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场地调查 环境评估服务招标公告(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 JSZC-320205-WXSM-G2025-002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5-WXSM-G2025-0027
项目名称: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
预算金额:76.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6.7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出具经过专家论证可行并且完成备案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承诺书
10.信用记录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线上获取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三)其他事项: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用户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并领取CA和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9号10号窗口)。(3)“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4)CA驱动下载链接(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技术服务QQ:307147438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苏采云平台,参与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友谊南路88号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10-88205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中路20-2-250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861797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861797713

附件:
JSZC-320205-WXSM-G2025-002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

品目
环境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锡山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13: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锡山分中心204

预算金额
¥76.7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晟

项目联系电话
18861797713

采购单位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友谊南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2182178

代理机构名称
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中路20-2-2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乔晟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WXSM-G2025-0027采购项目名称: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采购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供应商须知7三、采购需求和技术有关要求18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3五、附件34附件一:评分标准34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37一、投标邀请函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2.项目编号:JSZC-320205-WXSM-G2025-00273.项目预算:76.7万元,投标最高限价为76.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出具经过专家论证可行并且完成备案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王先生:897651173。5.苏采云系统应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话咨询、邮箱(1924477045@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7月18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05-WXSM-G2025-0027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邮箱(1924477045@qq.com)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进入到标书解密环节后,方可解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5年7月31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9:30。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迎宾南路21号204(八)投标文件份数:请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九)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十)其他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2.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出的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详见(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锡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南路88号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0510-882039832、采购代理机构: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中路20-2-2501联系人:王工、张工联系电话:17766369995邮编:214100二、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潜在投标人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5.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邮箱:1924477045@qq.com;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6)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7)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8)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4中要求);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8.技术部分(详见评分标准)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上述1-8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采购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小微企业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第(9)项,供应商需对应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特别提醒: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或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中无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2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市场平均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委将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未按要求提供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人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个自然月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11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4中要求);1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3关于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之5中要求)。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3明细报价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4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5服务承诺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6满足采购需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技术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八条中的情形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发起答疑澄清,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核心产品(如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6.评标标准:详见附件。(十)定标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编写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综合评分等评审主要因素,根据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原则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成交原因不作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成交方发中标通知书。(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十四)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为(服务类):中标金额100万(含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2%,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十五)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两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两种信用担保形式。