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招标公告(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
因工作需要,现组织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
2、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集团网站公开招标)
4、本项目预算为:49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⑥良好的信用记录;
⑦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开标时提供平台备案截图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5:30
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867、0510-80718723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科技孵化园211室邮政编码:214200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招标公告-污水洪评公告7.16.doc
招标文件-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7.16.doc
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因工作需要,现组织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1、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2、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集团网站公开招标)4、本项目预算为:49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⑥良好的信用记录;⑦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开标时提供平台备案截图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三、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5:302、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3、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4、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867、0510-80718723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科技孵化园211室邮政编码:214200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日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采购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7-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0-第五章合同书(格式文本)-22-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7-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采购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集团网站公开招标(代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49万元;2资格审查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⑥良好的信用记录;⑦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开标时提供平台备案截图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2.2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2025年7月16日下午5:00至2025年7月23日下午15:20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玖仟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宜兴支行账号51610188000300991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0分钟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否则作废标处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涉密账户,账号随机,请投标单位仔细核对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需装订后密封)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需装订后密封)资格审查原件:1份(不需密封)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15:30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6联系方式采购人采购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0510-80718867、0510-80718723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无锡市)邮政编码:21420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段女士联系方式:18800520402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214200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联系电话:0510-807021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若自然人投标即指自然人本人。1.3“投标人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4“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签章)”及“投标人公章”是指投标人的公章。1.5“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2.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一切费用(含报名费、标书制作费、评标费等费用)。2.3本次采购,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2.4评审费收费标准:参照苏财购[2016]48号文相关规定收取费用(请各投标人把此费用考虑在内)。3、保密要求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人可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4.3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对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1投标函7.2报价文件:7.2.1开标一览表;7.2.2明细报价表。7.3资格证明文件:7.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7.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7.3.5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7.3.6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7.3.7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7.3.8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7.3.9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7.3.10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开标时提供平台备案截图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3.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1)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2)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报价当月)。7.4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7.5项目人员配置清单7.6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如有自行添加)7.7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表7.8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7.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7.1-7.7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无效。若要求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如上述“7.3资格证明文件”第7.3.5、7.3.6、7.3.7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8、投标报价8.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投标比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9、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9.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投标人承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9.4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5投标文件可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中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应为红章。9.6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7由于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或形式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8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10、投标文件的真实性10.1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0.2如采购人、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1、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现场工作人员。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2.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6、无效投标的确认16.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6.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6.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的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16.1.3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2.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6.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6.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1.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修正的;16.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1.9属于投标邀请函2.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16.1.10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1.11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6.1.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6.1.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五、开标、资审、评标、定标、废标18、开标18.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召开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中合计金额(大写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19、资格性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现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资格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19.2.1按照本须知“7、投标文件的组成”中“7.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2信用查询。①查询时间:采购人将在资审环节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②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为准。20、评标20.1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部分及其他“必须”或“应(应当)”等文字说明的相关要求。20.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0.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5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0.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进行随机抽签,按抽取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随机抽签活动,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1根据投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三倍数量以上的号码球;2按照投标人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3如抽签确定的号码值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有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抽签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投标人的质疑、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注:除了算术修正(20.5.2)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0.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7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21、定标21.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2.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2.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3、废标的确认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3.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3.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23.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六、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24.2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由投标人自行与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事宜。2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4.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4.3.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3.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4.3.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2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5.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5.4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宜兴支行账 号78050122000115734注: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开具银行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合同期。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保函即将过期,中标供应商需提前一个月重新开具银行保函交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停付进度款。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5.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投标行为:26、投标行为:26.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6.2投标服务及产品、产品安装(施工)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26.3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投标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6.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九、验收27、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和响应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28、询问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9、质疑29.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宜兴市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内容,可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29.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29.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9.2.2投标人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9.