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工程招标公告(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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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交规划〔2025〕1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交审批〔2025〕1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2.2 规模: 起点K0+000位于青岩镇竹林湾东侧,与现状贵惠大道(双向六车道1 级主干路,路基宽度32-36米)T型平面交叉,与规划G320线位一致,自东向西途经白秧岭、龙井沟、达夯村、甘昌,自南向北布线,终点顺接燕楼收费站连接线,与龙燕路(双向六车道1级主干路,路基宽度32米)平面T形交叉,终点桩号K13+762.224。
2.3 合同估算价(元): 117016140.67。
2.4 计划工期(天): 730。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并根据投标承诺完成纾困资金支付。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 其他: 计划工期:施工期约24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规定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 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7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号
地               址:
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

联  系  人:
朱先生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吴辙(项目负责人),成员:李文静、李华

电        话:
0851-85929669
电               话:
19358606216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2660624830@qq.com

2025年07月16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

-施工图.zip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GZTYZB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控制价文件.GZKZJ

控制价清单文件.pdf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pdf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交规划〔2025〕1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交审批〔2025〕1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2规模:起点K0+000位于青岩镇竹林湾东侧,与现状贵惠大道(双向六车道1级主干路,路基宽度32-36米)T型平面交叉,与规划G320线位一致,自东向西途经白秧岭、龙井沟、达夯村、甘昌,自南向北布线,终点顺接燕楼收费站连接线,与龙燕路(双向六车道1级主干路,路基宽度32米)平面T形交叉,终点桩号K13+762.224。2.3合同估算价(元):117016140.67。2.4计划工期(天):730。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并根据投标承诺完成纾困资金支付。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2.7其他:计划工期:施工期约24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1.2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3.1.4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规定确定。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第1页/共2页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电话:0851-85992478。9..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地址:,地址:南路6号,心A栋22楼从业人员姓名及编联系人:朱先生,吴辙(项目负责人),成员:李文静、李华号:电话:0851-85929669,电话:1935860621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660624830@qq.com2025年07月16日第2页/共2页无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控制价清单说明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已经招标人党委会通过,以总价11701.614067万元作为总控制价,无控制价清单。特此说明!招标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7.16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52011120250003D6)招标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1/227使用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本招标文件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的“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进行修改,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并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附录相应条款替换。2/227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3/227第一卷第1页4/227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页5/227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交规划〔2025〕1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交审批〔2025〕1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为助力企业纾困,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公路项目建设创新,本项目采用建新纾困方式实施。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2项目概况:起点K0+000位于青岩镇竹林湾东侧,与现状贵惠大道(双向六车道1级主干路,路基宽度32-36米)T型平面交叉,与规划G320线位一致,自东向西途经白秧岭、龙井沟、达夯村、甘昌,自南向北布线,终点顺接燕楼收费站连接线,与龙燕路(双向六车道1级主干路,路基宽度32米)平面T形交叉,终点桩号K13+762.224。2.3合同估算价:11701.614067万元(项目总投资:20581.8409万元,其中建安费12363.4644万元)2.4计划工期:施工期约24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并根据投标承诺完成纾困资金支付。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2.7其他:本项目的承包人应结合全线的土石方利用情况和使用情况,以节约、环保、安全、经济为主要原则合理编制土石方调配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就地取土;承包人在土石方调配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届时招标人有权利根据第3页6/227项目全线的可利用土石方情况和使用需求,对承包人编制的土石方调配方案进行统一调整和规划,承包人应服从招标人组织和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1.2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3.1.4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满足如下条件: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3.1.5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1.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规定确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第4页7/227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23时59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ggzy.guizhou.gov.cn/)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用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远程开标系统设置要求、解密时限(约30分钟,具体以平台时间为准)和解密流程,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投递成功,投标将会被否决。注:首次参与公开招标远程开标的,对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不了解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及数字证书(加、解密为同一把数字证书),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请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解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s://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公路局网站(http://glj.guizhou.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第5页8/2277.1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A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或下载和注册贵州交易通APP,具体事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投诉举报的处理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第6页9/227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85992478招标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851-85929669。9.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号,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851-85929669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联系人:吴辙(项目负责人),成员:李文静、李华电话:0851-85833273、19358606216注: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7页10/22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页11/2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号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851-8592966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地称: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层联电系人:吴辙、李文静、李华话:0851-85833273、193586062161.1.4招标项目名称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1.1.5标段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并根据投标承诺完成纾困资金支付。1.3.2计划工期施工期约24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无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将本项目施工分包负面清单所列内容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包工程或分项工程或者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分包工程不得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不得以劳务合作名义进行施工分包。