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招标公告(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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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申请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项目预算:36994170.00元(其中暂列金902520元)
2.3项目编号:K1504012025061801001
2.4建设地点:宁城县
2.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锅炉除尘、脱硫、脱硝、锅炉本体、省煤器、炉内喷钙、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等
2.5.1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
2.5.2工期:10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3、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任一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512-58188511。
五、资格审查
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③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注:1.操作手册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手册下载。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针对投标制作软件有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 系 人:蒋文颖
电 话:0476-4275497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孙浩滨
联系电话:0476-4255076
监督单位: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电话:0476-5661297
代理机构: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26号万达广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76-4230266 电子邮箱:nmggxzb@126.com
附件:
招标公告.docx
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文件.doc
项目名称
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K1504012025061801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K15040120250618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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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招标公告窗体顶端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申请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2项目预算:36994170.00元(其中暂列金902520元)2.3项目编号:K15040120250618010012.4建设地点:宁城县2.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锅炉除尘、脱硫、脱硝、锅炉本体、省煤器、炉内喷钙、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等2.5.1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2.5.2工期:10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3、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任一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4.2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4.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5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7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512-58188511。五、资格审查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③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注:1.操作手册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手册下载。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针对投标制作软件有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联系人:蒋文颖电话:0476-4275497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联系人:孙浩滨联系电话:0476-4255076监督单位: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联系电话:0476-5661297代理机构: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26号万达广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476-4230266电子邮箱:nmggxzb@126.com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5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6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0第六章图纸9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0三、授权委托书101四、联合体协议书102四、投标保证金103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5六、施工组织设计106七、项目管理机构116八、资格审查资料120九、其他材料125第一章招标公告窗体顶端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申请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2项目预算:36994170.00元(其中暂列金902520元)2.3项目编号:K15040120250618010012.4建设地点:宁城县2.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锅炉除尘、脱硫、脱硝、锅炉本体、省煤器、炉内喷钙、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等2.5.1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2.5.2工期:10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3、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任一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4.2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4.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5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7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512-58188511。五、资格审查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③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注:1.操作手册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手册下载。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针对投标制作软件有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联系人:蒋文颖电话:0476-4275497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联系人:孙浩滨联系电话:0476-4255076监督单位: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联系电话:0476-5661297代理机构: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26号万达广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476-4230266电子邮箱:nmggxzb@126.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 称: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联 系 人:蒋文颖电 话:0476-42754971.1.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26号万达广场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0476-4230266电子邮件:nmggxzb@126.com1.1.3项目名称宁城县光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1.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镇1.2.1资金来源上级申请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图纸标注的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施工(以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1.3.2工期施工工期:10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1.4.1招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3、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注1:企业资质延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47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内建行函〔2024〕96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临时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8 (内建行函〔2025〕11号)执行;其他省份的按各自省份相关 规定执行。(有最新文件的执行最新文件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5.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6.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7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8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投标有效期90天3.3.1投标保证金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递交方式:①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形式递交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在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中提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名单并现场如实记录,未查询到保证金信息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系统或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情况除外)。【 投标人需注意开标时汇款基本账户的信息与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入库的基本情况所留的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将导致无法通过验证,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重新招标项目,每一次都随机生成新的虚拟子账号(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账号),请投标人核对账号后,再交纳投标保证金。】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复印件即可。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子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网址链接http://ggzy.chifeng.gov.cn:8999/financeplatform/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赤峰市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3.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5.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工程量清单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按照文件格式盖章签字上传所有盖章签字的扫描件与报价文件合而为一个报价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由于未实行电子签章,此处机打委托人名字即可】。3.5.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本项目为全过程网上招投标,不接收纸质文件。3.5.3装订要求本项目为全过程网上招投标,无需装订。4.1.1封套上写明本项目为全过程网上招投标,不接收纸质文件。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呈现的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7.2.1履约担保否□是,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词语定义8.1.1类似项目/8.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6994170.00元8.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þ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8.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8.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8.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方式(即不见面网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版投标文件;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8.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8.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监督。8.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中标企业须在招标人所在地按有关规定完税后,招标人向中标企业支付工程款。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计算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审费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此部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报。如果招标失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本项目招标为远程异地评标,各投标单位资格后审所应提交的资料无需提供原件。中标后如经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计入赤峰市建设行业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对应有关法规处理。重要提示: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执行最新规定,电子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实施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部分页数不得超过1000页,以上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违背,技术标部分一律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给予0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其他:(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1.5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以及前附表要求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议,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0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以匿名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发出,以便招标人在澄清期内澄清。