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



  项目概况                                                    
    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123-GXYX 
    项目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50015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157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大化县城内,工程主要内容有; 挖除旧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5cm6360.77㎡,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16785.27㎡,厚120mmC25混凝土面层746.14㎡。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如有):1500157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工程要求至少1名持有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管理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2)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3.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竞标) : (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下载投标客户端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一供应商客户端”,下载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 /lzf cg.gxzf.gov.cn”)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gcy.zfcg.gxzf.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通 过 广 西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参 与在 线 投 标 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95763 。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 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大化县红河北路167号 
    项目联系人:磨秀峰 
    项目联系方式:0778-5827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 
    项目联系人:黄红 
    项目联系方式:0778-2299588 

附件信息:

定稿文件---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pdf4.4M

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123-GXYX采购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123-GXYX项目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价:¥1500157.00元最高限价:¥1500157.00元采购需求: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大化县城内,工程主要内容有;挖除旧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5cm6360.77m,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16785.27m,厚120mmC25混凝土面层746.14m。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工程要求至少1名持有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管理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供应商入驻”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3.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竞标):(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下载投标客户端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一供应商客户端”,下载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1zfcg.gxzf.gov.cn”)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一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gcy.zfcg.gxzf.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地址:大化县大化镇红河北路167号联系人:磨秀峰电话:0778-5812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联系人:黄红电话:0778-22995883.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778-58276604.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0778--23027185.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红电话:0778-2299588邮箱:yxwk2299588@163.com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123-GXY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工程要求至少1名持有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管理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6.1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磋商外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投标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注: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能反映供应商在资金结算、信贷业务、执行结算、银行纪律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供应商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7.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8.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9.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10.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1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属于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6.6.1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并根据情况提供材料。(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13.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以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或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6.2报价文件1.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2.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3.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6.6.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2.磋商人情况介绍:(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3.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4.实施方案;(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5.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6.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证明其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及其他文件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6.16.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日。8.2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构、标段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顺序和序号不得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本项目报价均不能超出已公布的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必须就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报价,每轮报价均应是唯一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出现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8.4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的控制价为:¥1500157.00元6.6(1)响应文件电子版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八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3.成交单位需在确定成交后3日内打印盖章三份投标文件纸质版提供给代理机构,作为成果文件装订存档使用。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0.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1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磋商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并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2疑问和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1)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8-2299588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邮箱:yxwk2299588@163.com(2)大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通讯地址:大化县大化镇红河北路167号联系电话:0778-5827660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3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新化西路30号电话:0778-5827660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5.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工程类”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华信用社银行账号:7053120101041856819.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转换成PDF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7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6.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本项目属于建筑业如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请在响应文件自行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格式。9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项目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5-C2-290123-GXYX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2.6“工程”是指:除货物和服务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响应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4“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公告。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2公告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二、响应文件的编制6.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6.1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6.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6.4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6.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6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3个部分组成。(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八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3)成交单位需在确定中标后3日内打印盖章三份投标文件纸质版提供给代理机构,作为成果文件装订存档使用。6.6.1资格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6.2报价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6.3商务技术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7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计量单位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118.1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以外,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8.2磋商报价: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构、标段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顺序和序号。不得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本项目报价均不能超出已公布的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必须就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报价,每轮报价均应是唯一报价,最后报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出现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8.3磋商报价要求8.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8.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8.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8.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157.00。8.5计算依据:8.5.1本工程的计算依据:详见招标控制价8.6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8.6.1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综合单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所填报的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再作调整(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及政策性调整除外),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8.6.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合价,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1)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合价。(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128.6.3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仅为报价参考,供应商应以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磋商报价的依据。凡工程量清单已指明的工程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8.6.4供应商的临时占地(含半成品加工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由于供应商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供应商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供应商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报价中自行考虑。8.6.5施工用的水、电供应由承包人通过现场勘察后自行确定。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的管、线路的铺、架设,并承担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责任等。8.6.6有关土料的一切费用,包括挖、填、弃、运距以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土料场(包括弃土场)的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取土费、复垦费、运输道路修建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偿费、维护费等,由供应商根据市场价格及本身所能承受的风险自行考虑。但土料场的土料必须试验合格并经设计、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8.6.7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增值税、开办费、技术措施费、设备吊装.运输.装卸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8.6.8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6.9本项目采用多次报价方式,作最后报价时评审小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报价指令,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上传最后报价文件,否则应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制作9.1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6.6(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9.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9.3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下载进行查阅。9.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9.5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9.6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转换成PDF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的递交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0.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0.5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0.5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1.磋商小组成立1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1.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12.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12.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14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13.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1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3.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3.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3.3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5.1具体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见第四章“评审标准”。16.响应文件评审及磋商的步骤16.1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磋商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并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在线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证书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15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以PDF的格式上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以PDF的格式上传)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6.3磋商16.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以PDF的格式上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证书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16.4磋商小组可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6.5最后报价16.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6.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商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16.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6.6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16.7评分办法: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推荐。16.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6(1)未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签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承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工程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6.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9.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6.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9.3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9.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总预算(即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10特别说明:16.10.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特殊要求除外)。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6.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10.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6.10.4若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采购人不得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不得限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16.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6.10.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斤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7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磋商无效。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及结果公告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签订合同20.1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招标),以此类推。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8八、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适用法律法规2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十、疑问和质疑23.1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23.2磋商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3.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2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3.6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相关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19(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7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24.