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救灾装备招标公告(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 JSZC-321300-SQHS-G2025-003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
项目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5万元。
采购需求:
购置多功能应急救援车4辆、冲锋舟3 艘、汽油抽水泵4台、救生防护套装300 套、橡皮艇4 艘、手持对讲机22 部,用于城市排涝、农业抗旱、市政工程和应急排水等需求,全力提高排水防涝应急抢险工作效率,为汛期安全出行及城市安全度汛提供支撑保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售后服务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
联系人:孔伟全
联系电话:0527-84366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浙江大厦(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室
联系人:范雯雯
联系电话: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雯雯
电话:0527-88818669
附件: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1300-SQHS-G2025-0031采购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抢险车
采购单位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宿迁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4: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市区开标五厅2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晨
项目联系电话
0527-88818669
采购单位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发展大道3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1366205
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宿城区凯林瑞浙江大厦商业办公(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晨
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人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谁采购,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三、合理提出采购需求,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四、按规定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扶贫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及时签订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六、严格履约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八、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5年07月16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货物类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宿迁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16日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1第2章投标人须知…………………………………5第3章合同文本……………………………………22第4章采购需求……………………………………32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2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宿迁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JSZC-321300-SQHS-G2025-00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2.项目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300万元4.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5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购置多功能应急救援车4辆、冲锋舟3艘、汽油抽水泵4台、救生防护套装300套、橡皮艇4艘、手持对讲机22部,用于城市排涝、农业抗旱、市政工程和应急排水等需求,全力提高排水防涝应急抢险工作效率,为汛期安全出行及城市安全度汛提供支撑保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安装并调试完成;售后服务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00至2025年07月23日18:00。2.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六、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联系人:孔伟全联系方式:0527-843665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浙江大厦(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室联系人:范雯雯联系方式:0527-88818669/19905245686八、其他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以下第4.2.2种方式执行4.2.1无需支付;4.2.2采购人支付,具体方式及标准为:本项目由采购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可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发布的更正公告视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5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委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0.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3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10.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投标人,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0.5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6中标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2份。注:(1)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委会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委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响应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webfile/jiangsu/202311/1699268553318052447.pdf)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对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委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通过“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及时在“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联系部门: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27-84366508/19905245686通讯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浙江大厦(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室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9.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29.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4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2.不允许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方式确定履约保证收取方式。(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计取。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投标人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方式实行: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依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投标人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34、验收及付款34.