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热雪节服务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5)



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J25-047Z
项目名称: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包含残疾人福利企业或者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不得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3.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按照规定周期,向招标人汇报项目进度情况。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43号
联系方式:0991-8835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联系方式:0991-3858322 0991-385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泓灼 郭越 吴嘉琦
电 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附件信息:

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发政采云.doc1.3M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DXJ25-047Z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采购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温馨提示潜在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请认真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注意实质性响应要求及粗体部分,如需询问,请及时来电咨询,电话:0991-38583220991-3858362。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7281510001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728151000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52.招标文件…………………………………………………………………………183.投标人……………………………………………………………………………194.投标文件…………………………………………………………………………235.投标………………………………………………………………………………296.开标………………………………………………………………………………307.投标人资格审查…………………………………………………………………328.评标………………………………………………………………………………359.定标………………………………………………………………………………3810.合同授予…………………………………………………………………………3911.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4012.质疑和投诉………………………………………………………………………4113.其他………………………………………………………………………………43第三章评标方法………………………………………………………………………451.评标程序…………………………………………………………………………452.评标方法…………………………………………………………………………48第四章采购需求………………………………………………………………………56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562.采购内容…………………………………………………………………………5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XJ25-047Z项目名称: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200万元;采购需求: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包含残疾人福利企业或者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投标人。方式:□书面;☑电子。售价:0,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不得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3.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按照规定周期,向招标人汇报项目进度情况。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路312号联系方式:139998880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联系方式:0991-38583220991-38583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孟泓灼金向盾张小龙电话:0991-38583220991-38583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路312号 电 话:13999888038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联系人: 孟泓灼 金向盾 张小龙电 话: 0991-3858322 0991-3858362 3采购项目名称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项目编号 ZDXJ25-047Z5项目分包 不分包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 200万元; 最高限价□无☑有,本项目最高限价:¥ 2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投标人非中小企业的,其投标无效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3条款9采购需求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0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方式□费率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方式11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2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采购人指定地点)1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4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项目款的70%,按照合同完成整体项目后依据最终实际所用金额支付剩余30%(最终付款方式以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准)。15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6转包与分包不得转包与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5条款)17非实质性偏离(技术参数)☑不允许□允许1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形式:☑书面文件和公告□电子文件和公告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2.1.3条款)21对投标人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22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23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4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 号:9919 0728 1510 00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 □ 不要求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2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3.2条款26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及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件(U盘)1份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3.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4.待开标结束后 ,各投标企业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并承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至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联系人:孟泓灼,联系方式:0991-3858322)费用自行承担; 27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名、盖章28投标文件是否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即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为一册,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为一册,每册分为正、副本;每册采用A4页幅、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装袋要求:分四袋封装,正本两袋(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一袋,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一袋);副本两袋(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一袋,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一袋);U盘置于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密封袋中29投标文件封面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或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30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或技术和商务文件部分)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正本”或“副本”字样31投标截至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 11 时 00 分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的,当场予以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满足3家以上开标的,不予退还投标文件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5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同时开启3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形式、人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5人详见投标人须知第8.1.1条款37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38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3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40中标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公告时间: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采取银行转账或履约担保方式提交 ☑ 不要求4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招标公告期限截至日至今43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需要,核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未携带证书原件,或经审验后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2.投标保证金凭证(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 。☑ 不需要44开标现场是否演示与述标☑不需要□需要,演示与述标要求:45开标现场是否提供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46其他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投标人钉钉群号:投标人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投标人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重要说明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7)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1.总则1.1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1.1.2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适用提供服务的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1.2名词解释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监督机构系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1.2.3监督部门系指负责监察、监管和督导某一领域或组织活动的机构或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1.2.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1.2.6货物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货物。1.2.7服务是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2.8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9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10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1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2.14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加盖名章(含电子),盖章是指加盖单位章(含电子)。