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公告(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暗标]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已由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代码:2209-410381-04-01-545390,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拟对高辛路、偃戈路、偃商路、偃武路、夷齐路、中州路等路段铺设污水管道。 2、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境内 3、招标编号:偃建招(2025)10号 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33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13号 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7、工期:27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3、最高投标限价:20946264.8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7月15日 至2025年07月2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9-67712798 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7 联 系 人:姜昊 电 话:18237937127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工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9497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13号招标编号:偃建招(2025)10号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33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附件1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项目代码2209-410381-04-01-545390标段名称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华伟0379-67712798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姜昊18237937127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口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11一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斤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口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025年7月10日,12025年7月i0日-2-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一封公开信参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精神,我市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借用资质、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招标人或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如果您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中发现以上行为或《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禁止行为清单》《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中所列行为,请依法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379-63937963,举报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万众金融广场B座520。如果您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可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首页“投诉举报”专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在线举报”窗口反映。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事实材料,我们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而努力!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2、投标文件的提交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2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4.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已由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代码:2209-410381-04-01-545390,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拟对高辛路、偃戈路、偃商路、偃武路、夷齐路、中州路等路段铺设污水管道。2、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境内3、招标编号:偃建招(2025)10号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3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13号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7、工期:270日历天。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1、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13、最高投标限价:20946264.87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体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379-67712798招标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24号6幢第12层联系人:姜先生电话:18237937127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建工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949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379-6771279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24号6幢第12层联系人:姜先生电话:182379371271.1.4项目名称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1.1.5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工期27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3.4项目概况拟对高辛路、偃戈路、偃商路、偃武路、夷齐路、中州路等路段铺设污水管道。1.3.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3.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7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8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3.9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过程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发出澄清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发出修改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3.7.6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2)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3)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具体序号设置如下: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6)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7)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8)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投标人存在其他透露投标人身份信息情况的,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注意: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递交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系统中在线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醒:投标人应考虑投标数据传输耗时以及意外情况的影响,适当提前上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照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解密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7.3.1履约担保免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2投标人参加开标人员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10.3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标费依据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0.4投标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谋取中标的,招标人将报请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10.5付款方式按“三二三二”方式付款,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当年年底前付中标价的3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二年年底前,付中标价的2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三年年底前,付中标价的3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四年年底前,按相关部门的核算价,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工程款。(((10.6((((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必须通过UK上传投标文件及清单电子版。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2、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各投标单位对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投标文件中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投标人应使用投标人单位CA数字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0.7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相关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在采用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审慎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施工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9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65。10.10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建工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9497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等要求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本招标项目的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7本招标项目的扬尘治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本招标项目的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9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用承诺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3.1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执行;1.1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需按1.13.1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进行单独承诺的同时,须承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银行流水转账备注为工资且没有对公转账记录。”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执行的定额标准编制,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内的全部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招标范围内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3.2.3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3.2.4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3.2.5投标人需做好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该现场情况,对施工现场水电接口位置、道路运输及装卸限制、施工道路情况等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全部因素,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总报价。中标后,任何因素对现场情况误解或不了解,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增加,招标人均不予批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以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尽量将投标文件目录细化,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详细的跳转目录。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编制混乱导致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3.7.5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否则,影响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影响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的,不予认可,对应分值不得分。3.7.6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暗标”评审的要求,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3.8.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规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投标4.1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2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各投标单位对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3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络在线准时参加开标。5.2开标程序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设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5.3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取消参加评标资格:(1)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的或未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5.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6.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用承诺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2分)商务标评分:40分技术标评分:35分综合标评分:27分2.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A*50%+B*50%A为最高投标限价①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总报价不少于五家(含五家)时,B值为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B值。有效投标报价:①不高于招标控制价;②通过评委会初步评审。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2.2.4(1)商务标40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40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4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4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计分采用比例内插法,数值精度为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0分2.2.4(2)技术标35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和工程施工条件等)1分;、施工准备1分;3、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2分;4、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的技术措施1分。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指挥系统、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及职责1分;、项目质量目标、制度及保障措施1分;3、关键分部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实施1.5分;4、建立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1.5分。5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分;、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及计划1分;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1.5分;4、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建筑垃圾处置方案1.5分。5分工期保证措施1、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1分;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方案1.5分;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方案1.5分;4、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紧密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有工期目标及奖惩办法1分。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拟建建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2分;2、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垂直运输、供电、供水、排水排污、临时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的位置与尺寸,并应有文字说明1.5分;3、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1.5分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分;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与措施1分;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分;4、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1.5分。5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含PC构件的运输、安装设备)总量及进退场时间1分;2、劳动力: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各施工阶段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计划1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配置计划1分。3分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分;2、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分。2分注:1、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内容横向比较在给定分值内进行区间打分,以上内容如有缺项或不符合实际的该项为0分。2、技术标得分低于25分的,其技术标为不合格,按否决投标处理。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投标文件中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否则不得分)9分2.2.4(3)综合标27分企业荣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6分难点及解决预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重难点应对方案在1~5分之间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没有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在1~2分之间进行横向对比打分,没有相关服务承诺的不得分。2分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分根据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话在原有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5%,若不是小微企业的不增加。计算公式如下:小微企业投标报价得分(政策加分)=采用原报价评审得分×5%(注:1、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分综合评价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相关业绩、优惠承诺等对投标人做出综合评价1-3分。3分3.2.3投标人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3.2.4评标办法的解释: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评标办法产生歧义,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有分歧时举手表决。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标(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商务标(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商务标(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评标资格:(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价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承诺,或承诺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递交者;(7)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不按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的;(8)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的;(9)其它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大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清单如下:序号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备注(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P1~W1段、W1~W10段污水管道沟槽和检查井基坑开挖深度超3米危大工程序号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备注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P1~P9段、P11~W1段、W1~W2段顶管坑和接收坑开挖深度超5米。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二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采用起重机械吊装污水管道、吊装污水检查井盖板等。危大工程三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新建管道与现状管道碰通时,局部现状管道的拆除和外运。危大工程四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P1~W1段、W1~W6段、W7~W10段顶管施工的污水管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五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孔桩工程。(四)水下作业工程。(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①与现状排水管道接通处需防有害气体。②新建排水管道与现状排水管道碰通时,涉水作业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③检查井基坑和管道沟槽开挖时采取措施保护毗邻或交叉的现状管线(特别是高压电缆、燃气、国防光缆等)危大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29(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偃师区,地址:邮政编码:4719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道路。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缴纳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付款进度。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偃师区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