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付款按照以下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稳定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货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分包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1.2标的质量:合格;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安装并调试完成;售后服务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履行地点: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具体由采购人指定。1.6履行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合同履行条款履行本合同。1.7其他要求1.7.1供货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中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1.7.2质量保证1.7.2.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与服务项目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投标人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负担。1.7.2.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与服务项目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发出索赔通知。1.7.2.3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7.2.4如果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1.7.3培训要求1.7.3.1中标人须派遣有设备操作、管理、维护经验的工程师,到采购人单位对采购单位的人员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进行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确保使用单位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1.7.3.2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上述资料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7.3.3所有的培训费用包括差旅、食宿、教材、资料等由中标人负责,均计入投标报价中。1.7.4售后服务1.7.4.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保修贰年。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7.4.2投标人需提供详细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建设规范、设备工作原理、设备部件结构组成、设备操作手册、设备运行维护手册、设备软件使用手册等。1.7.4.3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在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服务时间应为7×24小时,当投标产品或软件遭到损坏或出现故障时,要在用户报修之时起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视情况双方协商设备恢复正常运行时限。1.7.4.4售后服务期过后,投标人仍有义务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设备维护、备件等)。1.7.4.5中标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采购人可选择是否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每出现一次,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违约金(可在应付款项中扣除)。1.7.5验收要求1.7.5.1投标人货物送达后,采购方对其数量、品种、规格、运输保存方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不合格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1.7.5.2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无法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7.5.3合同履行期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技术资料以及终验申请单,采购人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且验收无问题后签署终验单。1.7.6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对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1.7.7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1.7.8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1.8人员配备投标人须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其中包含项目组负责人1名,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3名。1.9项目实施要求1.9.1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供货期管理、完整性要求、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处置方案。1.9.2培训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完整、可靠、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标、培训人数、培训方法和培训师资等。1.9.3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投产品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及质量保障措施。1.9.4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和使用计划(含人员安排、管理机构健全程度、服务人员素质等内容)。1.9.5售后服务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上门时间、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方案等。1.9.6采购人在遇到特大暴雨等险情时,需要中标单位迅速支撑的,中标人要有很强的抢险实战能力,应变速度,复杂环境的处理能力。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34………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 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资金支付的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进度款: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稳定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货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100%;资金支付的时间:收到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供应商发票;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8.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保修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7投标人货物送达后,采购方对其数量、品种、规格、运输保存方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不合格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11.8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无法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1.9合同履行期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技术资料以及终验申请单,采购人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且验收无问题后签署终验单。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机制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在履约过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补偿救济。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6.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300万元,最高限价为295万元。二、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及要求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安装并调试完成;售后服务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供货地点: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具体由采购人指定。