1.2.15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合格的投标人1.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从采购代理机构购获取了招标文件;(3)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4)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5)为本项目代理投标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7)受到刑事处罚;(8)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合格的服务1.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若本项目(包)包括采购货物的,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1.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知识产权1.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5.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1.8.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3投标文件中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10.1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与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0.2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现场考察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11响应与偏离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11.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11.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1.11.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项数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偏离范围和最高项数的投标无效。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要求;(5)政府采购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5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3.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银行资信报告;(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也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3.1.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3.1.3.1投标人提供服务或投标产品属于特定行业有法定准入要求的,提供下列材料:(10)投标人应具备/。(11)联合体至少一方具备/;3.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11)联合体各方按本章第3.1.1条规定提供(1)-(7)项证明材料;(13)联合体协议;(14)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3.1.4限定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3.2规定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1.5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一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2授权委托3.2.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2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投标人代表,且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3联合体投标3.3.1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的,适用本条款。3.3.2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1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3(11)条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章第3.1.2条款规定中小企业的条件。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3.3.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3.4.1绿色发展政策3.4.1.1若本项目(包)包括提供货物(产品)的,则适用本条。3.4.1.2投标人所投产品,将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4.1.3投标人可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获证产品信息进行核对。3.4.1.4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优先采购的不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或者属于强制采购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未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经核对认证证书存在信息有误的。3.4.2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4.2.1供应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的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享受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若本项目包括采购货物的,无论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均不影响供应商享受中小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3.4.2.2供应商作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3.4.2.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要求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3.4.2.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3.4.2.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服务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3.5转包与分包3.5.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业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2本项目严禁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中标人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6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7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4.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件和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若本项目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得在其中选项投标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无效。4.1.2真实性原则4.1.2.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1.2.2投标人被认定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1.3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4.1.5备选方案4.1.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1.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4.1.5.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4.2投标文件的组成4.2.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资格审查文件;(2)商务文件;(3)技术文件。4.2.2资格审查文件包括本章第3.1.1、3.1.2、3.1.3条款内容。4.2.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证明投标货物(产品)的合格性(若有);(4)商务条款偏离表;(5)承诺及售后服务;(6)其他证明材料。4.2.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2.4.1服务部分:(1)服务方案方案;(2)服务技术支持资料;(3)服务工作环境条件;(4)服务要求偏离表;(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2.4.2货物部分,若本项目包括提供货物(产品)的,适用本条:(1)投标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2)投标货物(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用户手册等材料;(3)投标货物(产品)工作环境条件;(4)投标货物(产品)验收清单、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清单应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生产企业);(5)投标货物(产品)属于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复印件(比如:3C认证等)。4.2.4.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4.3投标报价4.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4.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定了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3.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预算。4.3.4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遗漏项,视为缺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4.3.5投标人每种服务和产品(如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3.6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4.4投标有效期4.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4.4.4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4.5投标保证金4.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适用本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需提交,也不必遵守本条款。4.5.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4.5.2.1开标现场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4.5.2.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5.1.3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以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的,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以信用担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且是有关主管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投标人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以汇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提前将汇票送至财务部门,汇票签发到期日至少为送至财务部门的当日,以便财务部门到银行办理兑现手续。4.5.2.4投标人未按本章第4.5.2.2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小组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4.5.3.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4.5.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着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5)中标人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4.5.3.3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1)在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和加盖单位章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议件,并同时填写《退还保证金登记表》(一联财务留存,一联随采购文件存档)。(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主动退还至其基本账户。(3)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采购合同原件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逾期后果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账户。4.5.3.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星期-至星期五,10:00-19:00。4.5.3.5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4.5.3.