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 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主机 超声治疗头 治疗舱 治疗床招标公告(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 JSZC-320582-SZWT-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1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SZWT-G2025-0010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一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西路68号
联系人:闻娟
联系电话:0512-56919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9幢B1305室
联系人:徐晓燕
联系电话:18913615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燕
电话:18913615669
JSZC-320582-SZWT-G2025-0010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标书编号:JSZC-320582-SZWT-G2025-0010项目属性:货物类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0第一章投标邀请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SZWT-G2025-0010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预算金额:14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元采购需求: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一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授权委托书;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张家港市暨阳西路68号联系人:闻娟联系方式:0512-569198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B1305室联系人:徐晓燕联系方式:18913615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晓燕电话:1891361566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4.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4.2.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4.2.3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为柒仟元整(¥7000.00),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4.2.4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号信息公司名称: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110202910910002462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中支行4.2.5成交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7.2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9.2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所有与开评标相关的资料。开评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10、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0.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12.2.1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12.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2.4.1项目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以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验收、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12.4.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2.5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3.1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14.1投标文件中应体现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和优惠承诺及各项计划。15、投标人情况介绍15.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6、投标保证金16.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签署18.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中标人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提供纸质胶装中标投标文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用于制作归档资料。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22.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2.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公司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投标人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7.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1.1.1关于信用查询:27.1.1.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7.1.1.1.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7.1.1.1.3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7.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7.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8.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因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28.1.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8.1.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8.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8.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8.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8.1.12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28.1.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28.1.14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8.1.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8.1.16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28.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8.1.1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8.1.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21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8.1.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3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3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不予受理。30.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0.5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匿名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0.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0.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30.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8.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3、履约保证金33.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2%。33.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5、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1、乙双方根据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厂商产地单价(元)总价(元)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软件以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售后服务、维护、人员培训、接口费、专利技术、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所产生的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时间为永久。四、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纠纷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六、履约保证金6.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2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按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货款支付9.1结付程序9.2结付期限9.3乙方收款账户:9.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所投标书响应、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11.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4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免费提供备用样机,否则由于故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1.5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6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免费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含人为因素损坏),终身维修。质保期内每半年免费保养、巡检一次提供保养巡检报告,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供应。在质保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11.7质保期(一年以365天计算),每年累计出现因故障维修原因导致停机的天数不超过18天,每超过1天,质保期顺延15天,因维修原因,停机累计超过36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按照合同金额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该款可在尾款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的全部或部分。11.8设备使用全生命周期软件免费更新至最新版本。设备接口免费开放,若设备需要接入医院信息系统,所需接口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应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甲方有权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验收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未能到场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单方验收的结果。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每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5%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七、合同其他文件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供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4)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公司一份。甲方: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联系电话: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1.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主机1台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采购标的货物类2超声治疗头2个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采购标的货物类3治疗舱1套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辅料、配件货物类4治疗床1套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辅料、配件货物类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核心产品清单序号名称1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主机注:(1)若本次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2)若本次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二、技术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或注册证(请提供其备案表或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工作类型:调制波或压力波;2.有效声强:≤3W/cm2;3.连续工作时间:≥4h;4.波束不均匀性系数:最大波束不均匀性系数≤8.0;5.声波工作频率:≤1.75MHz,误差为±10%;6.占空比(在一个脉冲循环周期内,发射声波的时间相对于循环周期总时间所占的比例),不随治疗档位或治疗时间的调节而变化(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者说明书或设备铭牌证明资料);▲7.配备一次性橡胶膜,且在治疗头使用寿命内免费提供;▲8.具有圆型治疗头,且有效辐射面积≤4.5cm2;▲9.具有方型治疗头,且有效辐射面积≥7cm2;10.治疗档位:≥5个;11.治疗头有支架支撑,治疗过程中无需手扶;12.配备治疗床,治疗体位可调节;▲13.水处理系统具有水循环降温和去除气泡功能;14.治疗平台含心理辅导视频及教学辅助模型;可根据观看进度与患者实现实时人机互动;15.治疗软件有患者信息输入、修改及存储等功能,治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16.设备使用全生命周期软件免费更新至最新版本。三、商务条款1质保期自物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物品的原厂免费质保期5年。