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 JSZC-320507-SZYX-G2025-005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5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
项目名称: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
预算金额:5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渭塘环卫站南北长约100米,东西宽约82米,占地面积约800余平方,站内主要有:南边办公楼、北边垃圾压缩车间、东面库房及车库、西南污水站、东北角清洗区等几个主要单元。基于站内设备负荷过大、部分核心设备损坏或老化腐蚀等原因,需要由专业技术团队对站内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理设备运维②环卫站内设备升级改造期间的所有污水应急处置③雨污水改造(雨水场地内收集处理后合规排放)④臭气净化升级改造⑤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项目参与: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技术服务咨询电话: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8.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67591005
10.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8号
联系人:罗宜珑
联系电话:0512-6590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周详、金健、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详、金健、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0512-68361806
JSZC-320507-SZYX-G2025-0057采购文件.doc
相城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项目名称: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好9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6第四章招标书29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41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53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序号条目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2项目名称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邮编:215004电话/传真:0512-68361806*8002/68360157联系人:周详、金健、祝晓忠、周悦婷4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罗宜珑 联系电话:0512-659009115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8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5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2楼评标室 12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4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5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部分 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部分 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万部分 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接收账户信息:账户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3738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园支行16导致无效投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无效响应;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2.项目名称: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圆整(¥5,700,000.00)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渭塘环卫站南北长约100米,东西宽约82米,占地面积约800余平方,站内主要有:南边办公楼、北边垃圾压缩车间、东面库房及车库、西南污水站、东北角清洗区等几个主要单元。基于站内设备负荷过大、部分核心设备损坏或老化腐蚀等原因,需要由专业技术团队对站内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理设备运维②环卫站内设备升级改造期间的所有污水应急处置③雨污水改造(雨水场地内收集处理后合规排放)④臭气净化升级改造⑤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三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3.方式: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确认参与项目后自行下载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相关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项目参与: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3.技术服务咨询电话: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8.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6759100510.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8号联系方式:0512-659009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联系方式:0512-68364647、68361806*80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详、金健、祝晓忠、周悦婷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说明和释义1.说明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1.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4.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5.5.采购人(甲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6.6.中标人(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7.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人应承担的服务及中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9.天:日历日。2.10.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1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2.12.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3.13.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4.14.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3.15.15.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委托5.1.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费用6.1.1.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2.2.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3.3.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或系统中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现场考察9.1.1.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如有)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4.