分包工程实施前,分包合同应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报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施工分包负面清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规定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及分部工程、分项工程。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投标人无需确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布后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知晓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投标人无需确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布后均视为各投标人已知晓确认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8)其他材料:8-1合同履约承诺书8-2投标文件固定评标因素自评表。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如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税率、计算方式等变化的,以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税金,但不改变签约合同总价。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17016140.6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按重大偏差处理。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意愿、企业经营情况等,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纾困资金,“补位”纾困项目资金缺口。投标人自愿提供纾困资金的,纾困资金应由中标人通过企业资金自行筹集,但本项目工程款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纾困资金。纾困资金以中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根据投标人自愿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最低为0)计算确定,即中标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自愿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纾困资金按照纾困资金协议约定由中标人向相关主体支付。除本项目工程变更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或本项目承包合同非正常终止以外,纾困资金金额原则固定不变;若工程变更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则纾困资金金额按照结算工程价与签订合同价的比例调整。若本项目承包合同非正常终止,纾困资金金额依据最终获取本项目合同工程的工程款总额与签约合同价的比例调整。(2)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存在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澄清或提供详细的价格分析以证明这些价格在对应的施工方案和计划条件下具有合理性,不能说明其合理性的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不少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4)投标人中标后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指示做好驻地建设,达到实用、卫生、消防、环水保、美观的标准。投标人驻地建设的有关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5)投标人应积极与各级行政及交管部门协调,组织好交通保畅工作,设置必要的交通引导标志和警示器具,并应安排专人值守疏导,相关维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6)夜间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设置警示灯具,维护夜间行车安全,夜间施工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7)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各种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铁路、交通、电力、通讯、公用事业、环保、石油等部门可能发生的手续费用,均应包含于建设工程费中(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之前已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和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招标人不再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行支付。(8)投标人在满足工期目标的前提下,投标时自行考虑雨季、抢工及施工保畅的工作安排,本项目中涉及为确保工程进度需要进行汛期施工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汛期施工导致的措施增加等因素,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9)招标人负责办理用地、林地等相关项目前置手续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全力协助招标人办理,因协助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10)本项目临时用地复绿复垦费用已计入工程量清单单价中,费用不另行增加,复绿复垦工作由施工单位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11)在批复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本项目采用“清单结算、总价限额”的方式实施,即施工结算费用按照工程量清单各子目单价和总额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初步结算,若初步结算价格高于等于限额总价,则最终结算价格即为限额总价;若初步结算价格低于限额总价,则最终结算价格即为初步结算价格。本项目限额总价为贵州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费用(建安工程费+预备费余额)+可增加费用,其中可增加费用为不可抗力(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除外)引起的工程变更而增加的费用;预备费余额为本项目经财评审定后的预备费弥补(如需)征地拆迁费及其他费用后的剩余金额。现阶段本项目尚未进入贵州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根据自身实力与项目实际情况综合报价,由此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人应结合全线的土石方利用情况和使用情况,以节约、环保、安全、经济为主要原则合理编制土石方调配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就地取土,相关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万元,按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进行减免,减免幅度如下表所示: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请仔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进行缴纳,避免缴纳不成功而影响投标。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ABCD投标保证金减免幅度40%20%000减免后的投标保证金(万元)2432404040第12页15/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账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财务联系电话:0851-85971720、0851-85971091;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目进行绑定(咨询电话: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0851-85971671/85971629)。未予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担保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①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将下载打印的电子保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不再验证真伪;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并在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②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人承诺登记内容及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并委托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2)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具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具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通知书的,且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超过10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提供暂缓退还书面情况说明的,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退还至投标人原账户。(5)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超过38日的,依法应退未退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提供暂缓退还书面情况说明的,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原账户。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续费;(4)上述内容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规定不一致的,按其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原条款细化为:(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经交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投标人的投诉为恶意举报的行为;(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交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交工(或完工)日期应介于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5.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远程开标会)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5.2.1开标程序(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正文5.2.1修改为: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录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开标程序(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投标人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密封保存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根据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按照5.2.3进行开标。