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和融资两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十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具体事项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http://cz.wuxi.gov.cn/doc/2022/04/18/3644462.shtml)(十七)其他: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三、采购需求和技术有关要求(一)项目背景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9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均明确提出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土壤环境调查已成为土地改变开发用途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场地调查的工作成果是决定土地开发利用方式是否合理的重要参考。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再次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报告评审等相关制度文件意见的函》(苏环便函〔2022〕1085号)等要求,完成相应的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污染识别、现场布点、样品的采集与检测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物调查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满足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二)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2、服务地点:无锡市锡山区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出具经过专家论证可行并且完成备案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且需通过专家评审以及完成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三)项目范围本项目为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项目位于锡山区锡沪路与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红线范围内占地面积约141257m2。地块区位图地块位置示意说明:本地块一年内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地块规划图自行失效。图例道路红线及中心线高压线及高压控制走廊可建设用地范围线道交通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高层建筑控制线现状保留建筑日地下建筑控制线绿地围禁止机动车出入口控制线m尺寸标注机动车开口方向地下可利用空间坐标标注无锡市自然贤源和规划局地块规划图地块位置东盛路绿带-美蓉塘绿带-现状用地-锡沪路绿带地块名称锡沪路与东盛路交西南地|地块编号XDG-2025-XX号所属行政区锡山区日期2025年4月(四)项目内容要求1、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标准及要求场地调查符合《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环保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的调查报告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并协助采购人满足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2、工作方法调查采样方案设计、现场布点、样品的采集与检测分析、场地环境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投标人应保证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调查及环境等的报告编制所有工作内容。3、技术服务内容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详细调查不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标准中没有涉及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3)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场地环境调查、初步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协助招标人满足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4、项目调查内容调查范围原则上为疑似污染地块的边界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地块边界以外:如地块边界附近土壤可能受到本地块污染的,需确定地块地下水污染范围的,地块周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的(如学校、居民区等)等情形。5、布点要求布点是土壤环境调查的关键环节。布点不当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布点数量应当综合考虑代表性和经济可行性原则。鉴于具体地块的差异性,布点的位置和数量应当主要基于专业的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监测点位的布设:1)可根据原地块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选择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工作单元,作为土壤污染物识别的工作单元。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工作单元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如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废弃物堆放处等。2)对于污染较均匀的地块(包括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地块(包括拆迁性破坏、历史变更性破坏),可根据地块的形状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每个工作单元的中心采样。6、实施内容如下:初步调查阶段序号工作内容说明1现场踏勘、方案制定、地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人员访谈(1)现场勘查(包含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探与人员访谈)(1)需工程师多次进场对地块熟悉的人员进行访谈并做好相应记录;(2)了解调查地块内和周围500米相邻地块内企业的历史资料及现状调查(查询环保局档案或街道拆迁办档案)(2)方案设计(包括专家评审及入库)采样方案设计--工程师根据布局,识别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确定点位位置和数量(明确经纬度位置);根据地勘报告,土壤和地下水分布情况,确认采样深度;根据原料、中间物、产品、三废确定污染因子,根据检测方法,确认检测因子;根据地下水流向,周围土壤干扰情况,选取对照点位置;入库--两公一住项目需要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及无锡市土壤环境管理平台,并完成阶段质控管理(3)地勘报告专业工程师利用专业地勘仪器对地块内的水文及岩土等地质情况进行打钻、采样、测试、测绘、编录及资料整理2场地现场采样(1)土壤样品采集地块内共105个土壤点位,地块外设 1个对照点,每个点位约6米(2)地下水采集和洗井地块内共25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外设1个对照点3样品处理与检测(1)土壤:重金属 7 种、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种及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等)现场辅以PID、XRF等快速检测仪器筛选样品,共105个土壤点位及1个对照点,约4样品/点位,约424个样品(2)地下水:重金属 7 种、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 种、地下水GB/T014848-2017表1中35项及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等)包括现场快速检测指标如电导率、pH等,地下水样品约25个样品,地表水及底泥约3个样品,合计28个样品4调查报告编制纸质报告2份、电子报告1份5会务、专家评审共2次,为方案评审和调查报告成果评审该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141257m2,初步估算拟布设105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初步暂定为6m,每个点位送检至少4个土壤样品;拟布设至少25个地下水采样点,采样深度暂定6m,地下水具体采样位置根据地勘报告的地下水流向确认,每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上述布点方案、检测数量、检测内容及指标仅作参考,供应商应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布点、检测,布点方案、检测数量、检测内容及指标应以出具调查报告、并能通过专家评审为前提,后期不能因布点检测方案、检测数量、内容及指标的增加而调整合同费用。(五)成果提交要求1、纸质报告:2份《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2、电子报告:一份光盘/U盘含所有电子文件(汇报文件为PPT格式)。3、成果要求: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规定及相关要求,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供应商必须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六)其他有关说明1.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土壤状况调查服务期内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2.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项目转包或分包情况,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付清费用。5.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四、合同书(格式文本)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1、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内容:3、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4、服务要求:5、服务期:6、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9、其他事项:10、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2、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乙方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备注:1.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2.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项目编号:(一)政府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附件、附录、其他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担的及相关工作。