求投标人选择空间较为紧凑的密闭环境进行投标。(2)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随时需要实时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您建立联系),您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3)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您自身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您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诚实、守信参加开标会议。除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诚实、守信参与投标活动以外,远程参加开标会议需要您更加注重投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您的不当动作和失范行为将被全程保留并可能成为不良记录的依据。在开评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您可以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也可以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管理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和处理。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携手努力完成此次开、评标会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说明:投标人进群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将能收听到该解说词,解说词将以单曲循环的方式反复播放,并且在招标文件中全文公布该解说词内容,提醒潜在投标人进行设备检测,以确保开标过程中不发生技术故障。如有反馈无法接收解说词的,排查后属于管理端原因的,招标人可以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处理。附件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自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查看)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二、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商务标及经济标的评审。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八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③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见第八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资质证书)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不得为同一人)①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的建设工程系列按要求提供:(1)相关人员资格证书;(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拟派管理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施工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与拟派施工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提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①本项目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满足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如集团公司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具备上述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须组成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各方具体工作分工;④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附后,参照执行,可作补充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8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技术标文件评审(满分50分)注: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部分中除设计方案部分可采用16:9比例的PPT文档格式文件,其他部分均采用word格式文件,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1)方案设计文件(34分)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审要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分值1项目定位及设计方案(满分34分)对本项目的基本理解1.是否合理利用属地化政策新规以提升规划要点;2.项目重难点与特点分析。(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分析理解内容到位、全面,思路清晰,得3.5(不含)-5(含)分;理解内容一般,能基本贴合项目要求,得1.5(不含)-3.5(含)分;描述简单的得0-1.5(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市场调研分析及客户研究1.宏观分析及区域分析,包括对土地市场分析及项目周边区域市场成交情况;(近三年所在城市区域供应量、成交量、成交价等,以房管局数据为准)2.竞品分析、客户分析、客户描摹。(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对项目区域宏观、区域市场深入分析,对项目周边竞品深入透彻分析,对市场小结专业深刻透彻完整,客户描摹精准,得2.5(不含)-4(含)分;对项目区域宏观、区域市场分析较为基础,对项目周边竞品基本了解,对市场小结基本完整,客户描摹基本准确,得1(不含)-2.5(含)分;描述简单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产品定位及总平面规划1.定位方案是否明确、是否与客户定位相匹配契合;2.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3.是否满足交通条件,包括主出入口、车行、人行的布置等;4.是否满足消防条件;5.是否满足建筑日照条件;6.总图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充分考虑对周边资源利用,以及对现有住宅影响。(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定位方案及总平图布置对项目考虑周全,描述详细,内容清晰、可实施性强,分析全面,得3.5(不含)-5(含)分;描述较为详细,安排较为科学,方案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5(不含)-3.5(含)分;描述方案一般,缺项或有其他遗漏等,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户型设计1.户型设计与目标客群定位的匹配度;2.户型功能布局合理;3.户型依据当下政策创新设计,提升户型竞争力;4.典型住宅楼栋的剖面图,表达其层高、空间关系;6.提供地下车库平面方案。(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户型设计匹配度精准,产品尺度5合理且创新性高,创新点优,得3.5(不含)-5(含)分;户型设计基本匹配,产品尺度基本满足需求,提供基本的图纸,得1.5(不含)-3.5(含)分;描述简单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建筑效果设计1.建筑与周边环境是否和谐,风格是否符合客户定位及当下趋势;2.建筑色彩运用是否得当;3.提供相关效果图不少于3张,其中包括项目鸟瞰图1张,单体效果图不少于2张;(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建筑风格与周边环境和谐,符合当下产品趋势,得3.5(不含)-5(含)分;建筑风格级效果一般,得1.5(不含)-3.5(含)分;内容缺失,描述简单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产品价值打造1.完整的产品价值体系策划,应符合当下“好房子”的政策导向;2.根据总图规划,进行景观概念分析,关键景观节点、细节意向等表达;3.归家动线表达,重点分析其对应节点及意向,提升客户归家体验。(评委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全面完整且品质好,完全符合当下“好房子”政策导向的,得3.5(不含)-5(含)分;表达完整,基本符合当下“好房子”政策导向的,得1.5(不含)-3.5(含)分;内容确实,描述简单或缺项表达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1.基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编制详细概算方案2.编制准确可行的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整个项目经济指标具有按投标方案编制的详细概算且基本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准确齐全,可以完全落实到设计文件,得3.5(不含)-5(含)分;有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概算,有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5(不含)-3.5(含)分;无概算,造价控制技术措施不准确或与本项目不符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评审要点评分点评审标准分号名称值1营销策划方案(满分8分)营销策略1.核心价值梳理、营销故事线策划;2.推售策略、推广策略、渠道策略、销售计划、拓客计划。(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对本项目核心价值深入研究,故事线完整梳理,对推售策略、推广策略、渠道策略研究深刻,思路清晰完整,对销售计划、拓客计划规划合理完整,得2.5(不含)-4(含)分;对本项目核心价值基本明确,故事线基本梳理,对推售策略、推广策略、渠道策略基本完整,对销售计划、拓客计划规划基本清晰,得1(不含)-2.5(含)分;描述简单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开盘及展示区策划1.开盘推售方案策划;2.临时接待区及示范区建议;3.售楼处设计的创新性,符合建造落地标准及展示效果呈现;4.展示区流线是否合理;5.