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29.4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29.5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处罚。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的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项目为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采购。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一、项目概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子项地理位置过河方式河道名称1官张公路(G104国道-堰径河)段沿线企业生活污水纳管工程宜兴市徐舍镇过河大长河过河胥藏河过河窑头河过河堰径河2宜轸公路周边企业污水纳管宜兴市徐舍镇过河南河-南溪河过河庙头河过河佘圩河临河鱼塘3潘家坝到丰台村主管宜兴市徐舍镇过河邬家河4宜金公路污水纳管2宜兴市高塍镇过河红星河(高塍镇)5宜金公路污水纳管1宜兴市高塍镇过河宜红河过河西方桥河6新竹线南侧地块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宜兴市新建镇过河新丰河7红塔工业园污水纳管宜兴市高塍镇过河洋荡河过河凌庄河二、服务内容1、根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针对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开展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确保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应批复。三、项目成果要求1、报告编制成果要求:(1)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于30日内完成:编制洪评项目评价报告,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并取得批复(项目概况清单内每一个子目相应的批复文件)。编制成果要达到相关编制规定的要求。(2)洪评项目评价报告报批稿应包括印刷版4份及电子版1份。(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内未按时交付报告的,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如下:逾期交付1~15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二;中标供应商逾期交付超过15天以上的视为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及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所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预算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担该项目全部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评估费、利润、税金、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参与此次项目所有人员的住宿费、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编制评估报告、技术评审会专家咨询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因实施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本项目的费用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项目的服务期延长等因素而调整。中标价一经确定,今后不作调整。五、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保障2.1中标供应商应就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且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后续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2.2中标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解决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要免费提供备选方案。2.3保密责任: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未通过水利部门评审,中标方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到直至通过水利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才能交付采购人,期间所造成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4、付款步骤:中标供应商凭主管部门的《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具体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且每个子项所有资料移交采购人后,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相应子项的全部费用5、结算方式:本章节项目概况表格中的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对照报价明细表完成量按实结算。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技术商务部分90分价格部分10分二、评审内容: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主观评审因素1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14对本项目认识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了解全面,总体思路清晰,理念先进,得14分;对本项目有一定认识,基本情况和需求基本了解,思路较清晰,理念较好,得10分;对本项目认识不够充分,基本情况和需求掌握不够全面,思路、理念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项目编制方案14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规划研究内容全面,制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提出的规划对策措施合理、可靠,得14分;技术路线基本可行,规划研究内容较全面,制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提出的规划对策措施基本合理、可靠,得10分;技术路线逻辑性一般,规划研究内容不够全面,制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提出的规划对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4计划安排等合理周密,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与招标人协调配合措施完善的得14分;计划安排等较合理,措施较具体、可行,与采购人协调配合措施较完善的得10分;未作说明或计划安排欠合理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4组织机构1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14分;人员配置较合理,职责分工比较明确的得10分;人员配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14投标人针对质量保障措施进行阐述,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4分;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方案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1项目负责人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1人员配备7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人员中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有一个得3分;具备中级工程师,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同一人只计一次得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2类似业绩10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批复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2、价格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部分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备注:1、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清晰,内容模糊无法确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3、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4、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1.2.2标的数量:1项;1.2.3标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4标的周期: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于30日内完成:编制洪评项目评价报告,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并取得批复(项目概况清单内每一个子目相应的批复文件)。编制成果要达到相关编制规定的要求。1.3价款1.3.1合同金额及其支付方法:中标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以上为含税价。不含税价为¥元,税金为¥元,增值税税率为%。1.3.2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官张公路(G104国道-堰径河)段沿线企业生活污水纳管工程2宜轸公路周边企业污水纳管3潘家坝到丰台村主管4宜金公路污水纳管25宜金公路污水纳管16新竹线南侧地块污水管网配套工程7红塔工业园污水纳管总价1.3.3: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对照报价明细表完成量按实结算,若最终结算超过投标报价,则按投标报价结算。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约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开具银行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合同期。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保函即将过期,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重新开具银行保函交至甲方,否则甲方将停付进度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凭主管部门的《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具体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且每个子项所有资料移交采购人后,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相应子项的全部费用;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乙方在合同约定期内未按时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及取得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如下:逾期交付1~15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二;乙方逾期交付超过15天以上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6.2甲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6.3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1.6.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②种方式解决:①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宜兴)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②向甲方所在地(宜兴)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报送监管部门备案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技术成果归属甲方。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2.8.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如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甲方接受中标后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2.10.5“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定期进行验收;2.14.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时间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交纳形式开户行账 号退还时间注:若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开具银行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合同期。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保函即将过期,乙方供应商需提前一个月重新开具银行保函交至甲方,否则甲方将停付进度款。2.17.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7.3如果甲方未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相关责任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你们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4.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5.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中标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中标资格。6.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1.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没有请填无。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额1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1项合 计(含税)(小写)(大写)投标人签名:日期: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文件应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服务者,投标无效。2.投标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额其他1官张公路(G104国道-堰径河)段沿线企业生活污水纳管工程12宜轸公路周边企业污水纳管13潘家坝到丰台村主管14宜金公路污水纳管215宜金公路污水纳管116新竹线南侧地块污水管网配套工程17红塔工业园污水纳管1合计(小写)投标人签名:日期: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须包括本次招标的所有细项;“投标明细报价表”合计需与“开标一览表”合计一致。(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三)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单位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YXGYJT202507010)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YXGYJT202507010)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宜兴市公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YXGYJT202507010)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被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3、资格性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③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⑤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在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⑥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⑦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⑧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水利水电;或具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开标时提供平台备案截图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公章:(四)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格式)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项目名称:2024年宜兴市太湖上游城乡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XGYJT202507010序号评审项目响应情况自评分投标文件对应页码123投标人(签章):投标人(签名):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的相关要求,根据自身响应情况填写上表;并在“响应情况”栏填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没有证明材料的此栏填“无”。(五)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投标人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身体状况是否驻扎现场备注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复印件(标注各人员所处位置)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填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3.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签名:日期:(六)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如有自行添加)(七)技术条款及相关要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及相关要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序号项目名称招标内容投标内容正偏离/负偏离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投标人签名:日期:(八)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九)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十)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管网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