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商业用地招标公告(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临朐县2025-9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临自然告字〔2025〕12号

经临朐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供应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供应面积(㎡)
容积率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亩)
保证金(万元)

2025-92
九山镇
商业用地
40年
23197
≥1.2≤1.8
≥20%
69.4000
724.4423

2025-93
东城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5236
≥1.2≤2.0
≥25%
160.4000
377.9345

2025-94
五井镇
商业用地
40年
12559
≥1.2≤2.0
≥20%
51.7333
292.3735

2025-95
东城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153244
≥1.5≤2.5
≥25%
200.2667
13810.3493

2025-96
城关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2187
≥1.2≤2.0
≥20%
214.8667
211.4610

2025-97
城关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21313
≥1.2≤2.0
≥20%
214.8667
2060.7540

2025-98
城关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59943
≥1.2≤2.0
≥20%
214.8667
5795.8887

2025-100
城关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3338
≥1.0≤1.8
≥20%
191.4000
287.5019

2025-101
辛寨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3016
≥1.2
≥20%
54.0667
73.3793

2025-105
东城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54640
≥1.2≤2.5
≥20%
200.4667
4929.0744

2025-106
东城街道
商业用地
40年
35503
≥1.2≤2.5
≥20%
205.0000
3275.1518

二、竞买范围
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闲置土地行为者以及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8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新版网站(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查询或下载网上交易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9日12:0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5年8月9日12:00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完毕后,竞买人获得报价资格,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挂牌报价起止时间:
2025-92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0:00
2025-93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0:30
2025-94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1:00
2025-95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1:30
2025-96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2:00
2025-97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2:30
2025-98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3:00
2025-100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3:30
2025-101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4:00
2025-105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4:30
2025-106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5: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等资料,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的项目均需提供立项文件,房地产开发用项目地另需提供开发资质文件,工业用地项目另需提供环评文件。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临朐县”(注册验证联系电话:0536-6701605)。
2、CA数字证书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CategoryNum=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4、网上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5、申请人在申请竞拍前必须详细踏勘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四至、附着物或地面设施等相关情况;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自愿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根据县文旅局意见,2025-93、2025-94、2025-96、2025-100、2025-101号地块,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门。
7、根据县文旅局意见,2025-92、2025-95、2025-97、2025-98、2025-105、2025-106号地块因土地供应前不能满足考古勘探时限要求,尚未完成2025-92、2025-95、2025-97、2025-98、2025-105、2025-106号地块的考古勘探。建设单位需在取得******门出具的《土地供应意见书》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8、法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竞买申请书上明确注册成立新公司,且新公司必须是完全由法人独自投资注册成立。
9、2025-92、2025-93、2025-94、2025-95、2025-96、2025-97、2025-98、2025-100、2025-101、2025-105、2025-106号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起始总价的30%缴纳(2025-92号地块起始总价2414.8077 万元、2025-93号地块起始总价1259.7816 万元、2025-94号地块起始总价974.5784 万元、2025-95号地块起始总价46034.4976 万元、2025-96号地块起始总价704.8701 万元、2025-97号地块起始总价6869.1799 万元、2025-98号地块起始总价19319.6289 万元、2025-100号地块起始总价958.3398 万元、2025-101号地块起始总价244.5976 万元、2025-105号地块起始总价16430.2480万元、2025-106号地块起始总价10917.1725 万元)。土地成交后,出让价款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10、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向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咨询(0536-6706019)。

