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监理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招标公告(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
[WXHS202312002-X07]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监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项目名称)三期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行审备[2023]5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显山路与上伟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848.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0848.93㎡,地下建筑面积约 0 ㎡),包括10~19#楼厂房。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4层,地下0层;建筑物高度(最大):26.7米;单跨跨度(最大): 9.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3668.6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计划监理期限:5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招标范围: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家电家具、整个园区市政工程、整个园区景观绿化工程、10kv电力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完成审计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凡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无论上述所列项目全面与否,皆为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只要招标人提出,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应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17:00时至2025年07月21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7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6号
地址:
无锡市锡澄路260-1-2008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桑英、王琦琦、韩静
联系人:
周浩、张心情、盛静
电话:
0510-83590891
电话:
1896185566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2958485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
文京章管家品惠前发柜热喜>1203062124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项目名称)三期监理(标段名称)(招标编号:WXHS202312002-X07)招标文件招标人: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周浩2025年07月1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7.5履约保证金7.6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6号联系人:桑英、王琦琦、韩静电话:0510-83590891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锡澄路260-1-2008联系人:周浩、张心情、盛静电话:18961855662电子邮箱:1829584852@qq.com传真:/1.1.4招标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监理1.1.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848.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848.93㎡,地下建筑面积约0㎡),包括10~19#楼厂房。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4层,地下0层;建筑物高度(最大):26.7米;单跨跨度(最大):9.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3668.6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竣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监理服务期)建设周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8月30日(以委托人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01月11日项目东部区域室外部分(1#-9#楼及20#楼范围的市政道路、景观铺装及绿化、海绵、智能化等)于2025年11月30日完成;三期全部工程于2026年12月底完成;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以上为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1.1.8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80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100%3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家电家具、整个园区市政工程、整个园区景观绿化工程、10kv电力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完成审计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凡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无论上述所列项目全面与否,皆为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只要招标人提出,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1.3.2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主体信息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2)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应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按省住建厅〔2017〕35号公告要求,项目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市政、安全、安装专业)、监理员不少于3人(其中安全监理员不得少于1人,监理项目部必须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可兼))。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监理机构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一经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若由于甲方原因,开工日期延误超过6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②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条款“1.4.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出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施工图纸、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行业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7月22日11:30前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时间:2025年07月22日17:30前形式: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发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法/3.2.3报价方式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固定总价进行报价:1、投标报价说明:1)按国家及地**府规定由中标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向税收等部门缴纳。2)投标报价应包含监理全部工作内容,负责配合拿到验收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约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依据市场价格、合理低价及自身实力,提供具有投标竞争优势的综合价格。2)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系数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漏项的,招标人视同投标人已将该部分项目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投标人于投标前必须勘察现场,分析履约条件(办公条件、工程实际难度、人员配置要求等)。招标人对于现有的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投标人均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不得调整。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工程施工所需的完成监理服务的一切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作任何调整。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1)本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为150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的组成:①监理基本费:120万元;②监理考核费:30万元(不可竞争费)。(2)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即监理费总价期望值为142.5万元,其中:监理基本费期望值为112.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期望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监理费用结算方式为:本项目中标的监理基本费用固定不变;监理考核费根据招标人/代建人考核情况,待考核期结束后按付款条件支付。(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后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其他形式:□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2万元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方式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②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3.4.1投标保证金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3、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险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险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险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单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核验方式;保单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保单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4、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担保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函手续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5、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②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3)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交的;(5)资格后审或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6)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总监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主体信息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评标时诚信库能查询到的信息以主体信息库为准,查询不到的,以投标人上传的资料为准。投标人务必确保资料的准确有效,如上传的资料为伪造、修改、虚假资料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生成加密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上午9:30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三室(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3楼),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否则如由于无法及时联系相关授权委托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2(4)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详见《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优先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承包人在以下方式中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其他:履约保证金、担保机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10%,承包人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足额履约担保。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操作手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工程招标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锡建标〔2011〕4号)、《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等有关规定。2.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总监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主体信息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评标时诚信库能查询到的信息以主体信息库为准,查询不到的,以投标人上传的资料为准。投标人务必确保资料的准确有效,如上传的资料为伪造、修改、虚假资料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请各投标人及时完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3.本项目监理方案采用暗标形式,版式为A4竖版。暗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未按上述规定编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开标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视为放弃其投标。6.特别提醒:关于询标方式:(一)目前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7.0的在线询标功能处于试运行阶段,本工程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评标委员会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在线询标:(1)选择采用在线询标:评委会负责人在系统中发出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系统中收到代办事项后,通过短信提醒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通过短信回复其是否具备在线答复澄清的条件(电脑、网络、CA锁等)。如具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发澄清,投标人收到澄清要求的30分钟内必须在会员系统中完成在线澄清答复,答复方式参照附件《投标人在线澄清答复操作提示》;如不具备条件,则转为线下询标。(2)选择不采用在线询标:采用线下询标。线下询标方式: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或短信通知的30分钟内作出答复,答复方式如下:短信回复,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二)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答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7.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8.