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全隐患排查招标公告(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08号--JLBTZB2025-20
项目名称: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60000
最高限价(元):4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查排查,服务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2021]19号、[2022]1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乡村振兴、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电子保函。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19523467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房地产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890437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荭
电 话:18904371012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安全排查).pdf1.7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4
预算金额
¥4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文荭
项目联系电话
18904371012
采购单位
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辽源财富大路16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52346769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房地产办公楼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04371012
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BTZB2025-20项目名称: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60000.00最高限价(元):46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查排查,服务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2021]19号、[2022]1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乡村振兴、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电子保函。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方式:195234676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办公楼五楼联系方式:189043710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文荭电话:189043710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系人:李晓慧电话:1952346769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办公楼五楼联系人:王文荭电话:18904371012邮箱:396588167@qq.com1.1.4项目名称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项目编号JLBTZB2025-201.1.5服务地点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查排查,服务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1.4.2违法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2.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0.4分包不允许分包1.11偏离不允许偏离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文件2.2.1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2.2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电子保函6.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8.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其依法免税证明)。9.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022年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10.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上述证明文件中资质证书拥有正副本的潜在供应商提供副本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网页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作为资质证明使用3.2.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600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3.3.1应答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纸质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人民币6000元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收款人全称: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54000104001425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辽源分行营业部联系电话:13604378728(1)若采用电汇、转账或支票等方式递交:供应商须确保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在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2)保函接收单位有权通过函询查证等方式,核实保函的真实有效性。保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3.5.5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其他需要签字盖章之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响应文件,然后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响应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5.2开标程序按政采云开标系统顺序进行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现场出席,须通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线上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2)供应商尽量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使用制作标书的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依照采购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3)二次报价递交方式: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收到平台短信后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于报价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逾期未提交,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其响应无效。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相关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7.2中标人公示/中标公示/澄清答疑变更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及金额:按照相关要求及甲乙双方约定执行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招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4.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5.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中标价*1.5%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10.2付款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10.3合同形式固定总价10.4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10.5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等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虚假响应,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8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详见本表后总则内第“10”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表后总则内第“10”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关于监狱企业政策详见本表后总则内第“10”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本表后总则内第“10”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2关于支持脱贫攻坚详见本表后总则内第“10”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关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详见本表后总则内第“10”款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文件10.15质疑受理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受理单位为采购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程序及结果受理单位: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源市龙山区玉圭园办公楼五楼联系人:王文荭电话:18904371012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0.16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10.16解释权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7电子招投标是1、相关说明:(1)响应文件需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2)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3)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00-18:00。2、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1)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2)供应商尽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顺利登录;(3)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4)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应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5)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报价信息,供应商需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确认报价信息;(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l.1.5本采购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社保及税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违法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2.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1.10.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1偏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技术条件不允许偏离。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ggzy.liaoyuan.gov.cn)中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服务费用清单;(6)技术服务方案;(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2.3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废标。3.3应答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有效期为60天。3.3.2在应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应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应答有效期、质量标准、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响应文件,然后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响应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现场出席,须通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线上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尽量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使用制作标书的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依照采购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5.2开标程序按政采云开标系统顺序进行(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现场出席,须通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线上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2)供应商尽量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确保平台可以准确登录。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使用制作标书的CA锁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依照采购代理机构提示进行远程解密的,其投标无效。(3)二次报价递交方式: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收到平台短信后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于报价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逾期未提交,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其响应无效。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相关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5.3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人公示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6.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三个的;(2)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7.6.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质疑与投诉9.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9.1.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9.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9.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9.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9.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9.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9.2.