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

竞拍须知法人证明委托书.pdf
2025-12公告.pdf
2025-93号规划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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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临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临朐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对交易公告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承办。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实行网上挂牌出让。三、竞买资格及要求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以及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等列入限制竞买土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四、挂牌文件取得申请人可根据发布的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于公告时间内,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网新版系统(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查看或打印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须知;(3)宗地规划指标要求;(4)其他相关文件。五、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时间1.挂牌起始时间、截止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金额等信息可根据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获取。2.接受挂牌报价时间:网上挂牌期间全天24小时。七、挂牌出让程序(一)出让人公布挂牌信息出让人公布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二)网上申请-1-1.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竞买人通过“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网上竞价系统-“我的项目”-“土地交易”-“我要报价”-“(对应项目)点击进入竞价”,竞买人获得与土地项目相对应的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子账号,打入母账号以及其他错打情况的均将不能参加竞买。2.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人应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企业会员系统”登录系统--“新版系统”-“土地交易”-“地块申购”,点击“保证金查询”,按规定填写内容并查询,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点击“资格确认书”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适当提前交纳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银行之间划转需要一定时间到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及需要交纳保证金后需登录系统查询到账及打印资格确认书后竞买人才具有竞买资格)。如竞买人保证金子账户中的资金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扣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竞买人竞买资格。3.竞买保证金主要为土地出让收益(起拍价)。竞买成功者(即竞得人),其交纳的保证金抵顶部分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及相关费用;竞买不成功的,自出让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三)网上报价及竞价1.网上挂牌期间网上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网上挂牌交易起止时间以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2.竞买人挂牌竞价期间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通过“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网上竞价系统-“我的项目”-“土地交易”-“我要报价”-“(对应项目)点击进入竞价”,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被系统视为有效报价,系统将实时记录并公布。网上报价及竞价的基本规则为:(1)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网上交易最高报价的竞买人;(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为7.5元/平方米或其倍数,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加价幅度的整数倍;(3)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4)报价一经提交,不能撤销,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并自动生成报价记录。(5)快速报价:快速报价即默认为每次报价为1倍,省去“发送报价”的确认提示,第一时间报出价格。3.限时竞价:(1)报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网上交易系统转入限时竞价阶段,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建议各竞买人在延时竞价期间5分钟期间尽早提前报价,以免因为您自身的电脑死机、浏览器崩溃、网络中断等原因无应急处理时间,导致报价不能成功而,而没有竞得项目)-2-(2)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并自动确认网上交易最高报价的竞买人;(3)网上交易系统实时显示网上挂牌竞价过程及结果。4、网上交易结果(最高报价)公示。网上报价或竞价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对确认的网上交易结果(最高报价)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需提交书面意见及依据。八、成交确认(一)签订成交确认书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通知书》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等相关资料到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联合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还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联合各方出资比例和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主体。出让人对提交的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竞买人到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块不成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提交虚假信息的竞买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1)申请文件不齐全的;(2)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等相关规定的;(3)提交虚假信息的;(4)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出让结果公布出让人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九、注意事项(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人必须按照该地块公告中网上交易办理程序,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激活后才能登录系统。办理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竞买人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同意接受网上交易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因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露等,无法参加竞买活动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二)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公告、本《须知》及出让宗地相关信息。-3-(三)网上竞买申请一经系统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系统自动保存网上交易活动中的所有记录,并作为竞买人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证明。(四)法人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如出现变更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和出资比例的行为,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五)联合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则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受让人为联合出资方注册成立的新公司。