(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免费质保期限承诺书,承诺书参考格式见招标文件P54)2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免费质保期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方对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终身维修。质保期内每半年免费保养巡检一次并提供保养巡检报告,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供应。(2)投标人在接到采购单位维修函电后,必须在2小时内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免费提供备用样机。否则由于故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必须提出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部件)。3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3.1、交货期在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通知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期。3.2、交货方式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4货款支付4.1、结付程序乙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双方签署的验收确认函、销售发票、合同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4.2、结付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填写付款申请并附合同复印件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乙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5投标货币5.1、投标货币人民币6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6.1、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保证10年以上备品备件及耗材的正常供应。(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单及报价,仅供采购人参考,此报价两年内有效)四、其他部分(一)设备质量要求1.产品质量及安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并响应招标文件所规定技术性能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2.国家具有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所有设备在到达安装现场时须经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记录验收后才可进行设备安装,验货时须提交该产品的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及服务质保证明文件。4.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5.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中标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更换该产品,直到最后纠正缺陷、投标人提供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6.如果是超出投标人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投标人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二)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方应配备专门的项目团队人员,保证货物的运输、交付、安装、调试等定时定期进行。2.设备如涉及耗材、试剂等,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时详细提供设备涉及的所有耗材、试剂等名称、中标号、中标价格。中标后如出现未在列的耗材、试剂等的,均视为免费使用或更换等。所有耗材、试剂等必须中标,如有未中标耗材、试剂,在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前必须免费提供。3.中标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及2人次专业厂家维修培训,保证采购单位工程师及操作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及进行设备基础维修。终身维修并标明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提供生产商支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条款)。4.在保修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中标方对零配件、备品、备件提供长期的优惠价格(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价格清单及质保期满后维保方案)。5.设备接口免费开放,若设备需要接入医院信息系统,所需接口费用一律由中标方承担。6.所投设备如属于法定或强检设备的,中标方需承担首次计量检测费用。7.验收要求: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需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三)综合说明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应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配置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2.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选择配置并列出所投设备的技术规格,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所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接口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及其他费用。4.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需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验收时,乙方必须参加,由双方签署验收单。5.项目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符合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或抽检,对由此造成采购单位的工期耽误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7.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四)安装调试要求1.须提供详细的方案,具体说明工作计划、工期及步骤;2.到货后在后勤部门的指导下,供应商在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同时完成电、气、汽、下水等排布、安装事项;3.到货验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提供所有产品、产品生产厂家的检验证书等,并在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产品交付。交付的产品应包括合同列出的全部配件、相关资料以及装箱单等;4.验收要求:安装结束并经采购方同意,可申请验收。验收合格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合同全部产品和相关资料;提交全部文档,如技术文档、实施文档、用户使用和操作手册等;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均已被解决;甲方出具的可正常运转的验收文件。(五)维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所投货物的响应标准、服务体系、备件体系、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日常巡检等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并指定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确保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各项售后服务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六)培训要求需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培训。设备正式运作前,需提供技术人员对客户操作、使用,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等相关培训,现场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次。投标人须提供所需的培训服务,以确保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运作、故障和例行维护、事故处理和解决方面等有全面性的认识和了解。提供并解释有关设计资料、文件、图纸等,以便采购人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练掌握。提供培训所需的材料、设备、幻灯片以及其它的培训教材文件,所有教材文件须以中文说明。(七)类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业绩。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1价格分3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0%*100(保留二位小数);2技术参数分45.0分全部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45分;注"▲"为重要参数,负偏离的每项减5分;其他项负偏离的,每项减2.5分,减完为止。(实质性要求的参数除外,若参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视为负偏离)【0-45】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售后服务19.0分3.1.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安装、项目安装的组织架构、项目安装管理制度、安装总体实施计划、项目安装风险管理等。方案内容完整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6分;方案内有部分内容缺失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得3分;方案内容简略且基本无实际意义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1/3/6】3.2.维保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维保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响应标准、服务体系、备件体系、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日常巡检等。方案内容完整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7分;方案内有部分内容缺失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得4分;方案内容简略且基本无实际意义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0/2/4/7】3.3.培训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步骤、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表等。方案内容完整且有实质性意义的得6分;方案内有部分内容缺失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得3分;方案内容简略且基本无实际意义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1/3/6】4履约能力分1.0分4.1.类似业绩介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的证明材料,合同中须反映出相关内容,如合同中不能反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不提供的不得分)【0/0.5/1】注:1.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清晰完整,如存在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视为未提供,未提供的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四、常用零配件及耗材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九、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十、投标人情况介绍十一、其他材料一、投标函格式致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产地制造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合计 元(人民币) ¥: 元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四、常用零配件及耗材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123注:以上常用零配件及耗材必须保证与所投报设备兼容配套使用。五、资格证明文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6.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格式见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格式见后)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属于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制造商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六、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1、商务条款的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商务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23...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的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23...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物品的技术性能参与投标的物品的技术性能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注:1.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中的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物品的技术性能进行逐项填写。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表格不够可另接。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九、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十、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自定,可参考如下)1.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12345...生产厂家的产品宣传彩页或样册(若有的话)十一、其他材料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致: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我们(制造厂商)郑重承诺,保证(投标人)在本项目所投的涉及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并提供年原厂商现场免费服务。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制造厂商(盖章):投标人名称: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 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波治疗仪主机 超声治疗头 治疗舱 治疗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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