5.3.1开标过程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补救措施/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人数为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技术、经济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遇已抽取专家因故不能准时参加评标的,招标人根据到场专家人数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补充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补充第(6)目:(6)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的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6.3.2评标委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信用评价等级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中标通知书: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发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5知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通知:\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按下表予以相应减免: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ABCD履约保证金减免幅度20%10%0%需缴纳的履约担保金额6%8%10%(3)履约担保的递交:1)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2)若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要求8.5.1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路局电话:0851-85992446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作为“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按照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完成项目交易。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4第(6)目修改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1.4.5不适用。3.1.1本项修改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部分商务文件第17页20/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项目管理机构;(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第一部分(1)投标函;报价文件(2)合同用款估算表;(3)中标候选人公示表;第二部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1本项细化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须盖有银行印章)复印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须盖有银行印章)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3.5.3本项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第18页21/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其他交工(完工)书面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条件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4本项修改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以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知1.4款要求的相关信誉证明资料(包括承诺函)等相关明资料,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3.5.5本项修改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负责过的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10本项修改为:3.5.10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第19页22/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责。3.7.3本项修改为: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1.0.8版)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编制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平台指定位置;(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签)章;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章)的地方,可以使用CA子印(签)章,也可以使用系统外签字。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注:纸质银行保函除外,纸质银行保函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必须加盖单位章,并由指定人员亲笔签字。(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7)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格式排版,生成的整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200M。(8)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9)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问题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0851-85971363/85971912(信息化处)0851-85971671/85971629(工具维保)QQ群号:1063988263.7.5在投标文件原件核查时,中标候选人应提交份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的1打印版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与上传到系统中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2.1本项修改为: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3增加4.2.3项:投标人少于3个的,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当场退还。7.2本项修改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第20页23/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标投标活动。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10.2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A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或下载和注册贵州交易通APP,具体事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为准。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规定的格式提交承诺书。10.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贵州省的规定填写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号)、《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1)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贵州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从业单位省级信用评价结果”中的(施工序列综合)评价结果;(3)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4)无上述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级时,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本年度评价结果公布时至下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前,信用评价结果不予延续,在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10.5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8号规定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代发等制度。10.610.6.1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除不可抗力外(1.拟派人员重伤、死亡;2、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3.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不能到位;4.拟派人员离开投标人单位;5.拟派人员职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不得更换。10.6.2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承诺到场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一经发包人确认,除不可抗力外(1.拟派人员重伤、死亡;2.拟派人员因涉嫌犯罪或诉讼而被有关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3.拟派人员因突发性重大事件不能到位;4.拟派人员离开投标人单位;5.拟派人第21页24/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员职业资格因各种原因不且不得超过3人,必须取技术人员的,或其他管理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更换比例不得超过30%,得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如开工后承包人擅自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和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能到场的,发包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10.7投标人如中标后,具体的进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另行通知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不得以此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并应该在投标文件做出相应承诺(详见合同履约承诺书)。10.8为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恶意举报,监督部门按以下规定对投诉举报进行受理:一、投诉举报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对于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若不符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受理条件,且不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则可不受理;能联系到投诉举报人的,应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若其补正后的投诉举报材料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则不再受理。二、在投诉有效期满后不再受理投诉举报。在合同签署后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只依据招标文件对该从业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中标人改正,同时作为在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不良从业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必要时招标人将约谈其法定代表人,对人员、设备、资金调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履约行为进行承诺。除以下行为外,原则上不取消中标人资格:(1)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的企业资质证书、授权书。(2)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诉举报受理期间,被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禁止投标且处罚仍在有效期。