投标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质疑、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提供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10.2.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周详联系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通讯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10.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10.4.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10.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各项目“补充通知”栏定期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10.6.6.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或系统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投标文件说明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7.7.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8.8.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2.知识产权12.1.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或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1.封面13.2.2.开标一览表13.3.3.公开分项报价13.4.4.其他针对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13.4.4.1.1.1.其他针对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无对应模块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可传至此,含“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部分表格、内容,涉及投标报价除外)。13.5.5.资格审查文件13.5.5.1.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13.5.5.2.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13.5.5.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5.5.4.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见投标文件格式);13.5.5.5.5.5.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的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5.5.6.6.6.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3.6.6.符合性审查文件13.6.6.1.1.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13.6.6.2.2.2.技术要求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13.6.6.3.3.3.商务要求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13.6.6.4.4.4.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符合性证明文件。13.7.7.综合评审文件13.7.7.1.1.1.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针对本项目的相关理解说明,技术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相关证书、业绩、承诺函及其他材料、证明等。13.7.7.2.2.2.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综合评审文件。13.8.8.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3.8.8.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投标文件由13.1-13.8款规定的内容组成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投标人应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除投标报价相关模块,其余模块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1.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14.2.2.投标人应按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中的全部货物、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4.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4.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5.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2.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5.3.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5.4.4.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5.5.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18.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5、开标和评标19.投标截止19.3.3.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9.4.4.在投标截止时间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或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20.开标20.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主持,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应按照“开标大厅”相关要求进行其他相关系统操作。20.4.4.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公告栏”栏目发布相关信息或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资格审查21.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1.2.2.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1.3.3.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1.4.4.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1.5.5.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21.6.6.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2.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2.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2.2.2.1.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2.2.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2.4.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2.2.2.5.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3.1.1.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3.2.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3.4.4.4.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2.3.3.5.5.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3.3.6.6.6.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审查24.