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路商铺招标公告(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2025)



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创文路商铺(第16-17卡)

报名截止时间:2025-7-14 17:00:00
竞投开始时间:2025-7-15 10:30:00
竞拍底价: 16000.00元/宗·年
最少加价金额:500.00元/宗·年
最大加价金额:8000.00元/宗·年  
延时周期:3分钟/次  共0次延时
交易保证金:4000.00元

项目地图
项目信息1
竞投公告
出价记录 0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创文路商铺(第16-17卡)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电子竞投
交易组织方
镇交易中心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经营范围
商业
资产交付方式
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事前审核 

租赁年限(年)
3.00
租赁年限(月)
0.00
保证金
4000.00

竞价资质要求
报名前请咨询出租方联系人实地了解该交易项目的详情,并在本招标公告(微信版或网页版)底端查看草拟合同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金渡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创文路商铺(第16-17卡)
128365003007-02-0002
第16卡
商铺
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
16000.00
元/宗·年

2
金渡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创文路商铺
128365003007-02-0002
第17卡
商铺
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

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创文路商铺(第16-17卡)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14412046788197651-20250621-000003-3

交易编号:J02-N14412046788197651-20250621-000003-3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50590

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5-07-15日10:30时对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创文路商铺(第16-17卡)进行竞投,交易服务机构:金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创文路商铺
128365003007-02-0002
第16卡
40.00平方米
40.00平方米
16000.00元/宗·年
金渡镇创文路
商铺
商业

创文路商铺
128365003007-02-0002
第17卡
40.00平方米
40.00平方米
金渡镇创文路
商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报名前请咨询出租方联系人实地了解该交易项目的详情,并在本招标公告(微信版或网页版)底端查看草拟合同 。 备注:1、该交易项目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 2、交易保证金必须经报名人本人的帐户转账到指定的保证金帐户(每个交易项目对应的帐户都不同)。 3、为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人尽量不要选在报名截止当天办理。  租赁年限:3.00年。(预计从2025-07-22 到2028-07-21 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易底价16000.00元/宗·年 项目预计总额:48000.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前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5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按竞投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07-01上午9:00时至2025-07-14下午17:00时(保证金以2025-07-14日16:30前保证金帐号接收到帐为准),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gy3z.com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带齐相关资料到街道交易中心进行身份确认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网上交易】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5-07-14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07-14日16: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2025-07-14日16:30前保证金帐号接收到帐为准)。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4000.00 元,请于网上报名时汇入指定账号。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5-07-15日10:30时前登录到【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确定竞得人及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投人所提交的保证金。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竞投公告中的竞投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钟俊维

联系电话: 13527030847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8-8516553

指定网址: gy3z.com 附件: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创文路商铺(第16-17卡)草拟合同

金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

状态
出价人
价格
出价时间

网站设置
用户管理
权限分配
商品管理
订单管理

1

2

3

4

5

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1441204677099639P法定代表人:钟俊维联系电话:13527030847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商铺概况甲方将位于金渡镇创文路第16、17卡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商铺建筑总面积为80平方米(面积以此为准,不再复尺丈量)。甲方已将出租的商铺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商铺情况及所属设施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现状承租,仅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需要改变商铺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下的商铺租赁期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及支付(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4000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商铺完好交还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商铺的使用权;如甲方违约,向乙方退还双倍合同履约保证金。(二)租金标准租金单价为中标价:元/宗/年,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每年应交纳租金总额为:元,不含税费。(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按年收取,在签订合同前交清首年租金,之后在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年租金。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由甲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社区第四经济合作社银行账号:80020000001559060开户行:肇庆农商行金沙支行(4)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年租金0.3%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乙方仍需向甲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商铺移交(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二)如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给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年租金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租赁期满,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3天内将商铺完好归还甲方。如迟延清退商铺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商铺。第五条商铺经营要求(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国家明确禁止的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商铺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乙方不得在承租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商铺使用要求(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对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维护及维修的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二)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商铺结构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如损坏承租物,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1.依附于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第七条商铺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将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转租,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第八条税费缴交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第九条商铺土地征收、征用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商铺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租赁合同期满后,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年限届满后3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并且处置所需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二)租赁期间,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出租商铺及所属设施。(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四)甲方逾期30天未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两倍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金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合同条款)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指模)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指模)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文路商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