(对于其它国家部委的处罚,若有明确禁止投标的范围,只要不包括公路项目,则不在此列)(3)被发证机关吊销或降低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4)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不再满足所中标项目的要求。(5)采取商业贿赂方式谋取中标。(6)有下列围标、串标行为:a.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勾结,在开标前获取应保密信息,或在开标后撤换、更改投标文件;b.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互作投标担保;c.与其他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务;d.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e.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包括单方面混装(指甲单位投标文件中装有乙单位的内容而乙单位投标文件中无甲单位的内容,则甲单位按串标认定)。f.《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10.9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行为进行查询,上述人员之一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10.1010.10.1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第22页25/2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理费。10.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8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下浮20%计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于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招标代理认可的一种方式,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贵阳延西支行账号:52001453736052502186招标代理将为中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代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请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开票联系人:李工,电话:15121466963。10.11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2号)的相关规定,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以工代赈,具体详见合同条款。10.1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10.1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正放”,不允许“倒放”。投标人所附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字体内容大小和清晰度必须满足正常的阅读要求,如所附资料评审专家确认无法阅读或识别的,评审专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约定时间补充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无法按照评审专家要求提供的,评审专家对无法阅读或识别的资料不予认可。10.1410.14.1若中标人自愿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大于零,则在本施工周期内,应根据纾困资金额度与发包人协商在纾困项目库中选择确定纾困项目,并在签订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纾困项目确认函。若与其他纾困项目的承包人选择的纾困项目重叠,且纾困资金合计金额超过纾困项目所需,则在签订《纾困资金协议》前,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调剂确定纾困项目。纾困项目库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0.14.2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28日内,与纾困项目的施工承包人签订《纾困资金协议》,且不应对协议实质性内容进行调整。《纾困资金协议》签订后14日内,中标人应将《纾困资金协议》向招标人备案。中标人应按照《纾困资金协议》约定向纾困项目的施工承包人支付纾困资金,在纾困资金支付后14日内将纾困资金支付凭证向招标人备案。10.15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若项目开工前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招标人将终止本工程的建设,届时如招标人与中标人还未签订合同,招标人不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经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对此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充分考虑该风险。第23页26/227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24页27/227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单位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但将作为评分加分项进行评审。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满足评标办法加分项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第25页28/227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第26页29/227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③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④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在岗情况,在岗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a.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b.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项目即将完工,可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到位;c.在在建项目上任一般职务,可随时调任本项目;d.在其他投标项上作为拟派人员,但仅任一般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随时调任本项目;e.在其他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f.其他情况。投标人若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招标人同意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项目总工1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第27页30/227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第28页31/227(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1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第29页32/227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第30页33/227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31页34/227(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第32页35/227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件的组成部分。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2:(3)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件的组成部分。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2:件的组成部分。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2:(4)投标保证金;(6)施工组织设计;2若采用单信封形式,招标人应修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写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内。第33页36/227(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3,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3为减少评标阶段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工作量,建议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清单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投标人只需填写各子目单价或总额价,即可自动生成投标报价。第34页37/227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第35页38/227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4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4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第36页39/227(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2)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第37页40/227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第38页41/227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第39页42/227(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第40页43/227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5)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6)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进行补救处理,5.3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7)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8)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开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第41页44/227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异议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5.3.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第42页45/227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第43页46/22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第44页47/227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6(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则本项不适用。第45页48/227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页49/227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_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_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___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____年__月__日第47页50/2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