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 其他社会服务

项目概况
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2025-062
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及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标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西路1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914307
质疑联系人: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中南大厦A座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050363
质疑联系人:苏武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572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docx466.3K

公平竞争审查表.jpg691.2K

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5]63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JY2025-062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2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7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1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21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2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5]632号)批准,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ZJJY2025-06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1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详见磋商需求1年75万元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14:00(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25日14:00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2.1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5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2-3050363,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竞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七、竞标地址: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八、磋商时间:2025年7月25日14:00九、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标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一、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2-3050363质疑函接收人:毕先生联系电话:0572-2557283地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2、采购人名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2-39143073、质疑函接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ZJJY2025-062财政审批编号:[2025]632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保证金无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9000元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6项目服务地点南浔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7采购预算人民币75万元8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9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5日14:00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5日14:00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12磋商文件的上传、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3、为保障解密成功,派授权代表出席的供应商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14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5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7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8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1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其中报价文件必须为含有最终报价及最终报价明细表的完整文件)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1.2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1.9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9000元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竞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4.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竞标人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6.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8.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9.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格审查条款)(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3)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格审查条款)(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7)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条款)(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11)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全国所有环境服务活动中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以及刑事犯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如实承诺,如经证实提供不实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条款)9.2技术文件:(1)对本项目的理解;(2)项目实施方案;(3)人员配备;(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9.3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9.3.1商务文件:(1)磋商声明书(2)服务承诺;(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3.2资信及其他文件:(1)供应商情况表;(2)项目组主要人员汇总表(3)企业业绩;(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9.4报价文件:(1)竞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6)竞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竞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0.磋商报价说明10.1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2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10.3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4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采购内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10.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0.6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10.7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文件》,作自动放弃处理。10.8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0.9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10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清单、最终报价金额明细表,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采购清单其各项综合单价金额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时提供的采购清单各项综合单价金额。)11.磋商有效期11.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竞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竞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竞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2.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2.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12.3.其他:12.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2.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4、投标文件的签章12.4.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2.4.2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4.3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2.5、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1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8.3对竞标人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竞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3.4竞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售后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8.3.8竞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3.9竞标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8.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8.3.11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8.3.12磋商时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18.3.13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3.14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8.3.15竞标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3.16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3.1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8.3.18未改变磋商文件磋商需求的情况下,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二次报价的;18.3.19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模板;18.3.20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8.3.21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8.3.22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抽取评审专家。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全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被拒绝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组织磋商。20.磋商过程的保密20.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竞标人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竞标人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磋商程序与方法22.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标资格。22.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竞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各竞标人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竞标人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2.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22.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2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2.6.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3.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4竞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标人。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本项目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竞标人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磋商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提高南浔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治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人员和技术优势,针对具体问题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弥补开发区环保管理上的人员和技术力量短板,从源头上有效地监管和服务企业。现通过引入“环保管家”队伍,以现场检查等方式认真排查开发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环境隐患,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污染防治法定责任,重点提高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减排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政府部门监管效率,减少群众投诉,化解信访矛盾。“环保管家”在开展环境监理服务过程中,针对木地板加工、家具制造、电机、漆包线、印刷和印染、纺织后整理等排污企业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及达标性等排查、诊断,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指导,积极向企业普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监测标准、行业标准等内容,以支撑经济开发区整体环保水平的提升。二、工作目标根据“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细化量化”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全面的“体检式”排查巡检,并对症下药,指导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提升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水平,排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对非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排查巡查,并对症下药,指导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提升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水平,排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三、工作内容(一)日常治气巡查服务(1)开发区工业企业大多集中在北部、南部、西部片区,针对工业园区及污染源排放重点行业(电磁线、电机、印染、木业等)开展日常治气巡查服务。以污染源排放重点行业为基础,综合考虑上级部门重点关注、重点监管的行业企业,开展日常治气巡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治气巡查,并逐渐扩大巡查半径,定期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情况汇报。(2)在此基础上对扬尘、工业等排放源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以提高大气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PM2.5及O3浓度的上升趋势。(二)工业企业技术服务内容(1)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分析可能产生的超标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并指导企业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2)检查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账,并指导企业做好固废(含危险废物)现场管理工作;(3)排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运营情况;(4)排查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及人员配备等落实情况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培训等开展情况;(5)检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通过对企业所有项目的全面排查,明确企业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相应手续的项目进行梳理,辅导其完善环保“三同时”手续。(5)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相关工作: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要求,从环境管理台账的完备性,自行监测计划的完整性,执行报告发布的及时准确性角度出发,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排查。