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4.5.3.7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处理办法。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基本账户)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因收款收据丢失,应当在提供下列资料后,方可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账户:(1)开据单位证明,说明丢失情况,加单位盖章及法人章;(2)开具收款收据,抬头为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摘要为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款项,金额为投标保证金金额。4.6商务文件4.6.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做出明确响应。4.6.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说明售后服务的响应机制、响应时间;如涉及产品还需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并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6.3投标人应对以下(不限于)要求作出承诺:(1)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2)服务质量和利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对本项目的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提供各项服务和产品(如有);(4)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进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货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方面监督和管理;(5)其它承诺如有。4.6.4其他证明材料不是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考虑;包括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的证明材料、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4.7技术文件4.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做出明确响应。4.7.2证明服务和产品(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检测报告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4.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4.8.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编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4.8.2投标文件应填写投标人的全称,并与投标人的证件证书保持一致,按照本章第4.8.4条款规定签名盖章。4.8.3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4.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和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其中,投标函和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盖单位章,其余签名或者盖章即可,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4.8.5投标文件的打印或书写应清楚工整,尽量避免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8.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并分别装订和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文件胶装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4.8.7电子文件制作要求。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5.投标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1开启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1.2响应文件装订、密封、装袋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人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5.1.3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4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5.2投标文件的递交5.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5.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5.2.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5.2.7需要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5.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3.1在本章第5.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章。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章第5.1.2项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销投标。6.开标(线上开启)6.1开标时间和地点6.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6.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6.1.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返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签收。6.2开标程序6.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1)宣布开标开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并致辞;(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根据投标人签到表);(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5)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开启标书信息。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7)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投标人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8)开启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投标人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6.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名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6.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7.投标人资格审查7.1资格审查小组7.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7.1.2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2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担任资格审查小组组长。7.1.3资格审查小组成立后,全体小组成员应当在签到表中签到。7.2资格审查办法7.2.1资格审查在开标结束之后评标开始之前进行。7.2.2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文件,按照本章第3.1条款所述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2.3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截至时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在投标人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时使用。7.2.4资格审查小组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审查;(2)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审查(如有);(4)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审查;(5)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报告。7.2.5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7.2.5.1审查方法:(1)投标人属企业法人的,其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2)投标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7.2.5.2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小组将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备注1主体资格证明: (1)企业投标的:营业执照 (2)个体工商户投标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复印件2(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2)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合法有效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 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合法有效提供复印件;“四表一注”不齐全的,为不合格;资信证明为基本账户开出的原件4税收缴纳证明:(1)投标人自投标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合法有效凭证提供复印件;证明提供原件5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合法有效凭证提供复印件;证明提供原件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合法有效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7投标声明书: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合法有效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8交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合法有效凭证扫描件7.2.6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7.2.6.1审查方法:(1)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原件。(2)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照第三章第1.3条款的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澄清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7.2.6.2审查标准:合法有效。(1)投标人(含联合体)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原件的,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含联合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存在大型企业承接本项目服务情形的,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含联合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存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承接服务情形的,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含联合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的,存在非监狱企业承接本项目服务或开具证明的单位不符合要求的,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7.2.7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审查7.2.7.1本项目属于特定行业,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如下:(1)审查方法:投标人提供/,一般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行政许可信息的核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提供原件的,则审查原件。(2)审查标准:投标人未提供行政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或者经核实信息有误的,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7.2.7.2投标人前附表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如下:(1)审查联合体协议原件,投标人未提供或者虽提供但存在瑕疵的,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的基本资格条件按照本章第7.2.5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查,只要有一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投标无效。