如新公司的出资人和出资构成比例与联合竞买协议不一致,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六)委托他人代签《成交确认书》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含定金),剩余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八)属于以下情形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退款流程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按规定程序和规则参与网上竞买,未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的;2、因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以及网络恶意入侵等非交易管理机构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在网上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工作人员违反招拍挂出让土地规定,足以影响公正性的;3.应当依法终止网上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十一)凡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2年内将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对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在联合惩戒期限内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十、应急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并可能认定成交结果无效等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由此造成竞买人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一)因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以及网络恶意入侵等非交易管理机构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因系统技术缺陷造成的意外情况;(三)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的;(四)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出现第(一)、(二)款规定情形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止网上交易活动,封存相关数据及信息,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待问题排查、清除后恢复交易。在网上交易(含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前不能恢复网上交易的,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推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招拍挂出让。出现第(三)、(四)款规定情形的,由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并封存相关数据及信息。中止、恢复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以及变更交易方式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朐分中心网新版系统(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发布公告。十一、该宗地挂牌出让结束后,出让人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竞得者不能按上述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能按上述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均视为违约。迟延支付款项自滞纳日起,每日按1‰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者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者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十二、竞得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开发建设。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征收竞得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解除《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者无权要求返还成交价款。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十三、出让人须于约定的期限向竞得者提供土地。如不能按期供地,每拖延一日按成交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供地超过60日,竞得者有权要求解除《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还成交价款,竞得者并可请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供地的除外。十四、该地块竞得者须按照相关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条件组织实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十五、成交价款不含除耕地占用税以外的各项税费,不含出让地块涉及的道路、绿化费用,相关费用由竞得者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十六、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工、竣工,项目开工、竣工时须向出让人提交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经出让人按合同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禁止其至少在一年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十七、竞得人须按照相关部门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的相关要求,制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牌》,将土地使用权人、项目名称、土地合同编号、开工竣工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建设用地现场向社会进行公示。十八、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姓名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职务职务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本人授权代表本人参加编号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地块公开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签名):年月日备注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单位公章)年月日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临自然告字〔2025]12号经临朐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供应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位置土地用途出让年限供应面积(m)容积率绿地率起始价(万元/亩)保证金(万元)2025-92九山镇东商业用地40年23197≥1.2≤1.8≥20%69.4000724.44232025-93东城街道商业用地40年5236W1.2≤2.0≥25%160.4000377.93452025-94五井镇府商业用地40年12559≥1.2≤2.0≥20%51.7333292.37352025-95东城街道商业用地40年153244≥1.5≤2.5≥25%200.266713810.34932025-96城关街道商业用地40年2187≥1.2≤2.0≥20%214.8667211.46102025-97城关街道商业用地40年21313≥1.2≤2.0≥20%214.86672060.75402025-98城关街道商业用地40年59943≥1.2≤2.0≥20%214.86675795.88872025-100城关街道商业用地40年3338≥1.0≤1.8≥20%191.4000287.50192025-101辛寨街道商业用地40年3016≥1.2≥20%54.066773.37932025-105东城街道商业用地40年54640≥1.2≤2.5≥20%200.46674929.07442025-106东城街道商业用地40年35503≥1.2≤2.5≥20%205.00003275.1518二、竞买范围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闲置土地行为者以及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允许参加竞买。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8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新版网站(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查询或下载网上交易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四、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9日12:0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5年8月9日12:00时。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完毕后,竞买人获得报价资格,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挂牌报价起止时间:2025-92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0:002025-93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0:3022025-94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1:002025-95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1:302025-96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2:002025-97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2:302025-98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3:002025-100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3:302025-101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4:002025-105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4:302025-106号地块:2025年8月02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5:00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等资料,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的项目均需提供立项文件,房地产开发用项目地另需提供开发资质文件,工业用地项目另需提供环评文件。