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用车租赁 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5)



项目概况

学生活动用车租赁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JG(ZFCG)-20250516
项目名称:学生活动用车租赁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学生活动用车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学生活动用车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无须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
联系方式:029-8809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9-82400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超、唐凯
电话:029-82400102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为了解决学生跨校区及外出教学用车、实习实训、各类活动等用车需求。根据学院共有4个校区且校车数量较少以及运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保障学生跨校区及外出教学用车、实习实训、各类活动等用车。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学生活动用车租赁项目1.00450,00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学生活动用车租赁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为了解决学生跨校区及外出教学用车、实习实训、各类活动等用车需求。根据学院共有4个校区且校车数量较少以及运力不足的实际情况,保障学生跨校区及外出教学用车、实习实训、各类活动等用车。二、服务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工作内容等)1.西安市内19座营运车型,行程25公里内,价格占比40%2.西安市内50座车营运旅游车型,行程约70公里以内,价格占比5%3.西安市内丰田考斯特车型空调车型按照100公里以内/10小时及超出每公里,价格占比5%4.临潼校区至港务校区,需要满足乘坐65人空调车条件,往返40公里,价格占比10%5.自强校区至港务校区,需要满足乘坐65人空调车条件,往返47公里,价格占比10%6.龙首校区至港务校区,需要满足乘坐65人空调车条件,往返42公里。价格占比10%7.西安市内满足乘坐65人空调车车型按照5价格一致,行程47公里以,价格占比10%8.西安市外50座车营运旅游车型按照100公里以内及超出每公里,价格占比5%9.西安市外丰田考斯特空调车型按照100公里及超出每公里,价格占比5%备注: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及成本控制需要,提出增减车辆数量或调配其他车型需求时,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及时予以满足。三、技术要求(如有,一般适合于技术服务项目)1.具备服务车型驾驶资质且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素质的驾驶员,保证安全、准时完成临时任务。司机在开车时,要做到文明驾驶,不聊天、不吸烟、不打电话。司机应当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节车内温度,保证乘车人员的舒适要求。2.供应商应当每周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台账。3.服务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并安排专人对租赁车辆进行实时监控。4.服务车辆如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应当及时更换故障车辆。5.供应商所提供的大型车辆必须为近三年内自有车辆(至少提供5辆满足线路),必须有营运手续(须提供车辆产权证、行驶证及营运证)不接受挂靠车辆和联合体参与磋商,一经查实取消供应商资格。6.3年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责任事故及交通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7.提供近3年内为高校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租车服务的业绩证明。8.提供驾驶员不少于10名,要求: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A1驾照,身体健康,技术娴熟,具有一定责任心。10 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提供交警队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9.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200 万及承运人险每座不低于150万)。10.服务期内,必须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的车辆及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季审、年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供采购人使用及服务。11.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违反三次以上的,有权终止投标方的服务资格。12.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车辆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应无条件更换。13.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未按合同约定而延迟提供服务,将按违约终止合同。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缘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一)车辆要求1.除二-4.5.6.7外,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自有产权车辆投入采购人车辆运行,保证所使用车辆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2.保证所有车辆配备定位系统、冷暖空调,要求车辆性能良好,乘坐舒适安全。3.提供的车辆需办理好该车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证件,配备灭火器及警示性标志牌,车厢内外保持整洁卫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除二-4.5.6.7以外,座椅需为皮质座椅。车厢内应配备小药箱(日常及急救用药),车辆的车身内外必须干净、整洁、车内无异味。4.除二-4.5.6.7外,提供的车辆应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磋商时必须提供拟投入服务车辆的最新彩色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中标后备查),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核定有固定座位的车辆。5.提供的车辆坚持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制度,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制度,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运行。6.提供的车辆做到提前到达接送地点,协助采购人代表落实租用车辆的各项计划,保证采购人的正常用车。遇车辆中途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应马上另派车辆接送,并不得额外加收费用。7.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科学调度车辆,在有效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增加单车运行趟次。(二)驾驶员要求1.驾驶员不少于10名,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证明。2.驾驶员出车时应着装统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礼貌对待乘客,保证按时到位,车容整洁,安全平稳行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并在主要行车线路上按采购人所要求上下车地点接送乘客(违反交通规则的地点除外),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3.驾驶员的条件:初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读听写语言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并在上岗前提供上岗员工的健康证。熟悉西安市道路,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供应商应加强管理,定期进行驾驶员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及考核。上岗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礼仪、仪容仪表、沟通技巧、主动服务意识及责任意识。5.驾驶人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及操作规范,不得带病开车、赌气开车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如造成采购人任何损失,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一)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款项结算1.付款方式:结算采用“先用后付款,每两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由采购方指定专人对供应商车辆出勤、安全行车情况进行考勤登记,供应商对考勤情况确认无误后,于次月开始前10个工作日与采购方核算上两月租赁费用。六、其他(如有要求,请写明)(一)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指定车辆管理员对租赁公司车辆出勤做考核,车队长对车辆安全性能及安全行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登记。(二)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3)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次磋商要求,采购方会同监督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4)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履行。否则,提前终止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租赁期限减少期间租赁费用总额的50%承担违约金。(5)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自行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采购方有权扣减单日租赁费用等方式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造成采购方车辆不能正常进行或受阻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须供应商同意。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响应人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进行合理匹配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响应人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进行合理匹配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本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指定车辆管理员对租赁公司车辆出勤做考核,车队长对车辆安全性能及安全行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登记。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结算采用“先用后付款,每两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由采购方指定专人对供应商车辆出勤、安全行车情况进行考勤登记,供应商对考勤情况确认无误后,于次月开始前10个工作日与采购方核算上两月租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3)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次磋商要求,采购方会同监督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4)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履行。否则,提前终止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租赁期限减少期间租赁费用总额的50%承担违约金。(5)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自行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采购方有权扣减单日租赁费用等方式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造成采购方车辆不能正常进行或受阻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须供应商同意。(6)争议解决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签到,如未进行签到,产生的一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四、磋商有效期1.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五、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处理评审过程中,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应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分公司独立参与磋商时,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单独参与磋商时,除总公司所投产品为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外,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七、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活动用车租赁 车辆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