(3)联合体任意一方的/(行政许可),按照本章第7.2.7.1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查,如审查结果不合格,视同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7.2.8投标人限定资格条件审查7.2.8.1审查方法如下:(1)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2)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7.2.8.2审查标准如下:(1)投标人存在本章第1.3.2条列举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定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本章第1.3.2条列举情形之一的,视同联合体存在相同情形,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定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7.2.9资格审查报告7.2.9.1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编制,以采购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报告在采购人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2.9.2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屏资料,通过电子文件保存至U盘,作为资格审查报告附件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7.2.9.3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7.2.10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2.11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8.评标8.1评标委员会8.1.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7人以上。评审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8.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8.1.3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8.1.4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1.5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8.1.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8.2评标原则8.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2)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6)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8.2.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8.3评标8.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8.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8.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8.3.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8.3.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6评标过程严格保密8.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8.3.6.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8.3.7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8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转送。9.定标9.1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9.2定标程序9.2.1投标人前附表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编写出书面报告,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9.2.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时,将中标结果复函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9.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评标结果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通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于其他参与评分的未中标人,应当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3中标通知书9.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9.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3.3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9.3.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9.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0.合同授予10.1履约保证金10.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0.1.2中标人不能按照本章第10.1.1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有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10.2签订合同10.2.1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件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0.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0.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0.3合同履行10.3.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3.2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0.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11.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11.1废标的情形1.1.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2废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或技术要求(参数)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少于3家情形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条的规定,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终止招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1.2变更采购方式11.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人不足3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2.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与该2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2.质疑与投诉12.1质疑12.1.1如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12.1.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12.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12.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2.1.5质疑函范本格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自行下载。12.1.6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招标公告。1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6)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7)未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授权代表签名的,未提交授权委托书;(8)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或授权的;(9)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10)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12.1.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12.2投诉12.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投诉电话:0991-2359479。12.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章。12.2.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自行下载。12.2.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2.2.5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3.其他13.1中标人融资本着“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以自愿选择政府采购贷进行融资。13.2招标代理服务费13.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3.2.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13.2.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可以采取现金或者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金融机构转账方式交纳。13.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未按本章第13.2.1项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没收。13.3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1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4.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评标程序1.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编写评标报告。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2.1评标委员会依法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有无串通投标行为。11.2.2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无效。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文件解密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本章第1.2.3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完整性审查(7)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内容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范围和产品标的(如有)3响应程度审查(9)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10)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权利义务符合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有)应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中的产品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4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仅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有);(8)投标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有);(9)投标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未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如有);(10)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况(1)(3)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认定,其余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1.2.5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1.3投标文件的澄清1.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涉及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组织,涉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1.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3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3.4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1.4.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4.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4.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5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1.5.1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1.5.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标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及定标程序详见第二章第9.1、9.2条款。1.7编写评标报告1.7.1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后,应当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书面。