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建住宅地块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12-04-01-129182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永和街道田心社,北至布岭路,南邻摇田河大街,西至无名路,东邻旺旺集团。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5878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容积率3.38,预计总建筑面积为3093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9841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招标内容
包括设计部分、施工部分。(1)设计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主体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工作、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类工作、汇编整理类工作,与本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配合报批报建等工作(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详见合同文件条款。(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100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55个日历天),暂定2025年8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2028年5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并完成移交交付。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302.74824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注:(2)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4月份(含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1日 23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城大厦7楼01-06室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17004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2219363/1899835252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永岗田心社复建安置地块初步设计成果.zip
合同文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doc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文件.pdf
招标文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招标公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备案证--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项目代码--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申请函、招标代理委托书、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电子签名委托书、关于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pdf
招标人声明--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pdf
招标公告-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doc
招标文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doc
红线图-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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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安单位盖章)年月日广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用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33,027,482.49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壹亿叁任叁佰零贰万柒仟肆佰捌拾贰元肆角玖分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a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美竞)一级注册造价造价注人薛安娜王倩倩11214400008317B111023392不工程管理复核人:东租编制人:(造有程签用章)全:2用章)有效期至:2027年08月20日复核时间编制时间扉-2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一、编制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永和街道,项目用地面积5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93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9490平方米,地上24层,建筑面积214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以政府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二)编制范围:编制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及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部分红线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智能化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消防设计、燃气设计、防雷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土方平衡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围墙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小市政设计(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永久用水设计、永久用电设计、临时用水用电设计、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及海绵城市设计、专业工程审核、变更设计、施工阶段设计的配合、竣工图签审等。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充电桩工程、智能化工程(含5G信号覆盖)、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室外工程、标识标牌、配套(市政)工程、永久用水、永久用电、交付前开.荒保洁及零星工程等。二、编制依据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初步设计图纸》。三、编制原则1、工程量依据初步设计图纸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定额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有关补充规定。2、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2.1、本招标控制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2025年2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25)28号)执行。2.2、主要材料和设备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2025年1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25)28号)执行,仍未有部分参考相应时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综合取定。2.3、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执行《关于发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和台班价格指数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17号)。3、费用标准:3.1、利润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2018)》(粤建市(2019)6号)的相关规定。3.2、预算包于费取费标准:土建工程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7%计取;安装工程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10%计取。3.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率为19%,安装工程费率为35.77%计取。.3.4、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的3.2%计取。3.5、税金: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及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按9%计取。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四、编制说明1、根据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初步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信息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2025年2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计算,信息价有区间值的按最低值计算。3、其它相关图纸做法不详或者不确定部分,本次招标控制价编制按常用做法考虑。4、施工图设计费以审定的概算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后下浮30%。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以5.9元/m为基准价,后续按照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批准的总建筑面积计算结算价。五、编制结果招标控制价金额:133,027,482.49元大写:壹亿叁仟叁佰零贰万柒仟肆佰捌拾贰元肆角玖分其中:工程施工费:129,053,527.34元暂列金额:2,590,471.39元设计费:1,383,483.76元广东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年18最高投标限价及最高投标含税建筑单方造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序号项目名称不含税价(元)税率(%)税金(元)含税价(元)建筑面积(m2)单方造价(元/m2)一工程施工费118,397,731.509%10,655,795.84129,053527309314,172.30(一)采用模拟清单部分.92,122,922.308,291,063.01100,413,985.31309313,246.391采用模拟清单开项部分(不含暂列金)85,619,486.449%7,705,753.7893,325,240.22309313,017.21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503,435.869%585,309.237,088,745.0930931229.18(二)采用单方造价部分26,274,809.202,364,732.8328,639,542.0330931925.921采用单方造价部分26,274,809.209%2,364,732.8328,639,542.0330931925.92二设计费1,305,173.3678,310.401,383,483.763093144.731施工图设计费1,132,872.526%67,972.351,200,844.873093138.82·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元)172,300.846%10,338.05182,638.89309315.90三暂列金额2,376,579.269%213,892.132,590,471.393093183.75四合计122,079,484.1210,947,998.37133,027,482.49309314,300.78模拟清单汇总表序号名称金额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不含税合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占造价比例(%)工程规模(m2或m)单位造价(元/m2或元/m)分部分项合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项目合计暂列金额预算包干费其他项目合计前期工程389979.5921043.24334965.95334965.95673.381096.871770.25357779.4432200.150.3230931.0012.611清表、砍伐苗木工程389979.5921043.24334965.95334965.95673.381096.871770.25357779.4432200.1510030931.0012.612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12903512.669980874.94881029.461213232.27319388324589.8643977.811838085.011022147.110.7830931.00417.1721上石方工程3953108.792975478.37406316.19406316.1995215.31149695.44244910.753626705.31326,403.4820.5930931.00127.8022基坑支护工程8950403.877005396.57474713.27806916.08221172.69174894.36399067.058211379.70713221.2279.4130931.00289.373地下室40850964.831211691.591897592.734835868.8998774.21431611.71430385.9137477949.313211881.6129.7930931.001320.713.1桩基础工程7326948.886183288.58240955.85252044.43197865.2388773.21286638.446721971.45512209.2313.3230931.00236.883.2地下室工程22669079.9616318352.231205010.313741795.19522187.27214986.37737173.6420797321.061803393.2556.759189.632388.833.3地下室交通设施工程536317.37452996.0817934.7817934.7814495.876607.5521103.42492034.2844283.091.489489.6356.5234地下电气工程3499128.762795386.31148072.62283975.4489452.3641395.76130848.123210209.87288918.899.659489.63368