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秸秆综合利用设备 江豚智慧监测及调查项目油服务 其他机械设备招标公告(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岳阳市君山区乡村振兴局)2025)



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局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5日

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局 的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55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0298-20250715-255

4、采购项目预算:2,139,77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139,771
秸秆综合利用设备
购置轮式拖拉机、圆形打捆机、搂草机等
1
2,139,771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15日 至2025年07月22日,
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在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30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胡先生

2、电话:139750627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局

(2)地 址:岳阳市君山区

(3)联系人:胡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397506273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

(3)联系人:张燕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280355

(6)电子邮箱:381023010@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

(3)电 话:0730-2966692

(4)电子邮箱:2685776317@qq.com

附件下载:

实施计划.docx
招标文件(3)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docx

君山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主管单位:编制单位: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月23日1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君山区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编制要求1.编制的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采购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职责及要求,并对其委托编制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作为采购资料存档备。2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岳阳市君山区长江江豚智慧监测及调查项目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口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其它参与编制人员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张燕0730-8280355381023010@qq.com采购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二、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安排1.采购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5月日2.采购项目进场/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二)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口分散采购3(三)委托代理安排口自行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口社会代理机构(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专门面向:口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包1:(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采购项目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概)算:2139771.00元项目最高限价:2139771.00元(六)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1.是否进行分包:□是否2.采购包划分要求:3.合同分包要求:4.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标的品目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如下):序号标的(产品)品目计量单位数量进口/国产核心产品备注1A0205980-其他机械设备项1注: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报市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资料作为附件提供。5.标的配套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服务类和工程类如有,请列明)无6.包装和运输要求:合同乙方承担7.保险要求: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使用单位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七)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口公开招标□邀请招标5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采购口其他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口需要,报批安排:(八)竞争范围公开方式□邀请方式,依据:(九)评审规则口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技术较复杂且专业性较强,适宜采用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及服务。6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审因素及分值范围评审因素权值范围价格部分30%技术部分50%商务部分20%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价格部分(F1、满分为100分)投标报价10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F2、满分为100分)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30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3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注:1、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将予以扣分。2、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填写的内容作为评分依据,未填写、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为负偏离,将予以扣分。3、偏离项扣分单位为每项,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条款即为一项。实施方案40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保障措施、备品备件清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人员配备及整体工艺水平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0分,最低得0分。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7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供货方案20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运输过程的保障措施、货物交接的具体技术方案、风险分析、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4分,最低得0分。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产品综合性能评价10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可行性、产品设计的合理性及适用性、产品的材质、制作工艺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等,产品设计合理,适用性、可行性强,产品选用的材料优质、制作工艺精确先进、技术证明资料详细完整的计1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2分,最低得0分。注:1、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F3、满分为100分)类似业绩60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5分,最多计60分。注: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40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和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和验收步骤、安装和验收人员、进度安排与保障措施、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0分,最低得0分。(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注: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8三、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口买卖合同口建设工程合同口技术合同口物业服务合同口委托合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以及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选择本合同模板(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口固定单价,要求:口成本补偿,要求:口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口采购代理机构:9口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口第三方专业机构:口专家:口服务对象:口其他:日)(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中约定(年月(3)履约验收方式:一般程序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和商务要求(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四.付款方式: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如实行预付款制度,具体预付比例:%10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55号采购代理编号:HNHS-2025CG-016(3)采购人: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三章资格审查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0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2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2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55号3、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5CG-016(3)4、采购项目预算:2139771.00元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2139771.00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轮式拖拉机、圆形打捆机、搂草机等12139771.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办理数字CA,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办理数字CA地址: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30-2966692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从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六、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流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八、投标文件的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九、投标人澄清、补正和说明评标过程中,如评委专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投标人应在线保持关注,及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回复,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权利。