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物业服务辅助招标公告(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
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
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FJZHGC2025011、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7日上午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GC2025011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1: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 年限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1-1
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
3年
住宅: 第一年最高限价0.729元/㎡/月, 第二年最高限价0.778元/㎡/月, 第三年最高限价0.958元/㎡/月; 商业: 第一年最高限价0.973元/㎡/月, 第二年最高限价1.038元/㎡/月, 第三年最高限价1.279元/㎡/月。
100000
注:(不满足或不接受下述条款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平台系统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先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报名、下载平台系统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三层开标室(3)。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地点:
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8.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2申请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省CA机构为“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瑞证通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0591-87760022。
九、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人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十一、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01室
联系方式:梁先生/0594-2677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
联系方式:曾先生 0594-2555811、18559393883
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6日 2025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PTZFCG2025070241]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PTZF
招标文件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论证稿).doc
招标公告.doc
本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发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项目编号:FJZHGC2025011(论证审核稿)采购人: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0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25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7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5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FJZHGC20250112.招标内容及要求: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服务年限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元备注11-1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3年住宅:第一年最高限价0.729元/㎡/月,第二年最高限价0.778元/㎡/月,第三年最高限价0.958元/㎡/月;商业:第一年最高限价0.973元/㎡/月,第二年最高限价1.038元/㎡/月,第三年最高限价1.279元/㎡/月。100000注:(不满足或不接受下述条款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6)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8)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投标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5.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先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5.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5.4招标文件售价:0元。6.投标截止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6.2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6.3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以电子形式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提交。7.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8.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2申请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省CA机构为“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tb.jsp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0591-87760022。9.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电子形式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提交,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11.我司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2.公告期限12.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2.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3.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账 号1344150104000781114.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国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01室联系方式:梁先生/0594-2677388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联系方式:曾先生0594-2555811/185593938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2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310.4中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2)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4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5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612.1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712.3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8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9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10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投标人报名时间的为准。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信息记录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116.1监督管理部门: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服务中心1218.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2)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10万元整(100000.00元)。开户名: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账号:13441501040007811;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14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总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按下列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计取。招标服务费按收费标准收取为::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中标总金额在100万-500万部分按0.8%缴纳;中标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部分按0.45%缴纳;中标总金额在1000万-5000万部分按0.25%缴纳。3、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15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系统注册名称)应与CA证书投标人名称、保证金来源账户名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请投标人注意。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4“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代理机构】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MAC地址一致。(10)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④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应出具认证机构有效的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下简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应出具认证机构有效的认证证书。其中:(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范围。(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范围。(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和评标1.1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2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③投标保证金。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5、评标委员会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0人,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7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代理机构】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本项目一般情形:明细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技术符合性明细1.