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 机械租赁 机械租赁租赁 卡特挖机 挖机 装载机 压路机招标公告(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
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 ZJSD-JHCQGS-202507(16)
2、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
3、招标内容:机械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上午10:00止,通过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tunnel.com投标单位通过招标人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6、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广业街599号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逾期完成投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5年07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广业街599号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叶竟皞
联系电话:18069467780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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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SD-JHCQGS-202507(16)招标人: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14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三部分租赁需求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项目编号:ZJSD-JHCQGS-202507(16)2、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3、招标内容:机械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上午10:00止,通过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tunnel.com投标单位通过招标人公司网站自行下载。6、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广业街599号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逾期完成投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广业街599号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8、联系方式: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联系人:叶竟皞联系电话:18069467780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14日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二、实施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三、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见第三部分“租赁需求和服务要求”2合同名称:《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租赁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如招标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4投标保证金:不采用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柒份。6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7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8标前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9最高限价:600万。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招标单位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合同中的乙方。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1.5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中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具有机械机械租赁相关资质。4.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三部分租赁需求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采购需求和服务要求、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标前会:见前附表6.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或组织标前会答疑。6.3不论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7.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7.2若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8.投标报价8.1标的物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8.2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但不仅限于机械租赁费、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出场运输费等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设备施工使用燃油、设备用电、用水费用均由甲方承担。8.3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的资信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单位基本情况表;6)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材料等复印件;10.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投标人自行考虑装入资信报价文件或技术文件)。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1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资信报价部分装订成册,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映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的资料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3.4所有的投标文件都应采用标准的胶装,不接收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4.1各标项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袋密封,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14.2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4.3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5.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投标文件的修改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16.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6.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起损失。五、开标17.开标17.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8项载明的时间、地点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2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7.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7.4.1正本及有关资料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7.4.2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17.4.3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8.投标文件鉴定18.1开标时,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招标人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18.2在评标前,招标人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等方面的预审。18.3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1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8.5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六、评标19.评标组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20.评标原则20.1竞争优选;20.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20.3反对不正当竞争。21.评标办法21.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经评审最低价法。21.2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和送修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4)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载明的收费标准的;(6)投标人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8)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的。21.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如商务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21.5通过以上审查后的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评标价最低的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次低的将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2.