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响应。24.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3.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4.3.3.1.1.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3.3.2.2.2.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3.3.3.3.3.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3.3.4.4.4.投标人的报价只响应了部分招标内容;24.3.3.5.5.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无效的情况。24.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5.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规定时间以系统中评标小组设定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6.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6.6.1.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6.6.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6.6.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并修改单价;24.6.6.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7.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8.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9.9.评价和比较采用的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4.10.10.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5.废标25.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授予合同26.中标人的确认26.3.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6.4.4.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应媒体上予以公示。27.合同授予标准2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7.2.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8.中标通知书28.1.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8.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1.本项目免收取履约保证金。30.合同的签订30.1.1.中标人应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7、其他事项31.中标服务费31.3.3.中标人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1.4.4.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2.监督和公证32.1.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3.未尽事宜33.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日期: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须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按系统统一格式编制)公开分项报价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实施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注:“公开分项报价”投标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等,如不相等,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手机:日期:附件4、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序号名称招标需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等进行响应说明,所响应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招标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商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序号招标文件条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服务承诺5其他商务要求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一)项目组成员配备一览表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技术职称(如有)学历备注注:1、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组成员须按本表承诺人员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项目组成员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姓 名出生年月学 历职 称/资格证书备注:本表所涉及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万元实现利润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1、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2、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0、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直接股权关系与响应单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是否直接控股(填写“是”或 “否”)直接控股关系情况说明(持股比例等)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直接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1、本表仅须填写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按上表要求据实填写,如填写“无”或不填写,均视为投标人声明不存在有关情形。2、其中“直接控股”是指投标人与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投资并控股(非普通持股)的关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四章招标书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编号:JSZC-320507-SZYX-G2025-00572、项目名称: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圆整(¥5,700,000.00)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渭塘环卫站南北长约100米,东西宽约82米,占地面积约800余平方,站内主要有:南边办公楼、北边垃圾压缩车间、东面库房及车库、西南污水站、东北角清洗区等几个主要单元。基于站内设备负荷过大、部分核心设备损坏或老化腐蚀等原因,需要由专业技术团队对站内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理设备运维②环卫站内设备升级改造期间的所有污水应急处置③雨污水改造(雨水场地内收集处理后合规排放)④臭气净化升级改造⑤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5、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总体要求:1.渭塘环卫站内雨水和污水须按《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分别收集并实现污水减量化处置。2.渭塘环卫站内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气体排放须满足相关国家和地方气体排放相关标准规定,不能有明显异味。3.服务单位根据自身的污水处理工艺优化设施设备,确保处置后的排放水能够达到下游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在充分保证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要适应一定范围内的水质水量变化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负荷能力。