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的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以“★”标示的内容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明细1.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商务条件响应表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再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标价格得分计算公式示例:评分基准价: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将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分基准。(1)如果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Q1=0.4,则评标价得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1;(2)如果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评分基准价,Q2=0.2,则评标价得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2。注:注、评标委员会在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a.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招标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投标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29根据投标人所投服务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29分;②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③其他未标示“★”的内容(共计2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16分,扣完为止;④正偏离不加分。2、卫生保洁管理方案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卫生保洁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75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2.5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3、安防服务方案3安防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安、消防服务方案完整性与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75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2.5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4、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管理方案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及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75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2.5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5、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维修养护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细节管理程度,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75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2.5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6、档案的建立与管理3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应按标准化、信息化建立档案管理流程,将系统收集环境资料(图片)、建筑项目资料、图纸、装修维修记录、文书档案、财务报表、荣誉等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目进入电脑储存以备检查利用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75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2.5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断水断电、火警、台风、暴雨、电梯困人、安全应急事件等)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服务措施、应急服务响应时间、应急设备保障、人员配合及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检查监督措施、内部考核等)由评委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②方案完整,总体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清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75分;③方案虽有少量缺漏,但总体内容合理、具有可操性的得2.5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8、用工保障3根据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后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9、服务人员到岗承诺3投标人承诺配备的全部服务人员于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配备到位并完成交接工作,且通过采购人认可的得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10、人员调配能力3采购人单位若发生重大应急事件需增加服务人员以备平稳过渡时,投标人承诺能提供有经验的人员在60分钟内到位到岗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1、保安主管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安主管在满足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需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保安员证书;2、持有退伍军人证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保安主管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含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12、消控员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消控员在满足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需求基础上,至少一人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2、持有人社部门或应急消防部门颁发的四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4、持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防火安全员证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消控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证书(其中需提供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含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13、工程主管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主管在满足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需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2.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3.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4.持有制冷设备维修工(中级或以上)证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工程主管身份证、学历证明、证书(其中需提供制冷设备维修工(中级或以上)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含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14、综合主管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综合主管,在满足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需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人社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三级(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2、持有人社部门或应急消防部门颁发的四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持有人社部门或应急救援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4、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员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综合主管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证书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含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15、助理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助理,在满足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需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人社部门或人社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三级(含)以上企业培训师证书分;(2)持有人社部门或人社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3)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4)持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A)证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助理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证书(其中需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含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评分标准其他拟派人员均不得重复。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体系认证1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查询打印显示其目前在有效期内的页面打印件,否则不得分。体系认证23投标人具备(GBT/23331或ISO5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的得1分、培训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查询打印显示其目前在有效期内的页面打印件,否则不得分。