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招标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
项目概况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2022
最高限价(元):52202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202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保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库伦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4-4555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宾馆迎宾楼四楼
联系方式:1500444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明
电 话:15004449309
附件信息:
伊通公安局保洁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001(1).doc239.8K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2.4“潜在供应商”指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6“采购办”指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文件:4.1磋商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5.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6.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3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的编制7.1响应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规格采用A4幅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为便于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7.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报价、磋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8.响应报价8.1响应货币: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响应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工程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8.3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将作为非响应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书》标明的招标人账户名称,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均为原件,须现场提交),并经过开评标组织人当场确认后参加磋商。同时供应商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响应于响应文件内。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响应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9.2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启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予以拒绝。9.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9.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9.6磋商保证金将一律由开评标组织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在磋商过程中,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5)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1.响应的式样和签署11.1响应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响应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2.响应的修改和撤回12.1在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2.2从开启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响应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响应人只能提交一套响应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无效。13.2响应人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14.磋商预备会14.1招标人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14.2开启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14.3开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磋商文件规定开启时属于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1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有关的资料以及评定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竞争性磋商16.1磋商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在采购办监督下由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采购中心出具授权函)。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磋商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磋商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磋商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响应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应作废止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6)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响应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供应商串通响应的其他情形。16.3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3.1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审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响应。*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止。16.4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16.4.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止处理:(1)响应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的;(8)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磋商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响应本国产品,响应进口产品的为无效响应。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18.2《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响应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响应无效。19.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响应人应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签订合同20.1招标人将在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21.保密和披露21.1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招标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2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0)“磋商文件”指《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磋商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服务的内容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6.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7.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2.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采购合同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见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四平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模板》)合同签订联系方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评审科(0434-4201026)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522022.00元。最高限价:522022.00元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四、磋商预备会议:无。五、供应商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六、响应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和地点:传递方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传递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9:3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七、磋商时间、开启方式和磋商地点及预备会议地点:开始时间:2025年7月23日9:30开启方式: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腾讯会议号:355411642),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响应人+被授权人”。响应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启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无效。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九、磋商保证金:5000元(提交方式请见磋商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原件须现场提交)。十、其他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5.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乌苏大街与库伦大路交汇联系方式:0434-4555078(办公电话)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宾馆迎宾楼四楼420室联系方式:15004449309(办公电话)1.3.3.项目联系方式文件联系人:高明电话:15004449309(办公电话)开评标组织人:高明电话:15004449309(办公电话)十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开户行行号:102243222168账户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804221609000028395第2章服务需求和评审办法保洁服务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及内容1、工作地点:业务技术用房(办公楼)及附属楼、永宁派出所、永盛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车管所、事故科(总面积约为23935平方米)2、服务范围(1)业务技术用房(办公楼)及附属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办案区(2)永宁派出所室内公共区域(3)永盛派出所室内公共区域(4)看守所室内公共区域(监区除外)(5)拘留所室内公共区域(监区除外)(6)车管所室内公共区域(7)事故科室内公共区域3、服务内容:(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5)大厅保持干净,出现脏、乱情况随时开展清洁工作。(6)会议室保持干净整洁,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并且在会后立即打扫。(7)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8)门窗玻璃保持干净无尘,透光性好,门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窗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9)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1.4.(10)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11)电梯轿厢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12)淋浴室保持干净、无异味、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1.5.(13)卫生间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4次清洁作业并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14)健身房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15)办案区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1.6.(16)7楼指挥中心大厅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17)地毯清洁: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每月用地毯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洗、除螨至少一次。