评标内容的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照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作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失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招标失败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如出现上述第(1)款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具有竞争性,可拒绝全部投标,否则,可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继续评审。七、定标25.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招标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八、合同签订及其他26.中标书26.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6.2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考虑与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26.4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27.合同的签订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不采用29.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30.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第三部分租赁需求和服务要求一、项目简介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进行原水取水口段施工机械租赁招标,且采购工作已完成审批,采购资金来源: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工程建设资金。2、租赁需求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租赁期限(月)备注卡特挖机320台120卡特挖机320带破碎锤台120挖机60台120装载机50台120装载机30台120压路机22吨台120随车吊8吨辆120汽车吊12吨辆120汽车吊25吨辆120神钢挖机350台120神钢挖机330台120神钢挖机240台120压路机宽度1-1.2米台120洒水车12方台120说明1、以上报价含税费,暂定合同价 元,最终以实际完成租期结算。2、机械设备每月工作时间255小时内按月租金计算,超出255小时的超出部分时间额外金额按月租金及255小时为基数计算,包含人工费。3、随车吊、汽车吊和洒水车无进出场费,挖掘机、装载机和压路机根据机械设备租期确定进出场费。机械设备租期不满2个月,进出场费来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满2月至6个月,承租方承担一个单边进出场费用,租期6个月以上无进出场费。4、以上报价均不含机械设备使用燃油费,施工机械燃油由甲方提供。4.付款方式按照每月实际租赁费的70%进行支付,剩余尾款待所有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完成后90天内一次性付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通用资质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的;(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2、专用资质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机械机械租赁等。四、投标报价方式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法,报价方应根据租赁需求进行综合报价。第四部分:租赁合同范本机械租赁合同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就租赁乙方下列设备,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工程量、单价、合价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租赁单价(元/台*月)租期(月)租金(元)备注卡特挖机320台120卡特挖机320带破碎锤台120挖机60台120装载机50台120装载机30台120压路机22吨台120随车吊8吨辆120汽车吊12吨辆120汽车吊25吨辆120神钢挖机350台120神钢挖机330台120神钢挖机240台120压路机宽度1-1.2米台120洒水车12方台120合价(元)/////注:1、以上报价含税费,暂定合同价元,最终以实际完成租期结算。2、机械设备每月工作时间255小时内按月租金计算,超出255小时的超出部分时间额外金额按月租金及255小时为基数计算,包含人工费。3、随车吊、汽车吊和洒水车无进出场费,挖掘机、装载机和压路机根据机械设备租期确定进出场费。机械设备租期不满2个月,进出场费来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满2月至6个月,承租方承担一个单边进出场费用,租期6个月以上无进出场费。4、以上单价均不含机械设备使用燃油费,施工机械燃油由甲方提供。5.付款方式按照每月实际租赁费的70%进行支付,剩余尾款待所有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完成后9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二条租赁期限2.1计划租赁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租赁期限届满工程尚未完工,租赁期限最长续展至完工时止。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退还3.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将租赁设备送至租赁指定地点,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租赁物的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及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毕具备使用性能等情况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租赁物交付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华能电站内。3.2退还租赁设备时,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停用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确定的停止使用之日起3日内来甲方施工现场办理手续。乙方逾期未办理,则以甲方通知中确认的停用日期为准终止计算租金。退还的租赁物由乙方自行负责从甲方工地现场运走。第四条租赁物质量要求4.1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资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4.2从外观上可以发现的缺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于租赁物交付时向乙方提出,并在接收清单或出库单中载明,当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拒收。4.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当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调换成附合合同约定的租赁物。4.4根据本合同所涉及租赁物已经使用年限和具体保养情况,甲乙双方一致认定本租赁物的成新率为/。4.5乙方在交付前必须向甲方的安全部门提供所有机械设备的相关报验资料:1、生产合格证,2检验合格证。如果乙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并且未经甲方安全部门和监理单位许可的机械设备,禁止进场施工。最终甲方以安全部门报验的机械设备进行结算,未经报验的机械设备一律不予结算、不补充结算。4.6特种设备应每年提交一次检验检测报告,甲方可代为乙方办理,并从结算中扣除费用。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失赔偿5.1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使用过程中,机械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成符合约定的机械,小故障不得超过8小时,大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5.2租赁物丢失/毁灭的,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双方约定维修单价为:/。双方约定的赔偿办法为:/。第六条租金的结算和支付6.1机械设备类租金记取期间: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用之日止。6.2租赁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租金,租金结算单由甲方授权的两人共同签字并经乙方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支付当期租金的依据。6.3随车吊、汽车吊和洒水车无进出场费,挖掘机、装载机和压路机根据机械设备租期确定进出场费。机械设备租期不满2个月,进出场费来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满2月至6个月,承租方承担一个单边进出场费用,租期6个月以上无进出场费。6.4租赁期满,甲方应当归还租赁物,并通知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后的租金、维修费、赔偿金和违约金按约定支付。如果租赁期满但工程尚未完成,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延长租赁期限、租金、维护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直至完工。6.5租金支付:(1)按照每月实际租赁费的70%进行支付,剩余尾款待所有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完成后90天内一次性付清。(2)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足额税务发票及银行账户。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款项。(3)付款时间及方式:甲方应在双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付款方式可采取银行汇款、电汇、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双方认可的支付方式。第七条租金减免和优惠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强风、雷电暴雨等)致使施工现场停工,租赁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计收租金。施工期间遇到春节及雨季时,乙方给甲方减免租金,双方自行协商。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8.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应当就欠付租金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2乙方未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及时提供租赁物,或者租赁物出现故障、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的,每日按照该部分租赁物或设备日租金的全部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租赁物为止。