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舞台专用设备招标公告(湖南省昆剧团2025)
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湖南省昆剧团 的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5]0136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36980-20250711-83
4、采购项目预算:9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900,000
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
9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11日 至2025年07月31日,
9:00-12:00,14:30-17:30,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0: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谭主任
2、电话:1380735880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昆剧团
(2)地 址:郴州市人民西路
(3)联系人:谭主任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80735880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单元205-207室
(3)联系人:雷莎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2233598
(6)电子邮箱:105073845@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doc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定稿.docx
【郴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综合评分法(电子标)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5]0136号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5-ZB-133采购人:湖南省昆剧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7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7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7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7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8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8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9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9八、疑问及质疑:9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0十、其它补充事宜10第二章投标须知12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2第二节投标须知15一、总则15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7四、投标20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六、中标信息公布23七、合同签订24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6第三章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72.资格审查273.资格审查结果27附表1资格审查表28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0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0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1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31.评标方法332.评标程序3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4.投标文件的澄清3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6.推荐中标候选人347.编写评标报告348.评标报告复核349.停止评标3510.废标35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5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6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37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38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8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9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1第五章采购需求43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3第二节技术要求44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0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2一、开标一览表6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4三、授权委托书65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6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7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68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71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7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3五、投标函74六、分项报价76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76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76七、采购需求响应77附件7-1响应-览表77八、合同条款偏离表78九、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79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0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80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1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82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83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84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85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6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下载、上传、解密,开评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办事指南--招投标相关”)进行学习,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2、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方式:客服电话4009980000。3、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四、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线上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开标,并共同完成交易文件解密、唱标、异议和答复、开标确认、交流互动等开标活动。五、网上开标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开标签到解密”模块(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备具有上网卡和音视频功能的电脑自行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开标签到解密”模块(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与招标人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疑问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七、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湖南省昆剧团的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5]0136号3、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5-ZB-1334、采购项目预算:¥90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___________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2.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单位:万元)最高限价(单位: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01/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批9090¨¨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4450.00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þ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þ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4.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1.5.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_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1.7.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8日止。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8.八、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昆剧团(2)地址:郴州市人民西路(3)联系人:谭主任(4)电话:138073588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单元205-207室(3)联系人:雷莎(4)电话:0735-2233598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4)电话:0735-22990201.10.十、其它补充事宜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不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5、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0731-8281787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6、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þ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þ拒绝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þ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þ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15.3款样品提供的规定þ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四、投标第19.1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2.1(4)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27.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招标人:联系部门:湖南省昆剧团联系电话:13807358800通讯地址:郴州市人民西路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单元207室联系电话:0735-2233598九、其他规定第32.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集中采购机构不收代理服务费。þ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33.1款其他规定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交代理公司存档。1.12.第二节投标须知1.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函(5)分项报价(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分包17.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7.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7.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认可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上传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必须按招标文件目录和节点对应位置上传或填写相应资料,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系统将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此项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由此可能导致的不予计分、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签章处采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8.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19.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1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19.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1.串通投标行为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1.12.4.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2.开标22.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2.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2.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登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2.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资格审查23.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8“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评标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12.5.六、中标信息公布26.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7.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12.6.七、合同签订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8.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9.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2.7.八、政府采购政策30.政府采购政策30.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0.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0.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0.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0.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0.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1.1款、第31.2款、第3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0.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12.8.九、其他规定31.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1.