智能化管理3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评审:比如智慧后勤服务平台、秩序维护管理信息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系统、绿化养护管理系统、客户满意度测评系统、保洁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投标人每具备1项(功能相似即可)并承诺中标后应用于本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注:软件著作权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为投标人)和中标后应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软件为外购的,须提供购买合同(出售方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正式发票(开票单位须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人)、原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人须与上述合同中出售方及出售发票开票人一致)和中标后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保险保障3根据各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保额情况进行评分,保额≥80万元/人的得3分;80万元/人>保额≥60万元/人的得2分;保额<60万元/人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且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日期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未提供的不得分。客户服务情况3无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同类服务项目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诉讼、经济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项目合同及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如果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完整体现上述定义条件的也将不予认可,不予计算得分。本项与“业绩状况”评分项不能为同一服务采购人,若为提供同一服采购人的不得分。(满分3分)安全管理2投标人近5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有效投诉,没有受过行政部门挂红牌或黄牌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的得2分(企业需提交未被红、黄牌警告或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的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受过行政部门挂红牌或黄牌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的不得分。如发现投标人隐瞒被通报情况、提供承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取消投标企业中标资格。业绩状况3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2020年以来(日期以中标公示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所承接物业项目(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 1 分,最高3分。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④加分项(F4×A4)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物业服务辅助项目,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樟塘村。本次招标范围为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樟林安置房住宅和商业建筑面积合计:518640.88㎡,总建设栋数32栋,总安置户数:2865户。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樟塘村。本次招标服务包括含小区内所有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电梯的维保及年检费用(前24个月为质保期不计算费用)、绿化养护(前24个月为质保期不计算费用)、发电机组(前24个月为质保期不计算费用)、消防维保(前24个月为质保期不计算费用)、地下停车场管理、日常维修、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护等,各地块费用起计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进场时间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注:本项目的电梯的维保及年检费用、绿化养护、发电机组、消防维保的前24个月为保质期(即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具体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每平方物业费住宅:第一年最高限价0.729元/㎡/月,第二年最高限价0.778元/㎡/月,第三年最高限价0.958元/㎡/月;商业:第一年最高限价0.973元/㎡/月,第二年最高限价1.038元/㎡/月,第三年最高限价1.279元/㎡/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以上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服务区域及内容(评审项1)1、面积、楼层:1)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总建筑面积为518640.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77635.31㎡(其中:A区地上建筑面积128572.25㎡,B区地上建筑面积249063.06㎡),地下建筑面积为141005.57㎡(其中:A区地下建筑面积43520.21㎡,B区地下建筑面积97485.36㎡);2)住宅面积约346710.72㎡(其中:A区住宅面积约119097.35㎡,B区住宅面积约227613.37㎡),商业面积约11599.56㎡(其中:A区商业面积约3871.18㎡,B区商业面积约7728.38㎡)。3)小区绿化面积40952.79㎡(其中:A区绿化面积约13180.85㎡,B区绿化面积约27771.94㎡),A区地下室停车位878个,B区地下室停车位2560个。4)小区主出入口约:2个,次出入口约:3个。5)楼栋32幢,其中A区10栋,B区22栋。备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小区回迁工作及小区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其在交接时各项功能运行正常。★2、费用收缴方式:2.1按照《莆田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2.2费用支付明细如下:2.2.1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报价并以此价格计算物业费,住宅:第一年最高限价0.729元/㎡/月,第二年最高限价0.778元/㎡/月,第三年最高限价0.958元/㎡/月;商业:第一年最高限价0.973元/㎡/月,第二年最高限价1.038元/㎡/月,第三年最高限价1.279元/㎡/月。各地块费用起计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进场时间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2.2.2.小区内工程零星修缮,单次费用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中标人承担;单次费用超过500元的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及大型维修由中标人提报预算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据实结算。符合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条件的应协助招标人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注:本项目性质为安置房物业项目,故本项目在交付后支付物业费时各个类型的物业费按照实际交房面积数进行物业管理费的动态计算。(评审项2)3、招标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三年)。(评审项3)4、服务区域及内容:安置房内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维修维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以及门岗执勤和安全巡查、小区门口人行道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管理。★5、中标人若为外地公司的须承诺在本地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开具发票为此项目结算,实现纳税本地化,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如已设立相关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基本要求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中有关规定,按照小区物业费收费等级标准提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共有部位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1)每年1次对房屋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并做好记录。(2)每年1次书面通知业主对空调室外挂机、太阳(空气)能热水器等户外设置物进行安全性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3)每年1次编制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4)在雨雪天气保证顶楼及通道所有门窗为闭合状态,以防雨水浸泡楼梯间、电梯井等公共通道与设施,如出现上述情况,全部责任由物业自行承担。门厅整洁、干净、明亮、标识清晰。户外墙面、顶面、地面对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进行日常巡视,发现脱落或有脱落危险的、有污迹时及时编制维修计划,适时组织维修,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顶面无渗透现象。楼梯间、水泵间、 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墙面修补应保持与原墙面材质一致。 走廊通道确保使用功能正常,整洁美观。共有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水箱、水泵等供水、排水系统供水系统:(1)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供水设备,每月巡查1次以上。每半年至少1次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年至少1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对水泵实施全面维护保养,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2)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水箱、蓄水池,每年定期清洗2次,并将水质送检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3)未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的水箱、蓄水池,应保持水箱、蓄水池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有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4)高层建筑每季度对供水系统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排水系统:(1)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污水泵等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运行正常。(2)每年1次润滑加油。(3)每年至少1次对排水系统全面维护保养。(4)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抽排1次,及时清陶;化粪池每年抽排1次。(5)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6)业主污水管底层房屋(1楼及架空层公共部分)如发现堵塞,及时完成疏通。天线、供电、燃气线路线路完好,可正常使用。消防设施设备(质保期满后移交)(1)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消防泵每月启动1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1次,保证其运行正常。(3)消防栓每季检查1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齐全完好。