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20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分包编号:HMZC20250710001-1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预算金额:18.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8.00万元。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21日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
联系方式:高先生  联系电话:15896225590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临江新区洞庭湖路100号A12、A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龚先生  联系电话:13390995870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丁工  13274510158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

附件:

2025.07.10-竞争性磋商文件-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doc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5071000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代理单位: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十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分包编号:HMZC20250710001-1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类型:服务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预算金额:18.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8.00万元。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7.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21日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方式:自行下载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7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联系方式:高先生联系电话:15896225590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临江新区洞庭湖路100号A12、A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丁工13274510158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一)企业入库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中获取。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下载响应。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磋商评审或部分影响磋商评审的,导致磋商评审磋商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6、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四、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如不填写,系统将默认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单位后果自负)五、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计费标准的50%计收,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采购代理机构。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如未按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七、其他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肆份(一正三副)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3390995870。2、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一章有关要求说明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自拟)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第二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水平与服务能级,响应辖区医药、医疗器械企业对CNAS资质检测机构的送检需求,平台拟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为高效推进认证工作、保障评审通过率,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1.项目地点:南通市海门临江新区洞庭湖路100号A12、A15。2.服务期限:一年。3.服务目标:依据CNAS相关标准,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构建涵盖检测流程、数据管理、人员培训等全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一次性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三、需求服务要求:(一)认可前技术服务1、体系文件构建协助实验室依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确保体系文件符合CNAS认可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宜性。2、人员培训(1)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对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等进行CNAS相关知识培训,包括认可准则、实验室管理要求、检测方法等。(2)开展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检测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检测设备的操作和检测方法的应用。3、设备与设施核查(1)对实验室的检测设备进行全面核查(涉及的申报仪器包括核磁共振波谱仪、x-射线粉末衍射仪、红外光谱仪、热重分析仪(TGA)、差示扫描量热仪(DSC)),包括设备的配置、性能、校准状态等,确保设备满足CNAS认可要求。(2)检查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如温湿度控制、通风、照明等,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落实。(3)协助实验室对所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性能指标。4、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指导(1)指导实验室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和管理评审计划。培训内部审核员,协助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协助实验室组织管理评审会议,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形成管理评审报告。(二)认可过程技术服务1、申报材料准备(1)指导实验室填写CNAS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安排2次预评审演练。(2)协助实验室进行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的报送。2、现场评审协助(1)评审前,协助实验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整理、设备的调试、现场环境的清理等,并安排2次预评审演练。(2)记录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3、不符合项整改指导(1)针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指导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2)跟踪整改过程,协助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3)编制不符合项整改报告,提交给CNAS评审组。(三)认可后技术服务1、证书维护(1)协助实验室做好CNAS证书的管理工作,包括证书的存放、借阅、复印等。(2)提醒实验室关注证书的有效期,在证书到期前及时办理证书延续手续。如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检测能力等发生变更,协助办理相关的变更申请手续。2、持续改进指导(1)定期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检测能力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2)协助实验室制定持续改进计划,推动实验室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3)跟踪持续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验证改进效果。3、年度审核支持(1)协助实验室做好CNAS年度监督审核和复评审的准备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更新、检测数据的积累等。(2)对实验室的年度审核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审核过程中,协助实验室与审核专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审核顺利通过。四、付款方式:完成《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咨询并提交文件后付合同价的30%,余款待取得CNAS认证证书后一次性付清。注: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与待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6%),并以甲方财务入账为支付条件。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五、其它相关说明: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超过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性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响应文件继续评审。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人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投标文件内容等信息以及最后修改者名称和最后修改时间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商务技术分(6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体系搭建方案8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制定体系搭建方案,覆盖CNAS-CL01:2018全部25个核心要素清单【包括通用要求2项、结构要求2项、资源要求5项、过程要求8项、管理体系要求8项】,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2文件编制计划5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表格的详细目录框架,资料完整、逻辑清晰的得5分;资料较完整、逻辑较清晰的得3分;资料不完整、逻辑不清晰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3模拟评审安排4包含至少2次完整模拟评审(文件+现场),评审后整改方案具体的得4分;整改方案较具体的得2分;整改方案不具体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4风险控制措施4针对"未通过评审"提出赔偿、复评等兜底方案,措施可行的得4分;措施比较可行的得2分,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同类项目经验2每提供1个近3年同领域CNAS成功案例(附合同及证书)得1分,最高2分。6培训讲师资质2讲师具备CNAS内审员培训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每符合1人得1分,最高2分。7内审员培训课程6课程包含ISO/IEC 17025解读、内审技巧、不确定度评定等,缺1项扣2分。8进度安排合理性5从启动到获证总周期≤12个月,每月任务明确可行(甘特图形式)的得5分;每月任务较明确可行的得3分;每月任务不太明确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9服务响应4承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4分,每延迟6小时扣1分。