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之日起3日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进行澄清,澄清内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发出澄清,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完成。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后(公示期内无疑议)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中标单位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由招标人盖章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办理退还手续。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4)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二)、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根据相关要求使用CA锁进行加密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4.2.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方式(即不见面网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版投标文件;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注:1.操作手册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手册下载。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针对投标制作软件有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方式(即不见面网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版投标文件;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方式(即不见面网上开标),开标程序按照交易平台呈现的顺序进行。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线上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由系统做出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有效投标单位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人授权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则按照投标报价、技术部分、业绩部分得分高低次序,将得分逐一比较分项分值,以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各分项得分完全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异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公示期间发现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计入赤峰市建设行业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对应有关法规处理。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无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文件中应当设置投诉条款,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2)、电子标要求: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需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单位需递交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以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状态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4)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方式(即不见面网上开标),无需递交纸版投标文件;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流程操作,若发生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无法解密(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6)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由于未实行电子签章,此处机打委托人名字即可8)投标单位应及时更新入库信息及时上传最新的文件(尤其是开户许可证入库的填写的账号是否一致)9)制作过程如有疑问及时查看软件中帮助文件。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如果有)(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备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投标价格小于(不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1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A×70%+B×30%,其中A为招标控制价,B的计算方法如下:①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5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②当5≤n<7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③当7≤n<9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④当9≤n<11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⑤当11≤n<13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依次类推。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的则不参与B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对工程整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编制水平较高、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合理,得6分;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欠缺、对工程整体认识不够深刻有待提高、表述片面、编制水平一般、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基本合理,得3分;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欠缺、对工程整体认识浅薄、表述模糊、编制水平较差、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计不够合理,得1分。描述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冬季、雨季施工1.冬季、雨季施工方案措施合理、可行性强,得3分;2.冬季、雨季施工方案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2分;3.冬季、雨季施工方案措施不够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与控制措施1.施工进度计划和预控措施完善(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完善,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齐全、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合理)得3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预控措施完善(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基本完善,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有欠缺、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2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预控措施欠缺(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不够完善,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欠缺、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够合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1.针对项目实际具有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齐全,预案可行,得3分;2.针对项目实际具有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基本齐全,预案可行性较低,得2分;3、针对项目实际具有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欠缺,预案可行性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脱硫系统改造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1、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合理、先进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详细、设备配置齐全的得5分;2、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较为笼统不够具体、设备配置较为齐全的得3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不详细、可行性有待商榷、设备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脱硝系统改造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1、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合理、先进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详细、设备配置齐全的得5分;2、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较为笼统不够具体、设备配置较为齐全的得3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不详细、可行性有待商榷、设备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除尘系统改造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1、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合理、先进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详细、设备配置齐全的得5分;2、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较为笼统不够具体、设备配置较为齐全的得3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不详细、可行性有待商榷、设备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配套锅炉改造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1、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合理、先进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详细、设备配置齐全的得5分;2、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较为笼统不够具体、设备配置较为齐全的得3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不详细、可行性有待商榷、设备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电气、仪控系统及压缩空气系统改造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1、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合理、先进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详细、设备配置齐全的得5分;2、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较为笼统不够具体、设备配置较为齐全的得3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技术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施工难点重点描述不详细、可行性有待商榷、设备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 准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各1人,提供以下资料:技术负责人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C2类或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的2024年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信息。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符合要求,提供完整齐全的得5分;提供不完整或有缺漏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得基础分40分;2.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高1%减0.1分,每低1%减0.1分,最多减5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能力(8分)根据投标人上三年度施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同类业绩认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同类工程施工合同中建设内容包含环保类或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类。)投标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起算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企业认证(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企业环境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得7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彩色扫描制作于投标文件中、不限制体系覆盖范围)(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第二节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依据赤建发建市字【2021】3号文件、赤建发建管字【2020】2号文件、赤建发【2020】5号文件《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并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进行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招标人授权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则按照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次序,将得分逐一比较分项分值,以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各分项得分完全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统计和偏差分析计算,计算出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评审文件要求:农业系统职称需提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人事厅颁发的农艺师证书。上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备注:因本项目为异地评标,无须提交原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资格评审资料和加分业绩资料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5、定标原则、方法和中标候选人公示5.1定标原则:择优5.2定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三个,并标明顺序。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候选人或预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A4.4.1投标报价按以下项目的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1)投标总报价减去以下分别进行评分的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以后的部分;(2);(3);(4);(5);…………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A4.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使用附表A-7记录对各个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D。