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修缮工程 金属板材招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综治中心2025)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区综治中心(平潭法院海坛人民法庭)金属屋面防水修缮工程的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4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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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和社会工作部拟于近期共同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综治中心(平潭法院海坛人民法庭)东西两侧耳房金属屋面防水进行修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治中心(平潭法院海坛人民法庭)金属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二、工程要求
1.全面拆除屋顶的旧有彩钢瓦,利用原有檩条支撑结构(如无法使用需重铺檩条),在其上铺设全新铝镁锰板金属屋面,利用锁边工艺采用电动并重新制作安装不锈钢排水槽,接入旧有排水管道。相关材质和工艺如下:
项目
材质方案
技术参数
金属板材
铝镁锰板 0.8mm
树脂瓦型+5cm不老泡+0.326,牙白彩板
紧固件
304不锈钢自攻螺钉、垫片等
直径≥6mm,扭矩控制±10%
排水槽
不锈钢一体压制成型
1.0mm 厚304不锈钢
2.预留铺设屋顶的日常维护、检修通道
三、报价要求
1.本次项目最高预算价为249047 元(投标人应按附表清单各项内容进行报价),超过此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表(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如是委托人,应提交委托公司的证明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5)具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防水施工等任一相关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盖章)。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8时(邮寄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或不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邮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中路5号)综合办公室。
3.联系方式:0591-86281189
4.投标文件封标要求:将报价文件要求全套材料及询价表用信封封存,在封口处签名或加盖公章,工作人员不接收未经封存的报价材料。现场报名的请将材料放入南门保安室综合办公室信箱或在工作时间联系工作人员,交至1410办公室。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确有需要的,自行承担考察费用。
五、评审办法及结果公示
各供应商的报名材料将由我院采购咨询小组在督察室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拆封并评选,采购人将根据报价,在满足三家(含)以上符合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者。
最终结果可通过我院互联网门户网站获取。
六、其他事项
1.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2.项目涉及区综治中心办公场所,中标后需与法院、政法和社会工作部签署三方协议;
3.施工过程的具体时间需提前沟通协调,不得影响正常办公、群众来访等日常工作,必要时安排在非办公时间施工;
4.项目整体质保3年;
5.验收依据:《金属屋面工程技术规范》JGJ/T 316-2013 - 24 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抗风揭测试(≥3kPa);
6.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需要在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制作结算单,结算单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金额按照第三方的结算审核后的金额;
7.项目相关情况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4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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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水修缮工程 金属板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