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公告(浙江省商务厅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展览服务
项目概况
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
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1
单位:项预算金额(元):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评分标准、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293
质疑联系人:金丹妮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01833
质疑联系人:张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07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文件.docx167.6K
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文件.docx
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竞争性磋商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8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8第四章项目需求30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项目概况(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3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一: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53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项目采购-获取开始日期]至2025-07-2110:0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3.磋商文件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10:00:00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响应方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仅限备份文件接收),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直接递交的,递交人员需填写送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采用邮寄方式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07-2110:00: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启。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磋商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磋商现场咨询电话开标室:0571-88901816评标室:0571-88907720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登录方法:磋商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评分标准、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虞靓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293质疑联系人:金丹妮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03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A岗:柯女士,B岗:马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A岗:0571-88901833B岗:0571-88907708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0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响应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磋商响应方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本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1.项目属性 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 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6不允许进口产品。7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六)询问和质疑。8分包: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不得在允许分包的范围之外进行分包。联合响应:允许联合体投标。9(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有其他约定的,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为准。10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12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13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磋商响应方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4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磋商响应方应在响应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登记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磋商响应方应在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响应方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磋商响应方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磋商响应方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响应。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磋商响应方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方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磋商响应方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16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7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8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19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0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21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响应方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方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询问和质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磋商响应方的询问磋商响应方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响应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响应方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磋商方委托授权范围的,磋商方应当告知响应方向采购人提出。3.磋商响应方的质疑3.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及采购需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质疑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磋商方提出质疑。3.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磋商响应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磋商响应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方。响应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八)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磋商响应文件系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需按照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每个标项由磋商响应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格式附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报价明细一览表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磋商响应方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自动失效。(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磋商方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磋商响应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磋商响应报价金额到分为止。4.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一)最终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50%的,即最终报价(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磋商响应方应根据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2.磋商响应方选择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方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七)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但是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4.磋商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磋商响应文件;6.标项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7.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8.未成功办理磋商响应方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的;9.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0.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方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报价”第4点规定情形发起询标后,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磋商小组认为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4.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6.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八)磋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磋商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磋商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磋商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磋商响应方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磋商响应方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2.本次竞争性磋商由磋商方主持,主持人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名单、磋商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响应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磋商响应方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磋商响应方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磋商响应方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磋商响应方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方将拆封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磋商专家经商议认为需要磋商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专家给予磋商响应方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磋商响应方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磋商专家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响应方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磋商响应方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6.磋商响应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最终报价。7.磋商专家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组织磋商程序磋商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方名单,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小组人员独立评审。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对响应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磋商当日为准对响应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磋商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磋商方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小组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小组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8.