1.7.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报告予以签名确认,对评标过程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名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名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报告。2.评标方法2.1综合评分法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综合评分法的,适用本条款。2.1.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3评审因素本采购项目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第3.1条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综合评分明细表”。2.1.4投标报价评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本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重2.1.5技术、商务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评分2.1.5.1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进行逐项评价并进行赋分。2.1.5.2如本采购项目(包)含有货物采购的,且投标产品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对符合第二章第3.4.1条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相关标准进行赋分。2.1.6评审总得分2.1.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1.6.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1.7综合评分明细表2.1.7.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评审因素与量化指标相对应为原则。2.1.7.2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分按本章第2.1.4条款规定进行评审2技术响应7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10分)评审内容:熟悉本项目业务需求,对项目理解和认识丰富、完整、准确,能清楚描述本次工作任务目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需求理解②对项目的认识说明③对项目整体的分析④服务核心⑤项目重难点等。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各方面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合理性:项目切合实际,思路清晰,科学合理。(3)针对性:方案编制紧扣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针对性强。(4)科学性:符合事实,逻辑严谨。赋分标准(满分10分)①对项目需求理解: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②对项目的认识说明: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③对项目整体的分析: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④服务核心: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⑤项目重难点: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的不得分。实施方案(24分)评审内容:描述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赛事策划组织方案;②“粉雪主题大师课”组织方案;③雪地电音派对方案;④登山活动计划方案;⑤交通保障方案;⑥餐食住宿保障方案等。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各方面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合理性:项目切合实际,思路清晰,科学合理。(3)针对性:方案编制紧扣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针对性强。(4)科学性:符合事实,逻辑严谨。赋分标准(满分24分)①赛事策划组织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②“粉雪主题大师课”组织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③雪地电音派对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④登山活动计划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⑤交通保障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⑥餐食住宿保障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或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的不得分。1.1.1.1.1.1.1实施保障方案(10分)评审内容: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活动实施保障,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活动保障方案②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保障措施④环境保障措施⑤影响活动实施的困难点等。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各方面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合理性:项目切合实际,思路清晰,科学合理。(3)针对性:方案编制紧扣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针对性强。(4)科学性:符合事实,逻辑严谨。赋分标准(满分10分)①活动保障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②安全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③服务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④环境保障措施: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⑤影响活动实施的困难点: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的不得分。1.1.1.1.1.1.2人员邀请方案(5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邀请方案,方案应详细、合理、操作性强,满足且满足采购需求,人员包括但不限于:①赛事人员邀请(赛事官员、裁判员、翻译人员、滑雪俱乐部、运动员、技术专家、技术官员、嘉宾专家等)、②嘉年华活动人员邀请(滑雪专家、向导团队、嘉宾等;);提供以上满足采购需求邀请方案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后续评审项缺陷定义同此项1.1.1.1.1.1.3宣传及线上营销方案(4分)评审内容: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项目分析,项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前中后期的宣传方案②线上营销方案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各方面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合理性:项目切合实际,思路清晰,科学合理。(3)针对性:方案编制紧扣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针对性强。(4)科学性:符合事实,逻辑严谨。赋分标准(满分4分)①针对本项目前中后期的宣传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②线上营销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的不得分。1.1.1.1.1.1.4后勤保障(8分)评审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有针对性的后勤保障方案、②详细的后勤保障人员配备、③参会人员食宿、④交通保障(往返及落地交通)等。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各方面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合理性:项目切合实际,思路清晰,科学合理。(3)针对性:方案编制紧扣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针对性强。(4)科学性:符合事实,逻辑严谨。赋分标准(满分8分)①有针对性的后勤保障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②详细的后勤保障人员配备: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③参会人员食宿: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④交通保障(往返及落地交通)等: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的不得分。1.1.1.1.1.1.5工作进度控制措施(3分)项目进度符合招标文件需求,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进度控制计划表,合理的人员安排计划;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方案得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1.1.1.1.1.1.6应急预备方案(6分)评审内容:具有完善健全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保障方案②应急预案③国家、地**策及现状和有关规定评审标准:(1)完整性:内容全面,对各方面有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合理性:项目切合实际,思路清晰,科学合理。(3)针对性:方案编制紧扣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针对性强。(4)科学性:符合事实,逻辑严谨。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安全保障方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②应急预案: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③国家、地**策及现状和有关规定:每完全满足一项评审标准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明显存在不合理性的不得分。1.1.1.1.1.1.733商务响应20分项目团队(10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活动策划实施的相关经验;一项得2.5分,满分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人员名单、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简历、相关经验证明等材料)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合理的项目组织架构、固定的服务班底并设置分项专一工作小组,明确对接人。有详细的调配措施,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包含项目负责人、赛事策划实施团队、专业导摄团队、后勤保障团队、宣传团队等)提供以上内容得5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独立承担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如赛事活动策划实施等),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独立承担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如培训策划等),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备注: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扫描件(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2+3)=1002.3特殊情况的处理2.3.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投标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2.3.2报价异常处理2.3.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3.2.2投标人证明其能够诚信履约并承诺中标后提供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履约担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评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值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采购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按废票处理。2.3.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2.3.5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章第1.5.2条款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章第1.5.2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6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改作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2.4.7采购人若选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1)由评标委员会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签署;(2)由采购人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直接向这2家合格投标人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直接与这2家合格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2.3.8评标争议处理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处理。2.3.9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3.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2.3.