(6)检查企业雨污分流情况;(7)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助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源头管控污染物排放;(8)辅助完成污水零直排相关工作;(9)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跟踪督导整改复查(1)针对以上各方面要求对相关企业及监测站点开展全面排查,出具环保“体检”诊断书和服务监理月报梳理其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规范的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企业实施整改;(2)巡检发现环境问题后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并持续跟踪确保企业按时按规范整改;对于企业不配合整改或者复查不合格的,第一时间报环保部门处理;(3)对上级部门督察或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协助并督导整改。(4)项目人员按照要求完成现场巡检日志及检查表格的填写,包括整改通知书及复查文书等相关材料,每月汇总报送环保部门。(5)做好对企业的技术提升、环保设施改造等监督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6)完成环保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7)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管家服务信息,并关注环保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改进。四、项目团队本次环保管家服务将成立6人及以上组成的技术团队,派驻(常驻)4名技术人员,并配备车辆、简易快速的检测设备及必要的办公用品,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事宜及配合南浔区开发区开展日常工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半小时内现场响应。五、商务条款:1、服务期:1年。2、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服务费的40%,余款按季度支付。注: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运维服务、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5、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检查形成的数据及报告的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中标供应商无权使用任何检查结果或将检查结果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为采购人保密。四、供就商有采购人要求以外的其他服务承诺等,可自行叙述。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以最终合同为准)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财政审批编号: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根据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南浔区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元(大写:)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订后付服务费的40%,余款按季度支付。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伍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俩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一、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二、资格、技术、商务、资信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竞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竞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建议各供应商进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标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成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往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标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磋商声明书致:(磋商采购单位名称):我方(竞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公章: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竞标人公章:年月日企业业绩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采购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项目组主要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备注三、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格式:竞标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人名称)提交报价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竞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竞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竞标人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竞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竞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竞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竞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报价(元)小写大写注:1、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材料、机械、人工费、服务费税费、磋商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磋商文件规定,一旦由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支付本项目全额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我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当日一次性向贵公司缴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部分:竞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竞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资信商务分90分。合格竞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三的竞标人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一)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入围竞标人中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竞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90分(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90分1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对重点难点的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等进行打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分范围:14,12,10,8,6,4,2,0分)14分2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整体实施的技术方案阐述。阐述是否完整、合理,方案架构科学。(评分范围:4,2,0分)2、提供的服务内容。视其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7,5,3,1,0分)3、针对本项目排查方案,视其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14,12,10,8,6,4,2,0分)4、确保工作质量保证措施。措施方案制定是否详尽,针对性强,综合评审。(评分范围:9,7,5,3,1,0分)5、能是否具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措施。(评分范围:5,3,1,0分)6、现场人员的保护管理措施。针对现场工作人员的保护管理措施科学完整切实有效的得2分,保护管理措施有缺失的得1分。7、合理化建议,供应商每提供一条合理有效的建议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1-7项方案未提供不得分。47分3人员配备1、配置:团队人员6人,其中常驻开发区4名技术人员,得6分;后每增加1名技术团队人员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常驻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人员培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是否全面、详细、合理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投入设备。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若可提供手持式VOCs监测仪、声级计、PH计等专业设备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购置发票(若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购置发票)不提供不得分)。18分4服务承诺1、投标人承诺半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得5分,每增加0.5小时减1分。2、车辆配备情况,在项目实施地配置运维服务车辆,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交通违章处理费、事故赔偿费等),配备1辆得2.5分,最高得5分。提供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协议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0分5企业业绩评委根据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进行评定,供应商每提供一个得0.25分,最高得1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分注:1、提供相应评分证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人员重复委任不重复计分,若不能按照人数最低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3、以上所涉及项目,若附件格式未提供,请自行设计格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中。4、各供应商须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虚假行为,一经查实,作无效标处理。如成交后,则取消成交资格。5、当供应商先前存在机构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况造成以上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时,必须提供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变更证明材料。6、供应商项目业绩评定中,同一个合同不能重复计分。附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有限公司存续守信激励对象下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4-登记机关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1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质疑函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标段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吴学伦0572-3914307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叶峰0572-3050363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口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口否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口否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斤供应商。是口否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口否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口否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口否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口否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口否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口否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口否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光(签字或盖章)2026年有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5]63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JY2025-062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2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7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1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21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2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5]632号)批准,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ZJJY2025-06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1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详见磋商需求1年75万元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14:00(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25日14:00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2.1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5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2-3050363,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竞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七、竞标地址: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八、磋商时间:2025年7月25日14:00九、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标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一、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2-3050363质疑函接收人:毕先生联系电话:0572-2557283地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2、采购人名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2-39143073、质疑函接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ZJJY2025-062财政审批编号:[2025]632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保证金无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9000元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6项目服务地点南浔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7采购预算人民币75万元8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9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5日14:00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5日14:00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12磋商文件的上传、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3、为保障解密成功,派授权代表出席的供应商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14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5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7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8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1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其中报价文件必须为含有最终报价及最终报价明细表的完整文件)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1.2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1.9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9000元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竞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2.2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4.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竞标人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6.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8.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9.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格审查条款)(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3)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资格审查条款)(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7)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条款)(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11)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全国所有环境服务活动中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以及刑事犯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如实承诺,如经证实提供不实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条款)9.2技术文件:(1)对本项目的理解;(2)项目实施方案;(3)人员配备;(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9.3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9.3.1商务文件:(1)磋商声明书(2)服务承诺;(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3.2资信及其他文件:(1)供应商情况表;(2)项目组主要人员汇总表(3)企业业绩;(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9.4报价文件:(1)竞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6)竞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竞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0.