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2025)
项目概况 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 JSZC-320583-ZXCG-T2025-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5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3-ZXCG-T2025-0012
项目名称: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14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8.25764万元
采购需求:
桩基检测、建筑材料、结构检测等,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整体预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7-2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响应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响应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响应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
8.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
单位地址:昆山开发区太湖北路166号
联系人:高俐莉
联系电话:0512-5737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4号房4-5楼
联系人:王万玺、姚秋萍
联系电话:0512-50369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万玺、姚秋萍
电话:0512-50369351
JSZC-320583-ZXCG-T2025-0012采购文件.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谈判编号:JSZC-320583-ZXCG-T2025-0012采购项目: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采购单位: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第三章、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第四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评审程序第七章、评审方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需的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3-ZXCG-T2025-0012;2.项目名称: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3.项目类型:服务类;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5.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84148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肆角(¥782576.4元);6.采购需求:桩基检测、建筑材料、结构检测等,详见第四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整体预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2.远程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3.远程CA解密时间:以开标时“苏采云”系统为准;4.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其它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响应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操作。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响应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响应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7.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8.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七、联系事项1.采购人: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512-57370992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4号房4-5楼邮政编码:215300联系电话:0512-50369351联系人:王万玺、姚秋萍八、投标人中标后注意事项1.请将《成交信息》(word档)与《报价分析表》(word档)务必于一个工作日内发至286268953@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0369351。2.成交公告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完成合同下载和签订,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第二章、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一、采购说明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二、响应文件说明(一)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二)响应文件编制说明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四)响应报价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按《报价分析表》中的谈判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3.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如果谈判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响应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5.竞争性谈判采取二次报价的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竞争性谈判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响应文件的组成1.封面2.目录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4.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4.1-4.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或资格审查不合格。4.1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2谈判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4.3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4供应商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则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中的至少一份,否则将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4.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4.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5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无。4.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5.符合性审查文件5.1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5.2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5.3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5.4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可附于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后)5.5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可附于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后)5.6项目相关的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如有实质性响应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则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绿色采购6.1若本次采购货物中包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6.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7.注意事项7.1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7.2符合性审查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7.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7.4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答复。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1.响应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2.7依法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投标供应商确认函》)2.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2.9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六、成交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该费用由成交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司成交服务费专用帐户(单位: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帐号:7323210182600730428)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章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相关材料提供要求详见第二章响应须知。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一、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办事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人单位2024年总营业收入万元7企业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8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0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企业规模的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谈判响应函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1.我方同意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审办法,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7.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8.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响应,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0.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服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司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谈判、签约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自响应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响应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响应总报价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七、报价分析表(项目名称)报价分析表序号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1 2...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八、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检测内容2质量要求3其他要求注:供应商须在偏离表中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有要求提供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偏离表未填写、负偏离、未提供所要求的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九、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商务要求注:供应商须在偏离表中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有要求提供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偏离表未填写、负偏离、未提供所要求的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人员配置表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专业能力123......注:岗位人员的身份证、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的电子件均须附在此表后(电子件形式为有效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电子证照等数字化版本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备注123…注:响应供应商可根据谈判内容自行调整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受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需的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偏离表中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有要求提供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偏离表未填写、负偏离、未提供所要求的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一、项目名称:晨曦小学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二、项目编号:JSZC-320583-ZXCG-T2025-0012三、项目内容(一)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路西侧、南洪路南侧2、工程规模:新建食堂图书馆报告厅、教学楼(含连廊)、看台、门卫、厕所,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1092.81平方米;新建室外停车场,增加车位80个、新增成品临时厕所;原1#、2#教学楼、综合教学楼、综合教学楼扩建、行政办公楼、食堂及风雨操场改造;室外运动场地、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改造,室内外消防及管网;原老食堂拆除。(二)检测内容1、投标人中标后,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1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检测项目:新建:1、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含全装配式钢结构教学楼和厕所)、水电(配合配电房箱变移位和增容)、消防、操场、嵌入式空调及新风系统(不含分体式空调),智能化;2、后配套:道路、污水、雨水、给水、消防给水等,景观绿化(海绵);3、教学楼、食堂图书馆报告厅等室内精装修;维修改造:1、内墙涂料批涂、外墙铲除至基层后重新施工、更换教室门、窗等;2、室内电气、照明维修、换新等;3、室内给水、消防打压维修、更换等;4、室外排水、给水、消防,围墙、智能化,沥青路面等。