4.服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因水质不达标导致不能纳管排放,所有损失(含罚款、停产)均由服务单位承担。任何情况下需外运处置的污水由服务单位负责处置,所有存储、运输及处置的费用均由服务单位承担,采购人有权在进度款中扣回该费用。5.提供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处理装置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履约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服务单位承担所有责任。6.服务单位必须详实纪录处理装置的运行日志、各工艺段水质监测、水位等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排放记录等,并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运维计划报送采购人,每月将全部资料纪录整理造册移交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服务单位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7.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向场区外偷倒或者违规运输污水及产出物,一经发现,将由服务单位负相关法律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直接与服务单位解除合同,由服务单位赔偿相关损失。6、骑河环卫站废水处理设施改造需求:(1)基本现状骑河环卫站南北长约100米,东西宽约82米,占地面积约800余平方,站内主要有:南边有办公楼、北边垃圾压缩车间、东面是库房及车库、西南是污水站、东北角是清洗区、西北围墙边是员工自行车雨棚等几个主要单元。站内场地部分与压机车间地坪齐平,另一部分比压机车间地坪高,整体呈中间偏高南北偏低地地势。站内有雨污分流管网,由于环保原因,之前要求站内所有雨水不能外排,全部进污水处理系统。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40m3/d,雨天时需要处理的水量远大于40m3/d,导致污水站受冲击生化系统崩溃,出水超标不能外排,加之进入梅雨季节,污水站运行负荷持续加重,整个站内各类污水积压在站内各类池体内和雨污水管网内。严重影响环卫站正常运行。除雨水引起的问题外,污水站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工艺设计不合理、部分核心设备损坏或老化腐蚀,如池内曝气、搅拌系统、MBR膜系统、电分解装置等均不能正常运行。此外较多水泵等设备故障损坏无维修价值、管道铺设杂乱等。现有除臭系统也无法满足实际风量使用要求。基于以上原因,需要对站内现有雨污水改造(雨水场地内收集处理后合规排放)、臭气净化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改造的原则是:分质分流;污水压力输送,雨水管、沟外排;因势利导、场内不积水;现有管网、设备能用尽用。力求简单、可靠、先进、能耗低、投资少,占地面积少。总体上在保证出水达标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改造投资与运行费用。(2)雨污分流系统改造1.站内现有雨、污水管网实情目前情况是站内雨水管网南侧出站口封堵,站内全部雨水与污水混合后进污水站,雨天污水站处理量陡增,污水处理系统冲击瘫痪。站内现有雨污水管网情况见下图。西门1污水管网雨水管网22.改造计划(1)区域划分,分质分流1)站内污水来源①压机产生的压缩浓液。车间内有专门收集池收集,需要用泵打到污水站,不外溢。②厨余垃圾废水。有厨余废水收集池,需用泵打到污水站,不外溢。③洗车废水。目前洗车区在站内东北角,地势最高,有收集池,无排水沟,露天洗车,污水雨水易流出场地。需要在现有洗车区增加防雨棚,外面建混凝土围栏,内部增加排水沟,污水收集,防止污水流出洗车棚外。④压机车间卫生间污水。用泵控制液位打至污水站。⑤办公楼卫生间污水。建议用埋地污水管接至污水站。2)雨水区划分①南面办公楼区域雨水。此区域没有污染,打开南面雨水管封堵,雨水进现有雨水管网外排。②东边库房区雨水。此区全部来自屋面雨水,雨水不落地直接外排。③压机车间屋面及北边绿化带雨水。没有污染,向西外排。④场地雨水。场地由于各类环卫车进出集中区,存在车内垃圾废液滴、漏情况,平时要进行冲洗,产生的冲洗水有一定污染,需要收集处理;初期雨水也有一定污染,需要收集处理。(2)具体实施办法1)雨水外排①办公楼区域雨水。打通南侧外排管封堵,此区雨水全部外排。②东面库房雨水。不落地外排。③现有洗车棚外区域及棚顶雨水。直接外排。④压机车间屋面及北面绿化带雨水。屋面雨水引到北面绿化带,与绿化带雨水直接外排。⑤场地雨水。沿压机车间门口建一排水沟,上铺钢盖板,向西出围墙,并在新建初期雨水池边开沟进初期雨水池,总沟设不锈钢格栅网,外排及进初期雨水池沟内设闸板阀。通过闸板阀调控,晴天场地冲洗水进初期雨水池;雨水时,初期雨水进初期雨水池,后面干净雨水外排。2)污水收集①压机车间门口建一条排水沟,即可截留场地冲洗水,并防止雨水倒灌进入压机车间。在地磅北边建一300方的初期雨水池,收集所有各类污水。②压机浓液、厨余废水、压机车间卫生间污水用泵打到主管内进初期雨水池,含油、异臭高浓度废水封闭运送,杜绝外溢的可能。污水压力主管设于新建排水沟内,防止外部污染和便于检修。③场地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有一定污染,程度不高,直接进排水沟,通过控制阀排放初期雨水池。④洗车废水。洗车棚内废水从沟里排放洗车区收集池,再用泵打入初期雨水池。3)初期雨水池臭气处理各类废水进初期雨水池后会有各种细小杂质沉积于池内,长期会造成池内积泥过多,减小池内有效容积,需要搅拌;同时此类高浓度有机废水易发酵产生恶臭,需要进行除臭处理。具体平面布置见下图。围墙废气处理6o车棚污泥压缩车间生间拿水8新建排水沟车库厨余垃圾处理车间门卫库房图例:—污水管一面水管〇检查井一排水沟污水站办公楼利旧雨水管网停车位围墙(3)废水处理系统改造1.原系统运行问题分析原环卫站污水处理系统因工艺设计缺陷、长期运行,设备老化腐蚀、缺乏有效管理等原因,当前已无法满足正常处理需求,存在出水水质不达标、设备失效、工艺效能低下等问题,亟需系统性改造。具体原因如下:(1)雨污混流冲击,生化系统效能受损现有系统未实现雨污分流,雨季雨水涌入导致污水站接纳水量远超设计负荷,水量水质波动使污泥受到冲击;同时,水量增多压缩水力停留时间,影响活性污泥处理效果。长期冲击下,污泥活性持续下降,微生物代谢功能紊乱,导致出水水质无法达到排放要求。(2)核心设备缺失损坏,影响处理流程①调节池曝气系统失效:曝气设备损坏导致调节池无法发挥水质水量均化功能,进水水质波动直接冲击后续处理单元;同时,厌氧环境会出现滋生厌氧微生物引发污泥上浮、水质恶化等问题,加剧处理难度。②MBR膜加药系统故障:MBR膜组件加药泵损坏缺失,缺乏在线清洗保障,膜面污染物持续累积,会导致出水流量锐减,更显著增加设备能耗与膜组件更换成本。③水解酸化池及厌氧池无搅拌装置:因缺乏机械搅拌,可能会导致池内污泥沉淀,形成处理死区,无法为后续生化反应提供有效预处理,削弱整体工艺降解效能。(3)设备老化腐蚀,安全隐患突出系统核心设备水泵、管道、管架等长期受腐蚀及机械磨损影响,多处空余泵架,并无水泵。设备老化腐蚀不仅增加运维成本,更存在污水外溢、触电等安全风险,并且已经出现雨季仪表接线盒漏电的情况。(4)工艺设计缺陷,处理效能先天不足原工艺存在设计缺陷:一是各生化反应池水力停留时间配置不合理;二是池内关键设备缺失,制约微生物代谢活性。综上所述,原环卫站污水处理系统已处于功能性失效状态,若不及时改造,将持续引发环境污染风险与经济损失。为保障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出水水质全面达标,需开展系统性升级改造工作。2.设计水量原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40m3/d,但雨天时需要处理的水量远大于40m3/d。改造后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进污水站,后期雨水外排;站内日平均垃圾处理量约100吨左右,垃圾压缩液产生量约15-20吨/天,加之厨余垃圾处理产生的浓液及清洗废水,综合考虑,改造后污水站设计水量约为30m3/d。3.设计出水水质骑河环卫站氨氮、总氮、总磷设计排放标准参考相城区环秀湖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具体数值见下表:COD(mg/L)NH3-N(mg/L)TN(mg/L)TP(mg/L)400304044.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等彩0务务回头西国卡霜等头第等鲜L符装等买司国+海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框图5.改造后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废水隔油沉淀池调节池碱、PAC反应槽PAM污泥浓缩及贮叠螺机泥池干污泥外运处置滤液池PAC、PAM气浮装置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污新增池体泥回流原有水池改造新增加热系统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桶达标排放改造后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框图6.改造说明现有工艺路线涉及到主要工艺改造的环节是:(1)叠螺机前置:调节池出水整体过滤进行固液分离,大幅减少渗滤液原水中的悬浮物含量高,为后续处理提供更干净的进水,提升整个处理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2)叠螺机前增设反应槽:渗滤液废水原水呈酸性,增加反应槽用来调节PH到中性,投加PAC进行絮凝反应,同时能够与水中的磷反应生成难溶性化合物,通过过滤去除。(3)原有集水井作为滤液池:储存叠螺机出水,进行水质水量调节,并起到药剂反应条件控制、工艺衔接缓冲等需求,以确保气浮机高效稳定运行。