(18)心理服务站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19)微机培训室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0)瓷砖地面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日常清洁每日至少开展2次,深度清洁每月至少开展1次.(21)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2次清洁作业。(22)清洁易耗品服务清洁易耗品垃圾袋、尘推、拖布、消毒水、清洁剂及手套等(费用包含在项目总预算当中)3、其他要求1、在工作过程中,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保密管理规定,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2、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工作人员再次工作。3、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保洁服务委托他人,否则属于违约行为。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方式:中标人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服务验收合格二、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将只对商务审查合格,经磋商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报价且技术部分得分完全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对排名并列的供应商进行抽签排序。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1.1价格因素分:基准分值30分2.1.1.1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2.1.1.2合格供应商得分的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一)响应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供应商的评审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审价)×基准分值。(二)价格分加分:(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响应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响应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3)响应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4)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响应产品相关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价指标指标分项评分细则报价部分(30分)报价部分(30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基础分值商务部分1.1.(15分)投标人业绩(15分)投标人近一年 (以开标之日起倒算) 同类业务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每具有一个加3分,最多加15分。评分标准: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提供合同收款凭证用于核查,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43分)服务方案(12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能够满足招标单位需求,条理清晰、具备行业先进性,可操作性强。同时要求服务方案内容要求包括:1.项目人员组织架构;2.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3.项目整体服务标准;4.各岗位作业流程图;5.流程管理纠正预防措施;6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等;要求各项方案、标准、措施、流程、制度内容完善,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12分设备配置情况(5分)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保洁设备:1.保洁设备配备齐全;2.安全设备配备齐全;3.清洁工具等配备齐全;4.维修工具等配备齐全;5.相关设备管理制度;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5 分管理制度(6分)为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制度条款清晰、内容完善、要求明确、具备可行性且制度中各项规定易于执行与落实。1.员工着装制度;2.行为规范制度;3.封闭管理制度;每满足一项得2 分,最高得6分。无管理制度不得分培训措施(8分)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及计划要求:1.包含各类预案培训;2.人员言行规范培训;3.人员岗位技能培训;4.保洁器材使用培训;要求培训计划及方案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可实现培训成果的转换与落地,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没有培训方案不得分应急措施(12分) 投标人充分考虑本项目需求的特点,为本项目提供的提供应急措施包括:1.火灾预案;2.停电预案;3.跑水预案;4.群体事件预案;5.应急疏散预案;6.疫情防控预案等;所有应急预案清晰、完整、合理、具备可行性,每提供一项应急预案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12 分服务团队(12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服务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1.项目管理机构派驻一名项目经理、保洁人员不低于10人的加4分;2.项目管理机构派驻一名项目经理、保洁人员不低于15人的加8分;3.项目管理机构派驻一名项目经理、保洁人员不低于20人的加12分;需提供保洁人员近一年(以开标之日倒算)的意外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2.1.2合格供应商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供应商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之和)之和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三、售后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磋商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四、履约保证金4.1在签署合同之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4.3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交付后2个工作日内返还。五、付款方式和条件5.1服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5.2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或采购人)支付。六、响应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七、其他要求:7.1本次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响应无效。7.2该项目废止以后再次采购的,本次磋商文件与上次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响应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响应无效。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报价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1.71.81.91.101.111.121.13第一部分商务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序号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文件页码1响应函(按格式一提交)2开启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3供应商基本情况(按格式三提交)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四原件提交)5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五原件提交)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10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六提交)1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七提交)12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供应商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1.141.151.16格式一、响应函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你**府采购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的编号为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报价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天。3.我方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磋商活动。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1.本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启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标题内容响应总价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磋商保证金元标题内容响应总价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磋商保证金元响应要求:1.“开启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2.“开启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启时,“开启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注:“二次(最后)报价一览表”按“开启一览表”样式改编提供。格式三、供应商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服务、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主要经营场所、主要服务、服务流程等。1.171.181.191.20格式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你中心发布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磋商文件》(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1.211.221.231.24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响应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供应商名称)公司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的响应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响应、开启、评审、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供应商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1.251.261.271.281.29格式六、售后服务承诺书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及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我公司自愿参加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保洁服务(采购计划-[2025]-00061号-05)的响应。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响应被评定为成交,我公司对于成交服务,除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我公司成交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301.311.321.331.341.351.36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响应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提供的,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止的依据。1.371.381.391.40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磋商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一提交)2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供应商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供应商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1.411.421.431.441.451.46格式一、磋商报价明细表(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包号:第包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服务需求指标(采购)服务需求指标(响应)服务需求指标偏离情况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响应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响应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2.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1.471.481.491.501.51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是否提交文件页码1供应商作为评分依据的证书、文件及证明材料2其他有关认证证书3其他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供应商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分的依据,不作为废止条件。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效签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