质量要求:合格;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三、付款方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稳定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货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四、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一)采购清单(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多功能应急救援车4辆核心产品,包含为车辆交税和购买第一年保险相关费用2冲锋舟3艘3汽油抽水泵4台4救生防护套装300套5橡皮艇4艘6手持对讲机22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多功能应急救援车4辆核心产品,包含为车辆交税和购买第一年保险相关费用2冲锋舟3艘3汽油抽水泵4台4救生防护套装300套5橡皮艇4艘6手持对讲机22部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备注1多功能应急救援车辆4(一)参数要求1、发动机功率:≥120kw;2、外形尺寸(长×宽×高):≥7500×2500×2800mm;3、最大总质量:≥16000kg;4、★整备质量:≤6100kg;5、★额定载质量 :≥9700kg;6、接近角/离去角:≥17°/15°;7、前悬/后悬:≤1450mm/2650mm;8、罐体有效容积:≥9m³;9、洒水宽度:≥16m;10、冲洗宽度:≥24m;11、水炮射程:≥38m;以上★参数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公告参数页(若公告参数有多种配置的,以标配型号为准);性能配置要求:1、包含前鸭嘴冲洗,中对冲;车辆加装50米探照灯;2、灭火功能包含后平台洒水炮(水平喷射距离达到38m,垂直距离达到10m以上);3、▲排涝功能包含一组液压驱动排涝泵(流量≥450m³/h);4、水泵自吸功能;5、尾部箭头指示灯;6、▲罐体选用优质钢板,采用自动化罐体焊装生产线,经卷板抱罐焊接而成;(需提供装置彩色图片或证明材料)7、▲罐体内部设置防波板,减小液体波动对罐体冲击;人孔盖上开有透气孔,使罐内气压与外界平衡;(需提供装置彩色图片或证明材料)8、罐体内设有溢流管,既能保证水加满时自动溢流,又能使罐内与大气相通,避免罐内因出水而形成负压;9、罐体设置低水位报警系统,具有自动报警功能,防止水泵因为缺水而损坏;(2)雪刷参数要求1、除雪宽度(mm):≥3000;2、清雪厚度(mm):≥150;3、外型尺寸(mm):≥3400×2050×1550;4、左右摆角(°):±30;5、适配性强:可与8吨以上汽车底盘配套使用,采用除雪铲、扫雪滚刷可互换的快速连接机构,扫雪滚刷与车辆的安装及拆卸简单方便,作业安全可靠;6、操作简便:驾驶室内可操作扫雪滚刷进行各种动作,方便快捷;7、在除雪作业中,扫雪滚刷随路面横坡坡度,自动调节功能;8、作业简便:作业装置偏转、升降灵活安全,操作精确可调,不影响原车辆载体功能或性能;(3)雪铲参数要求1、除雪宽度(mm):≥3000;2、清雪厚度(mm):≥150;3、外型尺寸(mm):≥3000×1500×900;4、左右摆角(°):±30;5、独有避障:除雪板为整体式,避让功能采用整体翻板形式,当除雪铲铲刀任意一点遇到障碍均可通过,又可避免推雪量过大时,除雪铲翻转,并能有效地保护除雪铲及车辆的安全;6、专用快速连接装置:采用快速连接装置,除雪铲的安装、拆卸方便快捷;7、性能可靠:液压操作,方便可靠;8、铲板材质:高密度钢;车载设备参数要求:1、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渍;应色泽均匀,不应有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现象;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文字标识应清晰、完整;2、具备不小于1.3 英寸显示屏,可显示电池量、 定位、网络信号蓝牙状态视图库连接状态、存储卡容量信息;3、支持1路DC 12V±10%电源供电,支持内置可充电13600mAH锂电池组;4、具备2 个WIFI 网卡(内置和外置),单路网卡都可选择 2.4GHz 和5.8GHz 两种工作模式;5、具备2 个SIM 卡槽、2 个存储卡槽,单卡最大可支持512 GB;6、支持接入4G\\5G 网络;(移动、联通、电信)7、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HTTP、HTTPS、TCP/IP、 RTP、RTCP、RTSP等网络协议设置选项,宜支持IP组播技术;8、▲具有抗丢包(50%)处理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9、▲设备通过5G网络注册平台,在平台侧可对前端进行实时画面浏览,平台画面和前端画面延迟小于800ms,图像清晰流畅无卡顿;(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0、支持告警录像、计划录像和手动预录录像,并支持录像查询;11、支持在视频图像上叠加通道名称、日期时间、告警信息和地理位置等,字体大小、颜色幕信息用户可设置,通过 web 客户端查看;12、▲分辨力不小于1050TVL,不小于1800TVL;(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3、★亮度(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4、最低照度0.001 Lx ,能基本分辨被摄目标的轮廓特征和色彩,0.0001 Lx,能基本分辨被摄目标的轮廓特征;15、▲信噪比不小于59dB;(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6、▲当环境照度低于一定值时,通过红外灯照射,可基本分辨距离200米处所摄目标的轮廓和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7、支持2D/3D数字降噪功能、强光抑制功能、自动曝光功能、背光补偿功能、镜像调节功能、透雾功能、日夜自动切换(彩转黑)功能;18、▲宽动态能力不小于120dB;(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9、支持断网情况下,信息自动存储到本地,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20、支持远程固件维护、定时重启、配置备份等;21、球机应具有256个预置位,具备预置位自动巡航功能;22、在某一位置停留时间超过设定值后记忆该位置,断电重启后可在一定时间内恢复到所记忆得而最后一个位置,或者可设置为断电载入预置位,重启后调用该设定的位置;23、支持平板登录客户端实时预览摄像机图像功能;24、▲当布控球机使用内置锂电池供时,在仅开启录像状态下,设备可连续工作时长≥ 16 小时;(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5、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26、▲开启红外灯光功能后,能根据镜头变倍倍率自动调节红外辐射功率;(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7、支持当设备静止时长达到预设值时,可自动运行载入预置位、路径巡航功能;28、支持定时运行调预置位、路径巡航功能;29、▲支持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功能、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区域进入/离开/入侵、人员聚集、声音异常、物品遗留、物品拿取告警、未佩戴安全帽检测;(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0、支持自动检测并抓拍 人员的全景照;31、▲在视频图像中,待识别的人脸数据符合两眼距离不小于60像素、水平转动角度不超过± 35°、俯仰角不超过± 35 °、倾斜角不超过± 35 °,且无遮挡脸部主要区域的饰物时, 应能检测到人脸位置并获人脸取图像;(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2、最大有效抓拍距离不低于80米;33、同一监视静态画面,同时抓拍的人脸数量应不小于20个;34、白天定点抓拍场景下,对范围内依次通过的步行人员脸抓拍率≥ 99% ;35、可按照重点人员类型划分离线人脸布控库;36、▲抓拍的人脸或者车牌在本地离线布控比对时,布控对象从被抓拍并生成告警信息总耗时不超过1s;(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7、▲当主机检测并抓拍人脸图像后,PAD能动态实时自动更新显示不小于10组抓拍的人员头肩照片和全景照片,可滑动查看人脸图片,可双击放大查看全景图片;(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8、▲提供符合GA/T 1400.4-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取得***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9、▲设备只接受北斗卫星信号实时定位,对GPS、GLONASS等信号不做响应;(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0、▲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颁发的单北斗终端检测证书;41、★所购布控球可无缝接入江苏省应急厅的融合通信平台使用,设备与平台实现实时浏览、语音对讲的功能,中标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测试,以上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冲锋舟艘31、型号≥3米,气室数3+1,铝合金底板,可站立;2、船外机:2冲程18马力;3、检测报告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 3汽油抽水泵台4 15马力汽油手抬机动泵1、型号:≥4.5/9(15马力汽油机泵)2、进水口:≥65MM(2.5寸)3、出水口:≥65MM(2.5寸)4、标定扬程:≥70M5、标定流量≥:650L/MIN6、标定压力:≥0.55MPA7、最大吸程深度:≥7米8、引水方式:滑片式旋片真空泵引水9、时间:小于10S10、排量:≥420ML11、最大功率:≥10KW12、15马力最大转速:≥3600转/分钟机器13、尺寸:≥500*500*450mm14、净重:≥35KG15、启动方式:手启动+电启动 4救生防护套装套300水域救援帽、救生衣、救生裤、救生鞋5橡皮艇艘41、型号≥3.3米,气室数3+1,铝合金底板,可站立;2、检测报告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6手持对讲机部221、频率范围:350-400MHz;信道容量:≥1024;区域信道数≥256。2、频率稳定度:≤±0.5ppm。3、尺寸(标配电池不含天线):≤135*55*37mm。4、重量(带标配电池和天线):≤390g。5、电池平均工作时间(5-5-90工作循环,高功率发射):打开定位≥25h;关闭定位≥29h。6、输出功率:<3.5W。7、对讲机具有大屏显示,屏幕尺寸≥2.4英寸,分辨率320*240,26万色,显示屏文字显示≥10行(不含状态栏)。(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8、为保证对讲机良好的接收性能,对讲机数字静态接收灵敏度须≤-124dBm(或≤0.14μV)(BER5%)。