磋商报价说明10.1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2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10.3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4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采购内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10.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0.6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10.7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文件》,作自动放弃处理。10.8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0.9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10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清单、最终报价金额明细表,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与最终报价金额一致的采购清单其各项综合单价金额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时提供的采购清单各项综合单价金额。)11.磋商有效期11.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竞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竞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竞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2.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2.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12.3.其他:12.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2.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4、投标文件的签章12.4.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2.4.2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4.3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2.5、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1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8.3对竞标人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竞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3.4竞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售后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8.3.8竞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3.9竞标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8.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8.3.11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8.3.12磋商时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18.3.13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3.14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8.3.15竞标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3.16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3.1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8.3.18未改变磋商文件磋商需求的情况下,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二次报价的;18.3.19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模板;18.3.20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8.3.21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8.3.22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抽取评审专家。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全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被拒绝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重新组织磋商。20.磋商过程的保密20.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竞标人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竞标人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磋商程序与方法22.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标资格。22.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竞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各竞标人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竞标人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2.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22.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2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2.6.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3.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4竞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标人。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本项目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竞标人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磋商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提高南浔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治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人员和技术优势,针对具体问题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弥补开发区环保管理上的人员和技术力量短板,从源头上有效地监管和服务企业。现通过引入“环保管家”队伍,以现场检查等方式认真排查开发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环境隐患,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污染防治法定责任,重点提高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减排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政府部门监管效率,减少群众投诉,化解信访矛盾。“环保管家”在开展环境监理服务过程中,针对木地板加工、家具制造、电机、漆包线、印刷和印染、纺织后整理等排污企业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及达标性等排查、诊断,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指导,积极向企业普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监测标准、行业标准等内容,以支撑经济开发区整体环保水平的提升。二、工作目标根据“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细化量化”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全面的“体检式”排查巡检,并对症下药,指导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提升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水平,排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对非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排查巡查,并对症下药,指导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提升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水平,排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三、工作内容(一)日常治气巡查服务(1)开发区工业企业大多集中在北部、南部、西部片区,针对工业园区及污染源排放重点行业(电磁线、电机、印染、木业等)开展日常治气巡查服务。以污染源排放重点行业为基础,综合考虑上级部门重点关注、重点监管的行业企业,开展日常治气巡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治气巡查,并逐渐扩大巡查半径,定期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情况汇报。(2)在此基础上对扬尘、工业等排放源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以提高大气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PM2.5及O3浓度的上升趋势。(二)工业企业技术服务内容(1)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分析可能产生的超标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并指导企业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2)检查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账,并指导企业做好固废(含危险废物)现场管理工作;(3)排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运营情况;(4)排查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及人员配备等落实情况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培训等开展情况;(5)检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通过对企业所有项目的全面排查,明确企业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相应手续的项目进行梳理,辅导其完善环保“三同时”手续。(5)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相关工作: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要求,从环境管理台账的完备性,自行监测计划的完整性,执行报告发布的及时准确性角度出发,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排查。(6)检查企业雨污分流情况;(7)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助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源头管控污染物排放;(8)辅助完成污水零直排相关工作;(9)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跟踪督导整改复查(1)针对以上各方面要求对相关企业及监测站点开展全面排查,出具环保“体检”诊断书和服务监理月报梳理其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规范的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企业实施整改;(2)巡检发现环境问题后及时报告环保部门,并持续跟踪确保企业按时按规范整改;对于企业不配合整改或者复查不合格的,第一时间报环保部门处理;(3)对上级部门督察或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协助并督导整改。(4)项目人员按照要求完成现场巡检日志及检查表格的填写,包括整改通知书及复查文书等相关材料,每月汇总报送环保部门。(5)做好对企业的技术提升、环保设施改造等监督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6)完成环保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7)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管家服务信息,并关注环保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改进。四、项目团队本次环保管家服务将成立6人及以上组成的技术团队,派驻(常驻)4名技术人员,并配备车辆、简易快速的检测设备及必要的办公用品,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事宜及配合南浔区开发区开展日常工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半小时内现场响应。五、商务条款:1、服务期:1年。2、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服务费的40%,余款按季度支付。注: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运维服务、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5、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检查形成的数据及报告的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中标供应商无权使用任何检查结果或将检查结果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为采购人保密。四、供就商有采购人要求以外的其他服务承诺等,可自行叙述。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以最终合同为准)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财政审批编号: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根据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南浔区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元(大写:)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要求;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订后付服务费的40%,余款按季度支付。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伍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俩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一、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二、资格、技术、商务、资信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竞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竞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建议各供应商进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标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成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往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标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磋商声明书致:(磋商采购单位名称):我方(竞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公章: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竞标人公章:年月日企业业绩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采购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项目组主要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备注三、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格式:竞标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人名称)提交报价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竞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竞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竞标人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竞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竞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竞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竞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暨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报价(元)小写大写注:1、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材料、机械、人工费、服务费税费、磋商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磋商文件规定,一旦由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支付本项目全额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我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当日一次性向贵公司缴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部分:竞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竞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资信商务分90分。合格竞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三的竞标人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一)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入围竞标人中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竞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环保综合治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