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四诊仪招标公告(菏泽市立医院2025)
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鲁采采平台菏泽专区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502000170 2.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金额(最高限价):470000.00元 5.采购需求: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执行财库[2020]46号、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有关规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7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网站自行下载; 3.方式:①潜在供应商请于开标时间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号,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项目为网上交易,潜在供应商请务 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注册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此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造成无法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果自负。提交电子报价文件需使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投标客户端经过 CA锁进行加密,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报价文件方可上传提交。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 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不见面开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网上开标),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6楼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供应商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上传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本次采购为电子报价。 2. 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lucaicai.com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 CA 为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 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鲁采采技术支持:17205305555。 3.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以上网站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同时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菏泽市立医院 地址:菏泽市曹州路288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0-559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天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中达广场B座19层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0530-51109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0530-5110966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6日0715定稿二次 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 磋商文件.pdf
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502000170采购人:菏泽市立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鲁采采平台菏泽专区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5020001702.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金额(最高限价):470000.00元5.采购需求: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执行财库[2020]46号、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有关规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17日8:00至2025年7月2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网站自行下载;3.方式:①潜在供应商请于开标时间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②本项目为网上交易,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注册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此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造成无法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果自负。提交电子报价文件需使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投标客户端经过ca锁进行加密,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报价文件方可上传提交。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不见面开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网上开标),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6楼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供应商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本次采购为电子报价。2.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开标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电子签章。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鲁采采技术支持:17205305555。3.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以上网站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同时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菏泽市立医院地址:菏泽市曹州路2888号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0530-55990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天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长江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中达广场B座19层联系人:赵经理联系方式:0530-511096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经理联系方式:0530-5110966发布时间:2025年7月1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菏泽市立医院地址:菏泽市曹州路2888号联系人:李主任联系方式:0530-5599020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东天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长江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中达广场B座19层联系人:赵经理联系方式:0530-51109663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4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5020001705采购内容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供货期限、供货地点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菏泽市立医院指定地点8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9质保期不少于两年10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2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3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4分包不分包15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6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17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领取采购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18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9供应商确认收到采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9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0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截止磋商报价时间5日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的文本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给shandongtiankun@163.com发送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21磋商保证金不缴纳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3响应文件份数要求1、经过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上传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2、若供应商中标,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同时还须提交三份胶装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与上传的加密文件一致)至采购代理机构。24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上传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26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不见面开标):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6楼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供应商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上传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27同一品牌产品相关问题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8评审办法及评审说明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实行两轮报价。第二轮(最终)报价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http://112.125.89.46:6061/实行在线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电话畅通,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报价及时参与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事宜。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回复或报价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28评审办法及评审说明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29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组建,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2名成员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大写:肆拾柒万元整(小写:47万元)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32付款方式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的10%。33费用承担1、代理服务费:83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至代理机构。2、鲁采采电子平台使用费: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成交人缴纳):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ucaicai.com/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鲁采采电子招投标平台交易系统收费通知”。3.