.733.5地下给排水工程392925.63300826.8723327.8643507.279626.466521.6316148.09360182.2332443.41.089489.6341.413.6地下消防工程4315941.443363269.78224831.11425830.23107624.6362854.66170479.293959579.30356362.1411.99489.63454.813.7柴油发电机工程1052168.76917098.428634.6716432.9329347.152413.9431761.09965292.4486876.322.99489.63110.883.8抗震支架工程168910.831367706523.0211993.824376.641823.66200.2154964.0613946.770.479489.6317.803.9充电桩工程889543.17743706.3222302.5142354.7523798.66234.9830033.58816091.6573448.522.459489.6393.744人防工程511720.4467389.246717.6712767.4814956.461878.0216834.48496991.244729.20.43093117.515高层住宅39105906.3525857510.212709308.818776700.09827440.32415327.68124276835876978.33228928.0531.94169402308.506公建配套5583284.463607314.88399874.641342094.98115434.0857435.38172869.465122279.32161005.143.230931180.5:7外墙工程3629088.462854651.85273946.6273946.699912.81100927.69200840.53329438.95299649.512.9819841182.91|8精装修1559513014307458.7200014307458.721287671.2811.130931504.19|9室外景观工程26290002411926.60600o02411926.61217073.39450.934780550.0019.1景观工程26290002411926.60600002411926.61217073.39451004780550.0010其他专业工程10415412.039555423.88100009555423.88859988.14938.5630931336.7310.1其他专业工程【土建】742344681049.54130.000.000.000.00681019.5461294.458720.56%3093124.00ou...模拟清单汇总表序号名称金额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不含税合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占造价比例()工程规模(m2或m)单位造价(元/m2或元/m)分部分项合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措施项目合计暂列金额预算包干费其他项目合计10.1.1标识工程185586170262.38530.000.000.000.00170262.3915323.614680.14309316.0010.1.2屈架工程556758510787.1560.000.000.000.00510787.1645970.844040.42%3093118.0010.2其他专业工程【安装】9673068.038874374.3390.000.000.000.008874374.34798693.69067.3530931312.73合计131643998.75102152214.746489024.1416775164.492360969.471327557.563688527.03120774310.7610665273.59309314256.05interface return error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由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440112-04-01-129182)批准,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2502-440112-04-01-129182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1700409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城大厦7楼01-06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2219363联系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永和街道田心社,北至布岭路,南邻摇田河大街,西至无名路,东邻旺旺集团。四、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878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容积率3.38,预计总建筑面积为3093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9841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W35%,建筑高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2、总工期:9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0个日历天),暂定2025年8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2028年3月16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并完成移交交付。13、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统筹协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文件。4、项目总投资:16,590.56万元。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12、招标内容:包括设计部分、施工部分。(1)设计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主体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工作、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类工作、汇编整理类工作,与本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配合报批报建等工作(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详见合同文件条款。(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2)施工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以上2奖项。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3)施工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3.1确保不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的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市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标准。3.2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4)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目标:本项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本项目执行《广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确保建筑全生命周期符合绿色低碳要求。不低于二星(具体以政策文件要求为准),且必须满足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5)BIM要求:本项目采用的BIM技术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承包人应为本工程专门配备BIM专业团队,统筹负责BIM设计、报建、应用、验收四个阶段工作。交付阶段应将包含隐蔽工程建设数据信息的可视化模型文件,交付给建设单位及物业单位,BIM模型交付深度应满足广州市BIM、CIM相关标准要求。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6.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零死亡、零重伤、零中毒、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机械事故、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事件。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做好防疫、工地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防辐射及防物理因素危害等用工相关工作,均须符合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6.2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广州市提升建3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4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等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并满足广州市政府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规定要求。17)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工程相关的法律规范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按最新规定严格执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增加合同费用、补偿或赔偿要求,但招标人对规范适用另有书面要求的除外。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4、本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3,027,482.4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83,483.76元,工程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9,053,527.34元,暂列金额为2,590,471.39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六、资金来源:国有资金。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4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部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3、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担保:递交投标保证金。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5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4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注:(2)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6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7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4月份(含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4月份(含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8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11、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十二、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9十三、其他事项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注释)考虑到前期服务机构可能参加本次投标,现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前期服务机构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170040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城大厦7楼01-06室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五、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10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十六、其他说明1、关于异议及投诉:(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11(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1日12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13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返聘人员具有退休证及返聘证明),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14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15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2)(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16项目代码:2502-440112-04-01-129182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申报企业名称:广州知城联晟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防伪二维码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香荔三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建设类别:口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其他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永和街道香荔三路,总用地面积约5878平方米,预计总建筑面积约30391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98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村民复建安置住宅、商业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16590.56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3318.1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763.99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0.