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5-2030年)》《关于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推动自治区冰雪运动和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相关要求,新疆热雪节将围绕“运动+文化+产业”整体布局,以一系列重点冰雪赛事及配套活动展开,以赛带节、文旅融合,逐步打造中国冬季文旅超级节事。2.采购内容2.1技术要求2.1.1带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偏离。2.1.2下列产品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有):无2.1.3服务需求(一)时间及地点(待定)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8日地点:阿勒泰地区(二)滑雪赛事要求场地需求:举办场地为阿勒泰地区5S级滑雪场。办赛要求:1.要求赛事规模为三星资格赛,匹配专业国际赛事官员和专业国际裁判员参与,并配备相应专业翻译人员。2.要求举办四项滑雪赛事,包括男子双板、男子单板、女子双板、女子单板等。3.要求不少于25家国内头部滑雪俱乐部参与整体活动及滑雪赛事。赛事参与运动员不少于120名,其中外籍运动员比例不少于15%。4.要求赛事首日,举办2025新疆热雪节开赛仪式。5.需负责国际裁判、技术专家、政务人员、工作人员等落地交通住宿保障。6.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分会场。(三)粉雪嘉年华活动要求1.要求邀请不少于5名国内外顶级自由式滑雪专家,开展2-3场粉雪主题大师课,提供理论课程培训。2.要求设置不少于1000平方米户外场地,邀请30-50个雪具品牌,搭建展位/帐篷等,开展雪具试用试滑活动。3.要求开展由专业向导带队(含8-10名引导员、安全员、摄影师、工作人员等)的登山滑雪活动。4.要求开展雪地电音派对。5.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分会场。(四)整体宣传要求1.要求赛事决赛环节进行全程线上直播。2.要求活动全网曝光量不少于5亿人次,传播渠道包含官方媒体,抖音、小红书、微博号等自媒体平台,联动自媒体达人整合传播等。3.要求出具完整的传播方案,包含官方媒体、自媒体平台、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文旅、运动、时尚达人、有可操作性和可延续性的执行规划。4.设计海报、图片、短视频等,60s内二创视频剪辑短视频cut不低于40条,撰写适合发布小红书、B站、微博宣传文案不低于10篇。5.邀请不少于5名新疆文化旅游宣传大使参与宣传活动。6.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推出互动环节,并设置奖项及奖品。2.1.4服务方案要求服务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2)实施方案(3)实施保障方案(4)人员邀请方案2.1.5质量要求☆2.1.5.2服务、产品(如有)执行的标准、规范:(1)国家标准、规范/;(2)行业标准、规范/;(3)地方标准、规范/;(4)团体标准、规范/;(5)企业标准、规范/。☆2.1.5.3本章2.1.5.2条款未明确服务(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按下列方法进行选择:□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那个标准高执行那个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2.1.6.投标人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的,可以提供认证证书。2.2商务要求2.2.1带有☆号的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偏差。☆2.2.2实施时间(期限)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2.2.3付款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表。☆2.2.4售后服务要求:(1)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承诺为采购方就项目服务及相关衍生内容服务至项目结束,承诺服务期内须保证服务质量,项目如期完成。(2)承诺配合甲方做好活动相关方案制定等工作,最终根据甲方项目计划,如有调整需配合甲方工作,供应商重新安排工作进度、制定方案,高质量完成服务项目。☆2.2.5其他要求(1)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整个服务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做到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团队应该安全、高质量完成服务。(2)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服务期间遵守采购方的相应要求,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不得参加与项目任务无关的任何活动。服务期间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3)签合同之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并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优化完善。以采购人最终明确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在合理范围内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2.2.7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和创作的文稿(不得对外使用)拍摄花絮及所有关于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包括后续补拍、修改等)版权归采购方所有,中标人所交付成果必须是原创,保证无人物、标识、音乐、影像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2.2.8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费、公证费、本项目所有服务价格、劳务、食宿、设备、交通、运输、租赁、保险、售后服务、利润、相关税费及市场价格风险在内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在项目履约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合同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DXJ25-047Z)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2025新疆热雪节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2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按照招标文件执行;…第四条服务费用1.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4.本合同执行期间服务总费用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方式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构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乙方承诺的服务期限。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4.服务期限结束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甲方确认本合同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5.乙方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1)。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种(1)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备注:最终与以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20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正本/副本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DXXXX-XXXZ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时间:20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页码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6.税收缴纳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9.投标声明书……………………………………………………………………………10.投标保证金收据………………………………………………………………………第二部分投标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13.监狱企业证明…………………………………………………………………………第一部分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资产总额上年营业额员工总人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手机办公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邮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需具有的资质证书等级类型证书号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等级类型证书号注:1.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2.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填写上年营业额3.表格空间不足时可自行扩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2)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名。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企业单位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2)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以上(1)-(2)项为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财务状况报告说明:5.1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件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2投标人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资信证明,但下列情形除外:(1)投标人成立不到1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或者包)。附件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名)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6.税收缴纳证明说明:(1)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年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投标人,应按附件3格式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书面承诺;附件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税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7.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说明:(1)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投标人,应按附件4格式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附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1)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投标人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生产企业使用年限注:1.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2.表格行数不足时,可自行扩展。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2)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投标人名称:包号:采购项目编号: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2.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3.技术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3.辅助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说明: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附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项目组实施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若人员超过15人时,可以提供承诺书;3.需要补充的材料可另纸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9.投标声明书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DXXXX-XXXD)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真实有效;2.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3.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情形存在;4.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在投标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附件5: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说明:(1)投标人在国家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政许可之前成立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在国家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政许可之后成立的,按附件2格式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6:若采用投标担保函,格式如下:投标担保函编号: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疆热雪节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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