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灌阳县交通运输局2025)
项目概况
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5-C2-270032-GXJZ
项目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1425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14252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道路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最高限价(如有):1142524
合同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3.1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3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交(2015)70号)、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 (市交(2018)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供应商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 9576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4)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5)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灌阳县灌阳镇江东新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联系人:蒋泽豪
项目联系方式:0773-4212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
项目联系人:唐周平
项目联系方式:0773-5368276
附件信息:
(定稿)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pdf579.3K
工程量清单-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pdf7.0M
图纸-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pdf10.4M
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270032-GXJZ采购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年7月1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图纸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5-C2-270032-GXJZ项目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1142524.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14252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建设地点:灌阳县。(2)建设规模:道路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3)要求工期:180日历天。(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3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市交(2018)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4)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5)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灌阳县灌阳镇江东新区项目联系人:蒋泽豪项目联系方式:0773-4212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项目联系人:唐周平项目联系方式:0773-53682762025年7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270032-GXJZ2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3.3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行为评定标准(施工)的通知》(市交(2018)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3.4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23供应商资格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13.1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贰仟伍佰贰拾肆元整(1142524.0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716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电子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716响应文件的制作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电子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电子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电子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918.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响应文件操作,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系统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使用加密时的CA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地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政采开标仓(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供应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电子邮箱)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或承认。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供应商原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10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1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2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14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4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52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参考《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市财采〔2022〕7号)文件要求,免收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16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183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伍仟元时,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93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033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250206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5-C2-270032-GXJZ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6“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特指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因特殊情况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7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对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灌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周平,联系电话:0773-5368276;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7.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7.4如发现有以上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特别说明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4)评审办法;(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图纸。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1.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2.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四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④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如因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升级等原因,暂时无法向供应商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服务时,供应商可以提供已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须同时提供无法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网站截图、公告等)。】(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和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复印件(必须提供);(6)拟派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必须提供);(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8)供应商2022年以来任意年度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11.2.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3)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必须提供);(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必须提供)。11.2.1.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时间)(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或个人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无效。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贰仟伍佰贰拾肆元整(1142524.0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3.4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勘误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需签字确认。13.5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提供的服务、技术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培训、版权费等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含脚手架)、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安装(如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所安装设备则包含所安装设备的采购)、垃圾清运、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7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磋商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磋商供应商在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发包人将不予支持。13.8供应商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就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电子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电子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电子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电子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8.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响应文件操作,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系统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使用加密时的CA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地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政采开标仓(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供应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电子邮箱)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或承认。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供应商原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20.评审原则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2磋商小组应当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1.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5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补正或更正。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电子签名、加盖电子签章)。2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1.8最后报价21.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8.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施工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21.8.3最后报价(应答文件)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8.4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8.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库〔2014〕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1.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21.10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21.12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2.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项目管理机构分、业绩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将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磋商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8)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9)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或报价超出上限控制价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25.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市财采〔2022〕7号)文件要求,免收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28.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第28.1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取消该成交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29.3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附表3)、《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附表4)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采购人会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六、其他事项3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伍仟元时,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务类率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江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银行账号:6600000119082000153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2.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250206附表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2: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采购人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4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格式)供应商申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担保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担保金(大写)¥(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签章:年月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担保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签章:年月日附件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灌阳县。建设规模: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编制依据:(1)财建[2009]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2)《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5)《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6)交办公路[2016]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第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8)桂交建管发[2019]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9)桂交监造价函[201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的函》;(10)《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11)参考《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4期桂林市灌阳县材料价格,灌阳县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同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询价。(12)桂林市及广西区造价站发布的其他相关计价文件规定。二、注意事项及要求:1、严格按国家标准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施工。