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00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6月计划竣工时间:2028906月备案机关:黄区发和改车局备案日期:2026年02月17更新日期:2025年04月14日延期至:2027年04月14日备注: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案证长期有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2025/4/1711:41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502-440112-04-01-129182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审核备类型:备案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住宅房屋建筑【E4710】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香荔三路项目单位:广州知城联晟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EOAEG233守信承诺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厂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https://zxm.gd.gov.cn/projectinfo/registerlnfo.html1/1招标申请函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委托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目前完成立项等前期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资料已经搜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有关招标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专此函达。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招标代理委托书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就“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单位,现委托你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相关招标资料的编制和报批、组织评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招标的全过程工作。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二一ES2025年月11日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时申请公开招标,并授权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职员黄超鸿同志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工作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特此证明!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55年7月11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278442057K电话:020-82219363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I期:2025年月11日日关于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司已将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齐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给予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特此说明。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声明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我单位就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ait日期:2025年示月11日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元):133,027,482.49其中:一、建筑安装工程费(元):129,053,527.341.分部分项工程费(元):100,275,288.152.措施项目费(元):16,789,576.213.其他项目费(元):1,332,867.144.税金(元):10,655,795.84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税(元):7088,745.09二、设计费(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元):1,383,483.76三、暂列金额含税(元):2,590,471.39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详见附表)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25年7月11日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由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440112-04-01-129182)批准,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2502-440112-04-01-129182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1700409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城大厦7楼01-06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2219363联系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永和街道田心社,北至布岭路,南邻摇田河大街,西至无名路,东邻旺旺集团。四、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878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容积率3.38,预计总建筑面积为3093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9841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集体物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2、总工期:9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00个日历天),暂定2025年8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2028年3月16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并完成移交交付。3、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统筹协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文件。4、项目总投资:16,590.56万元。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包括设计部分、施工部分。(1)设计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主体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工作、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类工作、汇编整理类工作,与本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配合报批报建等工作(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详见合同文件条款。(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2)施工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以上奖项。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3)施工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3.1确保不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的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市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标准。3.2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4)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目标:本项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本项目执行《广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确保建筑全生命周期符合绿色低碳要求。不低于二星(具体以政策文件要求为准),且必须满足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要求。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5)BIM要求:本项目采用的BIM技术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承包人应为本工程专门配备BIM专业团队,统筹负责BIM设计、报建、应用、验收四个阶段工作。交付阶段应将包含隐蔽工程建设数据信息的可视化模型文件,交付给建设单位及物业单位,BIM模型交付深度应满足广州市BIM、CIM相关标准要求。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6.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零死亡、零重伤、零中毒、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机械事故、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事件。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做好防疫、工地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防辐射及防物理因素危害等用工相关工作,均须符合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6.2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4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等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定和文件要求,并满足广州市政府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规定要求。7)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工程相关的法律规范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按最新规定严格执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增加合同费用、补偿或赔偿要求,但招标人对规范适用另有书面要求的除外。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4、本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3,027,482.49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83,483.76元,工程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9,053,527.34元,暂列金额为2,590,471.39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六、资金来源:国有资金。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部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3、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担保:递交投标保证金。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注:(2)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4月份(含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人员自2025年4月份(含4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因改制或重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除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外,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11、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十二、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三、其他事项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注释〕考虑到前期服务机构可能参加本次投标,现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前期服务机构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170040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城大厦7楼01-06室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五、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十六、其他说明1、关于异议及投诉:(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招标单位: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1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1、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返聘人员具有退休证及返聘证明),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2)(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建住宅地块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复建住宅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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