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1.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4.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4.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采取远程解密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https://credit.fgw.hunan.gov.cn/)、信用郴州(http://xycz.cz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社会团体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签署、盖章符合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8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9不是联合体投标不是联合体投标10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结论2.0.3.1.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2.0.3.2.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1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防水LED切割灯、防水摇头染色灯 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þ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R 货物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10% 扣除。□ 工程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扣除。□ 服务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5.4(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注:以上二项优先采购产品中,投标产品取得两项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2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0.4.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0.5.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0.6.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2.0.7.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2.0.8.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0.9.6.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10.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0.11.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12.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0.13.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14.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15.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范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3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免费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8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9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结论2.0.16.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2.0.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2.0.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A1)0.40商务部分(A2)0.30价格部分(A3)0.30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45分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的计35分;产品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不满足的一项扣7分;其他普通条款,不满足的一项扣3分。 最多扣35分。投标产品的以下技术参数中,存在显著技术优势的,可加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未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加分)1防水LED切割灯的接地电阻<0.5Ω,加2.5分;2防水摇头染色灯在最小角度时,5米距离的照度不小于50000lx,加2.5分;3防水摇头染色灯的净重小于24kg的,加1分;小于20kg的,加5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价25分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背景、②实施方案说明、③人员配备及安排、④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⑤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25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①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②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对设计服务方案的评价15分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服务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①安全性与可靠性、②操作性与维护性、③系统设计科学性、④安装与调试的可操作性、⑤技术前瞻性与兼容性等。设计服务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安全可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15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3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①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②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对技术服务方案的评价15分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安装调试程序、②技术保障措施、③应急管理措施、④故障排除的方法和解决方案、⑤人员培训方案等。技术服务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15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3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①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②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产品质量9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证书等级为3A及以上的计3分;等级为4A的计6分;等级为5A的计9分,其他不计分。6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奖项,每提供一个获奖证书计3分,最多计6分。5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书的计5分。业绩2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6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舞台灯光)的每个计5分,计满20分为止。注:以合同签字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质保期3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不少于2年)的前提下,投标人所投项目整体质保期每延长一年计10分,最高计30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售后服务方案30分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从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备品备件及保证措施、③售后人员配备、④质量保证、⑤售后服务承诺等。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30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6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①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②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 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价格加分,并合计到价格最终得分。3.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采购品目名称简要技术单位数量一、灯具设备1防水LED切割灯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台122防水摇头染色灯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台203辅材电源线,信号线,放大器,线管等批1二、技术服务4设计服务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方案设计项15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年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简要技术单位数量一、灯具设备1防水LED切割灯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台122防水摇头染色灯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台203辅材电源线,信号线,放大器,线管等批1二、技术服务4设计服务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方案设计项15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年1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技术要求中的设备清单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技术参数:A、灯具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1防水LED切割灯1.输入电压:AC200-240V 50/60Hz2.▲光源类型:≥1400W LED白光模组3.显色指数: Ra≥904.▲LED使用寿命: ≥20000小时(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5.光学镜头:高清光学镜片6.变焦范围:不劣于6°~50°7.CMY无极混色,彩色输出饱和度高,色彩纯正8.CTO色温3200-6000K线性调节9.1个颜色轮,≥6色+白光,可实现双向旋转10.≥1个旋转图案盘,≥6个双向旋转图案片11.≥1个固定图案轮,≥7个图案效果+1个白光12.≥1个动感轮效果13.≥1套四片式全程图形切割系统14.≥1个四棱镜15.0-100%电子调光控制16.电子频闪1-25Hz18.快速电动光圈5-100%线性调节19.水平:≥530°垂直:≥265°20.控制协议: DMX512,RDM,Art-Net21.防护等级:IP662防水摇头染色灯1.输入电压:AC200-240V 50/60Hz2.输入功率≥700W,单颗光源功率≥40W ,≥四色LED光源3.▲使用寿命:≥50000小时(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4.变焦范围:不劣于5°~ 50°5.色温3000K-6000K线性变化6.0-100%电子调光控制7.≥20Hz频闪速度可调8.水平≥530°,垂直≥265°9.防护等级:IP663辅材电源线,信号线,放大器,线管等B、技术服务序号服务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设计服务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方案设计项12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保障(一年)年1三、项目实施要求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使用单位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3、安装调试及施工等:3.1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3.2中标人须加强设备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4、设备需要与业主原有设备兼容,系统能够同步控制,色片、图案、软件、色温等与业主现有设备基本保持一致,灯具结构模块化设计,便于后期维护。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状、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中标人签订合同和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5、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6、人员培训要求:中标人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四、验收要求、标准和方法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包括货物部分和安装调试部分),由采购人书面审定后实施,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要求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2.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验收所需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4.项目验收工作完全由采购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验收之前须对该项目所有软硬件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交培训相关文档。第三节、商务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1、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3、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4、中标人应能保证设备使用运行所需的备件和具备相关技术保障机制。5、在质保期间,设备应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机构5×8小时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服务。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服务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故障处理时间:中标人应承诺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对严重影响系统运行的故障应在48小时内解决。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须提供备用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6、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代理机构不能因为设备停产而拒绝提供备品备件,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设备。7、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中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及时通知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8、中标人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9、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指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用户需求书所述的技术要求后,采购方才能接受全部货物。二、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涉及的软件必须为正版授权软件,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3.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质保期),此方案的合理及完善程度将作为评标的依据。三、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货。1.2安装完成时间:接用户通知后1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1.3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免费保修贰年,保修期后免收维修费,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含)以上。