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 教师画像招标公告(青海民族大学2025)
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教师画像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教师画像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正开磋商(服务)2025-02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3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采购内容
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教师画像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其他资格条件: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磋商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3.其他资质条件:无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允许根据磋商工作实际情况,对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7月10日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获取方式
现场或网上报名
文件售价
500元/份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购买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971-8818812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缴纳凭证。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zkzb2020@163.com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报名费缴纳账户:户名: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0604680910004709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行号:102851004685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青海民族大学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71-8802687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971-8818812邮箱地址:zkzb2020@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
1. 6000元整(陆仟元整)2. 户名: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4. 收款账号:82010000000632866(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5. 行号:4028510204126. 交付方式: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7.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1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含单独密封的“磋商最后报价表”)递交到【磋商地点】。
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21日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 磋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
5000元整(伍仟元整)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青海民大教师画像项目-发售稿0710.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教师画像项目采购编号:青海正开磋商(服务)2025-027采购人:青海民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一、说明101.适用范围10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10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04.磋商费用11二、磋商文件115.磋商文件的组成11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7.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12三、响应文件128.一般要求129.报价要求1310.保证金1411.响应文件的组成1512.响应文件有效期16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五、评审程序1917.磋商小组1918.响应文件审查2019.磋商程序2120.澄清2221.退出磋商2322.最后报价2323.确定成交供应商2424.重新评审2525.竞争性磋商终止25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25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7.评审方法2728.评审标准2729.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3130.授予合同3131.履约验收32七、询问与质疑3232.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33八、其他规定3334.代理服务费3335.其他规定3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4九、响应说明34十、重要指标34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8(一)资格性响应文件(上册)38(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下册)38十二、磋商响应文件39附件1:响应函40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1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2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43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4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6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7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8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9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50附件11:评分对照表52附件12:磋商首次报价表53附件13:分项报价表54附件14:服务应答表55附件15:商务应答表56附件16: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7附件17:服务能力资料58附件18:磋商最后报价表59第五部分青海省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60第1部分磋商邀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正开磋商(服务)2025-0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项目分包个数采购内容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教师画像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其他资格条件: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磋商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3.其他资质条件: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允许根据磋商工作实际情况,对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0日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北京时间) 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文件售价500元/份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文件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购买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971-8818812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缴纳凭证。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zkzb2020@163.com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报名费缴纳账户:户名: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0604680910004709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行号:102851004685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青海民族大学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71-8802687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971-8818812邮箱地址:zkzb2020@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1.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2.收款账号:82010000000632866(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3.行号:4028510204124.交付方式: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 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含单独密封的“磋商最后报价表”)递交到【磋商地点】。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21日 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磋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5000元整(伍仟元整)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前述【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见【磋商邀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3【磋商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磋商邀请(2)磋商须知(3)采购需求(4)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邀请】。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7.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则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9.报价要求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分项报价表”逐一报价;9.2在首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9.3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邀请】。9.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9.5磋商报价为总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磋商总报价,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9.6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少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磋商保证金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10.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3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1.1.1资格性响应文件(上册)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磋商保证金证明11.1.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下册)1、评分对照表2、磋商首次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服务应答表5、商务应答表6、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7、服务能力资料8、磋商最后报价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邀请】,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3.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名称、标准、质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3.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邀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电子文档用光盘或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3.4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册密封装订,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5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若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3.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须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3.7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4.2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邀请】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供应商应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程序17.磋商小组17.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7.4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定成交的评审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2在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1)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1款“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的;(6)所提供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磋商程序19.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4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表内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根据技术、服务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19.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6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20.澄清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退出磋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最后报价2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4最后报价的评审(1)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2.5最后报价如果高于其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以最后报价为准。