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及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1、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临朐县”(注册验证联系电话:0536-6701605)。2、CA数字证书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3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重要通知一《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1/?InfoID=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CategoryNum=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4、网上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5、申请人在申请竞拍前必须详细踏勘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四至、附着物或地面设施等相关情况;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自愿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6、根据县文旅局意见,2025-93、2025-94、2025-96、2025-100、2025-101号地块,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门。7据且文旅局音贝,2025-92、2025-95、2025-97、2025-98、2025-1052025-106号地块因十地供应前不能满足考古勘探时限妥4求,尚未完成2025-92、2025-95、2025-97、2025-98、2025-105、2025-106号地块的考古勘探。建设单位需在取得******门出具的《土地供应意见书》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8、法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竞买申请书上明确注册成立新公司,且新公司必须是完全由法人独自投资注册成立。9、2025-92、2025-93、2025-94、2025-95、2025-96、2025-97、2025-98、2025-100、2025-101、2025-105、2025-106号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起始总价的30%缴纳(2025-92号地块起始总价2414.8077万元、2025-93号地块起始总价1259.7816万元、2025-94号地块起始总价974.5784万元、2025-95号地块起始总价46034.4976万元、2025-96号地块起始总价704.8701万元、2025-97号地块起始总价6869.1799万元、2025-98号地块起始总价19319.6289万元、2025-100号地块起始总价958.3398万元、2025-101号地块起始总价244.5976万元、2025-105号地块起始总价16430.2480万元、2025-106号地块起始总价10917.1725万元)。土地成交后,出让价款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10、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向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咨询(0536-6706019)。贸源石为11临自带资源箱见划局日52025-93号地块规划条件编号:临自然资条[2025]48号一、用地位置和面积1、2025-93号地块位于东城街道东镇路东侧、黄山路南侧、营龙路西侧、南环路北侧(详见附图)。2、本地块用地面积5236平方米。二、土地用地性质商业用地(0901)三、用地强度1、地上容积率:≥1.2且2、建筑密度:3、建筑高度:≤36米。4、绿地率:≥25%。四、规划与建筑设计要求1、建筑退线:建筑后退周边地界参照《潍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参照《潍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并满足防火、防灾、采光通风、视觉卫生等相关规范的要求。13、交通组织、出入口位置:该地块不邻道路,土地使用权取得人需协调周边地块解决出入问题,合理组织地块内车流、人流系统及动静态交通系统,处理好与周边道路的衔接,沿道路合理设置车行出入口,建议采用绿色交通组织模式及智能交通管理模式。4、竖向设计:参照周边市政道路和场地平整后标高合理确定本地块竖向标高,并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内涝灾害防治、面源污染控制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地块内土方平衡,并注意与周边地块合理衔接。5、建筑设计:建筑风格为现代建筑风格,风格、色彩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建筑外墙装饰材质的设计应遵循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沿街可视立面可采用干挂石材、铝塑板材等高档外墙装饰材料。五、配套设施1、公共服务: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至5‰配置,最少不低于100平方米。2、停车规模:停车泊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且满足《潍坊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配建停车位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扩建条件,地面停车场应满足透水要求。2按要求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停车棚,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3、地下人防工程: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配建地下人防工程。4、装配式建筑:根据县住建局关于对2025-93号地块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意见,该地块应整个项目统筹考虑实施装配式建筑建设,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大于10000m的商业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按照现行省市标准执行。5、海绵城市:根据县住建局关于对2025-93号地块海绵城市的意见,该宗地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2.51%,对应设计降雨量不低于21.7mm。项目建设应满足《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与图集》(试行)等潍坊市海绵城市技术标准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住建部门进行技术审查。6、绿化设计:绿化形式设计要有层次,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及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形成完整统一的绿地系统。六、附加说明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构)筑物外墙面突出部分的最近距离;建筑首层突出物不得突破建筑红线。2、本地块应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地块内(地上、地下)无影响土地划拨或出让的建构筑物、附着物和管线等,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划拨或出让的条件。3、项目建设须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按经批复的规划方案实施建设。4、本规划条件在土地成交前有效期12个月,逾期须重新申请。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执行。6、本条件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然资业临朐县告然资源和规划局202年6月26日2025-93号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单位:m、m北J70.33辛庄子社区居民委员会J222.47J367.56J5130.26辛J141720J13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庄0J1133.348社JI2区居民委铝业员集团会有限界址点垒标表J910AXYRJ14040449.62840372652.27618J24040441.5374037272214aiJi65.64J6J34040438.95240372744.461J44040431.47940372811.607临朐沂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面积5236平方米J54040433.51040372681.363J64040339.96240372678.933J74040341.66340372613.314J84040344.25040372613.357J94040348.25540372614.126J104040346.56940372624.721J114040408.66640372632281J124040405.21640372665.447J34040425.73740372667.897J144040426.96340372650.745测量员:赵桂豪2025年06月数字化制图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L=120度绘图员:马晓迪2017年版圈式,检查员:韩国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商业用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