十、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十一、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二、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三、投标保证金根据岳财函【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岳阳市君山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97506273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0730-8280355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重新立项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岳阳市君山区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75062735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泓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19号万象瑞城4栋1713室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 0730-8280355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 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第6.2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二、招标文件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从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 11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10.1款指定的媒体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第14.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采购预算:2139771.00元 最高限价:2139771.00元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19.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第21.1款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要提供一正两副共三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四、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6.2款解密时长 30 分钟六、中标信息公布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的方式。七、合同签订第34.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现金或保函)。八、其他规定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25600 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止。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页2-1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2-2岳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岳阳分行黄 颖公司、普惠部总经理18873011060交通银行岳阳分行府东支行蒋莉华支行行长13973004180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顶龙总行副行长18173002929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靖夫总行营业部副主任18273053888农业银行岳阳分行黄立军普惠部负责人18973061212农业银行岳阳分行周 芊普惠部经办人13975036393湖南银行岳阳分行何昌林分行副行长15707306666湖南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张 璐客户经理13707308320巴陵农村商业银行柳 斌总行党委-副行长13789029698巴陵农商行德胜路分理处付素洁支行副行长13907309327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邹鸿志分行营业部副行长18711236688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刘紫薇分行普惠部客户经理19967060009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李润泽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13337309009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谭 丽总经理18773081188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李江天客户经理19573070611中信银行岳阳分行李箐笛公司部客户经理13117516881工商银行岳阳分行杨文韬普惠部负责人13789018303工商银行岳阳分行陈 盈普惠部经办人17872007507岳阳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陈会亮0730-8717032/18907300076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黎子龙0730-8717032/17773021899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张 武0730-5220262/18973170258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财库〔2022〕31号)。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财库〔2022〕31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8.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9.询问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10.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4.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4.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5.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7.投标有效期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8.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18.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投标人有25.1和25.2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19.分包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9.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文件的签署20.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20.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0.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0.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2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2.投标文件的编制2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2.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22.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2.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22.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2.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2.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2.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23.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3.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4.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5.串通投标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录“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7.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7.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7.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7.5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32.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七、合同签订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履约担保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其他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4.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检查项目评审标准投标人123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真实有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真实有效3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真实有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真实有效结论注:1、评审意见,合格的“√”,不合格的“×”,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供应商。2、此表中所说“原件”是指投标文件中装入复印件,检查时供应商交验原件。3、未通过资格性资格性审查的,不能进入评标阶段。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评标工作停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的签署与盖章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与签署3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上限价(采购预算)4交货期、安装、调试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5付款条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6质保年限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7是否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绝不能有8招标文件中标有“★”记号或者其他特别标明的实质性商务条款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9《采购需求》中标有“★”记号或者其他特别标明的实质性技术条款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10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况(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理由)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一项不合格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2款价格评审优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扶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工业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4(2)项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第5.8(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第5.9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为: 轮式拖拉机、圆形打捆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投标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10%;联合体投标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注:优先采购加分的详细计算规则见第二章第34.5款、第34.6款规定。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审因素及分值范围评审因素权值范围价格部分30%技术部分50%商务部分20%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价格部分(F1、满分为 100 分)投标报价10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F2、满分为 100 分)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30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3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注:1、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将予以扣分。