(4)原有厌氧池1与厌氧池2分别作为缺氧池1与缺氧池2:池内增加搅拌器,促进泥水混合均匀,避免污泥长期沉积在池底导致厌氧发酵,同时让水里的污染物和微生物充分接触。改造后的系统缺氧池容积变大,进而停留时间增加,使反硝化脱氮的效果更好。(5)原厌氧池3、厌氧池4、缺氧池、好氧池分别作为好氧池1、好氧池2、好氧池3、好氧池4:系统改造去除MBR膜反应器,将原部分池体改为好氧池,增加好氧池容积,保障处理出水达标。增设加热系统,防止冬季低温环境下污泥活性降低。(6)去除将MBR膜系统,增设二沉池:二沉池运维管理简便;运行能耗和投资成本低,无需配备膜组件、反冲洗系统、膜池曝气装置等专用设备;水质突变的缓冲能力较相对较强,不会出现膜通量衰减,无需进行化学清洗。(7)原有回用水箱改为清水桶:暂存处理达标出水。以下为污水站土建池体更改图:好氧池2厌氧池4好氧池3缺氧池〇Ol好氧池4O好氧池O好氧池1厌氧池3缺氧池2水解酸化池泥浓缩池滤液池集水井厌氧池2气浮机隔油池缺氧池1厌氧池1水解酸化池2污泥储池调节池注:灰色字体为原污水站水池划分,绿色字体为改造后水池划分。(4)除臭系统改造方案现有除臭系统只有一级喷淋除臭,不能达到除臭效果,同时几乎所有产生臭气的区域均为无组织排放,臭气不能收集。为了保护环境,使环卫站释放的恶臭废气得到有效治理,需对环卫站废水处理系统配套的除臭系统进行重新设计施工。臭气主要来源于:初期雨水池、污泥仓库、叠螺机房、隔油池、调节池、滤液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1-2、缺氧池1-2、好氧池1-4、污泥浓缩池、污泥储池。结合臭气产生区域的实际情况,拟新建两套臭气处理系统。一套处理初期雨水池、污泥仓库区域产生的臭气,置于污泥仓库后方,主体工艺采用二级除臭剂喷淋工艺;一套置于污水站,采用三级除臭喷淋工艺,用于处理污水站产生的废气。1.废气排放标准废气处理后的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采用烟囱20m的排放标准),具体指标见下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值序号控制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单位20m高空排放1氨kg/h8.72硫化氢kg/h0.583臭气浓度无量纲60002.废气收集设计参数(4)1.(1)雨污分流区除臭系统雨污分流区各废气收集单元换气一览表序号名称集气空间(m3)换气次数(次/h)抽风量(m3/h)1初期雨水池5052502污泥仓库208102080小计2330废气处理系统按考虑一定余量,设计风量为Q=3000m3/h。(4)1.(2)污水站除臭系统污水站各废气收集单元换气一览表序号名称集气空间(m3)换气次数(次/h)抽风量(m3/h)1叠螺机房5401054002隔油池17101703调节池11.5101154滤液池2.310235气浮机20102006水解酸化池1-2510507缺氧池1-213.5101358好氧池1-4曝气强度375.6m3/h375.69污泥浓缩池2.21022010污泥储池2.510250小计6938.6废气处理系统按考虑一定余量,设计风量为Q=8000m3/h。(5)改造工期:本项目由于民生项目的特殊性,需要交叉改造,总工期3个月完成。(6)系统正常运行的保障措施1.施行雨污分流,专人管理,减少雨天总水量。2.修复原液池渗漏,防止地下水倒灌进原液池,减少源头水量。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4.建立专职管理机构,层层分解工作责任。5.建立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公司运营部门监督管理。6.配备有技术过硬、有操作经验的人员按规范要求操作。7.公司化验室随时进行化验检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防止超标现象发生。8.建立各类应急预案。9.建立各类台帐登记管理。7、污水处理设备运维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中“四、污水处理设备运维内容要求”)8、其他运维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中“五、其他要求”)9、合同价款支付与考核:(详见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中“六、价格与支付”)10、运维服务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中“七、服务质量要求”)11、服务团队说明:项目期间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不少于9人的项目成员团队。服务团队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如若发现成交单位未经采购方同意,实际人员安排与投标承诺存在不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项目成员团队中需为项目现场配置全职服务运营不低于3人,由服务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若遇到突发事件,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规范处置。12、综合说明1.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各投标单位按以上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达到的标准,提供的人力、物力。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3.中标人管理如不符合或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书面告知中标人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4.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自负,与采购人无涉。5.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中标人须尊重和服从采购人的工作流程,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6.服务人员最终须通过采购人认可,同时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参与人员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有变更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中标人需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工作衔接,对接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核批准。7.中标人应承诺派驻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8.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对知识产权有明确要求,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在未经采购人许可情况下,实施方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信息等,以保护采购人商业秘密。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民法典》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10.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情况,采购人将提前告知中标人,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11.采购人有权随时召集中标人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13、针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4、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sz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A.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1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合同甲方(采购方):联系人:电话:地址:乙方(服务方):联系人:电话:地址:根据采购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事宜,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内容:1、项目概况:渭塘环卫站南北长约100米,东西宽约82米,占地面积约800余平方,站内主要有:南边办公楼、北边垃圾压缩车间、东面库房及车库、西南污水站、东北角清洗区等几个主要单元。2、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渭塘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三年),合同内容包括①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理设备运维②环卫站内设备升级改造期间的所有污水应急处置③雨污水改造(雨水场地内收集处理后合规排放)④臭气净化升级改造⑤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3年,具体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2、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总体要求:1.