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找到“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0.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11.本项目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将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1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②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3)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14.监理费用结算方式为:本项目中标的监理基本费用固定不变;监理考核费根据招标人/代建人考核情况,待考核期结束后按付款条件支付)。15.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16.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规定“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住建部门官网通报事故情况,通报中要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事故所在地设区市范围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月。2.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内外监理企业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省内施工企业限制期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结束,我厅官网事故通报中将标注限制解除时间;监理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后,厅官网发布解除限制通知。3.省外施工企业发生事故的,自厅官网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通报,暂停其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资格,收回其《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施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结束并回函我厅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撤除通报,限制期解除。4.在我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对有责任的本省施工企业继续实施顶格处罚,一律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上述“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签订合同的项目外,停止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是指除已发布中标公告的项目外,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7.如招标文件与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为准。18.依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文)规定,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项目负责人缺席答辩或消极答辩(答辩得分低于扣除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需进行判定)的属于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对其公示1个月,并扣除其企业信用分1分(扣分有效期6个月),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该投标单位投标。19.中标人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的规定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任一方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交易服务费按文件要求减按80%收取。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应由发包人支付的部分)由中标人先行垫付,不含在投标报价中,该费用根据发票按实结算。20.相关招标事项提醒如下:请招投标各方主体及时进行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详见“关于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通知”(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5/03/31/4532914.shtml)。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10-83598692。23.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三天内需向招标人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3份,同时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大纲(打印一式3份)。2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监理报酬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监理大纲;(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评标方案中所列出的、投标人具有的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期望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期望值,期望值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1.2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工期、业绩,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7.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7.2.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7.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7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项目监理机构:24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类似工程业绩:3分2.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监理方案:24分投标报价:41分2.2.2(1)项目监理机构(24分)总监理工程师(5分)1.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民建专业的得1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专业不符不得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5年(含)-10年得1分,5年以下(不含5年)不得分;(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批准日期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起向前推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专业监理工程师(19分)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以下人员:1、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民建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3)具备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2、配备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3)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3、配备一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相关专业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包含建筑专业)的得1分;(3)具备安装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4、配备一名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3)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5、配备1名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备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2)具备一级结构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3)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6、配备一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4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2)具有安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3)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的得1分;(4)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注:1、上述所有人员不可相互兼任,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2018年7月20日颁发“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等同。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注册证书未体现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执业资格证书也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以上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登记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否则不得分;3、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专业不符合不得分。2.2.2(2)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工程所需主要检测设备齐全:全站仪、经纬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工程质量检验尺、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楼板厚度检测仪、游标卡尺、回弹仪等检测设备齐全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必须提供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检测设备购买未满一年的可以不用提供鉴定书或校准证书,但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2.2(3)类似业绩(3分)拟派总监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之日计2.2.2(3)类似业绩(3分)算。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2.2.2(4)监理大纲(24分)质量控制措施(6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安全文明管理措施(6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进度控制措施(4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投资控制措施(4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合同、资料信息管理措施(2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组织协调管理措施说明(2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注:1、本工程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技术标除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需设置目录(目录中不得出现数字),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3)须在暗标第一章正文前同时上传“暗标目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监理大纲不多于300页,超过300页的,每超过一页扣0.1分。2、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3、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2.2.2(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1分)以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元为单位,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2.2.2(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1分)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4、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环节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1.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1)项目监理机构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清标)3.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3.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3.2初步评审3.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3.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为准),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误期违约金和质量违约金额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成本价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1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2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2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24)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2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6)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为准);(2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28)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在投标函中)。3.3详细评审3.3.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5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5.3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监理;2.工程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兴洲路与新石路交叉口东南侧;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848.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848.93㎡,地下建筑面积约0㎡),包括10~19#楼厂房。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4层,地下0层;建筑物高度(最大):26.7米;单跨跨度(最大):9.6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3668.6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80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注册号:五、签约酬金含税签约酬金(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基本费万元固定不变,考核费30万元根据委托人/代建人考核情况,待考核期结束后按付款条件支付。工程监理费最终结算价=监理基本费+监理考核费。包括:1、监理酬金:基本费万元,考核费30万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预计500天(自监理人按照进场通知要求进场之日开始至本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成止,包含施工、调试、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服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竣工日期:2027年01月11日。