磋商方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开磋商小组对每个响应方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小组中推选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4.磋商小组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响应方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按标项与各磋商响应方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5.磋商小组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响应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方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2.磋商小组成员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该成员,被更换的成员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响应方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成员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响应方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4.参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成交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结果。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六、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方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磋商小组对每个响应方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成交公告中公布。三、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201技术总体策划方案13/1.1技术完善的项目整体执行具体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团队工作人员分工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工作进度保障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13主观分2技术布展搭建方案18/2.1技术提交2套及以上方案,整体造型设计,统一布局、整体设计(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2技术设有中心展区,体现浙江元素,并采用“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品牌统一标识(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3技术展区功能多元化,兼顾实物、视频、文字图片等展示,并包含商务洽谈区、多媒体展示区、配套活动举办区、展品展示体验区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2.4技术搭建方案符合国际安全标准(防火、结构稳定性等),用材环保,符合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技术支持资源16/3.1技术与母展主办方的合作情况,需提供总代或独家代理证明、预留展位的证明、有能力获取展位证明(三选一,提供任意一项得5分)。5客观分3.2技术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邀请方案(邀请方案的详略度、合理度和可行性,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3技术邀请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名单,不少于50名(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3.4技术证明邀请能力的文件,如与会展举办地相关合作情况或相关行业领域的境内外行业展会采购人及专业商协会的合作情况相关证明(每提供一项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2客观分4技术施工方案和保障方案15/4.1技术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的详略程度、施工进展的合理程度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2技术安全保障方案,包括施工期间、展会期间的现场管理安全责任制度和现场专人值守方案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3技术展品运输、仓储方案(含展品和资料安全存放及管理)(最高2分,评分范围:0,1,2)。2主观分4.4技术应急预案,包括人员安全、展品、展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3主观分4.5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高2分,评分范围:0,1,2)。2主观分5技术宣传方案5/5.1技术展前、展中、展后宣传方式、宣传物料和现场环境布置宣传等具体执行方案(需含媒体清单)(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6商务资信服务方案:详见商务要求表8/6.1商务资信增值服务,协助办理人员证件,组织企业参加开幕式、对接会、推介会等,需附上执行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6.2商务资信售后服务承诺,如问卷回访,优秀案例收集,汇编档案整理等(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3主观分7商务资信磋商响应方技术力量情况3/7.1商务资信磋商响应方的综合实力: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与会展、展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8商务资信经验及业绩2/8.1商务资信磋商响应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2客观分第四章项目需求特别说明:1.核心产品在各标项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磋商小组会根据磋商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3.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磋商响应方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4.响应方响应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方未作说明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方的评判。标项1: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一)展会概况展会名称: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展会时间:9月10日-14日展会地点:北京首钢园展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主办单位:浙江省商务厅展会介绍: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是专门为服务贸易搭建的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会和交易平台。展会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浙江展区”,组织不少于11家浙江服务贸易代表企业参展,重点介绍浙江服务贸易近年来发展成就和展示浙江服务贸易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前沿成果及产业链上下游应用,围绕新制造、新服务、新业态共促全球服务发展合作。(二)采购内容▲1.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向母展主办方获得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完整展位面积,组织不少于11家浙江服务贸易代表企业参展,策划组织实施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等活动,设计搭建浙江展区;(须附承诺函)2.全方位、多形式介绍浙江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情况、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内容,打响“浙江服务服务全球”品牌;3.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4.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后期总结评估等其他工作。(三)其他条件根据《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浙商务联发〔2022〕34号规定,项目各项支出符合资金标准,无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四)具体承办要求1.具备丰富会展经验和较强组展承办能力的专业团队,有多年承办展会的经验,与境内外著名国际展览公司有丰富的合作经验,有专业展会组织渠道和广泛的涉外接待服务经验,无违法不良记录。▲2.确保展位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展位应靠近主辅通道,且不能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展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供母展主办方出具的符合上述条件展位之《展位合同》或《展位确认函》,若在规定时间拿不到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方虚假应标的违法情况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须附承诺函)3.展区主体结构要紧扣主题,大气、协调、明亮、特色鲜明,展区设计要凸显浙江整体形象,体现本展行业特点,并兼顾采购人和参展企业需求。展区内要简洁、通透、明亮,包含不同功能区块,综合兼顾展示、商务洽谈和咨询服务等功能。印刷物料设计、制作,设计楣板信息中企业名称正确、清晰。供应商需提供2套及以上展区设计方案,且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4.负责展区搭建、组织实施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展区搭建要确保安全、绿色、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要落实安全责任,指派专人在展会现场值班留守,确保安全;5.策划并组织实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浙江服务服务全球”品牌,策划组织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广介绍、参展企业参加展会其他相关活动(如:一对一洽谈、专题研讨等活动);6.在展前、展中、展后通过媒体,对浙江省情、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本次展会参展企业等内容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主流媒体、当地媒体、社交媒体互动、微信推送、文字视频等);7.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8.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展会吸收统筹更多有效资源,重点集聚买家资源,并随同总结材料报采购人,注重采购商和参展企业对接实效。做好问卷调查、优秀案例收集、总结资料汇编等工作(包括各类文字、图片、视频等);9、负责收寄、运输相关展示展品及宣传品等至展会现场,负责参展单位展品、资料安全存放。现场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及物料管理,应对突发事件;10、协助参展企业人员做好证件注册、住宿安排、交通接送等工作。11、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商务要求表▲完工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 中国北京▲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签订展会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项目结束后进行工程核价和审计,根据核价和清算的结果,支付相应剩余款项。不需要履约保证金。不需要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如无特别说明,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获得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展位,并提供母展主办方出具的《展位合同》或《展位确认函》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方虚假应标的违法情况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服务要求服务方案增值服务,协助办理人员证件,组织企业参加开幕式、对接会、推介会等,需附上执行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售后服务承诺,如问卷回访,优秀案例收集,汇编档案整理等(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履约能力磋商响应方技术力量情况磋商响应方的综合实力: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与会展、展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经验及业绩磋商响应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按磋商约定协商确定)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磋商响应方):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响应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工程类: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用装修材料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合格产品;如发生所用装修材料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工程类:履约(质量)保证金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分别为合同价的()%,审计结算完成后并符合财政相关流程退回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质量保证金。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2.实施地点:工程类:完工时间、地点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须在个日历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装修施工。2.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内容填写)工程类:付款方式收到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函)后5日内支付工程备料款合同价的%;按施工进度情况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付至完成工程量合同价的%,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价的%作为质量保修金,采购人收到后天内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工程类:后续保障服务1.