渭塘环卫站内雨水和污水须按《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分别收集并实现污水减量化处置。2.渭塘环卫站内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气体排放须满足相关国家和地方气体排放相关标准规定,不能有明显异味。3.乙方根据自身的污水处理工艺优化设施设备,确保处置后的排放水能够达到下游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在充分保证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要适应一定范围内的水质水量变化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负荷能力。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因水质不达标导致不能纳管排放,所有损失(含罚款、停产)均由乙方承担。任何情况下需外运处置的污水由乙方负责处置,所有存储、运输及处置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回该费用。5.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处理装置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履约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6.乙方必须详实纪录处理装置的运行日志、各工艺段水质监测、水位等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排放记录等,并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运维计划报送甲方,每月将全部资料纪录整理造册移交甲方。在服务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7.乙方不得擅自向场区外偷倒或者违规运输污水及产出物,一经发现,将由乙方负相关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三、主要提升改造服务内容(以下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实际情况按照现场勘查为准):序号内容数量备注1渭塘环卫站雨污分流提升改造1项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12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1项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23渭塘环卫站污水除臭系统提升改造1项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3四、污水处理设备运维内容要求:1、设备运维主要内容对服务范围内各工艺设备和动力的维护,主要是对电器系统、投药系统、生化系统、池体、管路、臭气净化等部分的维修保养和更换,大致内容如下,具体清单详见附件4:(1)现场环境的维护。包括电器柜、池体、平台通道、管路的维护,保持设备外观整洁。(2)维修范围:电器系统、投药系统、池体、管路四大部分的维修保养和更换。(3)现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现场设备故障的处理及零配件提供及更换,处理系统的故障恢复等,所需零部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4)跟踪设备的运行状况,有问题及时处理迅速准确地排除故障,尽力减少故障造成的损失。2、日常维修:运维人员为常驻定点上班人员,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污水处理技术为业主服务,日常维修为例行工作一部分。3、资料管理:(1)制定维护计划,在日常维护中做好维护记录。(2)各种记录每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档案中的表格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3)记录清晰、完整,运行维护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4)所有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的保管4、设备运维相关要求:(1)从开始运营之日起,乙方应确保连续的接受和处理污水,保证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纳管排放指标。(2)负责专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3)提供处理所需药剂、试验器具、人工、劳保用品费用。(4)根据运维需求,负责清理设施内的积存污泥。(5)配置合格的操作、维护等人员,必需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的正常进行,并保证人身安全。配备人员需和乙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在服务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6)在运营期内,乙方全方位配合甲方做好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7)全方位配合并遵守甲方统一管理规定,做好清洁工作。(8)乙方人员必需遵守渭塘环卫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渭塘环卫站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9)因必要的提标改造或清池工作,需要暂停有关设施设备运行,需提前与甲方协商暂停运时间。五、其他要求:1、有专业的设备维护能力,可在4小时内应急处理,排除设备故障。2、掌握进水的水质水量及突发变化,并提供近段时间的进水水质水量数据,并结合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合理的工艺调整,确保排水水质达标。3、污水处置需求:白班7:00~17:00,夜班每日需安排人员现场值班。4、人工配置:全职服务运营不低于3人,由乙方负责管理和考核。若遇到突发事件,自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规范处置。5、药剂:由乙方根据运维需求提供所需药剂,药剂质量需满足要求,乙方需按批次提供质量检测数据。6、各工艺段污染物指标的例行检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对各工艺段进行水样采集并测试主要污染物,形成数据记录作为污水处理的过程依据,确保最终排放达标,检测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7、废油、污泥处置:乙方负责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运至甲方指定的区域,并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周围及通道的清洁卫生。废油由乙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化处置,相关台账需详细记录好,并入运维台账内。8、水电: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9、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内的劳保、小型工具、安全、标识、环境、应急,以及运营管理文件由乙方负责。六、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圆整(¥:元),税率%,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圆整(¥:元)。合同价格包括三个方面提升改造费用、应急处置费用和运维期间的人工、主辅材料、药剂、机械、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维修、安装、调试、检测、保养、劳保、现场勘查费用(如有)、更换、保险、安全、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专利技术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付款步骤:(1)采用半年度支付方式。在服务期内,每半年服务期结束后,甲方根据前两个季度的考核结果结清半年的费用(费用实际数额根据合同总价分摊至每半年,并扣除考核扣款(如有));(2)乙方要求甲方付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A、合格的发票(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B、运维考核合格证明及运维台账(运维支付时提供);C、运维人员上班打卡证明(运维支付时提供)。D、乙方在申请第一个半年付款的时候还需提供设备升级改造、除臭设备改造、雨污水分流改造完成的验收证明合格材料。乙方延迟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相应延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本项目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具体按照甲方要求)。3、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5、若遇国家或地**府政策性调整基础工资,乙方应保证合法用工,甲方不予调整合同价格。。