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公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交通〔2025〕7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
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9日 17时00分 至2025年07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90
9、其他
9.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9.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 地 址: 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
联 系 人:杨成 联 系 人: 焦羊超
电 话:0856-3521100 电 话: 15185892814
电子邮件:274105591@qq.com 电 子 邮 件: 691615406@qq.com
2025年07月09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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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竞争审查表.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交通〔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2.3、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909、其他9.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9.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联系方式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联系人:杨成,联系人:焦羊超电话:0856-3521100,电话:15185892814电子邮件:274105591@qq.com,电子邮件:691615406@qq.com2025年07月09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交通〔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2.3、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909、其他9.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9.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联系方式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联系人:杨成,联系人:焦羊超电话:0856-3521100,电话:15185892814电子邮件:274105591@qq.com,电子邮件:691615406@qq.com2025年07月09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交通〔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2.3、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909、其他9.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9.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联系方式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联系人:杨成,联系人:焦羊超电话:0856-3521100,电话:15185892814电子邮件:274105591@qq.com,电子邮件:691615406@qq.com2025年07月09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交通〔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2.3、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r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909、其他9.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9.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地 址: 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联 系 人:杨成联 系 人: 焦羊超电 话:0856-3521100电 话: 15185892814电子邮件:274105591@qq.com电 子 邮 件: 691615406@qq.com2025年07月09日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同意发布电影4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目录一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01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9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交通〔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2.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2.3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上获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924909.其他9.1、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9.2、开标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联系方式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联系人:杨成电话:0856-3521100电子邮件:274105591@qq.com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联系人:焦羊超电话:15185892814电子邮件:691615406@qq.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4栋5楼联系人:杨成电话:0856-352110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公园道1号项目负责人:焦羊超电话:151858928141.1.4招标项目名称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1.1.5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万山区铜锣村南侧,顺接S103万山大坪至岑巩羊桥段,路线经铜锣村、油店、大坪村、腊柳冲,终点于李基屯附近顺接S103万山鱼塘至茶店公路改扩建工程。1.1.6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5.9公里,共设置桥梁16m/1座,沿线按规范要求设置交通工程设施及安全设施。1.1.7投资估算项目投资估算19284.04万元。1.2.1资金来源申请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及地**府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含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1.3.2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1.3.4安全目标零安全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2.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3.近24个月内贷款存在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通过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凭本单位CA电子锁登录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招标人收到异议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形式: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上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3.2.3报价方式■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开展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费计入相应的报价项目中。(2)投标人所填报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全部基础资料)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与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的各种会议的会务费以及设计人自行委托咨询的咨询费、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2.3报价方式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现金、银行支票、汇票或电子保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投标保证金是现金、银行支票或汇票:现金、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递交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锦江支行行号:313705090088户名: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601001500000296备注(填写):【保证金缴纳随机码】联系电话:0856-3910277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根据网上缴退保证金程序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上操作打印相应的保证金缴纳凭证。(二)电子保函:1.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工作部署,投标人可自主在省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2.请投标人注意把握出具保函时间,至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提交电子保函申请;3.操作申请方式:具体操作方式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首页——办事指南——《投标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步骤》(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851-85971629电子保函登陆:http://103.3.152.89:8081/jr/none/guarantee.do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系统自动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至未中标人账户;中标公示结束,合同签约后或超过38日未提交合同的,系统自动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至中标人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按铜仁市交易中心的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仅作评分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1、电子版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RTF格式)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b、投标人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铜仁现场技术部联系。联系电话:0856-3960513。(2)投标单位参加现场开标的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nTRTF)U盘壹份,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参加开标会时带至开标会现场备用。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3.7.6装订的其他要求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开启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由招标人本单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省综合评标5人(专家库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按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将以电子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发出和书面形式发出,中标结果通知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站发布。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及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3日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7.8.1履约担保不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银行(注: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9249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请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投标人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电子招标的应急措施: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或出现其他软件专业人员不能现场处理的技术性问题时,交易中心应协助招标人、招标监管部门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防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2、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暂停开标。并在监督人监督下采用非加密投标文件开标、唱标。3、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得出结果。4、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在本市抽取专家,按非加密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直至得出结果。5、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文件不一致,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对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7、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3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其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一)不见面开标前期准备投标单位应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间断电源、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贵州互联互通通用驱动包。)(二)不见面开标流程1.远程开标会议时间地点。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2.远程开标会议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将提前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建议提前30分钟)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操作(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并签到。如开标时间截至投标单位未签到成功,则视为投标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参与此次项目开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3.远程开标会议参与。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唱标期间(主持人未宣布开标结束前),保持在开标设备旁,通过开标大厅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以便对开唱标过程的异议提出及数据确认等工作。在此,招标人申明:若投标人未在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或进行数据确认等工作,视为投标人无异议且对开标数据确认。3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在主持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三)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投标单位全程参加开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3.正确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TRTF),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TRTF格式文件,此文件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将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提前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4.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如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反馈,联系电话:400998000或0856-3960513。3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中标单位另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费等费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业绩要求不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在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C级及以上可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www.gzhighway.gov.cn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优先适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当投标人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①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最新评价结果;②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评价结果;③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④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3】6号)规定执行。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注:1、提供近3个月的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2、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职称。注:1、本次投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按发包人要求配备。列出人数为正常勘察设计工作时应配齐的最低人数,投标人应根据勘察设计的工作内容和满足项目需要增加主要设计人员的类别和人数,同时今后发包人可根据项目设计的需要,要求中标人随时增加主要设计人员的类别和人数。2、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须按照本表人员配备要求,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材料(近3个月的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等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主要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3、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按照本要求配置人员开展相关勘察设计工作的承诺。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①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技术建议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下同)、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业绩证明:1、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2、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3、单位已完成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①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业绩证明:1、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2、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3、个人已完成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等能够有效证明的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其中技术建议书采用标准图框A3幅面,单独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①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下浮率);(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下浮率)(如有);(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或下浮率)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①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8履约保证金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①(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①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8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号补遗书,正文共页),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①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①“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或下浮率);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下浮率)(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或下浮率)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①(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③……①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②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③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分主要人员:20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③: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①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50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②“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③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④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续上表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评分标准②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40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5分好5~4分,较好4~3分,一般3分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好15~12分,较好12~9分,一般9分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好5~4分,较好4~3分,一般3分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10分好10~8分,较好8~6分,一般6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好5~4分,较好4~3分,一般3分2.2.4(2)主要人员2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及专业人员配备要求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得4分,满分20分。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其中:F=10,E1=0.2,E2=0.1。备注: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①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②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③本项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长大隧道项目,或者地质、地形条件特别复杂的公路项目。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评分标准②2.2.4(4)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分值其它因素业绩25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5分满足企业资质条件得15分,提供1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信誉5分信誉要求5分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号)。投标人满足基本条件的得3.5分;2024年度的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加1.5分;评价为A级的加0.8分,评价为B级的不加分;评价为C级的减1.5分。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原则为:(1)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评价结果(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贵州省2024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④、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http://glj.guizhou.gov.cn/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项目。①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投标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403-520603-04-01-751826标段名称S103万山大坪至鱼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成0856-3521100代理机构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焦羊超15185892814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口.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Q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Q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Q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置章0005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公路改扩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