(4)每年检测1次探测器,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换。(5)每年检查1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油。(6)每月检查1次配备的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发电机在日常维护的基础上,每年做一次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移交时功能正常。保养应做到如下几点:1、对发电机组水、电、油、气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机组是否正常; 2、空载试机5-10分钟,使机组得到充分的润滑;3、更换空气滤、柴油滤、机油、机油滤、水滤、油水分离器滤芯等耗材; 4、更换散热水箱冷却液、水箱宝; 5、添加蓄电池电池液或蒸馏水; 6、保养完成后,对机组进行再一次检查,并进行清洁打扫; 7、空载试机5-10分钟,对机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记录。电梯(质保期满后移交)(1)对电梯实行巡查,保证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安排专人加强对电梯保养的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3)接到电梯运行故障报告后,物业管理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到现场维修处理,尽快恢复电梯正常运行。(4)确保小区内每部电梯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年检,物业管理相关人员做好每部电梯的维保、年检记录。避雷装置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合格。道路、场地、路灯(1)每两周巡查1次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井盖无缺失,侧石平直无缺损。(2)每周1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系统,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完好率不低于85%,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3)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保持畅通,确保无杂物堆放和车辆停放等有可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存在。沟渠、池、井等井盖完好,无丢失和损坏,盖合良好,井内、沟内无垃圾杂物,排水流畅。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水景等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公益性文体设施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路标、安全标志等(1)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每2个月检查1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共有设施设备房整洁干净,设备定期清洁、保养,设备房标识清晰。电子防盗、监控、报警系统等加强对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维护及时。楼宇对讲、电子巡更等功能正常、使用正常并做好定期维护。物业服务用房通风明亮,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整放有序。其它应急预案及停水、停电、停气处理:(1)对设备故障及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2)接到相关部门的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时,应提前以通知、公告、广播等形式通知业主。2、公共绿化的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中有关规定,质保期满后移交,中标人按照小区物业费收费等级标准提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项 目服务内容养 护 标 准草坪修剪(1)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及时清除。(2)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基本无枯枝。清杂草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及时清理,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施肥(1)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灌、排水(1)常年保持有效浇灌,草坪、树木生长良好。病虫害防治(1)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其它(1)有技术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6%。(3)绿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树木修剪(1)乔、灌木、 绿篱、球每年适时修剪2遍以上。(2)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基本无枯枝。中耕除草、松土适时除草松土,保持树木常青常绿。施肥(1)树木类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松土,满足植物生长需要。病虫害防治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扶正加固台风、雷雨天气前做好防范加固措施,并在台风、雷雨天气对部分受影响树木进行扶正,确保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其它(1)有绿化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3、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中有关规定,按照小区物业费收费等级标准提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楼内公共区域地面和墙面保持环境整体干净整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门厅地面每日清扫1次,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楼梯台阶每半月湿拖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月擦抺1次,保洁干净、无灰尘。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洁1次,目视表面洁净、无灰尘、无污渍。天花板、 公共灯具目视表面洁净、无灰尘、无污渍。天台、屋顶每月保洁1次,保持清洁、无垃圾。 门窗等玻璃高度3米以下每季清洁1次,目视洁净、无灰尘。 垃圾收集(1)每天及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至少1次,垃圾桶(箱)无垃圾满溢散落现象、无污迹、无异味。(2)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密闭存放,日产日清。电梯轿厢每天清扫1次,循环保洁,每周擦抺厢、门壁1次,电梯轿厢卫生干净,轿壁表面光亮,无污迹。 楼外公共区域道路地面、绿地每天保持小区内环境整体干净整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沟渠、池、井保持清洁、无垃圾。公共灯具、宣传栏、路标、标志、公共灯具每月清洁1次,目视明亮、无灰尘。宣传栏、信报箱、建筑小品等每月清洁1次,目视洁净、无灰尘; 雕塑、景观小品等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桶(箱)每月清洗1次。消毒灭害建立消杀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滋生。其它保洁人员人员着统一标识服上班,及时劝阻楼道内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4、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中有关规定,按照小区物业费收费等级标准提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服务内容服 务 标 准人员要求1、按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配备相应的专职秩序维护人员。2、聘用的秩序维护员应无犯罪记录。3、能做好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4、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门岗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2、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3、主出入口24小时值守,边门定时开放并有专人值守,门岗应有重要情况和交接班记录。4、礼貌询问外来人员来意,劝阻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小区。保持小区出入口环境整洁、交通有序。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技防设施和救助 (监控岗)1、配备有安全电子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1小时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2、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3、有火灾、治安、暴风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立即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消防、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车辆管理1、引导进出小区的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1、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业主2、(物业使用人),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其它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业主大会推进小区监控系统接入公安专网工作。(三)管理目标1.中标人必须做到以下承诺:(评审项4)(1)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评审项5)(2)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评审项6)(3)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以是否收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为准)发生。(评审项7)(4)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达95%。(评审项8)(5)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评审项9)(6)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99%。(评审项10)(7)道路、车场完好率100%。(评审项11)(8)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100%。★2、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本项目要求拟配备人员不少于68名。序号部门岗位人数岗位需求1秩序部安保主管1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高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受过专门物业安防管理培训,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必备技能,。(投标时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书)2保安员22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无上访史,无精神病。3消控员5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含)以上学历,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熟练掌握消监控设备,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无上访史,无精神病。(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及学历证书)4工程部工程主管1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通水电、土木维修,熟练掌握制冷设备维护维修,无不良嗜好,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必备技能,须持有电工证。