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至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注:潜在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以上各项费用并计入总报价中,如拒缴上述费用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规定项目收费标准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0.17%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0.16%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15%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0.14%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09%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05%备注:单项最低为1000元。货物与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成交金额超出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部分不再收取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电子平台使用费。工程类项目中标金额/成交金额超出1亿元(不含1亿元)部分不再收取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电子平台使用费。信用评价: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政采信用系统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信用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https://jdpj.hzcz.heze.gov.cn:4443//user/login)。注:此项不作为供应商参与评审的资格项和评分项。电子招投标须知:磋商文件中其他章节与电子供应商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电子供应商须知内容为准。1.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注册、下载磋商文件、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所用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加密后请使用投标客户端软件验证解密,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加密过程中损坏。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将拒绝接收。3、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GCTB\FWTB或HWTB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登陆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撤回响应文件。需要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时,必须先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和CA签名。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5.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自带电脑、CA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若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报价。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6.《操作手册》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下载中心”栏目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1720530555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交易中心信息科确认问题原因后,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视情况提议,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对于非系统原因的可将系统内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改为系统内导入非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对于系统原因造成项目无法评审,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PDF版文件(U盘)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重要提示: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供应商必须自备电脑、CA准时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供应商插入CA,进行签到,使各自的电子响应文件处于待解密状态。按磋商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开始解密,解密时间按系统规定时间,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签到、解密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签到、解密操作或未能解密的,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②各投标企业在本项目开标前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下载驱动,在响应文件编制系统进行解密验证,用CA登录测试电脑运行环境,供应商在使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17205305555。③各供应商请保持电话畅通,本项目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防疫措施。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组织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1.2.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1.4.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2采购代理费的收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保密1.5.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1.6.1除专用术语外,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1.7.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4)采购合同(5)响应文件格式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在与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确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一览表;(2)报价函;(3)法人身份证明或(和)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采购清单;(5)技术方案;(6)技术、商务偏差表;(7)同类项目业绩;(8)资格证明资料(9)附件(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3.2投标报价3.2.1采购人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报价,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供应商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上传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3.2.2在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经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二次(或最终)报价。3.2.3供应商的报价要结合本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供货期间的各种风险因素。3.2.4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应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合理价格。3.2.5最终磋商报价应包括关于本项目所包含的货物及服务的一切费用。3.2.6本项目总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中未明确列出的项目报价且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项目费用,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让利。3.2.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投标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接收投标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注: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所填报价格在合同实施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填报的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磋商文件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即生产、安装、标准配件、辅助材料、检测检验、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策划、设计、管理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含货物保险和人身保险)、利润、税费等费用,及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支付除投标报价的任何附加费用。3.3公开报价程序3.3.1电子唱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公开报价时间一致。3.3.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供应商即可插入CA锁,使各自的电子报价文件处于待解密状态。3.3.3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报价文件,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磋商截止时间前放弃报价或撤回文件的,请联系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并出具撤回申请进行撤回。3.3.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平台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递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到达、截止时间未携带CA锁、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30分钟)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3.3.5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3.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4、投标4.1电子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的密封和标记4.1.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的递交:各供应商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lucaicai.com)。4.2.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磋商会议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2电子版磋商程序磋商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磋商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及供应商证件的提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进入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2.2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采购设备设施档次及技术要求未作大的提高,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第一次报价为准,当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声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2.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电子开标会议:(1)宣布会议纪律;(2)宣布主持人、采购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各供应商即可插入CA锁,按照现场人员指导,登陆账号并等待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插入代理公司CA锁正式开启线上开标系统,设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下达开启解密响应文件指令后,供应商可在自带计算机上进行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线上解密,代理将解密完成的响应文件导入开标系统后通过电子系统生成的报价记录表依次公开唱价。(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记录表进行电子签章;(5)报价结束,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以不低于两轮的报价方式进行,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若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则以前一轮报价为最后报价)。6、评审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采购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5)磋商小组解散。6.1组建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仅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本身进行磋商、评审,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3)独立性原则。