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审计服务招标公告(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造价咨询
1.0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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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为协助招标人全面复核中交城项目经营质效,按相关制度要求开展中交城项目合规性检查、工程造价复核等工作,现对中交城项目造价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华中·中交城项目
项目位于武汉经开区春晓路与蔷薇路交会处,包括写字楼、公寓、商业等产品业态。用地6.3万平方米,由A、B两个地块组成,总建面约25.76万平方米。于2021年11月竣工验收,建安工程费约12.11亿元,已全部办理完结算。
(2)东北·中交城项目
项目位于大连金普新区逍遥湾国际商务区,2017年12月摘地。用地4.4万平方米,容积率3.5,总建筑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由办公、公寓、商业组成。于2024年7月竣工验收,建安工程费约7.01亿元,预计2026年12月办理完结算。
(3)重庆·中交城项目
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2019年10月摘地。用地5.1万平方米,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由住宅、商业、办公、公寓、配套组成。于2023年12月竣工验收,建安工程费约6.47亿元,项目公司已办理结算一审。
(4)长沙·中交城项目
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与永通大道交汇处西北角,2021年1月摘地。用地8.8万平方米,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约23.1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7.3万平方米,由住宅、办公、公寓、社区底商组成。于2024年4月竣工验收,建安工程费约7.19亿元,预计2025年12月办理完结算。
2.2 招标范围
协助公司按相关制度要求对四个中交城项目开展程序合规性检查、工程造价等复核,具体如下: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2)勘察设计合规情况;(3)监理履约情况;(4)工程招投标情况;(5)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6)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情况;(7)材料(设备)选型定价情况;(8)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情况;(9)资金拨付情况;(10)建设单位的前期审批手续报批、限额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质量安全、成本管控、资金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11)工程验收、工程档案资料及工程成本管控情况;(12)其他情况。
2.3 服务期限要求
计划服务期限2年,根据中交城项目结算进度适时调整,完成所有中交城审计后结束。
2.4 其他要求:具有满足本服务的人员、设备,并按照招标人安排,前往中交城项目执行出差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已为本次被审计项目、原城投事业部总部及原投资事业部总部提供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管理、规范编制、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会计、审计、评审等各类服务的单位、附属机构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审计服务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交建云商-交融网”(以下简称“中交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s://jrw.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16日14时至2025年7月21日1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中交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中交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系统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中交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中交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办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金银湖南三街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18007115524
邮 箱:799864401@qq.com
年 月 日
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款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可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关于资格要求的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关于资格要求的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7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已为本次被审计项目、原城投事业部总部及原投资事业部总部提供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项目管理、规范编制、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会计、审计、评审等各类服务的单位、附属机构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审计服务的投标。须提供满足本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