9、对讲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型号核准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10、对讲机应通过国家电气产品防爆认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ⅡB T4 Gb(爆炸性气体)和Ex ibD 21 T130℃ Db(可燃性粉尘),并具有防爆合格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1、对讲机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及耐用性,须符合GJB 150A-2009,能够在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发挥优异性能;12、对讲机须内置定位模块,支持单北斗或单GPS或北斗+GPS定位模式。(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3、对讲机须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功能,防尘防水等级≥IP68。(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4、对讲机须支持多种工作模式,至少支持模拟常规.数字常规和数字集群3种工作模式,同时在对讲机切换工作模式时,无须重启对讲机。15、对讲机终端支持设置仅静止.仅倾斜.倾斜或静止触发方式以及倒放倾斜角度时触发报警。16、对讲机须内置蓝牙模块,能够支持蓝牙耳机.手咪等多种配件,蓝牙协议版本不低于Bluetooth V5.0。(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7、在集群模式下,对讲机须至少支持系统广播授时.终端时钟授时.定位授时三种授时方式。18、对讲机须支持导水功能,流入到麦克风和喇叭里的水可以快速流出,保证对讲机音质清晰.声音响亮。(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9、对讲机须支持智能降噪功能,保证对讲机在各种嘈杂环境下都能提供清晰的语音,噪声抑制能力不小于30dB。(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20、对讲机通过信道(联系人)切换旋钮/音量调节旋钮即可实现工作模式的切换,并且终端会根据当前信号强度自动切换工作模式。(需提供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21、对讲机须支持中文短信收发功能,短信收发界面呈现方式为连续会话形式。22、集群模式下,对讲机会根据当前信号强度自动调节发射功率,信号较强时降低发射功率,信号较弱时增大发射功率;23、对讲机通话过程中对语音数据进行加密,加密密钥长度可达256bit,密钥最多30串,随机使用。24、对讲机支持集群优先组语音业务,在普通组通话中,如果有更高优先级呼叫,能自动切换到高优先级组参与通话;25、在直通模式下,对讲机在近距离1.2米时通话,彼此不会产生信号干扰。26、对讲机可组成临时动态组,最多保存32个动态组(2个动态组群)。27、投标人承诺所投终端配备加密卡,符合应急数字集群系统接入要求,并负责具体接入工作,后续为应急 370M 提供升级服务,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承诺作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如技术参数中必须响应项目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验看中标人检测报告原件,同时与检测机构核对报告内容,原件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与检测机构核对报告内容不符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交于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不提供原件验看者按照原件与投标文件不符处理,采购人有权不履行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五、其他要求1、供货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中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2、质量保证(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与服务项目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投标人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负担。(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与服务项目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发出索赔通知。(3)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如果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3、培训要求(1)中标人须派遣有设备操作、管理、维护经验的工程师,到采购人单位对采购单位的人员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进行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确保使用单位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2)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上述资料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所有的培训费用包括差旅、食宿、教材、资料等由中标人负责,均计入投标报价中。4、售后服务(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设备保修贰年。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需提供详细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建设规范、设备工作原理、设备部件结构组成、设备操作手册、设备运行维护手册、设备软件使用手册等。(3)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在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服务时间应为7×24小时,当投标产品或软件遭到损坏或出现故障时,要在用户报修之时起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视情况双方协商设备恢复正常运行时限。(4)售后服务期过后,投标人仍有义务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设备维护、备件等)。(5)中标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采购人可选择是否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每出现一次,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违约金(可在应付款项中扣除)。5、验收要求(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采购人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采购人分离的项目,采购人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4)如有必要,采购人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5)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投标人货物送达后,采购方对其数量、品种、规格、运输保存方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不合格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8)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无法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9)合同履行期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项目验收技术资料以及终验申请单,采购人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且验收无问题后签署终验单。6、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对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7、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8、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9、人员配备投标人须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其中包含项目组负责人1名,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3名。10、采购人在遇到特大暴雨等险情时,需要中标单位迅速支撑的,中标人要有很强的抢险实战能力,应变速度,复杂环境的处理能力。六、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供货期管理、完整性要求、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处置方案。2、培训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完整、可靠、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标、培训人数、培训方法和培训师资等。3、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投产品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及质量保障措施。4、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和使用计划(含人员安排、管理机构健全程度、服务人员素质等内容)。5、售后服务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上门时间、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方案等。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声明及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符合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报价分投标报价30.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技术响应技术参数响应32.00分针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四、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所列内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2分。