10文件样例质量10提供《质量手册》章节样例(如"组织要求")和1份程序文件(如《管理评审控制程序》):内容完全符合CNAS规则得5分,基本符合得3分,不太符合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格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格式基本规范、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格式不规范、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与实验室实际检测领域完全匹配的得2分,基本匹配的得1分,不匹配或没有的不得分。11免费维护期6每承诺1年免费技术支持(含文件更新、人员复训)的得2分,最高6分。12应急响应机制4承诺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2小时内书面回复疑难问题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候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签订合同前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价格分(4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七、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六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三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成交供应商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采购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主要条款(样本)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就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招标。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本合同甲方经招标采购,委托乙方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并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技术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采购文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依据CNAS相关标准,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构建涵盖检测流程、数据管理、人员培训等全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一次性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一)认可前技术服务1、体系文件构建协助实验室依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确保体系文件符合CNAS认可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宜性。2、人员培训(1)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对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等进行CNAS相关知识培训,包括认可准则、实验室管理要求、检测方法等。(2)开展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检测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检测设备的操作和检测方法的应用。3、设备与设施核查(1)对实验室的检测设备进行全面核查(涉及的申报仪器包括核磁共振波谱仪、x-射线粉末衍射仪、红外光谱仪、热重分析仪(TGA)、差示扫描量热仪(DSC)),包括设备的配置、性能、校准状态等,确保设备满足CNAS认可要求。(2)检查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如温湿度控制、通风、照明等,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落实。(3)协助实验室对所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性能指标。4、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指导(1)指导实验室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和管理评审计划。培训内部审核员,协助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协助实验室组织管理评审会议,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形成管理评审报告。(二)认可过程技术服务1、申报材料准备(1)指导实验室填写CNAS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审核实验室提交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检测报告等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协助完善。(3)协助实验室进行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的报送。2、现场评审协助(1)评审前,协助实验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整理、设备的调试、现场环境的清理等,并安排2次预评审演练。(2)记录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3、不符合项整改指导(1)针对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指导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2)跟踪整改过程,协助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3)编制不符合项整改报告,提交给CNAS评审组。(三)认可后技术服务1、证书维护(1)协助实验室做好CNAS证书的管理工作,包括证书的存放、借阅、复印等。(2)提醒实验室关注证书的有效期,在证书到期前及时办理证书延续手续。如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检测能力等发生变更,协助办理相关的变更申请手续。2、持续改进指导(1)定期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检测能力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2)协助实验室制定持续改进计划,推动实验室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3)跟踪持续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验证改进效果。3、年度审核支持(1)协助实验室做好CNAS年度监督审核和复评审的准备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更新、检测数据的积累等。(2)对实验室的年度审核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3)审核过程中,协助实验室与审核专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审核顺利通过。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为金额大写:(¥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设备(自有或租用)、车辆、分析费、报告费用、人工费、交通费、税金及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服务费用不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变动。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采购方支付,付款前服务方向采购方开具与待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6%),并以甲方财务入账为支付条件。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完成《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咨询并提交文件后付合同价的30%,余款待取得CNAS认证证书后一次性付清。4.若未能通过CNAS认证审核,乙方需继续履行相关责任直到通过CNAS认证审核取得CNAS认证证书为止,并且每延迟一天,扣除乙方违约金1000元(从第一批次的30%合同款中扣除)。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元至甲方指定账户。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乙方无违约事项甲方向乙方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退还乙方。第七条验收1.服务期限:至。服务地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48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7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7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7日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合同规定的履约起始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9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0‰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项目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1.1.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1.3.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明1投标承诺函第 页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页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4诚信承诺函第 页格式见附件5营业执照第 页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第 页格式见附件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第 页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8商务技术方案第 页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磋商响应报价表见附件提示:1.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与招标文件中模板存在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优先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模板。如不适用,则采用招标文件中模板。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部分投标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商务技术标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3、第1-7项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无法获取链接的部分上传至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9项商务技术方案上传至技术标中,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磋商响应报价表(包括详细的工程量报价清单)上传至商务标。4、投标单位主体信息库事宜请联系:4009280095-5。附件:1.4.投标承诺函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5.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的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的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6.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万元)备注南通市海门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采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项目18.00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人民币大写: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NAS实验室资质认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