2、要求工期:180日历天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贰仟伍佰贰拾肆元整(1142524.0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依据及方式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百分制打分。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办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百分制,分值保留两位小数)1、价格分……………………………………………………………………满分30分(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2)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30分。2、技术分……………………………………………………………………满分60分由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独立评分:(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满分10分)一档(10分):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划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二档(7分):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对项目总体有基本认识,表述完整、合理,措施具体;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合理,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关键线路准确、完整、计划编划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三档(4分):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对项目总体有基本认识,表述欠完整,措施一般但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关键线路基本满足要求、计划编划基本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四档(0分):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达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满分10分)一档(10分):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二档(7分):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及方法可行,能指导施工并确保安全。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可行,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及方法基本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满足施工需要。四档(0分):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没有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拟投入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6分)一档(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且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详细周密思路清晰,劳动力投入完全合理,投入计划与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二档(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比较详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且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比较详细,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投入计划与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完善但欠合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且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完善但欠合理,投入计划与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劳动力投入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四档(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的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合理,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合理,劳动力投入不合理,投入计划与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6分)一档(6分):有工期保证体系,且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思路清晰针对性强。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详细且完善,安排科学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4分):有工期保证体系,且工期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基本满足要求,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2分):有工期保证体系、工期保证措施欠合理。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但欠合理,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四档(0分):有工期保证体系、工期保证措施不合理。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但不合理,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5)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6分)一档(6分):有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详细完整且可行合理得当。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且针对性强,自控体系详细完整合理,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4分):有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可行合理。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2分):有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合理。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自控体系基本完整,能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四档(0分):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基本可行但欠合理。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欠合理,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6)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6分)一档(6分):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措施详细完整且可行合理得当,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二档(4分):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可行,有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且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且措施可行。三档(2分):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但措施描述简单。四档(0分):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基本,不符合实际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没有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7)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6分)一档(6分):有详细完整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可行,合理得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措施,且各项措施内容周全、具体、有效。二档(4分):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可行,针对本工程项目,有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措施且措施可行。三档(2分):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有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措施,各项措施描述简单。四档(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不可行。(8)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一档(5分):有详细完整的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可行,合理得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二档(3分):有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可行。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可行。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三档(1分):有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有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各项措施描述简单不够细致。四档(0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保证措施不可行。(9)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满分5分)一档(5分):有详细完整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详细完整的风险预测和应急预案及防范风险事故措施,且各项措施针对性强、周全、具体、有效。二档(3分):有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风险预测和应急预案及防范风险事故措施,且各项措施可行。三档(1分):有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有风险预测和应急预案及防范风险事故措施,各项措施描述简单不够细致。四档(0分):有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但欠合理。有风险预测和应急预案及防范风险事故措施但欠合理。注: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相应内容的,相应项不得分。3、项目管理机构…………………………………………………………………6分(1)项目经理:具有助理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只记最高一个职称得分)。(满分2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3)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中具有助理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4、业绩分…………………………………………………………………………4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5、综合得分=1+2+3+4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项目管理机构分、业绩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包人:,(采购人)承包人:,(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最终结算以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合同签订时填写)。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附件;(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3)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4)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5)技术规范;(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合同备案单位壹份。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电话:,电话:地址:,地址:邮编:,邮编:邮箱:,邮箱:开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1.1发包人:。1.1.1.2承包人:。1.1.1.3分包人:本工程不进行分包。1.1.2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前。1.1.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通过完工验收后一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3)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6)技术规范;(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3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因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2发包人义务2.1提供施工场地2.1.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本工程无征地、青苗补偿等费用,施工所有的土地包括永久和临时用地均由项目村自行解决。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增加内容:(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承包人承担)。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二)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4)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②每月25日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⑥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坟墓、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⑧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完成并提完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4.2履约保证金4.2.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金额:成交价的%(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4.3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在原条款末增加: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承包人违反下述规定的,业主将中止其任何款项的支付。(1)凡不在业主指定银行开户的承包人,业主将不对其支付任何款项。(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每个承包人只能在一个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不允许多头开户。业主按合同条款规定对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只对合同规定的法人或者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支付,不对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或经批准的分包人直接支付(合同有专项规定者除外)。4.10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全工地范围。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无。(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及承担其费用。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绘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1.开工和完工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整体工程年月日1000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其他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因异常恶劣气候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一致认可的因素影响延误工期,工期顺延,但不另行增加费用。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当监理人有指令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试验和检验14.4试验和检验费用(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封-1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7D112140木日管理司1001503编制人复核人88月16日m7AA(造价人员签字)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扉-1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标表1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总则2200路基3300路面4600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5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6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7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8计日工合计9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10投标报价清单第1页共1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标表2清单第100章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102工程管理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06安全责任险-a安全责任险总额清单第1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1页共4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标表2清单第200章路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9挡土墙209-5混凝土护肩墙-a混凝土m31302清单第2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2页共4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标表2清单第300章路面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308透层和黏层308-2黏层m210410309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09-26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厚60mmm210410清单第3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3页共4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标表2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604道路交通标志604-1单柱式交通标志个-a单柱式倒三角形标志(900mm)个-b单柱式三角形标志(△900mm)个605道路交通标线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a热熔标线m2617.18-b振动标线m254609道口标注根14清单第6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4页共4页计日工汇总表合同段:灌阳县兴秀至东阳道路改造工程名称金额标表3备注劳务材料施工机械计日工总计:0(计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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