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2025)



高峰乡普庆村梅岭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SHZB-2025-07-3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9日

一、发包条件

高峰乡普庆村梅岭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高峰乡普庆村梅岭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

2、发包人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高峰乡境内

5、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590623.99元

6、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的名称
皖农发〔2025〕11号

7、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8、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10、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1、质量标准
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企业不得有限制承包的处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 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时间,凭邀请函原件现场报名)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高峰乡社保大楼二楼会议室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携带推荐函及相关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及购买发包文件(安徽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
安徽盛宏工程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舒城县高峰乡境内
地址:
舒城县经开区项纬一路88号盛世人和三楼

联系人:
褚主任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18119750738
电话:
15324562636

六、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持发包人发出的推荐函原件、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关证书原件购买发包文件。以上资料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发包公告及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作要求。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8、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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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