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劳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2025)
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免费申请账号在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2510221005
项目名称: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9,85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09,85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9,85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309,852.00
309,85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④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免费申请账号在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标段(包)号
标书费
1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西洪广场2层【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进行线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了解该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熟练操作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平台咨询QQ:3676692156】2、本公告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3、保证金账户信息【转账请尽量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开户名: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0005379158001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
地 址: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
联系方式:13960754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
联系方式:13123191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辉、肖端
电 话:13123191890
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8日
相关附件:
01-【售卖版】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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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MY-2510221005采购人: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代理机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索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FJMY-2510221005。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详见第四章“(2)特定条件”。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报名6.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西洪广场2层。方式:在线获取【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7.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7.4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的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地址:福清市阳下街道虎溪路55号联系方法:林老师1396075418112、代理机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95西洪广场2层联系方法:黄敏辉、肖端13123191890附1: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00053791580010001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9,852.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9,852.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后勤劳务外包采购项目1309,852.00项物业管理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报价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2)可读介质(U盘)0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310.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4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5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610.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3)其他:无。7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8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①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9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0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11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1115.4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216.1监督管理部门: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1318.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发布的为准。14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5000元收取。(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无效”条款):①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②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等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③出现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3)本项目在公采云统一认证平台,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进行线上报名及开评标全过程,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该网站进行相关操作。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函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4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标的说明一览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4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10.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到达我司指定账户时间为准。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采购合同时间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明细描述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特定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明细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在技术或商务评审时,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要求”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明细款。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闽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无。※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标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后勤服务劳务外包项目2.项目预算:经福清市教育局预算审批3.服务区域范围: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4.学校类型:市直属学校5.校内建筑情况:本项目为福清市实验小学虎溪校区后勤服务项目,项目地处福清市阳下街道奎岭村,占地面积4000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7471.05平方米,班生规模约61个教学班,共7幢楼。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7、项目内容:学校后勤服务项目,包括管理人员1名,保洁员5名、花木养护工1名、水电工1名、垃圾清运1名、勤杂工2名。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保洁人员1.