对以上施工内容按照报监项目进行材料送样检测。1.2检测完成后及时提供检测报告;1.3在工程施工阶段以及在业主书面要求下,负责回答业主及业主聘请的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师提出的问题;1.4业主要求的与检测相关的其他事项。2、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1建筑材料类2.2地基基础检测类2.3市政土工类2.4室内环境类2.5防水材料类2.6现场结构检测类2.7水电设备安装类2.8建筑节能检测类2.9幕墙工程2.10人防工程2.11防雷装置检测注:实际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3、质量要求:本工程实际检测要求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4、基坑监测、消防检测、能效测评不在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内。五、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本工程检测单价按照《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所载明的金额并按下浮率(25%)下浮后计取,《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未载明的,由三方另行议定。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出)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项目实施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中标人应确保其服务标准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4、投标应以总价报价,一次性报定,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检测设备使用维护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保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含踏勘现场并自费一切费用。5、响应服务:建筑材料类检测中标人需在接到委托方及监理见证委托后,根据委托协议书在承诺期内开展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现场检测类中标人需在接到委托方委托后,根据委托方要求时间及时到施工现场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并及时提交检测报告。市政及保温类材料检测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中标人根据委托方要求时间派车至现场开展取样工作。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备案编号:建设工程检测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名称:***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昆山市建筑行业协会印制建设工程检测委托合同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检测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受项目使用单位委托按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文、苏集建组【2021】1号文、昆政办发〔2022〕42号文规定对本项目实施建设管理,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项目使用单位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本合同酬金。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4-372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委托检测单位对其集中建设的***进行各项检测,三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质监编号:报建面积:(平方米)检测费用:***元(合同签订金额)二、检测项目■建筑材料类■市政土工类■防水材料类■现场结构检测类■水电设备安装类■室内环境类■建筑节能检测类■地基基础检测类■幕墙工程■小区市政工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防雷装置检测■能效测评注:本工程实际检测项目根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检测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上述内容)。三、检测收费:1.本工程检测单价按照《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所载明的金额并按下浮率(25%)下浮后计取,《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未载明的,由三方另行议定。2.本工程结束以实际工作量结算,结算总价按约定下浮率(***)下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签订金额,超过部分视为检测单位自动让利。3.本合同签订金额:综合考虑各项情况,总检测费用(合同签订金额)为:大写:***(小写:***元)注:1、本合同签订金额包括且不限于:工、料、设备、管理、机械进退场、税金、检测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检测设备使用维护费、水电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保险费及完成检测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合同签订金额为完成本工程质量检测及材料检测的全部金额,包括且不限于上述检测工作内容,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检测单位自行承担,项目使用单位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四、付费方式1.地基基础检测费用:检测进场时,预付/%。2.其它项目的检测费用支付方式选择:□每次取报告时按实支付;■以记帐形式,先预付人民币/元,透支额度/元,透支期限/天。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委派***为记帐人,联系电话:***,本项目记帐号为。3.检测单位检测结束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三个月内,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根据工程检测清单予以结算。4.工程竣工后(提交正式报告)付款70%,余款二年内结算后付清(具体付款进度节点及数额以财政拨付为准)。五、三方义务、权利(一)项目使用单位义务:1、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二)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义务: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检测单位进行。2、保证样品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3、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提供检测单位开展现场检测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通电、通水、场地平整、道路畅通。4、配合检测单位做好记帐项目检测工作量及检测费用的确认工作。(三)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权利: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2、从检测单位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四)检测单位义务:1、根据相关标准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通报。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检测单位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检测单位征得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同意后进行分包。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需要时可指导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抽样送检工作。5、基桩检测时,检测单位应遵守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在厂(场)内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应安全操作。6、工程检测结束时,应出具检测项目及收费清单。(五)检测单位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及合同约定标准收取检测费用。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三方盖章即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赔偿额不足壹万元时,按壹万元计。七、说明1.基桩检测时间由电话确认,届时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务必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试验必须的准备工作(如道路畅通、可供16T吊车通行),否则因此而延误检测工作时,责任由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自负。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要求,砂浆、砼试块表面应采用刻制的方式标明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对不符合此要求的试样,检测报告中将注明“不作为验收依据。”3.委托试验时,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应注明检测标准依据,否则,按常用的现行依据标准执行。4.对检测过程如有异议,可向检测单位申述。5.凭本合同及付款凭证取检测报告。6.样品留置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特殊要求,请于委托时说明。八、补充条款1、检测如有不合格的情况,产生的检测费用及复检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如有需要加急的项目,产生的加急费用也由施工单位承担。检测单位须自行与施工单位做好此部分费用的结算收支,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在本合同结算时不再计取上述费用。2、合同范围内的检测项目(除常规材料检测外),当检测单位不能自行完成,可由检测单位另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但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相关内容,必须经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书面确认后方可委托且须执行此次招标及本合同所有条款,凡由检测单位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检测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签订金额内且执行此次招标及本合同所有条款。结算时提供与第三方检测内容相匹配的汇总清单、经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书面确认的委托单。3、检测单位在检测过程中应当做到安全文明作业,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检测单位负责承担,与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无关(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责任除外)。检测单位须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相关管理制度、台账、演练记录交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备案,检测单位所派驻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资格证、潜水员证及有限空间作业证),作业前,检测单位须对其相关作业人员针对将要进行的特种作业,进行专项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相关培训记录、考核记录交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备案。在进行特种作业前,检测单位须将所涉及的人员信息、作业时间、地点交、所配备的设施设备交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备案,并提请监理单位到场监督,并设立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封堵作业须额外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的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风送风设备,气体环境监测装置、救援装置)。检测单位特种作业现场、相关作业人员须有专人进行看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其余相关特种作业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检测单位须为进行特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用品、照明、通风、通讯设施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如因检测单位未做好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而产生任何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其责任由检测单位自行承担,对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造成损失的,检测单位应按实赔偿,(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责任除外)。注:以上所提及的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封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所提及的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部发布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苏州市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指南、苏州市相关危险作业操作规程指南。九、本合同附件、附页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具约束力。本合同一式10份,项目使用单位执4份,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执4份,检测单位执2份。未言明事项及有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判。盖章页,无正文项目使用单位(签章):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经办人:经办人:检测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为确保我公司***检测合同标段内生产作业安全,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积极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二、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建筑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检测方案和防范措施,检测现场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防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保障检测现场各种部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对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及内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每月10日前将本月安全检查及整改结果报监理和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六、本项目部发生各种事故在1小时内上报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如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并接受两万元以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生瞒报情况,接受十万元以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安全生产协议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了加强检测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明确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故三方根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管理目标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2.