5、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招标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1、服务内容:2、服务期:3、技术咨询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锡山区锡沪路与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状况初步调查,进行采样、检测并出具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同时若初步调查期间发现地块有疑似环境污染痕迹,或经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高风险遗留企业用地,则应同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并提交详细调查及污染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调查不在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具体内容包括污染识别、现场布点、样品的采集与检测分析,编制锡山区锡沪路与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甲方取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意见。4、技术咨询要求:场地调查符合《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32/T3749-2020)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要求,乙方必须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出具的调查报告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并协助甲方取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5、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内容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6、调查范围:锡山区锡沪路与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125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地块图为准)。地块区位图地块位置示意说明:本地块一年内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地块规划图自行失效。图例道路红线及中心线高压线及高压控制走廊可建设用地范围线道交通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高层建筑控制线现状保留建筑日地下建筑控制线绿地围禁止机动车出入口控制线m尺寸标注机动车开口方向地下可利用空间坐标标注无锡市自然贤源和规划局地块规划图地块位置地块名称锡沪路与东盛路交西南地地块编号XDG-2025-XX号所属行政区锡山区日期2025年4月7、调查内容:初步调查阶段序号工作内容说明1现场踏勘、方案制定、地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人员访谈(1)现场勘查(包含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探与人员访谈)(1)工程师多次进场对地块熟悉的人员进行访谈并做好相应记录;(2)了解调查地块内和周围500米相邻地块内企业的历史资料及现状调查(查询环保局档案或街道拆迁办档案)(2)方案设计(包括专家评审及入库)采样方案设计--工程师根据布局,识别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确定点位位置和数量(明确经纬度位置);根据地勘报告,土壤和地下水分布情况,确认采样深度;根据原料、中间物、产品、三废确定污染因子,根据检测方法,确认检测因子;根据地下水流向,周围土壤干扰情况,选取对照点位置;入库--两公一住项目需要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及无锡市土壤环境管理平台,并完成阶段质控管理(3)地勘报告专业工程师将利用专业地勘仪器对地块内的水文及岩土等地质情况进行打钻、采样、测试、测绘、编录及资料整理2场地现场采样(1)土壤样品采集地块内共105个土壤点位,地块外设 1个对照点,每个点位约6米(2)地下水采集和洗井地块内共25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外设1个对照点3样品处理与检测费(1)土壤:重金属 7 种、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种及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等)现场辅以PID、XRF等快速检测仪器筛选样品,共105个土壤点位及1个对照点,约4样品/点位,约424个样品(2)地下水:重金属 7 种、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 种、地下水GB/T014848-2017表1中35项及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等)包括现场快速检测指标如电导率、pH等,地下水样品约25个样品,地表水及底泥约3个样品,合计28个样品4调查报告编制纸质报告2份、电子报告1份5会务、专家评审共2次,为方案评审和调查报告成果评审第四条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含增值税)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甲方取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付清费用。注: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第六条验收办法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调查工作成果的形式:《锡沪路和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场地调查调查报告》纸质2份,电子1份。2、调查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3、调查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即视为验收合格。4、如有必要,甲方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1.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1.3当甲方认定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4当甲方认定乙方执行的专业调查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1.5甲方应负责与本调查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1.6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调查业务有关的资料。1.7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3、乙方权利义务2.1乙方需对甲方提交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2乙方应严格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场地环境调查。2.3乙方应按期完成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2.4乙方应负责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的修改,直至专家论证通过。2.5按时参加调查过程中的各种会议,以及调查评估报告评审会议,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6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的《锡山区锡沪路与东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状况调查报告》。2.7乙方在甲方委托其他机构编制该地块的土壤治理技术方案时,乙方应无条件地配合。第八条质量保证乙方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应文件的承诺予以确定。第九条违约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金额5%的违约金:1.1乙方服务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同意发生变更,经甲方要求恢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5个工作日内)恢复的;1.2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20%的;1.3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1.4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1.5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一次的;1.6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2、乙方在承担上述“1”项中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30%的;2、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三人次的;3、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经甲方指出后未能改正的;4、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二次的;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6、因乙方不当服务或服务人员违法,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7、乙方一年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达到三次的,或者因为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或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风暴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但甲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甲方应当按约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乙方直接损失:(1)甲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甲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终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2、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2)(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保密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本保密协议如下:第一条:本保密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指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但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他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第二条:乙方同意只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也不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2)如为本合同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则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3)应约束其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4)如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甲方。第三条:乙方在工作期间,严禁以各种形式将甲方档案资料私自带出、损坏、涂画、丢失,严禁将与客户相关的资料、进行复制或将上述资料带离工作现场:不准利用甲方档案库的内容在市面上做商业演示,以免发生泄密事件,否则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项目款中扣除。