保洁人员不少于(5名):男女不限,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从事过保洁工作的优先。2.保洁服务内容:(1)负责责任区域内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卫生间等设施的清洁卫生。(2)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垃圾桶清洁。(3)定期对责任区域进行消毒。(4)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修。3.工作区域划分:保洁员A:1、4号楼1-6层,保洁员B:2、3号楼1-6层,保洁员C:5号楼、地下停车场,保洁员D:6号楼1-6层、1层花圃草坪,保洁员E:7号楼、大操场。4.保洁人员服务标准:(1)日常清洁①至善楼、办公楼、经官楼、向高楼: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清理垃圾;每周擦拭门窗、窗台、墙面瓷砖等;每月进行全面清洁,包括地面打蜡、墙面除尘等。②教学楼走廊、楼梯: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扶手、栏杆,清理垃圾;每周擦拭墙面瓷砖、消防栓、指示牌等;每月对地面进行彻底清洗。③卫生间: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洗手台、镜子、隔断,清理垃圾,补充洗手液、卫生纸;每周对卫生间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包括地面、墙面、便池、垃圾桶等;定期清理下水道,保持排水畅通。④校园公共区域:每日清扫道路、广场、绿化带,清理垃圾;每周擦拭宣传栏、垃圾桶等公共设施。(2)定期清洁①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后对全校进行彻底清洁。②定期对窗帘等进行清洗。③定期清理排水沟、雨水井,保持排水畅通。(3)其它工作①遵循学校的安排,完成负责区域内其它临时性的清洁工作。5.工作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6.工作要求:①工作时穿戴好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使用清洁剂时注意通风,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高空作业时注意安全,使用梯子等工具时要有人扶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②保洁员每日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责任区域清洁质量,并认真填写好有关记录(见附件:《清洁工作记录表》《消毒记录表》《清洁质量检查表》《报修登记表》《清洁工具领用登记表》《清洁物资盘点表》),及时反馈问题,爱护学校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二)勤杂工1.勤杂工不少于(2名):男女不限,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从事过保洁、勤杂工工作的优先。2.勤杂工服务内容:(1)负责学校仓库物资的保管和发放。(2)协助各部门工作,搬运资料、教材、器材等物品。(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3.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三)水电工1.水电工不少于(1名):男女不限,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从事过水电工工作的优先。2.工作内容:(1)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2)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3)负责学校水电费的缴纳和管理。(4)配合学校完成其它水电相关的工作。3.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4.工作要求:(1)日常巡查与维护①水电设施巡查:每日对生活用水、消防泵房、食堂厨房等重点区域的水电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水管、阀门、水龙头是否漏水,电路、开关、插座是否正常,配电箱、电表是否运行良好。并填写《水电设施巡查记录表》(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②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清理生活水箱,检查水压是否正常,更换老化管道或阀门;定期检查配电箱、线路接头,清理灰尘,紧固松动部件;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开关,确保校园照明正常。(2)故障维修与应急处理①报修响应:接到报修任务后,及时到达现场,查明故障原因并处理;维修完成后,填写《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见附件),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②故障处理:如水管爆裂、水龙头损坏、下水道堵塞等,及时关闭阀门并修复;如跳闸、短路、电器损坏等,先断电再排查原因。③若设备异常需要更换配件时,及上报分管领导并协助专业维修人员。④应急处理:突发停水、停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优先保障教学和生活用电用水;发生水电安全事故(如漏电、火灾)时,迅速切断电源或水源,疏散人员并报告分管领导。(3)节能管理与改造①定期检查水管、水龙头是否漏水,杜绝“长流水”现象;②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合理调整照明时间(如夜间关闭非必要照明);③对高耗能设备(如空调、电热水器)进行节能改造或优化使用方案;④每月抄录水电表数据,分析用量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排查原因;⑤协助后勤管理部门执行节能方案,降低学校水电成本。(4)其他职责①配合学校活动或新设备安装,完成水电线路布置;②向师生普及安全用水用电知识(如禁止私拉电线、节约用水);③跟进电梯及空调维保单位每月检测情况;④配合消防、安防部门检查水电设施设备,确保校园用水用电安全。(四)花木养护工1.花木养护工不少于(1名):男女不限,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从事过花木养护工作的优先。2.工作内容:(1)负责校园内花草树木的种植、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2)定期对校园绿化进行养护,保持校园环境优美。(3)协助保洁员清理绿化带垃圾。3.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4.工作要求:(1)日常养护管理①浇水管理:根据季节、天气、植物种类调整浇水频率,夏季早晚浇水(避开高温时段),冬季减少浇水量以防冻害。②施肥管理:根据植物需求选用有机肥、复合肥或专用肥(如观叶植物用氮肥、开花植物用磷钾肥);春秋季为主(每月1次),夏季高温或冬季休眠期减少施肥;均匀撒施后覆土或浇水溶解,避免肥料直接接触植物根系。③修剪整形:定期清理枯枝、病枝、徒长枝,保持树木通风透光;对绿篱、球类植物按设计造型修剪,维持校园景观统一性;花后及时剪除残花(如月季、紫薇),促进二次开花。④病虫害防治:每日巡查,发现病虫害早期症状(如叶斑、虫卵)立即处理;优先采用物理防治(人工捕杀、粘虫板)和生物防治(引入天敌),必要时科学使用低毒农药,并避开师生活动高峰期;详细记录病虫害类型、处理方式及效果,重大疫情及时上报。⑤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喷灌系统、绿化工具,及时报修损坏设备。⑥应急处理:暴风雨后清理倒伏树木、断枝,消除安全隐患。(2)安全操作规范及其他要求①使用修剪工具(如绿篱机、高枝剪)前检查设备状态,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②高空作业(如修剪乔木)时需两人配合,使用稳固梯子并设置警示标识。③喷洒农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严格按说明书稀释浓度,避免污染水体或接触师生。④优先采用环保型药剂,废弃农药瓶、肥料包装袋分类回收处理。⑤合理规划浇灌时间,避免与师生用水高峰冲突,杜绝跑冒滴漏。(3)按照要求及《绿化养护月度计划表》(见附件)做好花草养护工作,并每日填写《绿化养护日志表》(见附件),记录浇水、施肥、修剪等作业内容。发现绿化设施损坏(如护栏倒塌、水管破裂)立即上报分管领导。(五)、人员要求1、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2、管理人员应需用电脑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档案进行管理;3、保洁员、勤杂工、水电工、花木养护工除了完成上述工作,还应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并不得要求另支付费用。三、商务要求(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三)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四)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六)验收方式: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七)支付方式: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2100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凭收正式发票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当月服务费的100%。中标人付款应提交下列凭证:金额为每月服务费的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凭证。(八)后勤服务管理要求1、总体要求(1)中标人应做好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工作。(2)中标人应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档案。(3)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并在2小时内给予解决。(4)中标人应需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档案(如人员材料、考勤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记录等)进行管理。