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业务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25)



2025年成都区域公务用车业务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成都区域公务用车业务项目(PGSHGSFGXHD250714223966)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成都区域公务用车业务项目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提供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3.有效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4.有效期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5.提供投标人为员工(不少于16名)缴纳的2025年1-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6日08时45分至2025年07月23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东区朝阳下街28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乔楠希
联系人:
李永驰

电话:
13982329985
电话:
0812-338189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本项目24小时为1日。
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人承揽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6.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须确保所指派车辆安全且没有任何债务和纠纷,指派车辆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承运车辆投保齐全且所有证书在相应的工作期限内齐全、有效,因上述问题对我司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将酌情对中标方进行停标处理或经济处罚。 8.中标方提供的车辆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抵达指定地点,我司有权终止当次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方承担。 9.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承运期间,应认真执行避险措施和制度,并且中标人有责任保证运输安全。在出现事故时有责任全力配合我司及我司委托的保险公司针对公路异议或事故进行的勘证、调查、索赔等工作。 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总价、单项或单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其他说明: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四、中标服务费可扫码或转帐支付。
中标服务费缴纳转账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 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05651001121
五、请务必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其中《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务必请签字盖章上传,未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将否决投标。
2025年07月14日
公章Epoint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业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