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权利和义务2.1权利(1)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测单位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2)检查检测单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3)根据东城公司有关规定及相关合同协议,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经济处罚。2.2义务(1)全面贯彻实施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2)积极协助开展检测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3.检测单位义务(1)检测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检测现场的所有检测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检测方案,并征得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同意。(3)严格履行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阶段,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5)检测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6)检测单位进入检测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7)要坚持文明作业,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检测作业。(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9)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并负责保护好现场。(10)检测单位对检测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检测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检测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4.安全措施4.1检测环境按照检测方案的要求,材料、机具要求分类堆放整齐并设置标示牌。严格管理各项设备设施,场地道路必须平整畅通,排水系统良好,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4.2设备安全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4.3消防管理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4.4安全用电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5.事故处理5.1、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三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5.2、由于检测单位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5.3、检测单位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检测单位负全部责任,并由检测单位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5.4、如因检测单位或检测单位人员过错造成损失,由检测单位负责赔偿,项目使用单位有权直接从检测单位工程款中将相关赔偿款扣除。6.协议文本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自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之日起终止。本合同一式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使用单位执2份,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执2份,检测单位执2份。盖章页,无正文项目使用单位单位(盖章):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经办人:检测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加强工程检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工程检测项目承包三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三方的责任(一)三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检测、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三方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并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检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五)三方各自有对本方人员展开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并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二条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责任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检测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在检测单位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检测单位及其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检测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自觉执行利益回避规定,如不准向检测单位及其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项目工程检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检测单位及其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检测单位购买项目工程检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六)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应书面向检测单位就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相关情况应在项目总结报告中进行总结说明。第三条检测单位的责任应与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及其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接受或暗示为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为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个人、配偶、子女、亲属安排参与项目工程建设相关的业务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检测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经司法部门确认存在行贿或其他违反市场诚信等违法行为的,由纪检部门报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取消其1~3年参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等业务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延长其禁入期限。(三)检测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有权终止工程检测合同,并追究由此给项目使用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造成的损失。第五条本责任书由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按程序向纪检部门备案,纪检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按照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第六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自三方签署之日生效。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10份,项目使用单位单位执2份、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执4份,检测单位执2份,监管部门执2份。盖章页,无正文项目使用单位:(盖章)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28号电话:电话:0512-55188022经办人:经办人:检测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监督电话:0512-573840380512-36826200第六章、评审程序一、谈判流程: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开标完成后,进入评审环节,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独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合格供应商。2.1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2.5.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5.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5.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5.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5.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5.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谈判供应商所谈判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谈判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5.10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7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8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联系。3.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小组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提交最后报价的规定时间为十分钟,超过规定的时间视为放弃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规定时间为十分钟,超过规定的时间视为放弃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7.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二、项目评审(一)谈判小组1.谈判小组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求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再随机抽取使用。2.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3.谈判小组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二)谈判过程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如评审需要,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5.项目开标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等相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三、项目成交(一)项目成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2.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未超过采购预算;3.采购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4.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二)重新评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三)成交通知书及合同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成交公告,及时在苏采云系统中签发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响应无效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1)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2)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查询中,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所使用的电脑的MAC地址和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均一致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2.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理由告知相关供应商。五、项目终止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谈判采购过程中,如遇到交易中心出现断电、断网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2.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第七章、评审方法一、成交规则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的响应内容需全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响应文件的内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则该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审专家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最后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由谈判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复核,报价以大写为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结果表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结果表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二、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认定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三)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四)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提交。(五)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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