6、如乙方对运维服务存在的问题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服务费中扣除。7、乙方开票信息及相关地址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数字货币账号:双方确认合同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地址、电话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信息继续作为有效送达地址;因未通知导致的送达失败(如拒收、地址错误)视为已送达,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8、运维服务费用按半年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并根据季度考核情况支付。季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全额拨付进度款;考核85分-90分由运维单位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经甲方认可后全额拨付进度款;考核分数84分至60分的,考核分数每在85分的基础上扣1分,则扣减当季进度款的1%;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则为不合格,当季进度款则不予支付。考核内容详见附件5。七、服务质量要求:1、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开展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置服务,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在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渭塘环卫站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服务质量需达到甲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3、乙方应确保每日垃圾压缩设施端正常运转,运维设备按照要求及时维护,出料得到规范处置,无异味。4、乙方运维期间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排水不合格导致不能纳管排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处理后排放的水主要指标进行至少1次检测,检测结果与季度考核挂钩,臭气检测依据甲方需求进行检测,所有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渭塘环卫站内日常设备维护需保证正常运行。7、雨污分离后,如上级检查或其他检查指出雨污分离相关问题需要整改的,由乙方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8、如果出现出水指标未达标的情况,乙方协调污水运输处置,所发生的运输处置费用以及所有的应急费用都包括在本合同价款内。9、乙方项目组人员、设备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未经甲方许可随意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及设备,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人员进场前,需将身份证等有效信息提交甲方备案,与投标文件核对无误后方能入场工作,如人员需变动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阐明变动原因,并需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人员每月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人员撤离到其他项目作业时,按乙方违约处理。10、乙方在运营期间,所有设备更新、维护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八、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2、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3、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九、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3、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4、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硬件、设施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5、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十、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3、乙方违约责任3.1合同期内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且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3.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按照逾期运维服务的每天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且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3其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府政策法规调整,以及完成协议的必需的交通、通信基础设施故障等。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2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提供相应证明。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2.2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在运维期间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排水不合格导致不能纳管排放或者乙方擅自向场区外偷倒、违规运输污水及产出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不得转让。十三、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本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要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备存。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贰份。(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骑河环卫站雨污分流提升改造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附件2:骑河环卫站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附件3:骑河环卫站除臭系统提升改造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附件4: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管理内容清单(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附件5:考核表(另附)考核细则表序号考核项目内容分值评分细则扣分项考核分数1着装规范持证上岗5叉车驾驶员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统一着装技术经理及技术员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并穿戴整齐未统一着装或穿戴整齐的,每人次扣1分2宣传宣传标示标牌5设置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简介、处置原理、污水终端去向等内容发现缺失或错误的,每处扣1分3渗滤液运维督导工作5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并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做好运维工作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1分。技术经理及技术员服务态度恶劣遭举报投诉的扣2分周边环境维护10按要求维护渗滤液站及周边环境整洁。渗滤液站及周边环境脏乱每次扣1分台账资料10工作人员必须真实、细致地填写台账资料(内容包括每天运行情况,投料情况,易耗品使用情况等内容),每月按合同要求将全部资料纪录整理造册移交甲方。