磋商、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参加磋商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确定成交人。6)集体决定的原则。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对所遇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6.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6.3.1优惠评审原则政策功能类文件对评标的调整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下列政策功能类文件对评标的调整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禁止其3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最终价格加分(6%):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价格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1、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及节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投报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性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使用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小微企业产品给予最终价格折扣(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折扣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最后报价×(100%-价格折扣),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折扣扣除(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为6%、工程项目为4%)。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最后报价×(100%-价格折扣),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监狱企业给予最终价格折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开标时,供应商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3.2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6.3.3评审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评分意见,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6.3.3.1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符合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6.3.3.2初步评审:1)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a)报价文件不完整;b)未按规定报价;c)报价有计算错误;d)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e)报价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f)供应商未按要求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g)报价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h)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废标处理。6.3.3.3磋商及最终报价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以不低于两轮的报价方式进行,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若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则以前一轮报价为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终报价文件应以电子报价的形式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提交最终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报价文件,在提交最终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报价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3.4评分办法评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证明书或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资格信用承诺函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所投产品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5.供应商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1.将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扫描件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以上证件若有缺项、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弄虚造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请相关监督部门依法查处。2形式评审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标准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3响应性评审标准5.投标内容与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6.供货期限及供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7.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9.技术要求符合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1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控制价;5.投标内容与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详细评分细则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5分)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从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注:须将合同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产品质量性能和技术指标(2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性能情况(产品选型、配置、技术指标)进行评价: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选型配置描述详细、清楚,技术指标优于或完全符合本项目使用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者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供货安装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供货安装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包含整体配送安装计划、运输方案及保证措施、配送安装人员安排、安装调试流程,方案完善可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打分,满分得10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善、可行性不强或有瑕疵的扣0.5分,扣完为止,此条缺项不得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包含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承诺、产品质量保证要点、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打分,满分得10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善、可行性不强或有瑕疵的扣0.5分,扣完为止,此条缺项不得分。培训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包含培训内容及程度、培训时间及计划安排、培训人员配备、培训形式及方式切实可行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打分,满分得10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善、可行性不强或有瑕疵的扣0.5分,扣完为止,此条缺项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满分得8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善、可行性不强或有瑕疵的扣0.5分,扣完为止,此条缺项不得分。应急处理、故障响应(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应急情况处理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应急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响应及故障排除时间迅速、方案有效,满分得7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完善、可行性不强或有瑕疵的扣0.5分,扣完为止,此条缺项不得分。注:1)供应商须将在本次评审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到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虚假证件者,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各评审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成员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6.3.3.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如出现供应商全部落标、串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6.3.3.6、无效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分项证明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2)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3)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4)供应商串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6)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7、定标7.1定标方式7.1.1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各评审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推荐3名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7.1.2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如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磋商小组按企业综合实力和服务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名较靠前的成交供应商。7.1.3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于评审结束后报送监督部门。7.1.4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7.1.5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7.1.6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7.1.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7.1.7.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7.1.7.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7.1.7.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7.2成交通知7.2.1确定成交结果后,在与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成交公示。7.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履约保证金:不缴纳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8.1.1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8.1.2所有投标均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9.5.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9.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9.5.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三)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四)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9.5.5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9.5.