工程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须提供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标准执行。保修期满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2.乙方保证装修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破损时,最迟在贰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工程类:验收乙方装修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当场负责验收。甲方将会同有关技术监督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装修合同从验收合格次日起7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调换或修补。十二、货物包装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7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标项)资格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资格文件目录(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非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1)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响应方响应的提供,格式见附件3-2)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格式见附件5);(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联合响应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5)分包意向协议(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6)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7);(7)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见附件8);(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需要);(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响应方须知(七)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中“4.磋商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声明书:以非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提供声明书或声明书未盖响应方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声明书或声明书未盖响应方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以非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盖响应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代表响应方响应的,未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签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提供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无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盖联合体各方公章;3.营业执照:以非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响应方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响应方公章;事业单位响应的,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响应方公章;自然人响应的,未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签章;4.联合响应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未提供联合响应协议书或未盖联合体各方公章或未列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合同金额占比;5.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中有响应方的特定条件的,未提供符合响应方特定条件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内或未盖响应方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完整填写标的名称、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或未盖响应方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的,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未盖响应方公章;监狱企业响应的,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分包意向协议: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未盖响应方与分包供应商公章或未列明分包供应商承担的工作、合同金额占比。附件2:声明书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ZZCG2025X-CS-110)的磋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磋商响应书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9.我方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况。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该项目的响应、磋商、评审、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联系方式: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件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扫描件、复印件:正面: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联系方式:邮箱: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联合响应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ZZCG2025X-CS-110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声明书、营业执照、响应方特定条件)。二、在本次磋商响应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响应内容而对磋商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响应各方将共同履行对磋商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响应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响应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乙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五、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磋商方后,联合响应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响应协议书》的内容,现授权为联合响应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响应、开评审、签约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响应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响应方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响应方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响应方名称)负责签署响应文件,(响应方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响应方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响应方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响应方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响应方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响应方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为:(工程类项目)(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与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a)主要施工方法;b)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c)劳动力安排计划;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5)劳动力计划表。(16)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用地表。(1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b)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业绩、获奖证明等));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业绩、获奖证明等);d)项目班子主要班子主要成员表(含五大员)及岗位证书;e)其他辅助说明资料;f)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g)公司现有场地、服务机构等情况资料;h)现有技术人员状况、技术等级从业人员等;i)项目经理班子到位率;附件10:评分对应表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资料磋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1:项目明细清单响应方全称(公章):标项:货物类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技术响应表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标项: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磋商响应方应根据响应内容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3:项目组人员清单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响应方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4:商务响应表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标项: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响应方的承诺或说明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项目维护计划响应情况本地化服务要求技术培训公司技术力量情况经验或业绩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5:磋商响应方业绩情况一览表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提供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16: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标项)报价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明细一览表(附件17);(2)响应方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7:报价明细一览表(货物类)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及标项:货物类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报价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报价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授权代表签名:日期:报价明细一览表(服务类)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及标项:服务类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单价(元)总价(元)…报价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报价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授权代表签名:日期:报价明细一览表(工程类)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及标项:工程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范围具体内容施工工期单价(元)总价(元)…报价总价合计金额大写:小写:¥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报价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授权代表签名:日期: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竞争性磋商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8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8第四章项目需求30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项目概况(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CG2025X-CS-110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3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一: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53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项目采购-获取开始日期]至2025-07-2110:0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3.