2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得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5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重新评审24.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竞争性磋商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26.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评审方法27.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分值(100分)评审标准磋商最后报价(15分)1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履约能力(10分)10供应商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合同须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技术水平(65分)20总体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及特点编写总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总体实施安排②项目进度安排③项目进度控制措施④软件开发及调测方案⑤项目需求理解分析。以上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信息不一致、内容照抄照搬磋商文件且只有方案框架无实质性内容、内容不完整、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地点区域错误、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6软件设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及特点编写软件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功能性需求②非功能性需求③数据需求④其他需求。以上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信息不一致、内容照抄照搬磋商文件且只有方案框架无实质性内容、内容不完整、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地点区域错误、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企业综合能力:1.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测量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和技术服务;数据的采集及处理;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类似内容,得0.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设计、开发、集成和技术服务;数据的采集及处理;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类似内容,得0.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3.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测量系统的设计、开发及运维服务;数据的采集及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类似内容,得0.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4.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测量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和技术服务;数据的采集及处理;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类似内容,得0.5分,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15项目实施管理: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及特点编写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软件开发实施计划②人员安排③项目管理④测试计划⑤项目风险管理等方案。以上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信息不一致、内容照抄照搬磋商文件且只有方案框架无实质性内容、内容不完整、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地点区域错误、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包括①项目应急保障预案②软件运行紧急问题解决方案。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满分2分。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信息不一致、内容照抄照搬磋商文件且只有方案框架无实质性内容、内容不完整、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地点区域错误、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项目团队:供应商提供针对该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清单,需提供人员相关资质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书,每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拟派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驻的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书、社保缴纳凭证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10分)10针对该项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方案,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④系统维修与维护⑤技术支持。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满分10分。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信息不一致、内容照抄照搬磋商文件且只有方案框架无实质性内容、内容不完整、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地点区域错误、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9.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2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9.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30.授予合同30.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0.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0.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履约验收31.1履约保证金:3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1.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4采购人应当加强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磋商档案,妥善保存磋商的相关资料。七、询问与质疑32.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32.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2.2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八、其他规定34.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5.其他规定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邀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九、响应说明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响应(如有多包),但必须对所响应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不能拆分或少报,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2.所提供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十、重要指标1.磋商文件在服务需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服务指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中各项服务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否则,响应无效。服务....................要求及技术参数商务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3个月2.服务地点:青海民族大学3.质保期:1年(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技术服务要求: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性响应文件(上册)1、响应函(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见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6)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见附件7)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8)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9)10、磋商保证金证明(见附件10)(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下册)1、评分对照表(见附件11)2、磋商首次报价表(见附件12)3、分项报价表(见附件13)4、服务应答表(见附件14)5、商务应答表(见附件15)6、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6)7、服务能力资料(附件17)8、磋商最后报价表(见附件18)十二、磋商响应文件青海省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附件1:响应函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们收到(项目名称及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若在响应文件发出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4、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人像面)身份证(国徽面)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等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弥补服务中出现的不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代理机构名称)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采购活动。2、参加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响应,不虚列业绩。3、尊重参与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4、依法参加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劣质服务、以次充好。5、积极推动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采购活动。6、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服务内容。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如提供资信证明,其资信证明需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供【磋商邀请】中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行政机关出具无欠缴应纳税款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时间为磋商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天数)天内。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青海省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附件11: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供应商名称:序号评分标准响应文件对应部分响应文件页码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磋商首次报价表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首次报价(人民币:元)备注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响应文件报价为总价。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3、“服务期”是指提供能服务内容的具体时长。4、“服务期限”是指完成服务内容并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单位:元)123456……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总价大写: 小写: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4:服务应答表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响应应答偏离序号名称服务要求名称具体应答12345………1、本表应按照采购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中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商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响应应答偏离序号名称商务要求名称具体应答12…1、本表应按照采购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中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商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6: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7:服务能力资料服务能力相关资料服务方案等供应商认为能体现自身服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及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附件18:磋商最后报价表1.磋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后报价(元)服务期限大写:大写:小写:小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注:此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后提交。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五部分青海省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QHZK-2025-xxx(项目编号后三位)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分项报价表;7.服务应答表;8.商务应答表;9.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如有);10.其他相关承诺。二、合同标的及金额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排版印刷费、装订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四、付款方式甲乙两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提交缴纳凭证(该凭证为合同组成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待乙方完成软件开发,交付使用并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具体支付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十一、其他约定:十二、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部门: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应用与网络运维服务 教师画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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