未按期移交的或者缺失相关台账材料一项的每次扣一分出水指标40乙方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处理后排放的水主要指标进行1次检测,出水指标必须满足按照下游污水厂的接管协议中的指标要求出水指标检测结果中某一单项超标扣5分,依次累加,若排放的出水指标未达到污水厂接管协议上面要求,导致污水厂关阀,出现一次扣20分,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安全15每年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处理装置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履约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未进行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未有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每发现一次扣2分,运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15分。4铲车驳运驳运情况10铲车驳运外轮廓整体完好,无损坏情况;铲车驳运应保持清洁,无明显异味,铲车驳运废渣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安全事故,废渣驳运点环境整洁,设施维护到位车辆存在较严重损坏现象,未及时修复,每车次扣1分;车身有明显污渍每车扣1分,车辆明显异味每车扣1分,收运过程中发生滴漏撒现象的,每车次扣1分,铲车驳运发现一处未按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每次扣1分,铲车发生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分5加减分项宣传报道省级媒体报道,5分/篇;市级媒体报道,3分/篇,区级媒体报道的,1分/篇市、区督查到的问题市级督查到,扣5分/次;区级督查到,扣3分/次;被电视台等媒体曝光的,扣10分/次不服从管理,不按时整改不服从管理每次扣10分,不按时整改的,每次扣5分得分考核人员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成为中标供应商。2.如各标段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委的评价得分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标准1、价格分(10分)1.投标报价不超过财政预算价格或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项目实施方案(44分)1.项目运行现状分析方案(8分):方案内容应包含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概况描述、运维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机械设备工况等内容1)方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了解详细、前期调研深入细致、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项目理解深入、对本项目的废水来源、水质、水量有详尽的描述,得8分。2)方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了解不详细、前期调研不深入细致、方案有一定的操作性、对项目理解不深入、对本项目的废水来源、水质、水量没有详尽的描述,得5分。3)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2.改造实施方案(8分):1)方案思路准确、清晰、明确、措施合理的,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得8分。2)方案思路较准确、较清晰、较明确、措施较合理的有一定的操作性的,得5分;3)方案思路基本满足文件要求、操作性基本可行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3.运营管理方案(8分):1)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超出项目目标要求的得8分;2)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5分;3)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4.运营操作规程(6分):方案内容应包含安全操作规程、电控系统操作规程、主要设备操作规程、运行设备事故处理等内容1)操作规程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能实现项目目标的得6分;2)操作规程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4分;3)操作规程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4)不提供操作规程不得分。5.运营管理制度(6分):方案内容应包含设备场地管理、卫生制度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职责、交接班管理、设备保养等内容1)制度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能实现项目目标的得6分;2)制度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4分;3)制度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4)不提供制度不得分。6.运营检修维护方案(6分):方案内容应包含设备更新、是否满足运营需要等内容1)检修维护方案具体、科学,能满足运营需要的得6分;2)检修维护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但能基本满足运营需要的得4分;3)检修维护方案不能满足运营需要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7.应急方案(5分):应对季节和污染物浓度变化的处理、工艺设计针对水质变化及季节特点有解决方案、保障出水水质质量及冬季运行稳定、紧急情况处理、抵抗风险等。1)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能实现项目目标的得5分;2)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3分;3)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8.台账管理方案(6分):1)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6分;2)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4分;3)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2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9.移交方案(5分):1)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5分;2)方案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存在漏洞或前后表述矛盾的得3分;3)方案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配备(22分)1.项目负责人(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局颁发的环境保护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项目技术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9分):(1)团队成员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3分。(2)团队成员具有环境监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3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化学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危化品保管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分。(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人员按高分计取一份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记录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4、响应单位综合实力(12分)1.类似业绩(14分):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环卫站(或中转站、压缩站、厨余垃圾处理站等)压缩液、渗滤液、废液等废水处理等运营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14分。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为一年一签或续签的同一项目业绩,仅认为一份业绩。2.管理体系认证(2分):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3.具有专精特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4.投标单位具有污水处理相关的专利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书须体现与污水处理有关,否则不得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站改造及污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