磋商文件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10:00:00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响应方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仅限备份文件接收),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直接递交的,递交人员需填写送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送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采用邮寄方式的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07-2110:00: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开启。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磋商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磋商现场咨询电话开标室:0571-88901816评标室:0571-88907720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登录方法:磋商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评分标准、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虞靓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293质疑联系人:金丹妮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03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A岗:柯女士,B岗:马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A岗:0571-88901833B岗:0571-88907708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0770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响应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磋商响应方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本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1.项目属性 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 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6不允许进口产品。7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六)询问和质疑。8分包: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不得在允许分包的范围之外进行分包。联合响应:允许联合体投标。9(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有其他约定的,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为准。10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12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13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磋商响应方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4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登记磋商响应方应在响应前登记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登记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磋商响应方应在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响应方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磋商响应方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磋商响应方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响应。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磋商响应方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方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磋商响应方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16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7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8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19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0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21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响应方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方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询问和质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磋商响应方的询问磋商响应方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响应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响应方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磋商方委托授权范围的,磋商方应当告知响应方向采购人提出。3.磋商响应方的质疑3.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及采购需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质疑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磋商方提出质疑。3.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磋商响应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磋商响应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方。响应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八)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磋商响应文件系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需按照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每个标项由磋商响应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格式附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报价明细一览表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磋商响应方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自动失效。(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磋商方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磋商响应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磋商响应报价金额到分为止。4.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询标:(一)最终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50%的,即最终报价(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磋商响应方应根据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2.磋商响应方选择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方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七)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但是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4.磋商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磋商响应文件;6.标项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7.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8.未成功办理磋商响应方采购文件获取手续的;9.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0.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方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报价”第4点规定情形发起询标后,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磋商小组认为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4.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6.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八)磋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磋商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磋商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磋商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磋商响应方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磋商响应方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2.本次竞争性磋商由磋商方主持,主持人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名单、磋商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响应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磋商响应方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磋商响应方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磋商响应方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磋商响应方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方将拆封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磋商专家经商议认为需要磋商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专家给予磋商响应方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磋商响应方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环节磋商专家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视频会议”邀请,与相关响应方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并在平台“讨论”组件中进行数据电文交换。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磋商响应方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并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如若评审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出现视频会议连接失败等情况,按原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交换数据电文。6.磋商响应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最终报价。7.磋商专家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组织磋商程序磋商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方名单,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小组人员独立评审。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对响应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磋商当日为准对响应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磋商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磋商方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小组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小组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8.磋商方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开磋商小组对每个响应方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小组中推选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4.磋商小组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响应方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按标项与各磋商响应方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5.磋商小组对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响应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方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2.磋商小组成员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该成员,被更换的成员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响应方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成员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响应方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4.参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成交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结果。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六、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比例的规定。