1.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5违约责任:因交货进度,或货物质量导致甲方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2.结算方法2.1付款人:湖南省昆剧团2.2付款方式: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后,经检测其产品性能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材料购置、投标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注:以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以承诺书的形式作出相应说明;明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3.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3.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地址:郴州市人民西路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 湖南省昆剧团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方式: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条件:合同约定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本节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投标文件3.5.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3.5.1.一、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2、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日期:年月日3.5.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3.5.3.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5.4.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5.4.3.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5.4.4.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5.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5.4.6.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政府采购投标文件3.6.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3.6.1.五、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6.2.六、分项报价3.6.2.1.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3.6.2.2.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投标报价(元):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6.3.七、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6.3.1.附件7-1响应-览表响应-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台套)交货备注时间地点3.6.4.八、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_日3.6.5.九、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_日3.6.6.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6.6.1.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符合条件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6.6.2.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3.6.6.3.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6.6.4.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3.6.6.5.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只须填写一种)。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6.7.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6.8.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人名称(盖章):湖南省昆剧团项目经办人:谭联系电话:13807358800要求事项内容备注一、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外,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昆剧团舞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三、项目实施要求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使用单位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 中标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3、安装调试及施工等:3.1 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3.2 中标人须加强设备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4、设备需要与业主原有设备兼容,系统能够同步控制,色片、图案、软件、色温等与业主现有设备基本保持一致,灯具结构模块化设计,便于后期维护。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状、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中标人签订合同和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5、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6、人员培训要求:中标人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四、验收要求、标准和方法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包括货物部分和安装调试部分),由采购人书面审定后实施,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要求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2.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验收所需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4.项目验收工作完全由采购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验收之前须对该项目所有软硬件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交培训相关文档。1、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请用符号“★”标明。否则属于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条款;2、未尽事项,可另附表格或材料。三、履约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1、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3、中标人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4、中标人应能保证设备使用运行所需的备件和具备相关技术保障机制。5、在质保期间,设备应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机构5×8小时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服务。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响应,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服务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故障处理时间:中标人应承诺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对严重影响系统运行的故障应在48小时内解决。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须提供备用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6、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代理机构不能因为设备停产而拒绝提供备品备件,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设备。7、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中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及时通知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8、中标人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9、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指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用户需求书所述的技术要求后,采购方才能接受全部货物。二、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涉及的软件必须为正版授权软件,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3.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质保期),此方案的合理及完善程度将作为评标的依据。三、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货。安装完成时间:接用户通知后15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免费保修贰年,保修期后免收维修费,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含)以上。1.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3违约责任:因交货进度,或货物质量导致甲方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2.结算方法2.1付款人:湖南省昆剧团2.2付款方式: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后,经检测其产品性能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材料购置、投标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伴随服务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未尽事项:协商解决四、其他要求(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 否☑(二)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 否☑(三)是否接受备选方案 是 □ 否☑(四)是否经财政部门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是 □ 否☑(五)其他附件1:技术参数A、灯具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1防水LED切割灯1.输入电压:AC200-240V 50/60Hz2.▲光源类型:≥1400W LED白光模组3.显色指数: Ra≥904.▲LED使用寿命: ≥20000小时(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5.光学镜头:高清光学镜片6.变焦范围:不劣于6°~50°7.CMY无极混色,彩色输出饱和度高,色彩纯正8.CTO色温3200-6000K线性调节9.1个颜色轮,≥6色+白光,可实现双向旋转10.≥1个旋转图案盘,≥6个双向旋转图案片11.≥1个固定图案轮,≥7个图案效果+1个白光12.≥1个动感轮效果13.≥1套四片式全程图形切割系统14.≥1个四棱镜15.0-100%电子调光控制16.电子频闪1-25Hz18.快速电动光圈5-100%线性调节19.水平:≥530°垂直:≥265°20.控制协议: DMX512,RDM,Art-Net21.防护等级:IP662防水摇头染色灯1.输入电压:AC200-240V 50/60Hz2.输入功率≥700W,单颗光源功率≥40W ,≥四色LED光源3.▲使用寿命:≥50000小时(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4.变焦范围:不劣于5°~ 50°5.色温3000K-6000K线性变化6.0-100%电子调光控制7.≥20Hz频闪速度可调8.水平≥530°,垂直≥265°9.防护等级:IP663辅材电源线,信号线,放大器,线管等B、技术服务序号服务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设计服务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方案设计项12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保障(一年)年1附件2:评审因素和标准1、分值:序号项 目权值范围1报价部分(A1)0.302技术部分(A2)0.403商务部分(A3)0.30∑(1+2+3)=112、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K1、技术部分K2、商务部分K3)投标报价K1单位:元1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报价2经评审的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名称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3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低价优先法计算公式除评标基准价得报价满分的投标人外,其他合格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5投标报价得分6享受政策优惠的产品投标报价得分调整标准1、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 4%;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10%。7享受政策优惠的计算公式节能产品:价格最终得分=乘权后的价格得分+乘权后的价格得分×价格扣除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最终得分=乘权后的价格得分+乘权后的价格得分×价格扣除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最终得分=乘权后的价格得分+乘权后的价格得分×价格扣除比例×(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总报价)8加上享受政策优惠的价格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全体签字:时间:技术部分K2评分因素评 分 标 准供应商得分ABC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的计35分;产品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条款,不满足的一项扣7分;其他普通条款,不满足的一项扣3分。 最多扣35分。投标产品的以下技术参数中,存在显著技术优势的,可加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未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加分)1防水LED切割灯的接地电阻<0.5Ω,加2.5分;2防水摇头染色灯在最小角度时,5米距离的照度不小于50000lx,加2.5分;3防水摇头染色灯的净重小于24kg的,加1分;小于20kg的,加5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价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背景、②实施方案说明、③人员配备及安排、④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⑤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25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①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②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错别字、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对设计服务方案的评价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服务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①安全性与可靠性、②操作性与维护性、③系统设计科学性、④安装与调试的可操作性、⑤技术前瞻性与兼容性等。设计服务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安全可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15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3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备注:①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舞台专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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