展示区功能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独特创新,引领市场。(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对开盘方案说明深刻完整,对临展及示范区建议与本项目切实深入吻合,售楼处设计与功能适配项目需求,且具有创新性,同时策划可实施性强,得2.5(不含)-4(含)分;对开盘方案说明基本完整,对临展及示范区建议与本项目基本吻合,售楼处设计与功能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1(不含)-2.5(含)分;描述简单的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2运营管理(满分3分)运营管理1.项目建设总体安排;2.项目组织协调;3.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文明控制。(项目建设总体安排考虑周全及组织协调合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控制策略清晰明确,可实施性强,得2(不含)-3(含)分;项目建设总体安排及组织协调基本合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控制策基本可实施,得1(不含)-2(含)分;描述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0-1(含)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3)答辩(2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派管理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答辩,评委根据拟派管理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序号评审要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分值序号1管理负责人现场答辩(满分2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答辩。答辩采用书面方式,题目为两道题,每题1分,答辩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评委进行横向综合评定,未提供者不得分现场答辩2(4)商务标评审(满分3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子项分项具体要求及需提供的内容分值2房地产开发企业同类型项目业绩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每获得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①业绩要求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为销售型住宅,包含代建代销项目)。②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签章页、项目基本信息页;③项目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以可证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材料(如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为准。34、经济标评审(满分50分)(1)总报价(50分):确定评标基准价:1)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不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未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入围为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总得分排名前五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序。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减少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再递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三家,则招标人重新招标。四、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五、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招标人将继续进行定标,不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原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则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六、定标程序1.定标办法1.1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1.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1.3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投票,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其中一家最优的单位,并写出推荐该单位的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1.4定标因素(定标资料在定标会召开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结合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以及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1)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3)项目获奖情况、投标牵头人企业品牌;(4)投标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答辩成绩;(5)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配备、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6)其他材料;(7)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方案(设计大纲;对本项目的设计合理化建议;总平规划方案、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等创意新颖、布局合理;功能设计;经济、技术指标);2)投标报价:项目投资单方造价、费率评价与比较。3)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4)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5)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6)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7)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2、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3、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4、评、定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定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位解释。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及定标委员会。5、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七、注意事项1、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评标(定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定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总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项目公司)承包人联合体(在本合同统称为“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成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1.2工程地点:地块位于通州区老城板块,地块南至大庆路,东至虹南路。1.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号。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5建设内容及规模: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541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91700平方米;暂定规划指标1.05≤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0%,绿地率≥30.0%。详见项目建设规划条件。1.6联合体承包范围:对通州区R2023-012地块房地产建设开发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管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根据发包人要求,承担项目全过程委托开发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管理其他所需的工作等。并授权品牌字样及商标图形供本项目使用。(2)项目设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项目规划方案、初步方案、配套方案、装修方案、整个地块的总平、销售展示中心、样板房、临时样板展示区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单体建筑、装配式、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外装饰(幕墙)、二次精装修、智能化、配套工程、各类专项等)、配套建筑设计(含室外综合管网、亮化、道路、绿化景观、水表远传、消防、标识标牌、充电桩、围墙、场地、路灯、车棚、停车位、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专家论证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的监测和设计等)、绿色建筑、其他各类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建设开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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