投诉2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4.5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24.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十一、其他事项25.1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工程类”标准以项目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招标类):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26.本项目属于建筑业:如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请在响应文件自行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格式。27.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21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本次采购预算和各分项采购预算合价详见下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及各分项采购预算合价,否则磋商无效。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采购需求一览表号序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备注1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大化县城内,工程主要内容有:挖除旧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5cm6360.77m,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16785.27m²,厚120mmC25混凝土面层746.14m。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计: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157.00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90日历天三、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四、服务要求:1.接到故障通知后在7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工程项目中包含货物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整套设备:质量保证期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实行,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提供终身有偿维修、维护服务:备品备件及耗材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不可预见性因素需要更换,需获得采购人同意,且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五、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六、付款条件:商务条款本项目有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完成工程量的100%,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款的90%(含已支付的),竣工结算经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有资质第三方审定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采购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满后并出具无缺陷证书后14天内支付至100%(无息)。每次付款前承包人要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在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帐户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合同外工程量,经竣工结算审核后方可支付工程款。在未交付使用前,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一、评审原则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磋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24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磋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磋商须知正文”第16.10.5条情形;10)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1)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12)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3)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7)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的;8)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9)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10)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1)响应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12)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响应时未按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磋商总报价中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二、评审办法对进入详评的,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30分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磋商无效。价格评审时,参加本次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其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含)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按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的评审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后磋商评审报价)×302、技术分(满分56分)(1)主要施工方法(满分8分)优(8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已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5分):对项目施工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差(2分):对项目施工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8分)优(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满足施工的组织计划,在材料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上有安排,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差(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组织计划不合理,表述不清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3)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8分)优(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祥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27良(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差(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没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没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8分)优(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5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差(2分):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不可行,没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8分)优(8分):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建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良(5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差(2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8分)优(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可行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可行计划。有完整的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安排合理。差(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没有措施。没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没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7)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8分)优(8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且措施得力。良(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有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案。差(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但解决方案不可行。3、商务分(满分14分)(1)主要人员(满分8分)①拟派本项目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都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得6分;②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技术员)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资信业绩(满分6分)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②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市政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注: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三)总得分=1+2+3(四)(一)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若仍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应按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上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三)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四.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第二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章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大化县红电西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为大化县城内,工程主要内容有:挖除旧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5cm6360.77m,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16785.27m,厚120mmC25混凝土面层746.14m。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30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有);(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6)(7):(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社会信用代码:(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磋商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施工图设计报告书(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工程联系函以及往来的通知等书面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现有条件施工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用地红线内双方指定的用于承包人堆放施工材料、设备及办公生33活等临时用地,超出指定用地范围须不得影响其它项目施工和通行等,且须报经建设单位同意。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现行法规和规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有)(3)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7)(8)(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并盖有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后的变更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34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质量、技术、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临水临电及场地布置方案作业指导书以及发包人提出需要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j;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后在施工现场不够使用时由承包人自行复印,图纸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向第三人借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行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0.1条规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批复总平用地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费用自理。若承包人使用发包人原有场内道路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按原道路标准修复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35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条规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口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口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单项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单价按投标报价的0.9倍进行结算:工程量减少的按原投标单价结算一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日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完成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根据现场要求提供水、电线路接口,其他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办理36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竣工图纸: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③施工资料:控制资料(含:材料检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管理资料(含:开工报审表、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竣工资料整理要求编制形成纸质资料并装订成册(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对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安全、进度管理,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联系单、函件往来的签收,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授权下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37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该项目被视为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200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七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条款规定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10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10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10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禁止分包-38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6。(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到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以及移交所引起的照管和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9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工作包括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签认,协助发包人核签现场发生的签证,最终须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核月进度工作报表并报发包人审批: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签认、审核月进度工作报表以及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最终均须经发包人审批确认。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满足监理人办公、住宿需要的房间各一间,并配置好相应的家具(办公电器由监理人自行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40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果工程获得。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标准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0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后七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编制,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的有关规定,与转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渣土密闭运输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遵守“一口两池三包四协议”的有关规定,施工前办理排水许可证,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做好工地泥浆水、临时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现场设置三级沉淀池及化粪池,避免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直排市政排水管网及内河。采取道路硬化、裸土必盖(种草、绿网)、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河池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41(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0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后14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七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七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通知》标明的开工日期前七天42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2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6条规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风;(2)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2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3)2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2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以上异常恶劣的气候的认定以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材料为准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3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4.1条规定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44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配置9.5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按程序进行的设计变更:(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0.1条所列情形。10.3变更程序10.3.1国有投资项目:(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2)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3)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成交价/工程控制价),口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设备基准价格按2025年第5期《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计算,《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参照相邻县市的建筑安装材料信息价格计算或参考其市场预算价格计算。施工期间的《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大化瑶族自治县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大化瑶族自治县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45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L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按施工期间《河池市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大化瑶族自治县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3)价差计算方法: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46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一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一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一基准价*(1+风险系数。)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一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第3种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口简易计税法。(1)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工程量偏差:按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③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④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其它:o(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47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4其它:(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天之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3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从此之后的每个月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签约合同时协商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签约合同时协商京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8。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0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1)总价合同计量约定: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支付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签合同之前制定,具体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12.4.6。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升级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