逾期超过3日或严重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从其他出租方租赁相应物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3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提前申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4甲方通知乙方收回租赁物,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可代为保管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的两倍承担保管费用,租赁物在此期间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8.5因租赁物权属不清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租赁物权属不清(租赁物不属于出租方所有)导致税务风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6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100000元违约金。第九条合同授权9.1甲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以下职权:(1)联系电话职权:确认租赁物数量、验收租赁物质量、发出各类通知,接受乙方提交的发票、副署确认结算单据;(2)联系电话职权:签署租赁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9.2乙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1)(联系电话)上列人员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第十条送达10.1乙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10.2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微信等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微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乙方地址;;邮编:;收件人:,收件人电话:。10.3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申请仲裁;(2)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写空格部分外,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机械租赁,应当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操作工,操作工的工资由乙方承担。13.2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拆卸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使用过程中因租赁物原因或应当配备的操作手原因,造成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其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指挥原因或甲方配备的操作手原因,造成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第三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3.3租赁期限未满,甲方对租赁物使用完毕,需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租赁物的,可以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无条件接收。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李桂来法定代表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开户行:银行账号:33001616335050007702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经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乙方必须提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3、乙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4、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5、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6、乙方应当按国家规定的要求为工程施工配置持证专职安全员,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7、乙方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依法为其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体检。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实施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认真交底,双方均应签名存档。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三、一般规定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机械租赁合同同时生效。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廉政合同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的发包人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机械租赁合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乙方义务(6)(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6)(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6)(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6)(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6)(5)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在公司内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纪检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合同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或货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机械租赁合同合同的附件,与前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和乙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李桂来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正本/副本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投标文件招标编号:ZJSD-JHCQGS-202507(16)投 标 人: (盖章)联 系 人: (签字)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投标函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项目的投标人,在遵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作出如下郑重承诺:1.在投标期间,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本投标书中所填报内容均真实、全面,如在评标或服务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本投标书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伪造数据或相关证明材料、有所隐瞒或者与事实不相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无条件地承认:所收到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方承担。3.我方将认真对待本次投标,完全接受招标人依照规定作出的评标和定标结果。如果我方有幸中标,作为本项目服务机构,我方将履行约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结果。4.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既是我方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方在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标书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服务价格及相关要求完成编号为ZJSD-JHCQGS-202507(16)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原水取水口段)项目实施的机械机械租赁。报价清单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租赁单价元/台*月租赁期限(月)租金(元)备注卡特挖机320台120卡特挖机320带破碎锤台120挖机60台120装载机50台120装载机30台120压路机22吨台120随车吊8吨辆120汽车吊12吨辆120汽车吊25吨辆120神钢挖机350台120神钢挖机330台120神钢挖机240台120压路机宽度1-1.2米台120洒水车12方台120合价(元)/////注:1、以上报价含税费,暂定合同价元,最终以实际完成租期结算。2、机械设备每月工作时间255小时内按月租金计算,超出255小时的超出部分时间额外金额按月租金及255小时为基数计算,包含人工费。3、随车吊、汽车吊和洒水车无进出场费,挖掘机、装载机和压路机根据机械设备租期确定进出场费。机械设备租期不满2个月,进出场费来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期满2月至6个月,承租方承担一个单边进出场费用,租期6个月以上无进出场费。4、以上报价均不含机械设备使用燃油费,施工机械燃油由甲方提供。5.付款方式按照每月实际租赁费的70%进行支付,剩余尾款待所有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完成后90天内一次性付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人像面复 印件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我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全权委托他签署“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项目原水取水口段机械租赁”的投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负责参加开标、询标、商签合同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复印件注:(法人参加投标的此页可空白)投标人(盖章):授权人(签字):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固定资产办公用房规模(注明自有、租用)单位经营范围及基本情况2022-2024年业务收入年度业务收入(万元)202220232024合计注:投标人近三年的收入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时间项目规模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械设备权属证明等资格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投标人自行考虑装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原水取水口改迁 机械租赁 机械租赁租赁 卡特挖机 挖机 装载机 压路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