2、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填写的内容作为评分依据,未填写、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为负偏离,将予以扣分。3、偏离项扣分单位为每项,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条款即为一项。实施方案40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保障措施、备品备件清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人员配备及整体工艺水平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0分,最低得0分。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供货方案20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运输过程的保障措施、货物交接的具体技术方案、风险分析、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4分,最低得0分。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产品综合性能评价10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可行性、产品设计的合理性及适用性、产品的材质、制作工艺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等,产品设计合理,适用性、可行性强,产品选用的材料优质、制作工艺精确先进、技术证明资料详细完整的计1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2分,最低得0分。注:1、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F3、满分为 100 分)类似业绩60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5分,最多计60分。注: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40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和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和验收步骤、安装和验收人员、进度安排与保障措施、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表述不准确或存在瑕疵的每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未阐述或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扣10分,最低得0分。(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未结合项目实际背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表述不准确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或存在逻辑漏洞,前后不连贯等)注: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调整。5.5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由此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1)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5.8款规定处理。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1、招标文件中打★号及表述为“须”或“必须”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该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提供中文翻释文本。3、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4、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执行标准有修改或更新按最新版本执行。一、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设备名称及数量备注1轮式拖拉机(5台)圆形打捆机(5台)轮式拖拉机(4台)搂草机(4台)1、“包”为最小投标单位。每一“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应与采购清单一览表一致,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二、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套)备注1轮式拖拉机1、功率147Kw2、发动机节能调节开关3、四轮驱动4、豪华驾驶室5、32+32档(高中低速,梭式档,微爬档)6、14.9-26/18.4-38半高花台(B4)7、方向盘可调8、主变速同步器挂挡9、14寸加强型双作用助力离合器,强压开关10、三组六路阀11、离合器集中润滑12、悬浮座椅13、加强后桥半轴壳体,悬挂下拉杆快速挂接14、加大370升油箱,前配重10片(60公斤/片)15、北斗定位系统5台2圆形打捆机1、机架装配式挂接2、捡拾宽度2.21米3、卷压滚筒数18个4、草捆1250mm(直径)*1360mm(宽度)5、驱动方式(拖拉机牵引)6、配套动力(大于或等于95KW)7、轮胎型号550/45-22.58、智能一体模块化设置在显示屏上触点可调节草捆紧实度,底仓与捡拾器相互切换,布网圈数设定,布网延时设定5台3轮式拖拉机1、功率66KW2、发动机节能调节开关3、四轮驱动4、豪华驾驶室5、12+12梭式侧置挂挡6、全密封中置式油缸转向前桥7、11寸双作用机械助力离合器8、9.5-24/14.9-30高花胎(G4)9、方向盘可调10、悬浮座椅11、两组四路阀12、540/760转速,双边强压13、前配重7片(36公斤/片)14、北斗定位系统4台4搂草机1、适用对象:稻类/秸秆2、10盘指盘式4台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有偏离,一但发现弄虚作假为了谋取中标利益的行为,将移交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全部负责。三、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1.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均有规定的,按较高标准规定执行。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如货物经中标人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未进行交接前造成的遗失破损等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6.包装和运输:供应商应保证设备、产品的完整性,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因包装和运输产生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项目实施要求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负责全部货品准确安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装卸货及现场搬运。各种设备须提供装箱清单,以方便采购人按装箱清单及验收货物。1.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包装:设备启运前需有良好的包装,具有防湿、防锈、防潮、防雨及防碰撞等有效措施。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3、安装3.1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3.2中标人须加强设备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3.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人员培训要求:中标人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在质保期内投标单位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投标单位应在24小时内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应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服务和售后质保服务,并保证长期提供系统正常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对项目使用进行设备维护人员使用培训。4、售后服务要求4.1、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指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为设备、软件的功能扩充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及质保,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用户需求书所述的技术要求后,采购方才能接收全部货物。4.2.设备维护。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定期维护,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定期隐患排查。4.3.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4.4.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0.5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4.5.售后服务团队配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并明确售后经理,为采购人的售后第一联系人。应配有售后紧急联系人。4.6.备品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六、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安装到点)。2.结算方法: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采购合同协议书(格式可自拟)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4.付款:。5.履约验收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地址:岳阳市君山区第五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五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2、交付地点:供货地点由采购人确定。3、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经用户代表验收合格(验收内容主要为:型号、规格、数量、外包装、性能等)第五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免费售后服务。第五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第二节第14.2(5)项伴随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五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1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投标总报价备注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优惠声明:中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元节能产品金额:元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元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优惠声明的,一律不给予相应的价格折扣。备注:1、本“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2、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备注:本项目不适用。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1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信用查询记录、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等注:(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五、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交易平台,参加采购项目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六、分项报价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设备清单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 数量/单位金额(元) 备注 单价小计 1 2 3 4 5 …投标报价(元):备注:(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见附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2)设备清单要求按本表填写明细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1响应-览表响应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交货备注时间地点八、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九、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清单价格评审优惠(配套货物)清单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计////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10-1、附件10-2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秸秆综合利用设备 江豚智慧监测及调查项目油服务 其他机械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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