(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等证书)5水电维修工4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精通水电、土木维修,无不良嗜好,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必备技能,须持有电工证。(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等证书)保洁部保洁主管1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6保洁员26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7环境部绿化工6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8后勤部综合主管1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应具备一定消控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投标时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书)9助理1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上访史,无精神病史,应具备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投标时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书)(评审项12)(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需统一着工装,并佩戴胸牌。(评审项13)(2)招标人将每月不定时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到位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发现未到岗人员,按200元/人/次扣除费用;(四)物业管理其他说明(评审项14)1.采购人提供适当必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用房、值班用房。中标人员所需的设施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评审项15)2.小区内工程零星修缮,单次费用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中标人承担;单次费用超过500元的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及大型维修由中标人提报预算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据实结算。符合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条件的应协助招标人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评审项16)3.中标人按要求自行负责招聘中标模块职工,且购买相关保险,人员管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评审项17)4.中标人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办法,要根据要求合理配置岗位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专业素质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开展。★(五)考评考核考核表序号基本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一房屋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25分)区域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明显,维护完好;4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2分对业主违法搭建、违章装修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业主,有记录;3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2分水、电、气、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保养完好,清洁卫生、运行正常路灯开启符合标准。(承接时本身存在缺陷的除外)6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设施、设备管理值班记录完整、准确、及时;3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报修、修理、回访记录齐全;3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二公共秩序维护(25分)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训练有素,举止规范;4发现一例不符合扣0.3分安全护卫设施运行良好;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施;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外来车辆有进出登记记录;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小区有门岗值班和巡逻制度;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车辆停放基本有序;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在遇突发事件处置得当, 及时报告甲方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正当防卫等措施,未使事件扩大化或造成损失;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小区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三环境卫生(25分)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封闭小区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公共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墙地面、雨遮、架空层花坛/花箱、室外雕塑、休闲桌椅、体育健身、庭院灯、立杆灯、草坪灯、标识牌等公共设备设施不整洁,摆放无序,有异味、污渍,明显积水积尘未及时清理的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四绿化养护(25分)绿化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枯死、大面积虫害与缺损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草坪干净,散乱草屑、白色垃圾、大片落叶及明显的杂物和垃圾;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绿化苗木普遍性病害,有明显虫害病斑;及时修剪、妥善处理病虫枝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绿化作业完工后及时清场, 及时清理绿化垃圾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对业主在绿化带乱种植、占用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甲方部门,有记录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总评分100按月考核,按月付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计算服务费,并根据考核表的考核结果(考核款及考核分)确定最终应结算给乙方的服务费。服务考核得分85-100分(含85分)的为优秀100%结算费用;考核得分在70-85分(含70分)的为良好,按应付服务费×90%结算费用;考核得分在60-70分(含60分)的为一般,按应付服务费×80%结算费用;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支付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六)其他要求(评审项18)1.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中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评审项19)2.中标公司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办法,要根据要求合理配置岗位人员。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开展。(评审项20)3.中标公司按要求自行负责招聘职工,且购买相关保险,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关保险。(七)其它重要须知(评审项21)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评审项22)2.投标人承诺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同付款方式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评审项23)3.投标人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评审项24)4.采购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采购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中标人服务合同同时终止。(评审项25)5.未安置的空置房按中标收费标准60%结算。三、商务条件1、交付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樟林安置房(麓山澜苑A、B区)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三年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或提供履约保函)。说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现金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待服务期满后无未了事宜,一次性无息退还。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6.1验收期次说明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基数规范等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由甲方负责现场考核,按考核标准通过并完成验收。7、支付期次及说明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按月考核,按月付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和合同约定结算标准计算服务费,并根据考核表的考核结果(考核款及考核分)确定最终应结算给乙方的服务费。根据投标人每月5号前提供对应批次的增值税发票用,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之日并考核合格起15日内支付。8、专利说明8.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投标人应保证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人的损失。8.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人的所有损失,且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采购人:(采购人全称)供应商:(中标人全称)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供应商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供应商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采购人、供应商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采购人:供应商: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一、投标函致: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致: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致: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致: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物业服务辅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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