项目东部区域室外部分(1#-9#楼及20#楼范围的市政道路、景观铺装及绿化、海绵、智能化等)于2025年11月30日完成;三期全部工程于2026年12月底完成;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具体按专用条款的“9.补充条款”第13条“监理合同工期”约定为准)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时间段为准。(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时间段为准。(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时间段为准。(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时间段为准。七、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无锡市惠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叁份。(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委托人:(章)监理人:(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住 所: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5)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6)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承诺);(7)本合同通用条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家电家具、整个园区市政工程、整个园区景观绿化工程、10kv电力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完成审计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凡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无论上述所列项目全面与否,皆为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只要招标人提出,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在用地范围之外为该项目配套的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试运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配合完成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竣工移交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委托人进行投资控制以及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验收结束。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审核每月承包人上报的当月含变更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月报,总监签字盖章后报跟踪审计。发生变更涉及费用调整的必须做到先签证、后实施,否则,由监理人负责后果)、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主持竣工验收,并准备、检查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依据监理大纲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委托人、代建人要求,参与对施工承包商的合同谈判工作;(3)主持或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向承包商提出风险防范建议;(5)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相关文件和指令;(7)实施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8)实施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信息和资料管理;(9)实施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10)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11)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12)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委托人;(13)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14)参与委托人、代建人组织的质量分析会;(15)向委托人、代建人上报工程进度日报、周报和监理工作月报;(16)向委托人、代建人上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17)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委托人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18)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19)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20)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1)参加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并提出意见;(22)协调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检测、供应各方面关系;(23)验收施工竣工资料,编制监理竣工资料;(24)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25)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委托人;(26)监理人每周向委托人通报监理情况。按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形式的监理月报;(27)完成监理工作总结;(28)免费为委托人进行设计咨询,与设计单位进行良好沟通,提出合理建议,保证结构和使用功能满足委托人需要,完善图纸设计。(29)完成规范中规定要求的其他监理工作。(30)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土方纵断面图和总挖方与填方量,监理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监理项目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施工招标的标段内容不超出一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故意压低最高限价,迫使投标人低价竞标。四、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五、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六、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七、我单位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八、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九、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5年07月10日第一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7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项目监理机构:24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类似工程业绩:3分监理方案:24分2.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41分2.2.2(1)项目监理机构(24分)总监理工程师(5分)1.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民建专业的得1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专业不符不得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5年(含)-10年得1分,5年以下(不含5年)不得分;(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批准日期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起向前推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专业监理工程师(19分)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中,配备以下人员:1、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工民建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3)具备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2、配备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3)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3、配备一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相关专业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2)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包含建筑专业)的得1分;(3)具备安装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4、配备一名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证书的得1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3)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5、配备1名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3分)(1)具备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2)具备一级结构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3)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6、配备一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4分)(1)具有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2)具有安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3)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的得1分;(4)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分。注:1、上述所有人员不可相互兼任,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2018年7月20日颁发“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等同。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注册证书未体现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执业资格证书也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2、以上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登记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否则不得分;3、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专业不符合不得分。2.2.2(2)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工程所需主要检测设备齐全:全站仪、经纬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工程质量检验尺、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楼板厚度检测仪、游标卡尺、回弹仪等检测设备齐全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必须提供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检测设备购买未满一年的可以不用提供鉴定书或校准证书,但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2.2(3)类似业绩(3分)拟派总监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之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2.2.2监理大纲质量控制措施(6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4)(24分)安全文明管理措施(6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进度控制措施(4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投资控制措施(4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合同、资料信息管理措施(2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组织协调管理措施说明(2分)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注:1、本工程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技术标除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需设置目录(目录中不得出现数字),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3)须在暗标第一章正文前同时上传“暗标目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监理大纲不多于300页,超过300页的,每超过一页扣0.1分。2、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3、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2.2.2(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1分)以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元为单位,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注: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2.2.2(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1分)入法计算得分。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4、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环节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1.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1)项目监理机构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清标)3.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3.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3.2初步评审3.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3.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为准),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误期违约金和质量违约金额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成本价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1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2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2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24)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2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6)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系统固定格式为准);(2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28)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在投标函中)。3.3详细评审3.3.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5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5.3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项目三期监理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制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