“★”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为重点参数要求,每有一项(一个小序号为一“项”)不满足的扣0.64分;其余每有一项(一个小序号为一“项”)负偏离扣0.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针对本项评分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在响应偏离表中列明偏离情况的对应项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企业经营业绩、信誉企业业绩9.00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须提供项目合同电子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容须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节能环保2.00分1、所投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1分;2、所投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提供上述证书电子件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证完整页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6.0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1、供货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供货期管理、完整性要求、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内容较完整详实,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虽存在缺陷,但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培训方案3.0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3、培训要求”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完整、可靠、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目标、培训人数、培训方法和培训师资等。优于采购需求,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6.0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2、质量保证”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投产品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及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方案针对性、可执行性高且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方案针对性、可执行性较高,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方案针对性、可执行性一般,但承诺后期能够实现采购需求的得2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人员配备6.0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9、人员配备”提供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和使用计划(含人员安排、管理机构健全程度、服务人员素质等内容)。人员配备齐全、服务水平较高、方案详实的,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服务水平中等、方案安排切合实际的的,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人员配备不足、服务水平一般的,但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其他售后服务6.0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4、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上门时间、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方案等。方案完整详细、计划安排高效、服务体系完善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完整、计划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措施不尽完善,但通过后期优化,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三)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以下序号为1、2、3、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如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等相关规定。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为准。2、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按以下第2种政策确定本项目落实的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否则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的投标人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4、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声明及承诺函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三、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四、法人授权书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报价明细表七、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九、项目组成员十、企业业绩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一、投标声明及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300-SQHS-G2025-0031的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投标人类别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三、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四、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人身份证电子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电子件:正面反面正面反面正面反面正面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分包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 元)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报价明细表(分包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七、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___月___日八、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JSZC-321300-SQHS-G2025-0031)序号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四、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所列内容(“★”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为重点参数要求)响应情况(填报“响应或完全响应”)偏离(填报“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证明材料……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四、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所列内容(“★”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为重点参数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响应处理。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九、项目组人员项目组成员注:如供应商中标,项目组成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项目经理............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项目经理............十、企业业绩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代理机构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救灾装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业条件;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依法及时答复或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答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六、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5年07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救灾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