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厂区降噪招标公告(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2025)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2025年度厂区降噪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度厂区降噪项目
招标编号:
2025-ZC-5341-000068
招标项目编号:
D1100005399001503001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海淀区
招标单位: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11
公告内容
公告文件.pdf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度厂区降噪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5-ZC-5341-000068招标编号:BJPSJT-QH2-2025-00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7月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度厂区降噪项目(项目编号:2025-ZC-5341-000068,招标编号:BJPSJT-QH2-2025-003),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11010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水区:细格栅及砂水分离器间、压榨间、紫外车间、次钠加药间、除磷加药间现况轴流风机噪声明显,需加装消音器,次钠加药间同时更换静音轴流风机:泥区:厌氧氨氧化鼓风机房油冷风机散热风扇噪声明显,需在相应位置加装隔声屏;沼气增压机间通风百叶改造:板框脱水机房轴流风机,需加装消音器。拟采购消音器、轴流风机及伴随服务进行设备改造,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2025年度厂区降噪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3.1.1资质:(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4)财务制度健全,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4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5)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3.1.2业绩:(1)近3年内(2022年至今),累计具有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机电设备销售(含安装)或机电设备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为合同或中标书等。4.服务要求4.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1)该项目中为功能性招标,投标方需提供系统供货(包括土建的相应施工)。(2)为保证本项目正常进行,投标方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投标方需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不对招标方的正常生产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方案。4.2其他:(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2)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8时至2025年8月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人联系。本次招标招标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为Qinghe2cg@163.com,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投标人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郭利明,电话:18610881250。5.2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inghe2cg@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综合楼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沈家村清河第二再生水厂)。6.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招标人审验:(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6.3未按6.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10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沈家村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综合楼二层会议室。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9.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党群部10.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沈家村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联系人:郭利明联系电话:18610881250中标结果质疑:010-62904933招标监督:010-62998679,gaozhengxing@bdc.cn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区降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