第五条:严禁将工作现场的办公用品携带外带,如必须向外提供、展示,出具相关证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第六条:遵守甲方工作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带领外单位人员到现场。甲方单位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的各种证件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甲方;严禁将办理的任何证件借予无关人员使用。在工作结束时,各种证件要交还甲方。第七条,乙方人员在结束现场工作之前,为了保证档案的秘密安全,先自查电脑硬盘的内容是否已经进行过技术处理,再请甲方工作人员严格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场。第八条:对于涉密案卷、材料等的整理加工,乙方要最大限度地缩小涉密操作人员范围,安排符合要求的骨干人员进行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泄密问题。第九条:所有参加档案整理加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相关协议的约定,不得泄露甲方任何秘密。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档案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同意就项目完成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第十条: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第十一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特许或许可,乙方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第十三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盖章)(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五、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20分2.投标人综合评价20分3.技术方案60分(二)本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综合评价(20分)(1)业绩(6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一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6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认证体系(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项目人员情况(11分):①拟派项目负责人(4分)A.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B.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职称以最高级计取,不重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新成立的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除外)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②拟派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7分)A.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人,本项最高得4分;B.环境类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人,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人,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5分/人,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人员职称以最高级计取,不重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新成立的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除外)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A、B两项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证书以最高分计分)3、技术方案(60分)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需求分析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根据方案优劣横向比较酌情打分:(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方案(15分):需包括①项目背景理解;②整体调查方案设计;③布点设计;④项目进度计划;⑤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15分。(2)资料收集组织实施方案(6分):①资料收集组织实施具体方案;②现场勘探和人员访谈。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3)现场采样组织实施方案(6分):①采样方法和采样设备的选择等工作的安排;②现场采样记录(针对现场采样要求设计采样记录表的模板)。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4)样品流转及分析检测组织实施方案(6分):①样品流转方案;②分析检测方案。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框架比较(3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6)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6分):①质量管理措施;②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7)项目实施计划工作进度方案(6分):①项目进度计划安排;②进度与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8)各项承诺(9分):①质量承诺;②工作进度承诺;③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9)合理化建议(3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技术方案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投标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小写金额:的价格,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包本项目。二、我们愿意提供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四、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九、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日期:(采购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采购编号:日期:无锡苏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格式)承诺书一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报价,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以上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二(格式)廉洁承诺书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为平台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 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表中投标报价金额为明细报价表中报价合计金额,即明细报价表中所有报价之和。(六)明细报价表(格式):明细报价表投标供应商(盖章)采购编号:初步调查阶段序号工作内容说明金额(万元)备注1现场踏勘、方案制定、地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人员访谈(1)现场勘查(包含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探与人员访谈)(1)工程师多次进场对地块熟悉的人员进行访谈并做好相应记录;(2)了解调查地块内和周围500米相邻地块内企业的历史资料及现状调查(查询环保局档案或街道拆迁办档案)(2)方案设计(包括专家评审及入库)采样方案设计--工程师根据布局,识别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确定点位位置和数量(明确经纬度位置);根据地勘报告,土壤和地下水分布情况,确认采样深度;根据原料、中间物、产品、三废确定污染因子,根据检测方法,确认检测因子;根据地下水流向,周围土壤干扰情况,选取对照点位置;入库--两公一住项目需要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及无锡市土壤环境管理平台,并完成阶段质控管理。(3)地勘报告专业工程师将利用专业地勘仪器对地块内的水文及岩土等地质情况进行打钻、采样、测试、测绘、编录及资料整理2场地现场采样(1)土壤样品采集地块内共105个土壤点位,地块外设 1个对照点,每个点位约6米(2)地下水采集和洗井地块内共25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外设1个对照点(3)材料费、设备进出场费1项(4)采样人工费及劳保费1项3样品处理与检测费(1)土壤:重金属 7 种、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种及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等)现场辅以PID、XRF等快速检测仪器筛选样品,共105个土壤点位及1个对照点,约4样品/点位,约424个样品(2)地下水:重金属 7 种、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 种、地下水GB/T014848-2017表1中35项及特征污染物(pH、总石油烃等)包括现场快速检测指标如电导率、pH等,地下水样品约25个样品,地表水及底泥约3个样品,合计28个样品4调查报告编制纸质报告2份、电子报告1份5会务、专家评审共2次,为方案评审和调查报告成果评审6合计(万元)注:(1)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和技术有关要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3)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土壤状况调查服务期内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九)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序号姓名职务证书备注备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人员必须包含评分点中的人员,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以上材料请附本表之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服务承诺(格式):服务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内容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格式由供应商自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一)偏离表(格式):偏离表采购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十二)技术方案(详见评分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场地调查 环境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