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工程项目电子清标(标书特征码、机器制作码比对、技术标雷同性分析、经济标错误雷同性分析、清单对比)B1.5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的。B1.6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8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名称、数量、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的。B1.9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或加盖执业专用章的(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备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无需签字和盖章。】【投标总价表需加盖造价师章,施工单位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使用造价咨询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若无法进行电子签章,此处机打委托人名字即可】。B1.10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因违反《中和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已记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可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说明无效标情况的,应增加“无效标情况说明表”格式,无效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D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第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D1.评审程序D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无效标的情形;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说明:(1)设有标底或者招标控制价时以标底或者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2)既不设招标控制价又不设标底的,可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具体限度视工程所在地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在本附件中规定。但此处的下限仅作为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得直接认定无效标。)D1.2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7)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8)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D1.3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D1.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修正后所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D2.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招标文件;(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如果有);(3)施工组织设计;(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7)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8)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9)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10)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D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并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D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错漏项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或者标底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标委员会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D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子目的价格;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或者标底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D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与市场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子目进行逐项分析、修正: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6.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6.1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拟派现场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报价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子目的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修正;其他情况下,按标底(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合理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或者标底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对于按照招标文件不应当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D6.2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进行逐项分析、修正;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三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三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管理费率进行修正;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标底(如果有)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D7.2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对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8.1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或投标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利润率进行修正;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D8.2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对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9.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对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价格进行分析。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对上述D3至D10条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全部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同时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问题澄清通知和质疑问卷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本款中所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说明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结果令评标委员会信服。D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全部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3工期:施工工期:100日历日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补充协议或纪要。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6款执行。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现场准备全套图纸和文件供发包人、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一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1.11.1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1.11.2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1.4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5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3.1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先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次扣5000元。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另行约定。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另约行定。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4。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所有工程。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6执行。3.7履约担保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确定没有异议的,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2)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3)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5.2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签订合同另行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7.4.1条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7.1.2条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0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顺延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日期为准,每超过一天处罚违约金10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款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7.6条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监理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4。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如实施过程中发生图纸变更或部分内容调整,经招标人认可后方予变更调整,其它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1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执行通用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现行计价依据计算。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专用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招标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完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2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条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颁发工程接受证书7天内完成工程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有关工程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2.5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1条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算单14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算单28天内。15.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扣留质量保证金额度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无;(2)签约合同价的3%;(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之内到达,并立即组织修复。如承包人未按要求及时修复,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7)其他: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1条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以上情况的(通用条款16.2.1)情形,发包人有权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不给予结算。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其他事项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养护21.1关于竣工后养护问题另行约定。22.主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22.1承包人必须按照或超出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的机械设备及人员时进场进行施工,并且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2.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委派得到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承诺不符,或者委派人员不能担当与其所在岗位相适应的任务,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机械和相关人员,承包人不得拒绝,并且保证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调换完毕,且所更换的施工机械和人员业务素质不得低于投标承诺相关的相关内容。如果承包人委派到工地的施工机械、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承诺不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作出违约处罚。出现以上情况招标人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作出如下处理:项目建造师不符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5万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不符,每出现一名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1万元,施工机械遇投标承诺不符又无法满足施工的需要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2万元,如果承包人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委派的人员不能担当起所在岗位相适应的任务,且拒绝调换,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一切损失22.3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委派到该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自行离开施工现场,发包人将进行不定期检查,项目班子成员外出需经发包人同意,无正当理由有一人次漏岗将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5000元并交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3、主要材料采购前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一: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附件三: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工程计价表格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