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方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特别提醒:磋商小组对每个响应方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成交公告中公布。三、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201技术总体策划方案13/1.1技术完善的项目整体执行具体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团队工作人员分工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工作进度保障方案(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13主观分2技术布展搭建方案18/2.1技术提交2套及以上方案,整体造型设计,统一布局、整体设计(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2技术设有中心展区,体现浙江元素,并采用“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品牌统一标识(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2.3技术展区功能多元化,兼顾实物、视频、文字图片等展示,并包含商务洽谈区、多媒体展示区、配套活动举办区、展品展示体验区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2.4技术搭建方案符合国际安全标准(防火、结构稳定性等),用材环保,符合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技术支持资源16/3.1技术与母展主办方的合作情况,需提供总代或独家代理证明、预留展位的证明、有能力获取展位证明(三选一,提供任意一项得5分)。5客观分3.2技术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邀请方案(邀请方案的详略度、合理度和可行性,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3.3技术邀请专业买家和有影响力嘉宾的名单,不少于50名(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3.4技术证明邀请能力的文件,如与会展举办地相关合作情况或相关行业领域的境内外行业展会采购人及专业商协会的合作情况相关证明(每提供一项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2客观分4技术施工方案和保障方案15/4.1技术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的详略程度、施工进展的合理程度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2技术安全保障方案,包括施工期间、展会期间的现场管理安全责任制度和现场专人值守方案等(最高4分,评分范围:0,1,2,3,4)。4主观分4.3技术展品运输、仓储方案(含展品和资料安全存放及管理)(最高2分,评分范围:0,1,2)。2主观分4.4技术应急预案,包括人员安全、展品、展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3主观分4.5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高2分,评分范围:0,1,2)。2主观分5技术宣传方案5/5.1技术展前、展中、展后宣传方式、宣传物料和现场环境布置宣传等具体执行方案(需含媒体清单)(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6商务资信服务方案:详见商务要求表8/6.1商务资信增值服务,协助办理人员证件,组织企业参加开幕式、对接会、推介会等,需附上执行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5主观分6.2商务资信售后服务承诺,如问卷回访,优秀案例收集,汇编档案整理等(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3主观分7商务资信磋商响应方技术力量情况3/7.1商务资信磋商响应方的综合实力: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与会展、展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3客观分8商务资信经验及业绩2/8.1商务资信磋商响应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2客观分第四章项目需求特别说明:1.核心产品在各标项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磋商小组会根据磋商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3.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磋商响应方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4.响应方响应产品规格型号与官网公布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但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阐述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原因,以及通过何种技术路线来实现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方未作说明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方的评判。标项1:浙江省商务厅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项目(一)展会概况展会名称: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展会时间:9月10日-14日展会地点:北京首钢园展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主办单位:浙江省商务厅展会介绍: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是专门为服务贸易搭建的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会和交易平台。展会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搭建“浙江展区”,组织不少于11家浙江服务贸易代表企业参展,重点介绍浙江服务贸易近年来发展成就和展示浙江服务贸易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前沿成果及产业链上下游应用,围绕新制造、新服务、新业态共促全球服务发展合作。(二)采购内容▲1.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向母展主办方获得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完整展位面积,组织不少于11家浙江服务贸易代表企业参展,策划组织实施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等活动,设计搭建浙江展区;(须附承诺函)2.全方位、多形式介绍浙江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情况、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内容,打响“浙江服务服务全球”品牌;3.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4.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后期总结评估等其他工作。(三)其他条件根据《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浙商务联发〔2022〕34号规定,项目各项支出符合资金标准,无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四)具体承办要求1.具备丰富会展经验和较强组展承办能力的专业团队,有多年承办展会的经验,与境内外著名国际展览公司有丰富的合作经验,有专业展会组织渠道和广泛的涉外接待服务经验,无违法不良记录。▲2.确保展位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展位应靠近主辅通道,且不能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展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提供母展主办方出具的符合上述条件展位之《展位合同》或《展位确认函》,若在规定时间拿不到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方虚假应标的违法情况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须附承诺函)3.展区主体结构要紧扣主题,大气、协调、明亮、特色鲜明,展区设计要凸显浙江整体形象,体现本展行业特点,并兼顾采购人和参展企业需求。展区内要简洁、通透、明亮,包含不同功能区块,综合兼顾展示、商务洽谈和咨询服务等功能。印刷物料设计、制作,设计楣板信息中企业名称正确、清晰。供应商需提供2套及以上展区设计方案,且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4.负责展区搭建、组织实施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展区搭建要确保安全、绿色、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要落实安全责任,指派专人在展会现场值班留守,确保安全;5.策划并组织实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浙江展区)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浙江服务服务全球”品牌,策划组织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广介绍、参展企业参加展会其他相关活动(如:一对一洽谈、专题研讨等活动);6.在展前、展中、展后通过媒体,对浙江省情、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本次展会参展企业等内容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主流媒体、当地媒体、社交媒体互动、微信推送、文字视频等);7.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工作;8.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展会吸收统筹更多有效资源,重点集聚买家资源,并随同总结材料报采购人,注重采购商和参展企业对接实效。做好问卷调查、优秀案例收集、总结资料汇编等工作(包括各类文字、图片、视频等);9、负责收寄、运输相关展示展品及宣传品等至展会现场,负责参展单位展品、资料安全存放。现场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及物料管理,应对突发事件;10、协助参展企业人员做好证件注册、住宿安排、交通接送等工作。11、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商务要求表▲完工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 中国北京▲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签订展会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项目结束后进行工程核价和审计,根据核价和清算的结果,支付相应剩余款项。不需要履约保证金。不需要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如无特别说明,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获得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展位,并提供母展主办方出具的《展位合同》或《展位确认函》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方虚假应标的违法情况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服务要求服务方案增值服务,协助办理人员证件,组织企业参加开幕式、对接会、推介会等,需附上执行方案(最高5分,评分范围:0,1,2,3,4,5)。售后服务承诺,如问卷回访,优秀案例收集,汇编档案整理等(最高3分,评分范围:0,1,2,3)。履约能力磋商响应方技术力量情况磋商响应方的综合实力: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与会展、展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需提供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经验及业绩磋商响应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按磋商约定协商确定)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磋商响应方):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响应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工程类: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用装修材料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合格产品;如发生所用装修材料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工程类:履约(质量)保证金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分别为合同价的()%,审计结算完成后并符合财政相关流程退回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质量保证金。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2.实施地点:工程类:完工时间、地点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须在个日历日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装修施工。2.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内容填写)工程类:付款方式收到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函)后5日内支付工程备料款合同价的%;按施工进度情况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付至完成工程量合同价的%,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价的%作为质量保修金,采购人收到后天内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工程类:后续保障服务1.工程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须提供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标准执行。保修期满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2.乙方保证装修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破损时,最迟在贰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工程类:验收乙方装修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当场负责验收。甲方将会同有关技术监督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装修合同从验收合格次日起7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调换或修补。十二、货物包装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7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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