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9.2.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招标代理费:10.1.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0.1.2招标代理费比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60000.50%0.25%0.35%6000-100000.25%0.10%0.20%10000-600000.05%0.05%0.05%6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6000000.008%0.008%0.008%6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10.8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0.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相关规定,可享受“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增加其价格得分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政策的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享受。10.10关于监狱企业政策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增加其价格得分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0.1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符合以上节能、环保要求且没有失效的投标产品,提供最新一期证明清单在清单中明示所投产品(如有请按要求提供),并在应答文件目录中注明所在页码,详细、清晰标注此类产品价格及所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以方便专家评审,否则此项不予评审。(注:对符合条件的节能产品和环境保护标志产品按评审标准给予加分。应答人应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标志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12关于支持脱贫攻坚依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13关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依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3........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3........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初步评审1.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基本资质具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声明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资质证书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社会保障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其依法免税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师证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查询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响应文件内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1.1.2磋商小组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每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4服务内容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查排查,服务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8投标保证金有,6000元9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600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应答报价按无效标处理评审结论:通过/不通过注: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二)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报价及批次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经磋商小组评审合格供应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1.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1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详细评审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商务部分31分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每有一项类似项目相关服务业绩得2分,满分6分。(响应文件须附类似相关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6其他资质证书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方面技术服务资质(除安全评价资质)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2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三大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无不得分3技术人员(专家)配备人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2)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3)具备与检查内容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复印件);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10分。10设备设施配备1、具有危险化学品物理性鉴定相关仪器得2分,没有不得分;2、具有对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病危害等方面的检测、检验相关仪器得2分,没有不得分;3、具有对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相关的检测仪器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上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6企业实力1、安全生产相关专利情况: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利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2、具有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得2分;没有不得分。4技术部分59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依据;2、工作目标;3、工作内容;4、工作流程。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2分,方案有缺失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8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前期准备;2、现场排查方案;3、数据整理与分析;4、报告编制与交付;5、后续跟进。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3分,方案有缺失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5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5质量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目标;2、质量保证体系;3、过程管控;4、质量保障措施;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3分,方案有缺失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2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2安全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体系;3、环境安全管理;4、安全保障措施。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3分,方案有缺失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2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过程管控:复核机制:12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针对排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响应程序;2、应急预案;3、应急处置措施;4、应急管理制度。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3分,方案有缺失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2分。(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12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二次报价(最终、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102.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2.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评标结果3.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说明合同协议条款将由采购人(甲方)与供应商(乙方)结合磋商文件、应答文件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范围及内容1.技术服务的目标:查找、分析监管企业(行业)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指导提升企业管理基础工作,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2.技术服务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工作内容开展技术服务,并对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科学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向甲方和受检方出具安全隐患排查意见。(1)技术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的督促指导、复查验收;(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与服务;(3)辽源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备案类事项的评审、现场核查;(4)上级机关下达的专项检查任务。3.技术服务的要求:(1)根据被检查企业情况,乙方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开展隐患排查,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每次检查人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吉林省或辽源市专家库成员;②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③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④具备与检查内容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隐患排查应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等作为检查依据,按规定和要求编制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对企业现场情况以及内业管理进行全面检查;(3)检查结束后,乙方检查人员应现场向企业出具经签字的书面意见,并指出问题隐患,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形成隐患排查清单。每一轮检查均要形成书面文字及影像资料,并装订成报辽源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档;(4)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被检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信息;(5)在检查工作中,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严禁以检查名义要求企业提供交通、食宿等无偿服务、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6)行政审批、备案亊项的评审、现场核查工作要按照规定的专业、人数、时限等要求,提供专家服务并出具意见。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服务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五、服务费用清单六、技术部分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材料九、其他材料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投标报价(元)服务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元)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备注注:1、本表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及投标函一致。2、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所列全部项目的报价总和。供应商:(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的编号为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报价为:。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合同履行期限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磋商活动。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负责人姓名: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服务内容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查排查,服务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4分包不允许5逾期违约金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3000元/日支付逾期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项目修补缺陷的义务。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7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9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中标价*1.5%计算,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我方参加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磋商,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元人民币,执行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在投标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方承担相关责任。本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贴附处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及应答保证金凭证等相关证明四、投标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供应商”)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采购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供应商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供应商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供应商在开标后和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供应商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应答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应答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隐患排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