(5)中标人的管理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6)中标人应不得开展本项目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教学管理要求,做好设备报修、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8)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新生报到、新生入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校内大型公开活动、上级部门来校检查等活动,并提供及时、周到服务。(9)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可按学校需求变更后勤人员工作岗位。(10)为保持学校工作的平稳性,投标人中标后,应该定人定岗定责,如将人员调往非本招标服务区域,采购人有权不支付相应区域的服务人员相应服务费。后勤服务期间如有人员离职,中标人负责招聘补缺,并经中标人组织审核合格、体检合格(含相关要求的检测项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后包报相应材料给采购人备案后予以安排上岗。对于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到位的人员,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不改正的,中标人需及时调配新人员(并报相关材料),未能及时调配新人员到校服务,采购人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力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寒暑假期间及学生离校期间,中标人要合理安排员工正常工作,合理统筹地维持好校园的卫生绿化水电等,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寒暑假期间及学生离校期间,中标人也需加强管理,不能完成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的、服务效果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相应服务费。(12)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校报送的水电维修,中标人所派遣的水电工人员应在两小时内到校并妥善处理解决,三次未能及时到校解决,采购人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力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2、安全与责任1.中标人必须做好员工安全作业培训,学习、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国家及公司的规范和技术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培训科目、培训内容、有考核结果,严禁不合格者上岗作业。2.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所有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及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其中雇主责任险不低于80万,员工意外险不低于20万,并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供给学校存单,且定期开展安全作业培训。3.中标人承担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制定的日常管理方案,需包含管理人员履职方案。3、人员薪资标准岗位设置要求及月薪工资序号工种人数月份1管理人员应发工资11个月2保洁员5应发工资10.5个月3花木养护员应发工资12个月4垃圾清运应发工资12个月5水电工应发工资12个月6勤杂工2应发工资11个月注:管理服务费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投标人中标后所配备工作人员数不得少于上述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人员月工资标准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的规定。如在合同期内遇到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则按最新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完成服务而临时增加的人员,其工资由中标人承担。如因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额外增加超本服务范畴工作量的,按相应的岗位劳务人员的日平均工资另行结算。如服务区域因校区扩大,需增加劳务人员人数,参照中标总额除以岗位人数的金额进行相应增加;若现有服务区域减少需减少人数,参照中标总额除以岗位人数的金额进行相应减少;若中标后单个后勤岗位人员因实地情况减少服务范畴工作量的,参照此后勤人员月工资按比例进行相应减少。上述岗位人员需完成相应工作范围及工作量。学校可根据学校后勤实际情况,对服务人员服务岗位进行合理调整。(2)社会及医疗保险等: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投入本项目的员工缴纳五险,如在合同期内遇到标准调整,则按最新标准进行相应调整。(3)税金比例:税金不得低于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4)投标报价采用包干价,投标报价包括:在服务工作和管理过程中全部费用包括人工工资、办公、食宿、通信、劳保、福利、加班费、管理费、高温费、利润、税金、保险、员工防护装备、耗材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5)投标人须提供3、人员薪资标准所有内容进行专项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清洁人员报修登记表报修日期清洁员姓名报修区域损坏设施描述报修状态(已报修/已修复)维修人签字附件:2:清洁工具领用登记表日期清洁员姓名工具名称领用数量备注附件3:消毒记录表日期清洁工姓名消毒区域消毒时间使用消毒剂名称备注附件4:清洁工作记录表日期清洁员姓名清洁区域清洁内容完成时间备注附件5:清洁物资盘点表盘点日期:序号物资名称库存数量领用数量结余数量备注附件6:清洁质量检查表检查日期检查区域清洁工姓名检查项目评分整改意见检查人签字附件7:水电设施巡查记录表日期姓名巡查区域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备注附件8: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设备编号:,设备名称:,管理部门:序号日期维修/保养内容(更换零部件)完成情况维保人备注12345678★注:除设备维修部定期维护保养外,操作员工在每次使用前对设备点检,点检合格后正常开机。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附件9:绿化养护月度计划一、养护目标1.确保植物生长态势良好,乔木、灌木成活率不低于85%。2.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无明显斑秃和杂草。3.花卉按时开放,色彩鲜艳,景观效果良好。二、养护工作安排上旬1.浇水灌溉对乔木、灌木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土壤湿度情况,对干燥区域进行灌溉,确保浇足浇透。草坪采用喷灌方式,根据季节每周浇水次数、浇水时间不同,保持土壤湿润但不积水。2.杂草清理人工拔除办公区周边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的杂草,重点清理恶性杂草。将清理出的杂草集中收集,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中旬1.施肥管理对生长较弱的乔木和灌木,根据其生长需求,在树冠投影边缘处挖环形沟,施入适量的有机肥和复合肥,然后覆土填平。草坪每平方米撒施5-10克尿素,施肥后及时浇水,促进肥料溶解吸收。2.病虫害防治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重点检查叶片、枝干等部位。针对发现的蚜虫、红蜘蛛等害虫,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如释放天敌昆虫、悬挂诱虫板等;必要时,选用低毒、环保的化学农药进行喷雾防治。下旬1.修剪整形对乔木进行适当的修剪,去除枯枝、病枝、过密枝,保持树形美观。对灌木进行造型修剪,如球形、方形等,增强景观效果。草坪修剪至合适高度,一般控制在5厘米左右,修剪后及时清理草屑。2.设施维护检查绿化区域内的灌溉设施,如喷头、阀门等,对损坏的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修复被破坏的草坪围栏、景观小品等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美观。三、质量检查1.每日由养护人员进行自查,对当天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每周由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植物生长状况、养护工作完成质量、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沟通整改,确保绿化养护工作质量达到标准。附件10:绿化养护日志表日期养护工姓名养护区域养护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备注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请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请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退回保证金说明函》要求及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2.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中标人全称)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2、合同标的(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4.1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4.2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等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四、退保函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④退保函(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③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④商务条件响应表⑤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劳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