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医四诊仪技术参数一、设备安全性要求1、投标产品须具备舌象、面色、脉象及问诊等中医诊断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2、医疗器械注册证明确注明“舌象”、“面色”、“脉象”诊测功能及“体质辨识”等功能;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1、望诊采集箱符合人体工程学的采集口,贴合面部,防止外部光线透进,望诊采集箱与患者接触部分需可拆卸、消毒,具有可拆卸的独立防尘盖;2、望诊采集时,图像采集装置上下角度可调;3、望诊采集箱光源显色指数:Ra≥90;4、舌面象采集窗口光源色温:4000K≤Tc≤7000K;5、舌面象采集窗口照度值允差范围≤±10%;6、拍摄标准24色色卡,拍摄后文件中对应的LAB值,与标准的LAB值进行比较,其误差应≤10;7、具有面色分析功能,输出报告含有面色结果;8、具有舌象分析功能,输出报告含有舌象结果;9、具有独立的脉搏定位组件:脉搏采集组件与腕部固定架(脉搏定位组件)应能方便连接与脱卸;脉搏信号采集装置为电机驱动的机械装置;10、脉象采集传感器触力面直径范围:3mm≤φ≤8mm;11脉象采集传感器灵敏度:≥2.0mv/gFSO;12、脉象采集传感器触力面可承受:≥4.2㎏过载;13、具有脉象分析功能,输出报告含有脉象结果;三、软件功能性要求1、中医四诊合参体质辨识功能1)须根据中医舌象、面象、脉象及问诊等客观四诊化信息,自动识别出≥11种体质辨识及≥20种中医脏腑辨证分型;并可提供对应脏腑辨证的养生方案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案;2、中医体质辨识功能1)体质辨识量表依据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ZYYXH/T157--2009《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的要求制定,可作为判断普通人群中医体质分类的标准化工具;3、老年人体质辨识功能1)体质辨识量表依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制定;4、中医儿童体质辨识功能1)能够根据填写的问卷量表智能分析0-6周岁儿童体质偏颇情况,并量化显示;2)对7-12岁儿童进行中医体质辨识测评,符合该年龄段生理特征;5、中医心理测评系统1)提供中医五态人格心理测评分析,根据人格特征的类型,系统自动给出音乐、行为等养生干预方案;6、女性健康测评功能1)根据女性特有生理特性,从备孕、孕期、产后、围绝经期等不低于四个维度,对女性健康状态综合测评,每项为单独功能模块。根据测评结果自动生成个体化养生调理建议;2)根据女性所处阶段(产后6周内、产后7-13周、产后14-26周)、健康状态辨识结果、轻重程度等差异,自动生成个体化中医养生方案;7、中医大脑辩证分析模块:1)具有对内、妇、儿等科全病域进行中医诊疗的大系统,病、证、症结合,理、法、方、药,所提供的诊断。2)中医大脑辨证论治图谱分析具有推理流程图,八纲雷达图提供相关引导性分析。8、开放数据接口,支持与医院HIS系统、区域卫生数据平台对接9、中医移动健康管理模块设备须支持移动式问诊录入功能,并支持随时随地查看中医客观化检测报告及养生建议;第四章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项目项目编号:甲方:菏泽市立医院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合同合同(项目)编号:采购人(甲方):菏泽市立医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和《采购文件》(文件编号:,)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按先后顺序构成:(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响应文件(五)采购文件及答疑等澄清资料(六)本合同附件以上文件按先后顺序互为补充、互相约束,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备注三、交货时间、地点1、供货(安装)时间:2、交货地点:菏泽市立医院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人员伤害等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其他要求:四、合同价款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2、付款方式:。3、本合同中的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加工费、专用工具、检验样品及费用、验收、培训、保险、质保、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税费(含关税等各种税费)、合理利润和地方规定需求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货物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费用增补。如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货物数量,按照投标报价该项货物的单价*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检验标准。2、质保期:。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4、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由于工艺、质量或材料等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由乙方承担责任。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逾期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对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费用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5、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六、包装运输1、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2、产品的包装与运输:产品要求包装牢固,符合有关包装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印有厂名、厂址、名称等相关代号。产品在包装与运输时,均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不得出现标示不清或混装现象,不得使产品受其他原因而性能降低,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3、乙方将货物自行运输(含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装卸费、短距离运输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八、货物验收1、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在质保期内如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产生事故,乙方应负全责,无条件免费更换及负责由此产生所有后果及费用。2、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技术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3、材料进场前,乙方须递交其出厂合格证,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供货至现场;运输过程中相关手续齐全。4、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不作任何解释。5、乙方需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6、在安装过程中,乙方需有专业人员在现场对安装进行技术指导。7、验收时间: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使用方同意后,2周内进行验收。验收由采购人、使用方组织相关专家进项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九、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如果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货,每拖延一天扣罚该部分款项的百分之一。货物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通知鉴证方,但确定为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情况,因准备不足、疏忽大意或者违法违规引起的合同无法履行不在此列。十一、费用负担1、附表中所列货物所需有关运输和保险等招标文中规定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二、合同修改、分包和转让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内所附合同条款、内容签订合同,并不得在签署时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任何变化或修改。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分包、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甲方发现乙方进行转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实施项目资格。乙方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十三、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如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采用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保密条款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光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后附:配置清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年月日目录一、报价一览表二、报价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已标价采购清单六、技术方案七、技术、商务偏差表八、同类项目业绩九、资格证明资料十、附件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中医四诊仪项目(二次)供应商名称首次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供货期限质保期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优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报价,供货、安装期限为,,按采购合同约定供货,质量标准达到,。2、如能与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与你方签订采购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响应服务。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5、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已标价采购清单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六、技术方案该项目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由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评分标准一览表及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要求提供的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七、技术、商务偏差表技术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说明:①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②投标供应商请按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逐一填写,投标供应商不得自行增减或删除、修改任何指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说明:请填写招标文件已列明并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如付款方式、供货期限、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并逐一做出承诺,在“偏离情况”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自拟。注:各供应商应据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业绩。后附与合同原件一致的扫描件(须保证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九、资格证明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开户银行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等信息经营范围备注注:须按资格审查要求在此表后附资格审查资料。(二)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原件进行核验:(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的年度或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预算收入支出表)或供应商结算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其他材料。本公司对以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十、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环境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序号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技术指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元)合价(元)12…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元)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如实填写本表,在此表后附所投产品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环保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强制节能产品除外)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技术指标或型号节能标志认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元)合价(元)12...节能产品价格合计(元)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如实填写本表,在此表后附所投产品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4)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医四诊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